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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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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得有人殺她。」

「不一定得是你啊。」

「也對。」我想了半晌,說,「我也不清楚,能想到的只有一件事。」

「說來聽聽吧,兄弟。」

「呃,我也不知道,不過也許我也想在圍裙上沾點血吧。」

星期天晚上我和吉姆·費伯吃晚飯,我把事情從頭到尾原原本本地跟他說了。那天晚上我們沒去聚會,他們向上帝禱告的時候,我們仍然坐在那家中國餐館裡。

「嗬,真是個了不得的故事,這種結局應該算是不錯了吧?至少你沒再喝酒,也不用去坐牢,是吧?」

「不用。」

「同時扮演手操生殺大權的法官和陪審團,一定是很有趣的感覺,等於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

「可以這麼說。」

「你想你會做上癮嗎?」

我搖搖頭,「我想我再也不會幹那種事了。不過我也沒料到自己會這麼做。這些年來,不管在警界還是退下來之後,我都做過一些邪門歪道的事,比如說作偽證,扭曲立場等等。」

「可是這次有點不同。」

「這次有很大的不同。你瞧,我在夏天看過這盤錄影帶之後,就再也無法將它從腦中除去。後來碰巧被我遇到那個狗孃養的,他用手向後攏順小男孩頭髮的姿勢讓我認出他來,那也許是他父親曾對他這麼做。」

「怎麼說?」

「一定有什麼事情讓他變成這麼個怪物。也許他的父親虐待他,也許小時候曾經被強暴過,要了解並且同情斯特德其實並不難。」

「我注意到一件事,你談論他的時候,從來沒有讓我感到一絲恨意。」

「我為什麼要恨他呢?他其實很迷人,舉止合宜聰明,也有幽默感。如果你想把世界上的人分成好壞兩種,那麼他一定在壞人那邊。可是現在不知還能不能那樣去分,以前我可以,可是如今越來越難。」

我傾身向前,「他們會不斷地拿殺人當成一種娛樂,好像是一種運動,使他們樂在其中,這我沒辦法瞭解。可是也有很多人無法瞭解為什麼我喜歡看拳賽,也許人們的嗜好是無法去評判的。

「然而重點是,他們可以逍遙法外,而我正好走運涉入了這件案子,査出他們幹了什麼、怎麼幹的以及物件是誰等等,但這並不表示就可以破案。沒有起訴,沒有拘捕,沒有判刑,甚至連調査都沒有。如果一個好警察發現了整件事情,他一定會沮喪失望得讓自己醉到不省人事,我並不準備那樣做。」

「嗯,那樣的想法是沒錯。」他說,「而你決定,讓天道來懲罰他們還不如自己去作安全。上帝自己深埋在糞土中,你告訴自己,我要把他拉出來。」

「上帝。」我說。

「不管你怎麼叫他,‘無邊的力量’、‘造物主’。‘偉大的可能性’。你覺得那個‘偉大的可能性’已經沒有能力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只有靠你來替他分擔了。」

「不對,」我說,「不是那樣。」

「說給我聽聽。」

「我想,我可以視而不見,可以放著它不管,然後一切又會歸於寧靜。因為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不是嗎?在那些我相信‘偉大的可能性’的日子裡,我知道是這樣。而當我無邊的力量成為‘偉大的不可能’時,我也仍然這麼認為。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很確定——不管有沒有上帝,我一定不是扮演上帝的那個人。」

「那你為什麼又那樣做?」

「坦白說,我就是想讓他們死。」我說,「而我也想成為殺死他們的那個人,但是,我以後不會再做這種事了。」

「你拿了錢。」

「是的。」

「三萬五千元,是嗎?」

「一人三萬五千元,米克的那份差不多是一百萬的四分之一。當然另外還有一些外幣,我不知道到時他怎麼去賣掉它們。」

「他拿的是最大份。」

「沒錯。」

「那你要怎麼處理你的那一份?」

「不知道。現在那些錢和引發這整件事的那盤錄影帶放在同一個保險箱裡,我可能會捐十分之一給特斯特蒙之家。捐錢給那個地方似乎很合邏輯。」

「你可以全都捐給特斯特蒙之家啊。」

「是可以。」我同意,「可是我想我不會,剩下來的錢我會自己留著。為什麼不能?是我自己憑勞力賺的。」

「我想是的。」

「如果我要和伊萊恩結婚的話,自己身邊也應該存一點錢。」

「你要娶伊萊恩?」

「我哪兒知道?」

「那你為什麼去做彌撒?」

「我以前就跟巴盧去過,那種氣氛是男人之間的一種默契吧,我認為那是我們的一部分友誼。」

「為什麼去領聖餐?」

「我不知道。」

「你一定知道。」

「不,我真的不知道,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去做,大半的時間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滴酒不沾以保持清醒。如果你想聽真話,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以前為什麼會酗酒。」

「接下來又會發生什麼事呢?」

「呆在同一個頻道上,」我說,「不要轉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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