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其實沒準備要讓人看的。驗屍還沒完成,一個看起來一副已經花太多時間在死人堆裡打滾模樣的女人讓我們稍等,然後帶我們進入一個大房間,來到一張桌前,上面一張素白床單蓋著一堆隆起物。她把頭部掀開,沒錯。那是莫妮卡。
「啊,不,」埃萊娜說,「不,不,不。」
出來後她說:「我最好的朋友。我這輩子最好的朋友。我們每天都講話,沒有一天不講。現在我要找誰說話呢?真不公平,我已經老得不可能再交一個最好的朋友了。」
一輛計程車駛過來,我揮手攔下。
我本來不想帶她到停屍間的,可是我也不想留她一個人在家。而且這也不是我能決定的,是她做的決定,而且很堅決。她想跟我在一起,而且她想去看她的朋友。在停屍間裡,那個女人警告我們說屍體的樣子不會好看,我曾告訴埃萊娜,她不是非看不可。但埃萊娜說她要看。
在計程車裡她說:「這樣一來就成真了。這就是為什麼葬禮時棺材要開啟。這樣你就會知道,會接受這個人已經死了的事實。否則我心底總是難以相信她真的走了。我會一直以為拿起電話,撥她的號碼,就可以找到她。」
我什麼都沒說,只是握著她的手。車子又開過一個街口,她說:「在某個層面上,我反正是會相信這個事實的。但如果沒有看過她甜美的臉,總是會差那麼一點。啊,老天,馬修。」
我見到馬克·薩斯曼的第一個感覺是他太年輕了,而第二個感覺是第一個的延伸,那就是他大概就是我辭掉警察工作時的那個年紀。他個子不高,發達的上半身顯示他常做重量訓練,深褐色的眼珠很難看透。
他大學畢業,這現在好像不稀奇了。我不認為我念警校時班上有任何一個人上過大學,更別說大學畢業。警校裡有種普遍的觀念,認為上大學對當警察沒好處,你會學到太多錯誤的觀念,而正確的觀念又學得不夠多,於是你只會變成個孬種,而且滿腦子都是毫無來由的優越感。當然,這些都狗屁不通,不過我們對大部分問題的想法,多半同樣是狗屁不通。
他在布魯克林學院拿到歷史和社會學雙學位,畢業後申請到幾家研究所,但他發現自己並不想以教書為業。他去紐約市立大學的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修了幾門研究所課程,發現這是他感興趣的領域,但他不想研讀,他想投身其中,親自去做。那是十年前的事了,現在他已經升到警探,在格林尼治村西十街的第六分局刑警隊裡有張辦公桌。
他坐在辦公桌後面,我們在桌前的椅子上坐了下來。「莫妮卡·德里斯科爾,」他說,「我們另外也找到一些證件,上面說她是莫妮卡·韋爾布里奇。」
「那是她前夫的姓,」埃萊娜告訴他,「她從沒用過。」
「她離婚後,又改回她孃家的姓了。她是最近幾年離婚的嗎?」
「哦,老天,不是。十五年前嗎?至少是,或許二十年吧。」另外,不,莫妮卡沒跟德里克·韋爾布里奇保持聯絡,她也不知道怎麼聯絡他,甚至不知道他還是不是活著。
「這個姓很少見,」薩斯曼說,「如果有任何必要找他的話,電腦搜尋可能査得到。我想你說過,她正在跟某人交往。」
「對,他非常保密。」
「你應該沒見過他吧。」
「沒見過,她連他的名字都不肯告訴我。一開始我猜想是因為他已婚,雖然過去幾年我們見過好幾個她的已婚男友。」
「她常這樣嗎?和已婚男人交往?」
這應該是個很容易回答的問題,但埃萊娜不希望人家以為她的朋友很放蕩,或來者不拒。「如果她在跟某人交往,」她想了一會兒才說,「通常我們後來會發現他是已婚男子。」
「她一直都犯同樣的錯誤嗎?」
「不,她喜歡這樣。她不想再結婚了,不想只專屬於另外一個人。」
「這位神秘男子,她跟他交往多久了?」
「沒多久。兩個星期嗎?三個星期?總之,不到一個月。」
「你對他知道些什麼?」
「哦,老天,我想想。他非常保密,他有時得出城去,沒辦法告訴她要去哪裡。她感覺他是在替政府單位工作,或其他國家的政府。你知道,就像某種情報人員。」
「她跟你描述過這個人嗎?」
「他穿著體面,打扮整齊。可是她交往的都是這類人。哦,我想到了,他留了小鬍子。」
「嗯,那就對了。」他放下筆,抬頭看著我們,「昨天晚上九點半或十點時,門房讓一個人上樓去她公寓。這傢伙告訴門房他的名字,然後她說讓他上來。」
「如果他把名字告訴了門房——」
「是啊,嗯,我想我們很幸運,這個天才竟然記得小鬍子的事情。還有花。」
「花?」
「這點確認了,因為我們發現壁爐架上的花瓶裡插著鮮花。他一定是兩手都拿著東西,因為他等電梯時,得把某樣東西放在地上,才能摸他的小鬍子。」
「他把某樣東西放在地上,才能摸他的小鬍子?」
「更像是整理。你知道,就像這樣。」他大拇指和食指合在一起放在他光滑的上唇中央,然後兩指開啟。「上樓前先確認自己的外表沒問題。總之,這就是為什麼——」他看了看筆記——「為什麼赫克託·魯伊斯會注意到他有小鬍子。」他看著埃萊娜。「她對他的外表只提過這些嗎?說他穿得很體面,留了小鬍子?」
「我只記得這些。她說過他是個好情人。非常強勢,非常有想象力。」
「還比她原來所知的更猛烈、更有想象力呢。」她一臉疑惑看著他,然後他說,「雖然我們想保密,但反正你們很快就會從媒體上得知了。她手腕和腳踝上都有捆紮過的痕跡,她的嘴巴上也有膠帶的殘留物。她迷這類東西嗎,你會不會恰巧知道?」
「她已經不年輕了,也見過不少世面,」她告訴他,「而且她獨自住在格林尼治村。我的意思是,你自己想想就知道了。」
「好吧,可是——」
她搶在他前面。「我不認為她有怪癖,」她說,「我不認為她迷上任何特定的東西。我想,你知道,如果她喜歡某個男人,而他想做些什麼,她不會叫著跑著說要找媽媽。」
「這只是一種形容,對吧?因為我査到她的父母都已經過世了。」
「是,很久以前了。」
「你不知道她有任何親人嗎?」
「她有個哥哥,已經死了。不知道哪裡可能還有一個阿姨或表親吧,不過我不清楚。她都不聯絡了。」
他說:「既然她沒迷上被捆綁、性施虐與受虐,或隨你怎麼稱呼的那些,那麼其實就正好符合我們收集到的資料,」他對著我說,「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事,不過如果你在這個分局待過,你就一定見過。任何稍微有點怪癖的人,就會有滿滿一衣櫃的工具,皮革和橡膠製品,面具,鏈子,你簡直會覺得這些工具對他們來說比那些做的事情還要重要。她半樣都沒有,沒有手銬,沒有鞭子,沒有那些垃圾。倒不是說——」他頓了一下,笑了,「你看過《宋飛傳》1嗎?我想說的是,‘倒不是說那有什麼錯。’你還記得那集嗎?」
1《宋飛傳》是在美國熱播的劇集,在文中提到的這一集中,主角傑裡和喬治因為亂開玩笑,陰錯陽差地被一位女記者誤以為他們是同性戀伴侶。進而公諸媒體。兩人一路疲於奔命地向各方解釋,卻愈描愈黑。傑裡在澄清自己不是同性戀者時,總要附加一句「倒不是說那同性戀有什麼錯」,而親友們閱報後震驚地向兩人詢問時,態度有責難有諒解,但總不忘附加一句「倒不是說那有什麼錯」,以示自己對同性戀者並不歧視的「正確」立場。
「記得。」
「對不起,我沒有輕佻的意思。看起來,是他把他認為需要的東西帶去的,事後又全部帶走。她說過他很愛乾淨嗎?你會認為他是全世界異性戀男子中最愛乾淨的。那裡有一瓶酒,義大利餐後酒。我不知道把酒名寫在哪裡了。無所謂,只是一瓶很花哨的酒。我們認為是他帶去的,還有那把花。他們各自喝了一點酒,他離開前把瓶子和酒杯都擦過了。他什麼都擦得乾乾淨淨,據我們所知,他在整套公寓裡沒有留下一枚指紋。等我們清查完畢後,可能會在哪裡找到半枚指紋,通常都會的,不過我得說,我不太指望。」
「因為他很愛乾淨。」
「他甚至還用了吸塵器。樓下的鄰居在午夜時分聽到了吸塵器的聲音。他不打算去投訴,因為也沒那麼吵,只不過覺得意外而已。顯然半夜用吸塵器不是她的習慣。」
「她可能從沒用過吸塵器,」埃萊娜說,「她僱了個清潔女工每星期來一次,吸塵是她做的事。」
「那個女工離開時,或許也不像那傢伙還把吸塵器的集塵袋帶走。她以為他是某個政府的情報人員嗎?嗯,如果他不是,那也可能當過。他真的是行家,不會留下任何能追蹤到他身份的東西。你知道那個有關鑑定科的電視劇集嗎?後來又有另外一套在邁阿密的版本,不過沒那麼好1。原始版很棒,不過我得說,我真希望那個劇集停播。」
1即第二十九章中提到的csi(《犯罪現場調查》)。
「因為它會提供人們構想嗎?」
「不,那些瘋子本來就存在,根本無須你提供他們構想。他們光靠自己就能想出一大堆主意來。那個劇集真正的影響,是讓他們很難被抓到。裡面會教他們不要犯哪些錯。」
「你覺得這個人就是從電視上學來的嗎?」
「不,我不覺得。我不知道自己對這個傢伙怎麼想。那是我這輩子見過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現場。我不想描述細節,也很遺憾斯卡德太太得聽到任何一丁點兒,可是他凌虐了那個女人很長一段時間,才動手殺了她。然後他把那個地方收拾得一塵不染,一切井井有條,然後她裸身死在中間,就像那個畫家,那個法國人……」
「馬格利特。」她說。
「對,就是他。就好像,這幅畫哪裡不對?我的意思是,如果兇手是她正在交往的那個男人,幾乎一定是他,而且她一聽到他的名字就告訴門房讓他上去。如果他正在跟她約會,又跟她上床——他們上過床吧?」
「她說他是個好情人。」
「是啊,還真是好極了呢。有些男人發瘋了,會找個可憐的女人強姦。可是他們不會先跟她約會。通常他們會挑個陌生人,某個站街女郎,或某個只是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地點的可憐女人。偶爾有某種男人會覺得她跟某個女人是情人,但那是他在心裡自己想。這種人一般稱之為‘戀情妄想症’。那是一種幻想,這男人會以為自己是在約會,但其他任何人都會稱之為糾纏不休。」
他沒說錯,這不合情理。
「如果你們二位,」他說,「有誰能記得她曾不經意說過其他有關這個傢伙的事情,會很有幫助。任何事情,比如他有沒有哪個地區的口音,他很有教養或沒什麼教養,甚至比如他愛看籃球、擦古龍水這類小事。你們以為太瑣碎不值一提的小事情,可能與其他事情聯絡起來,就能變成一條線索。」
「他喝蘇格蘭威士忌。」埃萊娜說。
「現在我們知道點兒東西了。這是她碰巧提到嗎?」
「有一次他到她家,她問他要喝什麼,他說要蘇格蘭威士忌,結果她家裡沒有。所以他就喝別的,但第二天她就出去買了一瓶我想是很好的蘇格蘭威士忌。她顯然選得很好,因為下一次他去,就說那酒真的很不錯,但他只喝一小杯,她說她不知道哪個會撐得比較久,是這段關係還是那瓶酒。」
「那瓶酒,」薩斯曼說,「酒還在那裡,叫格蘭什麼的。」他記了些筆記,「也許他上次去的時候曾拿起來倒一杯來喝,但昨天晚上忘了擦掉指紋。只是我不敢指望。不過呢,我們就是希望你能想起這類事情。你知道,我覺得她應該會無意間透露過一些有關他的小事情。只要慢慢想,自然就會想起來。」
「也許吧。」她說。
「女巫酒,」他忽然說,「提到你可能會想起的事情。他帶去的酒就是這個名字。這可能是我們能逮到他的辦法之一。這可不是什麼到處都買得到的美國製伏特加。如果你是酒鋪的店員,能有幾個人跑來跟你買一瓶女巫酒?」
「所以你們會清查附近的酒鋪。」
「我們會從附近開始,一路查下去。她完全沒跟你們提過他住在哪裡嗎?你們不知道他可能在哪個特定的區域嗎?嗯,有人把女巫酒賣給他,也許他去酒鋪問的時候,賣給他酒的人當時就在店裡,而且或許他不但記得賣給了他酒,也覺得可以跟警方合作,不會侵害他客戶不可剝奪的隱私權,害他吃官司。或許這位女巫酒先生是用信用卡付賬,雖然這好像期望太高了。或許那酒鋪裡裝了監控攝像頭,而且或許攝像機當時真的開著,而且或許我們真能在那天的錄影帶自動洗掉重錄之前找到那家店,雖然這似乎要求太高了。一般錄影帶根本不會儲存那麼久,因為你裝錄影機是希望能用來指認那個搶劫你的敗類,而不是兩天前去跟你買一瓶高價酒的人。」
莫妮卡住的公寓大樓外形很特別,這可能就是為什麼我在「紐約第一」頻道上一眼就能認出來。這幢大樓位於格林尼治村西北角的珍恩街,是一幢十七層樓高的新藝術風格建築,正面是黃褐色磚,楣石和飛簷上都有精緻的雕刻。我們手牽手沉默地沿哈得孫街往上城方向走,當莫妮卡住的那幢比旁邊都高的大樓進入視線時,埃萊娜的手握緊了我的。我們穿過珍恩街時,她正在哭。
她說:「她從來沒做過什麼壞事,她從來沒有壞心腸,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從來沒有。她跟已婚男人上床,他媽的有什麼大不了的,她父母一死、留給她足夠的錢過日子,她就沒再工作了。有時候她會在錢包裡藏糖果偷偷吃,因為她覺得這很可恥,不想讓你知道。另外她可能對她衣櫃花的心思位元雷薩修女要多,這或許也讓她位元雷薩修女要膚淺,可是相處起來也有趣得多。而這些是我所能想到她做過的最壞的事情,可是也沒那麼糟糕,對不對?沒有壞到要因此被殺死。對不對?」
「是啊。」
「我沒法看她那幢大樓,看到就會哭。」
「我叫輛計程車吧。」
「不,我們走一走吧。可以嗎?」
我們沿哈得孫街朝北走,過了十四街就變成了第九大道。我們經過一家叫馬克特的時髦餐廳,她說:「雷內·馬格利特不是法國人,是比利時人。」
「不過你還是知道薩斯曼講的那個畫家就是他。」
「因為我心裡也有同樣的印象,那種超現實的不和諧。白天天空是暗的。或者畫的是一支彎柄的菸斗,畫上寫著‘這不是菸斗」。矛盾。我現在想到是因為——」
「因為那家馬克特是比利時餐廳。」
「對,還有十四街上對面那個小地方,店名叫小什麼的。莫妮卡喜歡那裡,他們有各式各樣烹調淡菜的方式,她一向就愛吃淡菜。你知道看起來像什麼嗎?」
「淡菜?有點像蛤蜊。」
「特寫,」她說,「把殼拿掉後。看起來就像女人的陰部。」
「哦。」
「我告訴過她,那清楚顯示了她潛在的女同性戀傾向。我們正打算要去那兒吃午餐,可是老抽不出時間。現在永遠去不了了。」
「你今天還沒吃過東西。」我說。
「我不想去那裡。」
「不去那裡,」我同意,「可是要不要找個地方坐坐?」
「我吃不下。」
「好吧。」
「吃了也會吐出來。可是如果你餓了……」
「我不餓。」
「嗯,如果你想吃點東西,我們可以找個地方。不過我沒胃口。」
我們沉默地走了幾個街區,然後她說:「總是會有人死的。」
「是啊,」
「事情就是這樣。你活得越久,失去的人就越多。世界就是這樣運轉的。」
我什麼都沒說。
「接下來幾天我可能會有點兒瘋瘋癲癲。」
「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