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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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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我可以吃顆安眠藥,睡上六個月。只不過我醒來感覺還是一樣,因為我沒有花六個月去應付這件事。反正也還沒有人發明出能讓你睡六個月的安眠藥。」

「是沒聽說過。」

「是有那種永久性的安眠藥,你吃了就永遠不會再醒來了。我現在還不想吃。」

「很好。」

「有時候,」她說,「要了解你以前為什麼喝酒,並不是那麼難。」

「酒能讓一切停止運轉。」

「我承認,我瞭解那種吸引力。但是推到最後,管他的,都去死吧,還有那些‘我我我’的都去死吧。你跟薩斯曼談過了嗎?」

「他們還沒有任何進展。」我說,「或者是他們有進展,但他懶得向我報告。」我告訴她有關tj的大膽猜測,我又如何去找薩斯曼求證,雖然我們沒有人覺得那個猜測有太大的可能性。

「如果他抽菸,」她說,「她一定會跟我提的。她從一開始就不會跟他有任何瓜葛,她甚至不喜歡跟衣服上有煙味的人在一起;但如果他就是很吸引她,讓她願意容忍他抽菸,那她也一定會跟我提這件事。‘我不能告訴你他的任何事,但他抽菸,你能相信嗎,可是我還是照樣喜歡他。’總之,她一定會找個方式提起的。」

「終於,」她說,「他們要重建了。一開始全市的人都可以發表意見,受害者的親屬投了兩次票,最後終於要蓋個新的東西。我很好奇以後站在這裡望出去,新的建築會是什麼樣子。」

當然,她現在正站在窗邊。

「我真希望有什麼事情發生。」她說,這時我的手機響了。

是我給過名片的那個女人,那位信箱女士。她打電話來告訴我,今天早上她收到了一封寄到一二一七號信箱的信。「我把名字抄下來了,」她說。「我想就是你說的那個名字。大衛·湯普森。」

「是這個名字沒錯,」我說,「信是誰寄的?」

「誰寄的?我怎麼知道誰寄的?」

「在信封左上角,」我說,「通常會有一個回信地址。」

「也許吧,我不記得了。」

耶穌啊,真像拔牙。「你可以現在去看一下那個信封嗎?」

「不在了。」

「不在了?」

「他來拿走了。就是你給我看過那張照片上的男人。」

「他來拿走了。」

「那是他的信。他跟我要,我就給他了。你沒說過不能給他的。」

我也沒要求她記下回信地址。這不是她的錯,而是我的錯,但即使瞭解這一點,也不能讓我對整件事的感覺好一些。

我問她是否記得有關那個信封的事情。有,她說,那是個長信封,不是一般寄賬單那種比較小的信封。而且上面的地址是打字或印的,不是手寫的。「而且他很失望。」她主動說。

「失望?」

「他開啟後看了裡面,臉皺了一下。」

因為裡面沒有支票,我心想。這就是為什麼他會去,想去拿他以為我會寄給他的支票,結果卻拿到了別的信,或許是某些髮卡銀行不停地寄信告訴他說他已經被預先核准了,他當然會覺得喪氣。

我謝了她,她說下回她會記下信封上所有的字。事實上她會影印下來。我沒注意到她店裡有影印機,但現在她一講,我想起櫥窗上有另一張手寫的小海報,說影印一張一毛五。這樣很好,我告訴她,又謝了她,然後掛掉電話。

「他明天或後天會再去,」我告訴埃萊娜,「因為他在等那張我說要寄給他的支票。聽起來他好像越來越沒有問題了。不管今天的信是什麼,上面的收件人和他告訴露易絲的一樣。他也不見得會知道那張編出來的支票是打哪裡寄來的。他這行可能有很多公司都會拖上很久才付款。他以為等收到支票就會知道是哪家公司。真可惜她沒注意到回信地址,不過她又不懂讀心術。」

「聽起來那家店裡唯一沒提供的服務,就是讀心術了。」

「差不多。他明天會過去,不過也沒幫助。除非他又有了另外一封信。」

我幫她去幹洗店跑了一趟,回家時順路去熟食店買了三明治。我們都不餓,不過還是吃了。

然後我們又談到窗外的景觀,日後種種建築以不同的方式出現在視野中會是什麼樣子。我不記得細節了,但這個話題扯到了馬格利特或不和諧或矛盾,總之就是這類事情,然後我告訴她昨天薩斯曼忘了提到的一個嚴重不和諧之處,就是兇器遺留在謀殺現場。

她說:「一把匕首。」

「哦,某種裝飾性的刀子。我想薩斯曼不是什麼刀類專家。」

「他認為兇手是在莫妮卡家看到它的?我去過她家幾百次,從沒看到過什麼匕首。」

「可能不是匕首。有可能是不知道什麼……」

「拆信刀。」

「是吧,諸如此類的東西。」

「我在她家也沒看到過拆信刀之類的。」

「嗯,如果你看到了會注意嗎?根據——」

她沒讓我講完話。「打給他。」她說。

「打給他?」

「薩斯曼,馬克·薩斯曼。打電話給他。」

我花了點時間才終於找到他。她伸出手,我把電話交給她。

她說:「我是埃萊娜·斯卡德。我很好,謝謝你,不過這不重要。我想請你描述一下那把兇器的樣子。是青銅的嗎?嗯,是青銅色的嗎?是不是刀尖鋒利、但刀刃很鈍的?你現在就放在眼前嗎?嗯,可不可以請你去拿來呢?是,當然很重要。如果不重要,我不會要求你去拿,對不對?對不起,我不該這麼兇的。是,我等著。」

我開口要說話,但她舉起一隻手阻止我。「好的,」她說,「那我描述它的樣子給你聽,可以嗎?我們就可以確定它是不是我以為的那個東西。那是一把銅質拆信刀或裁紙刀,長度十到十二英寸。一面有個淺浮雕,描繪的是兩隻獵犬把一隻鹿圍捕得走投無路的場面。另一面可以找到雕刻者的姓氏以大寫字母印鑄在上面。是德弗里斯,d—e—v—r—e—e—s—e。可能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楚。」

她拿著電話傾聽著。然後她說:「馬克?你待在那裡別走。我見過他,我見過殺她的那個男人。那把兇器是我賣給他的。哦老天。你待在辦公室,我們馬上趕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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