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起他的杯子,喝了口啤酒,「它們不見了。」
「那些賬本?」
「約翰星期六早上來店裡,還把上個星期的賬整理了一下。在這個星期六以前,一點徵兆都沒有。前天,他想查一點東西,去找賬本,賬本不見了。」
「兩種版本都不見了?」
「不是,只有給自己留存的那本不見了。」他又喝了一點啤酒,用手背抹了抹嘴唇,「約翰花了一整天時間去找,找得快要發瘋了,直到昨天才告訴我。我當然也煩得要命。」
「情況到底有多糟?」
「他媽的。」他說,「糟透了。我們可能因此關門。」
「真的?」
他點了點頭,「從我們開張、賺進第一筆錢的陳年老賬,全部都在那本賬冊上。我不知道為什麼,在我們附近也開了一家酒吧,我們苦幹實幹,把他們的生意搶得差不多了。如果那本賬本落在他們手裡,我們就完蛋了,你知道了吧?這種事能用錯誤來形容嗎?我們所有的秘密都白紙黑字寫在裡面。有關單位有了這組資料,再一查我們的退稅記錄,馬上就知道我們在幹什麼了。你都沒法子編個理由騙他們。你唯一要知道的是你會在哪裡落網,是亞特蘭大還是其他地方。」
我倆相對無言好一會兒。我喝了點咖啡,他點了一支菸,朝天花板吐菸圈。店裡仍然在放古典音樂,兩支木管樂器相互唱和。
我開口說:「你要我做什麼?」
「查出賬本是誰拿走的,把它們找回來。」
「也許是約翰一時糊塗,把賬本放到別的地方去了。過兩天就……」
他頭搖得跟撥浪鼓似的,「我昨天下午把辦公室翻得底朝天,他媽的,就是找不到。」
「就這麼不見了?沒有強行闖入的痕跡?你把它們放在哪裡?上了鎖嗎?」
「應該上了鎖。不過,有的時候,約翰會隨手把賬本塞到抽屜裡。這麼久沒出事,當然會大意點,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反正就這麼回事,如果你有點急事,你不見得會把它放回原位。他告訴我說,星期六他的確上了鎖,但沒過一會兒,他又承認他也不記得到底上過鎖沒有。記賬是他例行的工作,他每個星期六都得做一遍,誰會記得到底上過鎖沒有。不過那有什麼差別?反正賬本就是他媽的不——見——了!」
「有人拿走了。」
「沒錯。」
「如果把那本賬本送到國稅局……」
「那我們兩個就死了。就這麼簡單。報紙訃聞版會把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放在蒂勒裡太太的旁邊。你錯過我們葬禮的話,沒有關係,不要擔心,我明白你意思到了。」
「沒有丟別的東西嗎,斯基普?」
「好像沒有。」
「那這個賊是衝著你們來的。有人溜進你的辦公室,拿走賬本,跑了。」
「沒錯。」
我思索了一會兒,「你有沒有什麼仇家?比如說,被你開除的人懷恨在心?」
「是啊,我曾經想過這一點。」
「說不定他們向聯邦政府告密。你知道的,過兩天,有兩個穿西裝的傢伙,走進你的酒吧,亮出他們的證件,把你們所有的資料、跟銀行往來的記錄一古腦兒全部帶走,那就有你好受的了。」
「你接著說好了,馬修,你真的讓我心情愉快。」
「也許那個人不是想找你麻煩,只是想弄兩個錢花花。」
「你是說靠賬本圖利啊?」
「沒錯。」
「想辦法叫他賣給我們。」
「你真是個精明的顧客。」
「我跟卡薩賓都這麼想。坐著等,他這麼告訴我,坐著等好了,不管是誰拿了,他自然會來找我們,沒有什麼好擔心的。按兵不動,問題自然迎刃而解。如果只是逃漏稅,應該可以獲得保釋吧?」
「當然可以。」
「那我只好流亡海外,到尼泊爾去賣點亂七八糟的玩意給那些嬉皮觀光客,了此殘生。」
「你真的覺得這種日子比較好過?」
「應該是吧。」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手上的煙,隨手把菸屁股往沒喝完的啤酒裡一扔。「我最恨人家這樣子幹了。」他又不知道想到哪裡去了。「我最恨見到送回吧檯的酒杯裡漂著菸屁股。噁心死了。」他的眼睛盯著我,好像想要瞧出什麼端倪,「你能幫我點忙嗎?我可以僱用你。」
「我不大明白,你僱我要幹什麼?」
「你是說現在我只能等待嘍。我最恨等待了。我上高中的時候,跑步上學,四分之一英里。當然我那時候比較輕。我煙抽得很兇,我十三歲學會抽菸,在那個年紀,你什麼都敢做,天不怕,地不怕,好像什麼東西都保護著孩子,難怪他們都覺得他們永遠也不會死。」他從盒子裡拿出一支菸來,但只拿出一半,又推了回去。「我喜歡賽跑,但是我最討厭等待比賽開始的那段時間。有的人會吐,可我不會,因為我喜歡比賽。我只會想小便,比賽完之後,我也會跑去小便。」回想起往事,他不禁搖了搖頭,「我被派到海外也一樣。我不在乎打仗,可是等著上戰場的那段時光,我總是不免要胡思亂想,難熬得很。我現在又回想起那段時光,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其實,這跟現在的難題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瞭解你心情。」
「等待,跟謀殺沒兩樣:他往椅背上一靠,「我要給你多少,馬修?」
「什麼多少?我又沒做什麼。」
「你給我不少建議啊。」
我勸他提都別提。「這杯酒就算你請客好了。」我說,「這樣就行了。」
「成交。」他說著,站起身來,「說不定將來我會有麻煩你的地方。」
「儘管說。」我說。
他出門時還跟丹尼斯聊了幾句,我把杯中的咖啡喝光。隔兩張桌子的女士已買單離去,報紙卻留在桌上。我把報紙拿過來看,又叫了一杯咖啡跟一杯波本,把波本倒進咖啡裡,讓咖啡有點甜味。
下午,等我把女招待叫過來的時候,酒吧裡的人已經多了起來。我給她一塊錢小費,請她把賬單給我。
「沒有賬單。」她說,「那位先生已經付了。」
她是新來的,所以不知道斯基普的名字。「他真的太客氣了。」我說,「可是在他離開之後,我又喝了一杯,這總該有賬單吧?」
「你去問丹尼斯好嗎?」她說。
在我還沒開口之前,她就去幫別的客人點東西了。我跑到吧檯,把手指往後一指,跟丹尼斯說:「她說我那桌沒有賬單。」
「她說的是實話啊。」他笑道。他常常笑,好像一天到晚都能看到很好笑的事似的。「德沃把所有的賬都付掉了。」
「不可能。不管怎麼說,在他走了之後,我又喝了一杯,我叫那個女服務員給我賬單,可是她卻叫我來找你。是又出了什麼事嗎?我到底有沒有賬單?」
他的嘴咧得更大了,「只要你想要賬單,我會給你一張,但是今天不行,你現在一張賬單都沒有。德沃先生付得乾乾淨淨。」
「總共多少錢?」
「八十塊出頭的樣子。如果你想知道詳細數字的話,我可以算給你看,要不要?」
「不要。」
「他給我一百塊錢付你們的酒賬。給莉迪的小費和撫慰我惶惑不安的心靈。我猜想你又點了幾杯喝的,但我知道一百塊是足夠了。」他又開始微笑,「所以你不欠我們一毛錢。」
我沒跟他爭。如果說我從紐約市警察局學到什麼東西的話,那就是人家給我什麼,我就拿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