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我和伊萊恩·馬德爾相約在第九大道西邊靠四十二街上的一家劇場見面,她穿緊身牛仔褲、方頭靴和摩托車騎士常穿的那種口袋上有拉鏈的黑色皮夾克。我告訴她,她看起來漂亮極了。
「真的嗎?」她說,「我試著打扮得‘外百老匯’1點,可是這樣好像已經變成‘外外百老匯’2了。」
1指實驗性而非商業性演出。
2較‘外百老匯’更前衛的實驗劇。
我們的座位在前排,視野不錯。不過這個劇場很小,根本不會有什麼壞位子。劇名是什麼我忘了,總之對有關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劇作家抱有負面的態度。其中一個名叫哈利·齊格勒的演員,屬於「戒酒很簡單」這個團體,是亞波斯聖保羅教堂匿名戒酒協會的長期會員,教堂離我住的旅館只隔兩個街區。哈利在劇中演一個住在紙箱裡的酒鬼。他的表演很具說服力,為什麼呢?因為幾年前,他在現實生活中就是這樣的。
結束後,我們到後臺去恭喜他演出成功,剛好遇上了六七個戒酒協會里認識的朋友,約我們一起去喝咖啡,我們婉拒了邀約,徑自沿著第九大道步行而上,走了十個街區,來到一家兩個人都很喜歡的「巴黎綠」餐廳。我叫了劍魚排,伊萊恩點的是義大利寬面。
「真搞不懂你,」我說,「穿著皮衣的異性戀素食者。」
「那正是深藏在我魅力之下的小小怪癖。」
「我還奇怪呢。」
「現在你知道啦。」
「現在我知道了。幾個月之前,有個女人在離這裡半個街區的公寓裡被殺了,她和她丈夫撞見了正在她家樓下公寓行竊的歹徒,歹徒把她姦殺。」
「這件案子我記得。」
「嗯,它現在變成我的案子了。她哥哥昨天僱了我,他覺得是她丈夫下的毒手。公寓主人是樓下的鄰居,一個退休的猶太律師,有錢得很,但是,他妻子的貂皮大衣沒被偷走,你知道為什麼?」
「她把它們統統穿身上了。」
「她根本沒有貂皮大衣,她是個愛護動物的人。」
「喔,是嗎?這樣很好。」
「我在想,那她穿不穿皮鞋呢?」
「可能穿吧,管她呢。」她傾身過來說,「你可以因為那些製造麵包的酵母菌犧牲了自己而拒絕吃麵包,也可以拒吃抗生素,誰賦予我們謀殺細菌的權力呢?就算她穿皮革而不穿貂皮大衣,那又怎樣?」
「呃——」
「更何況,」她繼續說,「皮革是很高雅的,而貂皮大衣就太俗氣了。」
「這點我同意。」
「很好。那麼,真的是她丈夫乾的嗎?」
「我也不知道。今天稍早,我從那兒經過,等會兒如果陪你走回家的話,可以指給你看,說不定你能發現什麼線索。只要路過謀殺現場,就可以破案。」
「你還沒破案。」
「是的,這丈夫可是有一百五十萬個理由殺她。」
「一百五十萬——」
「美金。」我加了一句,「包括保險以及她的遺產。」接著我便轉述從德金和萊曼·沃里納那兒得知的資料。「不知道還有哪些警方沒做過的事我可以做。四處閒晃,敲敲門,找人問問話之類的,假如發現他有外遇,就裝親切一點。不過,德金一開始就朝這方向調查,但無功而返。」
「搞不好,他有一個男朋友。」
「那樣正好符合我當事人的推論了。但同性戀者有一種傾向,他們老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是同性戀。」
「就像我們認為這整個世界到處都是亂七八糟的一樣。」
「明天晚上你想不想去馬佩斯?」
「你說亂七八糟嗎?馬佩斯這個地方嘛……」
「不,我只是說……」
「或者應該說是烏煙瘴氣吧,馬佩斯聽起來相當烏煙瘴氣。其實我從來沒真正去過那裡,實在不該這麼說。去馬佩斯做什麼?」我告訴了她。
她說:「我不太喜歡拳擊,這和道德扯不上關係,兩個成年男人喜歡繞著圈打來打去,那是他們的事,我不在乎,只不過會馬上轉檯而已,況且我明天晚上還要上課。」
「這學期修什麼?」
「當代拉丁美洲小說。過去一直告訴自己該看的書,現在都必須讀了。」
秋季班時,她修的是都市建築,我還陪她到處去看了幾棟建築物。
「你會錯過馬佩斯的建築。」我說,「說實在的,要單獨一個人去,我找不出什麼好理由大老遠跑去馬佩斯,我就為了盯住瑟曼。他住附近,而且他常光顧的咖啡店,就在四十八街和第六大道的交叉口,我只是找藉口去看看拳賽罷了。如果新的馬佩斯體育館舉辦的是回力球賽而不是拳擊賽,我很可能就待在家裡。」
「你不喜歡回力球?」
「現榨橙汁還可以1。我也不知道,我根本沒看過回力球是怎麼打的,不過說不定我會喜歡。
1squash是回力球,亦做果汁解。
「是啊,說不定你會。我認識一個國家隊回力球選手,是來自斯克內克塔迪的臨床心理醫生,曾在紐約體育俱樂部比賽,不過我從沒看過他打球。」
「如果在馬佩斯遇到他,我會跟你報告。」
「好啊,誰知道,世界很小。你說瑟曼住的地方離這兒只一個街區?」
「半個街區。」
「也許以前他們常來,說不定加里還認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