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下午,我找到了那個電影狂。
根據菲爾·菲爾丁的記錄,他叫阿諾德·萊韋克,住在離錄影帶店六條街遠的哥倫比亞大道。那是出租公寓,離高階社群比較遠。兩個男人坐在臺階上,喝著牛皮紙袋裡面的罐裝啤酒。其中一個男人的大腿上抱著個小女孩,正在吸她奶瓶裡的柳橙汁。
門鈴上沒有阿諾德·萊韋克的名字,我走過去問那兩個坐在臺階上的男人阿諾德·萊韋克是不是住這裡。他們聳聳肩,搖著頭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樣子。我走進去看,連管理員的門牌也找不到,只好按一樓住戶的電鈴,直到有人開門讓我進去。
走廊上散發著老鼠和尿騷味。盡頭的門開啟,一個男人探出頭來,我向他走去,他說:「你要幹嘛?不要走得這麼近!」
「別緊張。」
「你才不要緊張!」他說,「我有刀。」
我把手臂靠在身側,讓他看到我的手裡空無一物,我說我要找一個叫阿諾德·萊韋克的人。
「哦,是嗎?希望他沒有欠你錢。」
「為什麼?」
「因為他死啦。」說完他哈哈大笑了起來。他是個老頭兒,白髮稀疏,眼眶深陷,看來好像過不了多久就要去和萊韋克作伴似的。他的褲子很鬆,用吊帶吊著,法蘭絨襯衫道袍似的掛著。除非他是去二手商店買衣服,否則就是他最近真瘦了很多。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說:「我在生病,不過別擔心,這病不會傳染。」
「我比較怕那把刀。」
「哦,天哪。」
他把刀子拿出來給我看,是一把木柄法國碳鋼菜刀。
「進來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不會砍你的。」說著他把刀放在靠門的桌上,領我進屋去。
他的房子很小,被隔成兩個狹窄的房間,大的那間天花板上有一盞吊燈,是這房子唯一的照明裝置。三個燈座中有倆燈泡已經燒掉了,剩下的那個最多隻有四十瓦。房間整理得很乾淨,可是聞起來仍有一股老年人生了病的氣味。
「你是怎麼認識阿諾德·萊韋克的?」他問。
「我不認識他。」
「你不認識他?」他拽一條手巾捂住嘴咳嗽。
「該死!」他說,「那些混蛋把我渾身上下從屁眼到胃口都切除了,還是一點用都沒有。這個病拖得太久了,因為我怕他們真會查出什麼來。」
他尖厲地笑著,「結果還是被我料中了。」
我什麼也沒說。
「萊韋克這傢伙嘛,人還不錯,是法裔加拿大人,他一定是在這裡出生的,因為他沒什麼口音。」
「他在這裡住很久了?」
「多久才算很久?我在這裡住了四十二年啦,你相信嗎?在這種鬼地方一住四十二年,今年九月就要滿四十三年了,不過九月之前我就會搬出去——到一個更小的地方。」說完他又放聲大笑,笑得咳嗽不停,得再拽出手帕捂住嘴巴。等咳嗽稍微止住了,他又說:「一個更小的地方,像個六尺的盒子,懂不懂?」
「我猜把這種事情拿來開玩笑可能會好過一點。」
「瞎扯。沒有什麼會讓我覺得好過。阿諾德住這兒大概有十年了,因為沒選擇餘地,你懂嗎?大部分時間他都關在自己屋裡,當然嘍,以他那種體型是不可能上街去跳踢踏舞的。」
我的臉一定看起來非常茫然。因此他說:「哎呀,我忘了你根本不認識他。他呀,胖得跟豬一樣,我是說阿諾德。」他手往前一比,從上到下劃一個愈來愈寬的弧形。「就像一顆梨子,走起路來和鴨子一樣搖搖晃晃。他住三樓,不管去哪裡都要爬兩層樓,所以才不常出來。」
「他年紀多大?」
「不清楚,四十歲吧,一個人胖成那樣,實在很難看得出來到底幾歲。
「他是做什麼的?」
「你是說以什麼維生嗎?不知道。他以前上過班,後來就不常出門了。」
「據我瞭解,他很喜歡看電影。」
「哦,那還用說嗎?他有一臺那叫什麼玩意兒?那種可以在電視機上看電影的機器。」
「錄影機。」
「再過不久,我也會有一臺。」
「那後來他怎麼啦?」
「你說萊韋克嗎?唉,你到底有沒有注意聽?他死啦。」
「怎麼死的?」
「被他們殺啦,不然你以為呢?」
這個「他們」,是一個很籠統的稱呼。阿諾德·萊韋克被別人從背後刺殺,橫死街頭。吸食快克的人流浪到街頭之後,那老頭說,治安就一年比一年糟糕,他們會為了一張地鐵車票把你殺掉,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
我問他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他說應該是一年前吧,可是在菲爾丁的電腦資料中,他最後一次交易記錄是四月十九日,我說萊韋克四月時還活著,他回答,他的腦袋已經沒辦法記得那時候的事了。
他告訴我如何才能找到管理員。「她也沒做什麼事,就收收房租罷了。」問他名字,他說叫格斯,再問他姓什麼,一抹狡獪的笑容出現在他臉上。「知道我叫格斯就夠了,你不告訴我你姓什麼,我又為什麼要跟你說?」
我遞給他一張名片,他接過來,伸直手臂舉著那張名片眯起眼看,並大聲念出我的名字。他問我可不可以留著名片,我說當然可以。
「我到上面見到阿諾德之後,一定會轉告他說你在找他。」說完他又笑個不停。
格斯姓吉斯坎德,這是我從信箱上發現的,我可不是個偷懶的偵探。管理員的名字叫赫塔·艾根,就住同一條街隔兩戶的地下室。她是個身材嬌小的女人,可能連五尺都不到,一張謹慎多疑的小臉,說話時略帶中歐口音,還會一邊彎手指。因為關節炎,她的手指都變形了,不過活動起來還算靈活。
「警察來過,還把我帶到城裡去看他。」她說。
「他們要你認屍?」
她點點頭。「‘是他沒錯,’我說,‘是萊韋克’。之後又把我帶回來,要我開門讓他們進去搜査,我跟著後頭進屋,他們卻說:‘你現在可以走了,愛琴太太。’‘不要緊,我留在這兒吧。’因為這些人,有些還好,有些就會揹著死人偷錢,這句俗語是不是這樣說的?」
「沒錯。」
「‘揹著死人偷錢’,只可惜,他們偷不到什麼錢。」
她嘆了口氣,「搜查完了之後,我把門鎖好問他們,現在我該怎麼辦?有沒有人會來把他的東西拿走?他們說會與我保持聯絡,然後就沒下文了。」
「他們就沒訊息了?」
「沒,沒人告訴我誰會來領走他的遺物或我該怎麼辦。既然他們不聯絡我,我只好打電話給管區警局,可是他們竟然搞不清我說什麼。大概被謀殺的人太多了,誰都懶得繼續追查下去。」
她聳聳肩,「我呢,我得把那間公寓租出去。除了傢俱以外,其他東西都被我搬到這裡,沒人領我就把它們扔了。」
「你把錄影帶賣掉了。」
「錄影帶?我把它們拿到百老匯大道,賣幾個錢。那樣不對嗎?」
「沒什麼不對。」
「我又沒偷,如果他有家人的話我早就還他們了。可是萊韋克先生連個親人都沒有,他住這裡已經很多年了,我來上班之前他就住這裡了。」
「你什麼時候來上班的?」
「六年前吧……等等,我說錯了,是七年前。」
「你只是個管理員而已?」
「不然呢?難不成是英國女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