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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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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茂在露營拖車裡等著大家過來,視線落在綠色的紅酒酒瓶上。

這是昨天晚上裝了自來水拿過來的瓶子,加茂確認過瓶塞牢牢地塞住了瓶口,然後把瓶子丟進了露營拖車後方裝衣服的抽屜裡。

雨應該已經小多了,可敲打在車頂的聲音格外惹人心煩。加茂開啟借來沒還的懷錶看了看,時間是晚上七點四十五分。就夏天來說天過於黑了,不過只要拉開窗簾,車內也不需要點燈。

加茂望向車窗外,看到文香他們從被破壞的大門裡出來,正向這邊走來。打著傘走在最前面的文香板著臉,讓他擔心,但不管怎麼說他們四個人都沒出事,他還是鬆了一口氣。

加茂確認鏈子上的吊墜確實放在胸前的口袋裡之後,前去開啟了露營拖車的門。

把搬來的水和食品隨便地擺進廚房後,五個人就把床當成長凳並排坐下。

「剛才在儲藏室,我和雨宮說了。」文香一坐下來就開口道。

幻二沉著地問:「說什麼了?」

「我跟雨宮解釋了一下穿越時空的規則,結果……可能解決了。」

「解決了什麼,冰塊嗎?」

加茂想到了儲藏室裡的冰箱,這樣問道。

文香搖搖頭,說:「不是,是解開了兇案的謎底。」

加茂有種名副其實迎頭遭到一棒的感覺。

之前他也想過,只要能阻止「死野的慘劇」,不管由誰來主導,都無所謂。這想法現在也沒變,他甚至覺得,龍泉家的人能比他先看穿真相也不奇怪。然而,他完全沒想到,在這個時候,竟是文香擔起了偵探的角色。

加茂瞥了其餘三人一眼。看起來幻二和月惠最為震撼,他們怔怔地看著文香。

雨宮極為認真地點點頭,說:「她沒告訴我真相是什麼。可是……文香小姐確實有了重大發現哦。」

加茂幾乎苦笑出聲,他勉力壓了下去。

幻二一臉疑惑地問文香:「真的嗎,文香?這麼可怕的事情是誰幹的?」

這個問題讓文香痛苦地閉上了眼睛,用力深呼吸之後她才下定決心般開口道:「從二十一號晚上到今天早上,可以說發生了四起兇殺案。第一起是父親和光奇被害,我們找到了被殘忍肢解的屍體。第二起是爺爺失蹤,並在比薩窯裡發現了一具燒焦的屍體。」

見她激動得喘不過氣來,加茂替她說道:「第三起是刀根川被毒殺,第四起是漱次朗和月彥被殺,對吧?」

「是的。而第一起兇案之所以說帶有不可能犯罪的色彩,是因為父親的頭部和光奇的軀幹不可能悄無聲息地被搬到外邊。」

加茂承認這是事實,點了點頭,說:「那天晚上,漱次朗他們幾個在娛樂室待了個通宵,在那樣的情況下,確實無法神不知鬼不覺地從別墅裡把屍體的一部分帶到外邊。」

「既然沒人能把頭部和軀幹帶到外邊去,那反過來想想呢?兇手把屍體的一部分從別墅外邊帶到了裡面。」

幻二一臉理解不過來的樣子,納悶地問:「那也就是說,殺人現場不是在別墅裡,而是在別墅外?」

「關於父親被害一事,這樣想的話,就能解釋得通了。」

「可是,哥哥那天晚上在別墅裡啊,我忘了是幾點了,他還打內線找過雨宮,對吧?」

雨宮像是要對幻二的話進行補充說明一般,開口道:「幻二說得對,我是九點二十分左右接到的電話。」

「那不是父親打去的。」

「啊?」

「那是兇手為了讓人覺得父親在別墅裡而製造的假象……我想真相應該是這樣的,父親跟兇手說好在別墅外見面,他不知道自己被騙了,晚飯之後就馬上出去了。」

剛吃完晚飯,那時漱次朗父子還沒去娛樂室。七點十分之前,究一是有可能在不被漱次朗等人目擊的情況下出去的。到目前為止,跟加茂所知的資訊沒有矛盾。

「那麼,究一是在碰面的地方遇害的嗎?」

加茂輕聲嘀咕,文香抬頭看著他,點點頭,說道:「可怕的是,兇手不僅割下了父親的頭,還割下了他的手臂和雙腿。」

雨宮不解地眨著眼。

「不對啊,手臂和雙腿被割下來的是光奇哦。光奇被用來比擬狸貓,因而僅剩軀幹……」

「比擬是個誤導(misleading)哦。」

文香的話讓雨宮怔住了,幻二解釋說明道:「這個詞的意思是‘把人引向錯誤的方向’。通過某種手段引開他人的注意,讓人無法看到真相。」

加茂露出苦笑,開口道:「人是很奇怪的,遇到不明緣由的事物會奮力追根究底,可一旦找到一個差不多像樣的理由,就馬上滿足,不再追究下去了。兇手是故意讓人以為‘肢解屍體是比擬殺人’,以此攪亂調查吧。」

這時,剛才一直在沉思的月惠低聲說:「總結一下就是說,在冥森發現的頭部、在九頭河發現的軀幹,以及在大浴場發現的手臂和雙腿,都是究一的?」

「嗯。而我們以為是父親的,其實才是光奇。」

「就算這樣仍有疑問啊。兇手是怎樣把割下來的手臂和雙腿帶進別墅裡的呢?」

「只是把手臂和雙腿帶進來的話,就不需要走正門了……我沒直接看到,父親的手臂是從大臂正中被砍斷,腿是從膝蓋下方被砍斷的,對吧?那樣的話,應該能通過大浴場的窗格塞進去……」

月惠仍是一副半信半疑的樣子。加茂檢查過別墅裡的所有窗格,知道她的推測是對的。

文香又繼續說:「大浴場的窗格,空隙有十二釐米左右。兇手用防水布包住父親的手臂和雙腿,帶到地下庭院,從窗格丟進了大浴場。」

聽著她的描述,加茂看了看自己的手臂和雙腿。

加茂身高近一米八,單說手臂和雙腿的話,似乎能通過十二釐米的空隙。究一比他矮,且身形偏瘦,手臂和雙腿要通過窗格的間距更是綽綽有餘吧。

「對了,之前雨宮說過吧,說究一和光奇兩個人的身高都是一米六七左右。」

加茂邊說邊想起文香的日記裡寫著:「究一和光奇外表相似」。

聞言幻二微微點頭,說道:「是的……而且在屍體遭到殘忍肢解的狀態下,可能誰都沒注意兩個人的身體被調換了。」

究一和光奇的頭部均置於沒有水的地方,而其餘部位散佈於河邊、大浴場、房間裡的浴缸,全都浸在有水的地方……這也是兇手故意為之的吧,為了讓除頭部以外的部位皮膚腫脹,就更不容易被察覺到身份的調換。

文香繼續淡淡地說:「往在父親房間裡發現的無頭屍上倒洗髮液,我想這是為了掩蓋光奇身上的煙味。為了偽裝成不抽菸的父親的屍體,不得不這麼做。」

她的解釋沒有疑點,加茂只能在內心呻吟。

雨宮仍覺得迷惑,喃喃道:「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這句話促使文香用力深呼吸,然後開始說明。

「首先,我想兇手應該給一些人下了安眠藥。月惠也說那天晚上困得不行吧?除了我和月惠之外,還有人說感覺格外困、格外疲勞,比如爺爺和刀根川他們兩個人。」

幻二沉思著,用指尖摸了摸下巴,開口道:「除了被殺害的兩個人和在娛樂室裡的四個人,剩下的所有人都覺得很睏倦吧?」

「兇手從d.卡西歐佩亞那裡得知了當晚誰會跟漱次朗一起在娛樂室待到天亮,為了降低行兇過程被目擊的危險,就給其他人都下了安眠藥……做好這些準備後,兇手找了個理由,把父親約到外邊,殺害了他。」

想象著那樣的情形,加茂的臉扭曲了。

在提燈的光亮中浮現出揮起斧頭行兇的兇手……這個人應該準備了雨衣之類的東西,以防自己身上濺到血。萬一手上沾到血,旁邊有九頭河,應該能在回到別墅之前洗掉。

「兇手把父親的頭部割下來放在散步道邊,我想他是希望第二天早上月彥他們能發現。然後把軀幹丟到了九頭河的旁邊,他特意脫下父親的衣服,讓人看不出那是誰的軀幹……」

最後清理痕跡時,兇手應該把身上披著的雨衣和究一的衣服一起丟進九頭河裡沖走了。想象著那樣的情景,加茂止不住地發抖。

文香的表情變得更為痛苦,但仍繼續說明下去。

「之後兇手用防水布包著父親的手臂和腿,去了地下庭院。只要提前開啟大浴場的窗戶,應該就可以把包裹丟進大浴場裡。」

之前加茂聽雨宮和幻二說過,用大浴場的人很少,特別是晚飯後,泡溫泉的只有光奇……兇手把包裹丟進大浴場之後,大概不慌不忙地離開了。因為他知道只要殺了光奇,就不必擔心被人看到,可以在大浴場裡慢慢地做手腳。

文香又低聲繼續道:「那之後,兇手回到別墅,殺害了光奇。殺人現場應該不是在大浴場,而是申猴間。」

「為什麼不在戌狗間,而是在究一的房間下手呢?」

月惠插嘴提了個一針見血的問題。這時文香第一次露出不太自信的表情,說道:「我想兇手把光奇約到了申猴間,不過方法還不知道……兇手殺害父親的時候,應該能偷到申猴間的鑰匙。」

雨宮像是恍然大悟般抬起頭,說:「兇手用那把鑰匙進了申猴間,在浴室勒死了光奇,對吧?然後奪走光奇手中戌狗間的鑰匙,並給他穿上了壁櫃裡的衣服。」

「嗯。因為父親有穿同樣款式衣服的癖好,所以就算穿的不是晚飯時穿的那套,別人也看不出來。給屍體換完衣服後,兇手割下了光奇的頭部,然後在他身上倒上洗髮水掩蓋煙味,好讓人覺得那是父親的屍體。」

兇手那時也準備了雨衣以免濺上血嗎?或者他用淋浴洗掉了濺到身上的血,之後才離開了申猴間?不管是哪種情形,都讓加茂感到極為反胃。

「然後兇手找了個東西包住光奇的頭,帶到大浴場去了?」

聽到幻二呆呆的低喃,文香傷心地點點頭。

「兇手還把光奇本來穿著的衣服一起拿到了浴場的更衣室。大浴場裡放著通過窗格丟進去的手臂和腿,兇手把父親的手臂和腿跟光奇的頭部,還有戌狗間的鑰匙放在一起,就造成了看起來好像只有光奇的軀幹消失了的情形。」

這麼想的話,究一和光奇的頸部斷面都參差不齊的理由也有了。

既然是光奇的頭部配究一的軀幹,究一的頭部配光奇的軀幹,那傷口不可能吻合。所以,為了不讓人發現不是同一個人的屍體,就故意弄得參差不齊了吧。

加茂陷入沉思,這時月惠小聲叫出來:「等等!你剛才說的那些事,能做到的人有限吧?」

對於這個問題,文香板著臉,面無血色地回答:「是的。如果兇手是一個人行兇的話……能下手的就只有那天晚上出入過別墅的人。」

這句話讓露營拖車裡一陣沉寂,只有雨點敲打車頂的聲響。終於,幻二毫不掩飾困惑地悶聲說道:「滿足這個條件的只有四個人。」

「去外邊抽了一根菸的月惠,去過柴火房的雨宮,去庭院散步的幻二,以及早晨出去清掃的刀根川。就這四個人。」加茂補充道。

文香用力點頭,說道:「刀根川顯然不是兇手,因為她只出去了不到十五分鐘。」

「確實如此,這麼短的時間,是不可能殺害究一併肢解屍體的。還要考慮處理濺到身上的血跡的時間,行兇過程至少需要三十分鐘。」

邊說加茂邊巡視另外三人。他們都鐵青著臉看著文香。

「你不會是想說,我們之中有一個是兇手吧?」

雨宮的問題讓文香痛苦地垂下眼。

「我想再確認一次……雨宮去砍柴是從幾點到幾點?又是從幾點開始,去娛樂室和漱次朗待在一起的?」

片刻的語塞之後,雨宮吸了一口氣,回答道:「我是七點二十分出去的,在外邊待到快八點半。回別墅後立刻回了自己的房間,九點半左右去了娛樂室。」

「在外邊待了一個小時,回來之後也有一個小時沒有不在場證明啊……很遺憾,要是有這麼多時間,那是可以完成這一連序列動的。」

聽到文香如此斷定,幻二苦笑著說:「那我也一樣。我八點前出去的,在庭院裡閒逛到快九點。回到別墅,到十點四十五分雨宮來房間找我為止,沒有不在場證明。」

「嗯,叔叔在外面待了一個小時,回來之後有一個半小時以上的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也有可能行兇。」

月惠也無奈地嘆口氣,說:「我不到七點十分就出去了,四十分回來的。以同樣的邏輯來說的話,我在外面待了三十五分鐘左右,回來之後也沒有不在場證明。」

跟其他人相比,月惠在外面的時間較短,但這不足以洗清她的嫌疑。

文香閉上眼睛,繼續說道:「最後,兇手又做了一項偽裝工作。那就是為了讓人以為父親在房間裡,而用內線打了通電話。」

加茂聽完點點頭,補充道:「那通電話應該是晚上九點二十分左右打的,這個時候他們三個都在自己的房間吧?」

「嗯,因此他們三人都有機會做這項偽裝工作……雨宮說接到了父親的電話可能就是謊言,叔叔或者月惠都有可能模仿父親的聲音,從自己的房間打電話過去。」

文香說得毫不容情。雨宮眼裡露出絕望的神色,反覆強調自己沒有說謊;月惠也不斷表示自己不可能模仿究一的聲音;只有幻二沉默無言,視線落在床上。

可文香看起來不打算給他人一丁點喘息的機會,她抬起頭,緩緩開口道:「誰是兇手,只要想想第二起案件,也就是爺爺失蹤,又發現燒焦的屍體,以及第四起案件,大叔伯和月彥遇害,自然就能明白。」

這句話似乎讓他們感到害怕,一直努力反駁的月惠和雨宮也都沉默了。

月惠沒提第三起兇案。

加茂明白她為什麼不提。只有第三起兇案不是不可能犯罪,誰都有機會給刀根川下毒。因此,要藉此找出兇手也很難。

只要知道兇手是誰,再反過來推算,應該就能推理出兇手是在什麼時候下的毒。如她所說,現在要先就第二起和第四起兇案展開推理。

文香依次看向幻二、雨宮和月惠,又開口道:「遺憾的是,這兩起兇殺案不能以普通的想法去思考……因為兇手行兇時利用了d.卡西歐佩亞。」

幻二似乎察覺到這句話裡的意思,睜大了眼睛道:「你不會是想說,兇手利用穿越時空行兇吧?」

在文香回答之前,雨宮先丟擲反論。

「那就不對了,至少第二起兇案中明顯沒利用穿越時空的能力。不是說了時空穿越的四條規則是障礙,因此沒法兒用嗎?」

加茂同意雨宮的意見。

如果要從別墅裡穿越到其他地方,至少邊長三米的立方體內的東西會一起轉移,也就是說天花板或者地板一定會被掀掉一塊。反之,如果要穿越到別墅裡,到達地點的誤差會成為障礙,應該無法順利進行。

月惠也幫著雨宮,揚起柳葉眉,反駁道:「第四起兇案也一樣。就算兇手在我們之中,那個人穿越了時空,也無法解釋所有疑點。」

聽了這話,幻二用手指敲了敲床,點點頭,說:「月惠說得沒錯。要行兇就必須弄破房門,殺害兩個人並砍下漱次朗的手臂,做這些最少也需要一個小時吧?」

「嗯,大概要花這麼長的時間。」文香不慌不忙地回答。

幻二保持著沉著的口吻,繼續說道:「就算兇手穿越到了未來,也就是穿越到兩個小時之後,也無法爭取到行兇所需的時間……因為這麼一來,對兇手而言是一秒鐘,對其他人而言則是兩個小時零一秒,兇手反而損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

「是啊,要想爭取時間,就只能回到過去。可是不能穿越回剛發生過的過去吧?」雨宮不太自信地問。

這個反駁的觀點加茂可以接受。

霍拉曾這樣說明過。若穿越回剛發生過的過去,會造成同一時間存在兩個同一人物的扭曲狀況,從而引發時間悖論。

可文香邊微微搖頭邊說道:「不,兇手有可能利用穿越時空的能力爭取時間……因為不是兇手,而是我們穿越了時空。」

*

「我們什麼時候穿越時空了?」

加茂一邊在腦中反芻文香說過的話,一邊反問道。

「我想是一進露營拖車就穿越了。因為唯獨那個時候出現過只有一個人在車外,剩下的所有人都在車裡的情況。」

聞言加茂開始在記憶中搜尋。

「確實,為確保安全,最先進入露營拖車的是幻二和雨宮兩個人吧?我們都進來之後幻二出去抽了根菸,等幻二回來之後,雨宮去車外取雨傘。最後是我出去了一趟。」

同樣回想起當時的情形的雨宮納悶地嘀咕:「可幻二隻出去了五分鐘就回到了車裡,我也只在外面待了幾分鐘。至於加茂,感覺好像不到一分鐘。」

「這樣就足夠了。」

文香的話讓雨宮半張著嘴僵住了。她繼續說道:「霍拉說過的吧?這兩個時空轉移裝置不僅能帶著人穿越時空,只要是和人一起,最多還能同時轉移邊長六米的立方體內的物品。」

文香邊說邊張開雙手比畫著整個露營拖車。

「看,這輛露營拖車大概只有兩米乘四點五米乘兩米大。這個大小,d.卡西歐佩亞是能帶著穿越時空的哦。」

從剛才起一直皺著眉沉思的月惠開了口:「也就是說,兇手讓我們和露營拖車一起穿越了時空?」

「嗯,這麼想的話,就能解釋為什麼大家都沒聽到砍壞玄關大門時的聲音了。因為那時我們還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也就不可能聽到聲音。」

文香邊說邊在口袋裡翻找,最終拿出圓珠筆,在從本子上撕下來的紙片上寫著什麼,同時嘴上說著:「我們是下午八點五十分左右進入露營拖車的。兇手把d.卡西歐佩亞藏在車內某處,自己一人離開了拖車。d.卡西歐佩亞確認他出去後,就帶著整個露營拖車穿越了時空。」

說完她把紙片展示給大家看,上面寫著:

——※假設pm九點穿越時空,目標定為次日am零點

——出發時間到達時間

——pm九點→pm十點(誤差為負兩個小時)

——pm九點→am零點(無誤差)

——pm九點→am兩點(誤差為正兩個小時)

「像這樣,把目標設定為凌晨零點,實際到達的時間就會在當天晚上十點到第二天凌晨兩點之間。因為根據第三條規則,時間上最多會有正負兩個小時的誤差。」

加茂在腦中迅速計算,然後點點頭,道:「確實如此……最終穿越到晚上十點的話,就是我們在不知不覺間過了一個小時,而兇手沒有穿越時空,就爭取到了這麼多的時間……最終穿越到凌晨兩點的話就更糟了,殺人者能獲得五個小時的時間。」

幻二似乎無法接受這個說明,他歪著頭說:「如果兇手在露營拖車之外的話,那車裡就是沒有時空旅行者了,在這種情況下,d.卡西歐佩亞要怎麼穿越時空呢?」

「只要是約一米範圍內的人,時空穿越裝置都可以強行讓這個人成為時空旅行者,對吧?這樣的話,只要露營拖車裡有一個人,就足夠了。」

關於這一點,加茂已經體驗過了。他自己就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成了霍拉的時空旅行者,被帶來了過去。文香繼續說道:「兇手就是這樣用獲得的額外時間,進而行兇的。我想殺人之後,兇手就在門廳裡耐心地等待,等到穿越了時空的露營拖車出現。」

突然,月惠抬起頭,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說道:「莫非早晨看露營拖車所在的位置與原本停著的位置偏離了幾米就是……」

「當然不是風的原因,是穿越時空時發生的誤差導致的偏離。露營拖車進行穿越的時候地皮應該還被揭掉了一塊,只是周圍全是積水,我想誰都沒注意到那個痕跡……然後兇手一臉若無其事地與完成穿越後出現的我們會合,取回了d.卡西歐佩亞。」

「手錶呢?我們穿越了時空,手錶顯示的時間應該會和實際時間相差幾個小時,當然,跟兇手的表也不會一樣。」月惠提出質疑。

文香搖了搖頭,說:「昨晚,我把懷錶放在了床邊的桌子上,幻二叔叔和雨宮也都摘下了手錶,兇手完全可以趁大家不注意時調快我們的表。」

在加茂的記憶中,幻二的手錶一直放在桌子上,雨宮的手錶放在廚房附近。確實如她所說,很可能有人對錶動過手腳。

加茂看向雨點密集的車窗,開口說:「這麼想的話,能犯下第四起兇殺案的,肯定是曾獨自去到車外的人……也就是我、幻二,還有雨宮,對吧?」

「再加上也能犯下第一起兇殺案的,就是幻二和雨宮兩個人。」

說這句話的是月惠。可語氣裡沒有自己洗脫了嫌疑的喜悅,只有哀傷。幻二和雨宮互相對看,什麼都沒說。

加茂盯著保持著危險的沉默的兩個人,也許下一秒他們之間的均衡就會被打破。

他們是兇手和受害者。

受害者已能確信面前的這個人就是兇手,他可能還不願接受,還抱著最後的希望——文香的推理是錯的。而兇手,應該會竭力把罪行推到對方身上。

可是,有件事加茂怎麼也想不明白……兇手是以怎樣的心情傾聽文香的推理的呢?是事到如今仍心存僥倖,認為他們不可能找出真相?還是發現自己正慢慢被逼進死路,為此感到心驚膽戰呢?

「最後說說剩下的第二起兇案,還是跟穿越時空有關。」

文香的話讓加茂回過神來,他苦笑著說:「好像發現了我的存在之後,d.卡西歐佩亞和兇手就馬上改變了計劃呢。」

「正如霍拉說的,她大概由此判斷穿越時空一事已是眾所周知的,於是利用時空悖論,奪走了爺爺的性命。」

「這次是時空悖論?」雨宮失措地嘟囔。

「嗯,兇手事先把d.卡西歐佩亞藏在了爺爺的房間裡。d.卡西歐佩亞在屋裡等著爺爺吃完晚飯回來,然後看準時機帶著爺爺穿越到了過去,而且是剛剛發生的過去。」

幻二深深地嘆了口氣,沒精打采地說:「結果就是發生了時空悖論,爺爺這個人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對吧?」

文香重重地點頭。

「假設是穿越到了十分鐘之前的世界,受到時空悖論的影響,十分鐘之前的爺爺就會消失,最終整個世界也都回到了十分鐘之前。」

「我明白了,這麼一來,爺爺穿越時空時本該留下的天花板及地板上的痕跡也就不見了。」

「爺爺回屋後恐怕準備洗澡,所以脫下了衣服,疊好放在椅子上。d.卡西歐佩亞記得那是幾點幾分幾秒發生的,就把這個時間點設定成目標時間,讓爺爺穿越了……用這個方法的話,就不會被我們目擊到行兇過程,兇手可以待在自己的房間。」

根據穿越時空的第四條規則,他們二人所說的在邏輯上說得通。

可加茂不認為這是真相,立即反問道:「你認為發生了時空悖論的依據呢?」

「我們在辰龍間找到了房間的鑰匙。」

「哦,那把彎曲的鑰匙啊。」

「晚飯的時候那把鑰匙自然在爺爺身上,而後來我們在辰龍間找到了鑰匙,也就是說……加茂和我開始監視前,爺爺已經回了辰龍間。」

拆下辰龍間的房門進入屋裡後,加茂立刻就看到並收起了那把彎折的鑰匙。可以肯定,兇手沒有機會調包鑰匙。

文香繼續說道:「如果說爺爺進入了辰龍間的話,那能不被監視的我們看到而成功行兇的方法就只有一個了,那就是利用時空悖論殺人。」

幻二震驚地低喃道:「可是,龍的根付是在比薩窯邊找到的吧?」

「那是兇手特意丟在那兒的,為了製造出那具焦屍是爺爺的假象……晚飯時,兇手割斷了爺爺鑰匙上連著根付的繩子,偷來了根付,而爺爺應該沒太在意,認為只是弄丟了根付而已。」

雨宮頻頻眨眼,問:「那在比薩窯找到的屍體是誰的?」

「我想那具屍體是兇手從外邊帶到別墅來的,為什麼要這麼做我也不知道。因為加茂的出現,d.卡西歐佩亞不得不改變計劃。但我們無從得知改變之前的計劃是什麼,所以也就沒辦法知道兇手準備屍體的理由。」

說到這兒,文香垂下眼簾,用幾不可聞的聲音繼續說道:「可怕的是……我想兇手先是把屍體藏在了別墅以外的某地,然後,冥森裡的野獸聞到了屍體的味道。」

加茂忍住咳嗽,說:「你該不會是想說,那具屍體會沒有雙腿……是因為成了野獸的食物吧!」

「嗯。兇手沒辦法,只好用那具屍體比擬老虎的後腿。而只要把屍體燒掉,就不會被人發覺那不是爺爺。」

一陣沉默之後,雨宮問道:「我還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如果說老爺穿越了時空,那辰龍間的某處應該藏著沙漏吧?可我們搜尋房間的時候沒發現那樣的東西。」

面對他的質疑,文香也沒顯出一絲慌亂,她回答道:「我們第一次進入辰龍間的時候,只是為了找爺爺,所以並沒有仔細搜查整個房間。搜尋獵槍的時候也是,一心在找獵槍和裝了二十四發子彈的彈夾,對吧?沒有專心去找一個小小的沙漏,就算看漏了也不奇怪。」

「這確實有可能……」

「而加茂和我再次去房間搜查,是下午兩點之後。兇手完全可以在那之前拿回沙漏。」

聽了這番話,加茂開始回想都有誰進過辰龍間,誰沒進過辰龍間,然後他開口道:「第一次,弄壞房門的合頁進入房間的,只有我、文香和幻二三人。找獵槍的時候負責辰龍間的應該是漱次朗、月彥和月惠三個人……我們之中沒有機會取回沙漏的,看來只有雨宮一個人。」

「除了那兩次搜尋辰龍間以外,我們還曾分頭在別墅裡進行搜尋。那個時候雨宮應該是和叔叔一起行動的。叔叔,雨宮沒進過辰龍間吧?」

一直盯著地板的幻二抬起頭,平靜地回答:「他沒進過辰龍間。」

這話聽起來就像承認了自己是兇手。根據文香的推理,符合所有條件,並且能夠從辰龍間取回沙漏的,只有幻二。

文香深深嘆了口氣,說:「那叔叔就是承認自己犯了罪?」

幻二直視著文香,說:「我不是兇手。既然你監視過二樓的走廊,應該知道吧?那天晚上我早早就回了丑牛間,不可能從二樓的房間溜出來,去比薩窯燒屍。」

「你可以提前準備好焦屍。發現屍體被動物啃咬的時候,叔叔可能就已將屍體轉移到了能關上門的比薩窯。這樣一來,只需在準備晚飯的時候從廚房溜出來,往窯裡添柴,再用定時裝置點火就好。」

「那我是如何把沙漏藏到爺爺的房間裡的?」

幻二的聲音不見慌亂,與此相對,文香卻罕見地露出嚴厲的表情。

「決定委託加茂調查之後,叔叔去辰龍間和爺爺談過話。那個時候就能動手腳。」

「也許是這樣……那我把它藏在了哪裡呢?」

「懷錶裡啊。」

這回答讓幻二瞪圓了眼睛,但他立刻露出苦笑,說:「哦對,龍泉家的懷錶是有暗格的。」

霍拉所在的沙漏最寬的地方不到一釐米,高有三釐米左右。而留在辰龍間的懷錶有一個一釐米乘四釐米乘兩釐米大的暗格,應該能裝下時空轉移裝置。

文香繼續責問:「你以為藏在懷錶裡就不會那麼容易被發現吧?」

「可那裡不算是個藏東西的好地方。因為取回沙漏時不得不開啟懷錶的蓋子,那樣會發出聲音。」

「不,叔叔的話應該沒問題,因為你有一塊相同的懷錶。」

這話讓幻二有些狼狽。

「你不會是想說我趁著大家都沒注意的時候,用自己的懷錶調包了裝有d.卡西歐佩亞的懷錶吧?」

「我確實是這麼想的。叔叔有這個機會,調查辰龍間的時候你去過抽屜旁,而且是最後一個從房間裡出來的……另外還有其他證據。」

露營拖車中的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氣。加茂立刻追問:「你說的證據是?」

「辰龍間裡的懷錶停在六點四十六分,可這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也許是停在早上的六點多了啊?」幻二驚訝地反問。

文香用力搖了搖頭,說:「那塊表是象徵著龍泉家族的重要物品,所以爺爺一直堅持給它上發條。我問你們,知道爺爺為什麼晚飯之後,一定要在八點半之前回房間嗎?」

「這我怎麼可能知……不、不會吧!」幻二口中嘀咕著,表情嚴肅起來。

文香看著他,難過地往下說:「要是像我這樣隨身帶著懷錶,就可以隨時上發條。但爺爺不是這樣的,他的懷錶一直放在房間裡,不定時上發條,表就會停。」

「你是說,爺爺每天上午和晚上八點半左右,會回房間給表上發條?所以他必須在八點半之前回房間?」

「嗯。所以如果那是爺爺的表的話,應該會停在八點半前後。停在六點四十六分的懷錶,肯定不是爺爺的。」

加茂掩飾不住內心的驚訝,一時說不出話來。倒是月惠喃喃冒出一句:「原來是象徵著龍泉家紐帶的懷錶揭示了兇案的真相啊……」

文香再次看向幻二,直視他的雙眼深處充滿哀訴。

「求求你,請住手吧。叔叔心裡很傾慕羽多憐人吧?是這份心情讓d.卡西歐佩亞鑽了空子。叔叔被騙了。」

「不……我不是兇手,文香的推理錯了。」

幻二這樣反駁,可加茂冷冷地盯著他,說:「即使你否認,結果也不會改變。既然知道了誰是兇手,那要怎麼做,也不必多說了。」

「你要幹什麼?」

「首先要搜身,看你是否帶著沙漏。如果找不到的話,就只有重新搜尋露營拖車和別墅裡面了。」

其他三人點頭同意加茂的提議,幻二聳了聳肩,說:「請,隨你們的便。」

「你倒是胸有成竹。你們幫我盯著他,別讓他把那東西藏起來了,好嗎?」

囑咐完加茂就命令幻二站起來。他老老實實服從,依加茂的指示走到露營拖車後方,舉起了雙手。

「反正不可能找到任何東西。」幻二這樣嘟囔著。

「確實,找錯了地方可就沒辦法了。」

幾乎與此同時,加茂聽見一聲輕微的響動,像是有東西擦過玻璃。

加茂回過頭,看到了驚訝的文香和月惠,以及在她們背後、右手正伸向掛著的提燈的雨宮。剛才的聲音應該就是他弄出來的。和加茂四目相對,雨宮像是嚇了一跳,馬上抱歉地說:「我想著搜身的話車裡太黑了,打算把提燈點亮。是不是做了多餘的事?」

加茂對事情的發展感到滿意,嘻嘻一笑,道:「那個‘燈’,和你以為的不一樣。」

雨宮趕忙低頭看向自己的右手,從他的指縫間傳出一個悶悶的聲音:「很不巧,我不是d.卡西歐佩亞。」

這毫無疑問是霍拉的聲音。

過於震驚的雨宮身體繃緊、鬆開了右手,沙漏掉在了地上。不過經受過一萬年漫長歲月的沙漏沒有損傷半分。

加茂撿起滾過來的沙漏,說:「正如你們所見,兇手不是幻二,而是雨宮。」

*

「你給我下了個圈套?」

雨宮像是遭到了沉重的打擊。

經歷了短暫的搏鬥後,加茂和幻二把他按在了地上。加茂的眼鏡被打掉了,雨宮受了點傷,沒人受重傷。

加茂沒回答雨宮的問題,把他的雙手綁了起來,用來綁住露營拖車車門的繩子又派上了用場。確認繩子已綁緊,加茂撿起掉在地上的眼鏡。鏡框歪了,鏡片上有裂紋,他放棄了戴上的打算,把眼鏡放在了桌子上。

像是明白了抵抗也沒用,雨宮在床上坐了下來。文香、月惠,還有剛才還被當成兇手的幻二都掩飾不住心中的驚疑,看著雨宮。雨宮的視線則落在被綁著的雙手手腕上,露出苦笑。

「我還覺得奇怪呢,那麼囉唆的霍拉竟然進入露營拖車之後就一直默不作聲。」

「哦,因為霍拉在提燈裡,假裝成d.卡西歐佩亞等著呢。」加茂答道。

他手裡的霍拉立刻插嘴道:「就是這樣,所以我想說話也不能說啊。」

加茂拉出塞進胸前口袋裡的吊墜鏈子,當然,那上面沒有沙漏。剛才掛在他脖子上的只有鏈子。

見狀雨宮深深嘆了口氣,問道:「那她呢?d.卡西歐佩亞在哪兒?」

「昨天晚上我說過要抽查隨身物品吧?」

「說了。」

「既然是抽查,事先預告就是犯傻了……可我這麼一說,兇手就會提防著,怕被搜身,就會把d.卡西歐佩亞放在露營拖車裡才出去。然後我再找個理由回到露營拖車,找出沙漏藏在哪裡。」

一邊解釋,加茂一邊從裝衣服的抽屜裡拿出一個紅酒瓶。

瓶子裡的東西激烈地閃著光,綠色的瓶子時明時暗。仔細聽,能聽見遠遠傳來的尖聲叫喊,可被水和玻璃阻擋著,微弱得幾乎聽不見……瓶子裡裝著d.卡西歐佩亞。

明白過來的雨宮流露出敵意瞥向加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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