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認識一個女人,她告訴房客她是管理員’但實際上她就是房東。」
「喔,當然啦。」她說,「當然這棟房子是我的,所以我才能住地下室。其實我是一個大富婆,一個喜歡像老鼠一樣住在地下的大富婆。」
「那這棟房子到底是誰的?」
「我怎麼知道?」
我看著她,她說,「你去告我好了,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沒人知道。僱我的是一家管理公司,我收了房租就交給公司,隨他們怎麼辦。至於房東,我從來也沒見過。房東是誰很重要嗎?」
是不太重要。我又問她萊韋克是什麼時候死的。
「去年春天吧,再後來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我回旅館後開啟電視,三個臺都在轉播大學籃球賽,戰況激烈到我根本看不下去。後來找到一個臺轉播網球比賽,相比較之下這個節目就安靜多了。說自己在「看」球賽不知對不對,可是當他們把球在網子上空打來打去時,我的確睜著眼睛坐在電視機前面。
我和吉姆在第九大道上的一家中國餐廳吃飯。那是我們星期天晚餐碰面的老地方。老闆不在乎我們坐多久,也不在意替我們添幾次茶水,因為這裡從來都不會客滿。這裡的食物並不差,真搞不懂它的生意為什麼沒有更好一點。
他問我:「你今天有沒有看《紐約時報》?上面有篇文章訪問一個寫了暢銷小說的天主教神父,我忘了他叫什麼。」
「我知道你在說誰。」
「因為有電話民意測驗的支援,他說這個國家只有百分之十的已婚夫婦有過婚外情,為什麼?因為大家都很誠實。可他要怎麼證明這個說法呢?很簡單,因為那些電話受訪者都這麼說。」
「我們彷彿正處於道德復興的關鍵期。」
「那就是他的重點。」
他掂起筷了,當作鼓棰敲。「不知他有沒有打電話到我家來。」
「嗯?」
他避開我的眼光,幽幽地說:「我想貝弗莉有外遇。」
「知不知道是誰?」
「是她在艾爾-阿儂認識的男人。」
「也許他們只是朋友罷了。」
「不,不是的。」
他替我們倆斟滿了茶。
「你知道,戒酒之前,我曾經胡搞過好一陣子,每到一個酒吧去,我就告訴自己要找尋豔遇。通常到最後只落得個爛醉如泥,可是也有走運的時候,其中有幾次我甚至還記得。」
「有時候你寧願自己忘記是吧?」
「是啊,重點是我剛開始參加戒酒計劃的時候,還沒完全放棄這種生活,酗酒最嚴重時,婚姻也差不多瀕臨破裂。可是後來我爬出了泥沼,漸漸清醒了,也度過了婚姻危機。她開始到阿儂去展開自己的生活,我們繼續維持下去。不過我在外面還是有別人,你知道。」
「我不知道。」
「真的?」他想了一下,「啊,這麼說來這事一定是在我認識你之前,那時你也還沒開始戒酒。因為幾年後我就不再拈花惹草了。並不是因為良心發現,只是不再那麼做罷了。也許是基於健康的理由吧,先是皰疹,再是愛滋病,我不知道。倒也不是被嚇住了。是我不再感興趣了。」
他喝了一口茶。
「如今,我是菲尼神父所說的那百分之九十,而她卻開始在外面花起來了。」
「輪到她去找樂子了。」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喔。」我應道。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個什麼感覺。」
「她知不知道你已經察覺?」
「誰知道她知道些什麼?誰又知道我到底知不知道?我只希望所有的事情都保持原狀。可是你知道嗎?那是不可能的。」
「我明白。」我說,「昨天晚上我和伊萊恩一起,她說了那個m開頭的詞。」
「什麼m開頭的詞?‘操你媽的’?」
「結婚。」
「還不一樣,婚姻就是操你媽的,她想結婚啊?」
「她沒這麼說。她只說如果我們結婚了,她就停止和客戶來往。」
「客戶?」
「嫖客。」
「喔,是這樣啊。這是個前提條件嗎?跟我結婚我就不做了。」
「沒那回事,假設而已。後來她為此跟我道歉,我們都同意保持現狀就好。」我用凝視威士忌酒杯的眼神看著我的茶杯。「我看不太可能。當兩個人都不希望改變時,就是產生變化的時候了。」
「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別急,一天一天慢慢來,千萬別喝酒。」
「嗯,我喜歡。」他說,「這話中聽。」
我們又坐了好一會兒,天南地北聊個沒完。我談到手上正在辦的兩件案子,一件是正式受到委託卻始終掌握不到頭緒,另一件案子根本沒有人委託我,我卻緊咬著不放。我們還聊到棒球,因為職業棒球老闆惡性休業,春季訓練可能要延期了。此外就是我們聚會里的一個小孩,他過去有著驚人的記錄——嗑藥酗酒什麼都來,在戒酒四個月之後去世了。
大約八點時,他說:「我今天晚上想做一件事,我要去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聚會,把我和貝弗莉這些事全部吐出來,我沒法在這裡的聚會上吐。」
「你可以啊。」
「我是可以,但我不想。在這裡我可是洪荒時代就戒酒的老前輩,在那些新來的人面前,我可不想破壞我那完美的長老形象。」他笑了,「我要到市區去,把自己說得聽起來徬徨無助,搞不好會有一個戀父情結的年輕小姐正在尋找她心目中的父親形象。」
「真是個好主意,」我說,「順便幫我問問看她有沒有妹妹。」
我獨自去參加聚會。
星期天聖保羅沒有聚會,所以我到羅斯福醫院。出席的人大部分曾經是戒毒所的病人。那個演講者一開始染上了海洛因,她參加明尼蘇達州一個為期二十八天的住院療程,戒掉之後,在接下來的十五年又染上酒癮。現在她已經戒酒三年了。
等她講完,大家圍成一圈坐著自我介紹,大部分人只講自己名字就繼續往下輪。我決定要多說一點。例如她今天講得很好,很高興她戒酒成功,可是輪到我時我只說:「我叫馬修,是個酒鬼。今晚我只聽就好。」
聚會結束後,我回到旅館,沒有人留話。我回房看了兩小時書,是一本向人借來的平裝書,書名叫《新門刑案日誌》,內容是十七、十八世紀英國的犯罪記錄,這本書在我手上大概有一個多月了,每晚睡覺前都會翻上幾頁。
大部分的案子都很有趣,其中更有幾起案子特別精彩。我讀了好幾個晚上,感觸很深。太陽底下,世事如常。以前的人,為了各種理由,或根本不為什麼理由互相殘殺,無所不用其極地使盡各種手段。
有時這本書似乎變成翌晨早報的解毒劑。每天報上寫的那些犯罪事件,讓人很容易就下結論說,人性的醜惡正在空前急遽地惡化,世界末日來了,我們都要下地獄去了。當我看到這本書上的記載,幾世紀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為了幾個錢或為了情愛自相殘殺時,我可以告訴自己,其實我們並沒有變得更糟,我們和以前一樣好。
然而在其他的深夜裡,這個發現帶來的不是放心,而是絕望。我們從古至今都一個樣。沒有變得更好,也不會變得更好。
歷史上因我們的罪而犧牲的人,簡直是死得輕如鴻毛,我們回報以更多的罪惡,我們的罪惡之源永不枯竭。
那天晚上讀的案子並沒有給我什麼啟示,而我又還不想睡。午夜時分,我出去走走。天氣又變冷了,寒風颯颯吹在哈德遜街上。我走到葛洛根開放屋,那是米克·巴盧開的愛爾蘭酒吧,不過執照和產權證都不是用他的名字。
酒吧裡幾乎全空了。有兩個獨飲的酒客各自分佔住長吧檯兩端,一個喝啤酒,另一個則在細細品味一杯健力士黑啤酒。兩個老頭穿著舊貨店買的外套,在靠牆的桌前共飲。伯克站在吧檯後面,不等我開口,他便告訴我米克整晚都沒來過。「他可能隨時會出現,但我想他是不會來了。」他說。我叫了杯可樂,坐在吧檯前,有線電視在播《小凱撒》的黑白老片,愛德華·羅賓遜主演,中間沒有廣告。
我看了大約半小時。米克還是沒來,也沒有其他的客人再進來。喝完可樂,我便起身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