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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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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旅館,査了查有沒有來信或是留言,結果什麼都沒有。看門的是一個來自安蒂瓜、手腳很靈便的黑人。他說他不怕熱,只是想念舒爽的海風。

上樓後我洗了個澡。房間熱得要命,其實我房裡有空調,但是製冷系統好像壞掉了,只覺得熱空氣一直在房間裡打轉,還有一股化學藥品的氣味,屋裡依舊是又溼又熱。我索性關了它,把窗戶全部開啟,但是,好像一點幫助都沒有。我癱在床上,睡了一個小時左右。醒來之後,我又得再洗一個澡。

洗完後,我打了個電話找弗蘭。接電話的是她室友。我告訴她我是誰,然後等了好久好久,弗蘭才來接電話。

我邀她一起吃晚餐,如果還有興致的話,飯後再去看場電影。「可是我今天晚上不行,馬修。」她說,「我有別的計劃,下次再說好不好?」

我掛了電話,有點後悔,早知道就不打了。我穿上衣服,照了照鏡子,確定我不用刮鬍子之後,就出門了。

街上也是熱得要命,不過再過幾個小時就會涼快下來。而且,街上全是酒吧,無論如何,它們的空調比我家的強。

很奇怪,我沒有朝著酒吧去。我的心情不大好,聲音沙啞,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我會一口氣灌幾杯。但現在我卻東逛西逛,也沒打算找個地方歇歇腳。我甚至進到幾家酒吧裡去,但是,沒點東西又跑了出來。

我還差點跟人打了一架。在第十大道的一家地下酒吧裡,一個渾身橫肉、少了幾顆牙齒的大塊頭,跟我撞了個滿懷,他的酒灑了我一身,我卻很反常地接受了他的道歉。其實事情沒那麼簡單——他本來就想找個人打架,我也準備好要教訓教訓他。他的一個朋友卻從他身後抓住他手臂,另一個擋在我們中間。我就在這個時候回過神來,接受他那毫無歉意的道歉,迅速離開現場。

我朝東走向五十七街。幾個黑人妓女在假日飯店前拉客。我仔細打量她們,態度比以前認真得多。其中一個像是戴了黑檀木面具的妓女,眼光毫不避諱地掃著我。我只覺得胸中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怒火,只是不知道是誰或是什麼事情把我激怒的。

我走向第九大道,還是回阿姆斯特朗酒吧去。見到弗蘭坐在那裡,我一點也不驚訝,就好像知道她一定會在那裡似的。我在酒吧的北邊找了張桌子坐下來。弗蘭背對著我,根本沒注意我已經進來了。

她坐的是一張兩人桌。她的伴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我只看見他有一頭金髮,兩道金眉,一張年輕開朗的臉龐。他穿了件藍色短袖襯衫,上面還有肩章。我記得大家管這種衣服叫獵裝。他抽菸鬥,喝啤酒。她點的是一大杯煙霧繚繞的粉紅色液體。

可能是龍舌蘭日出。那一年特別流行龍舌蘭日出。

我的眼光轉向吧檯,見到卡羅琳坐在那裡。散桌差不多都坐滿了人,但是吧檯還有一半是空的。對酒保來說,星期五晚上只有這麼多人,算是很清閒的。門邊,也就是在卡羅琳的右邊,有兩個人在暢飲啤酒,大談棒球。她左邊是三張沒人坐的高腳椅。

我坐上中間那一張,點了一杯雙份加水的波本。幫我倒酒的是比利,他隨口跟我聊了兩句天氣。我喝了一口酒,偷偷瞄了卡羅琳一眼。她不像在等湯米或其他人,也不像幾分鐘前才進來的樣子。她穿了一條淺黃色七分褲跟無袖的背心上衣,淺褐色頭髮梳得很整齊,配著她小小的臉龐,讓人看著很舒服。她不時從粗重的杯子裡喝一些黑色飲料。

那不是龍舌蘭日出。

我喝了點波本,斜眼瞧了弗蘭一眼。我為自己的怒火中燒感到生氣。我跟她有過兩次約會,彼此都沒有感覺,身體裡也沒起什麼化學變化,頂多就是送她到門口而已。今天晚上我刻意要找她,但她卻說她有別的計劃。結果她卻坐在這裡,跟「她的計劃」一塊兒喝龍舌蘭日出。

只是我到底在生什麼氣?

我想,她大概不會跟他說,她明天有事,必須要早起吧?我敢說這個穿獵裝的英俊小夥子絕對不用在樓梯下跟她說再見。

這時候,我右邊傳來一陣軟綿綿的聲音,「我忘記你的名字了。」

我轉頭瞧了瞧。

「我相信我們兩個見過,」她說,「但是我實在想不起你的名字。」

「我叫馬修·斯卡德。」我說,「你說得沒錯,湯米為我們介紹過。你是卡羅琳。」

「卡羅琳·奇塔姆。你最近見過他嗎?」

「湯米?出了那件事之後就沒再見到他了。」

「我也是。你們都去參加葬禮了?」

「沒有,我想去,但是沒去成。」

「你為什麼要去?你不是不認識她嗎?是不是?」

「不認識。」

「我也不認識。」她笑了。但是笑聲中聽不出任何高興的意味。「嚇了你一跳吧?我沒見過她。我那天下午本來想去的,但是,我沒去。」她的牙齒咬住下唇,「馬修,請我喝一杯酒好不好?要不,我請你喝一杯也成。只是,得請你坐過來,免得我得一直扯嗓子跟你說話。好嗎?」

她喝的是有杏仁味的甜酒,還加了冰塊。這種酒味道很像甜點,極容易上口,但是後勁卻跟威士忌差不多。

「他叫我不要去葬禮。」她說,「葬禮是在布魯克林舉行的。布魯克林,對我來說,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但辦公室裡很多人都去了。就算我不知道在哪裡,也應該可以找到人送我一程。我可以跟大夥兒一道去,默默表達我的哀悼。但是他說我不能去,他說,我去不好。」

她赤裸的手臂上隱隱看得出有金色汗毛。她身上散發出一股麝香混合花香的味道。

「他說我去不好。」她說,「他說這是對死者的一種尊重。」她拿起眼鏡戴上。

她又說:「尊重?那個男人知道什麼叫尊重?他是該尊重活人還是死人?我不過是辦公室裡的一個員工而已。我們在同一間辦公室裡上班,大家都知道我們是朋友。天哪,我們以前的那段,難道連朋友也夠不上?」

「隨你怎麼說都行。」

「放屁!」她刻意把這個詞拖得非常長,「我不是說我們上過床,我不是說這個。但是我們過去的確有很多歡樂跟笑聲。他結婚了,每天回家找媽媽。」她喝了點酒,「這沒什麼關係。沒騙你,沒有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人希望在清晨醒來時見到湯米·蒂勒裡。我真的沒騙你。這是怎麼啦,馬修,我的酒是喝光了,還是灑光了?」

我們兩個都覺得她是喝得急了點。甜酒,本來就容易在不知不覺中喝過頭。卡羅琳痛罵這種甜酒。這種酒跟波本不一樣,波本喝到哪裡你心裡有數。

我跟她說,我就是專喝波本的酒客,如果她能瞭解波本酒的特性,以後就不會喝過量了。她好像真的把我的話聽進去了,還拿過我的酒杯喝了一口。我把我的酒杯遞給她,她的小手握住我的手,把酒杯拿穩,狠狠喝了一口。

「波本的格調不高。」她說,「你知道我意思吧?」

「我倒覺得這是紳士喜歡的口味。」

「紳士到這種酒吧裡,就是想放浪一下。蘇格蘭威士忌適合那些穿西裝、打領帶的傢伙跟幼兒園的小朋友。波本是那些想釋放獸性、想偶爾調皮一下的大男孩喝的。波本要在酷熱的夏天,而且不在乎汗流浹背的時候喝。」

沒有人流汗。我們那時在她的公寓裡,坐在她沙發上。她住五十七街,距離第九大道沒兩步路,屋子裡的擺設跟裝潢充滿了裝飾意味。一個酒瓶放在鐵架玻璃咖啡桌旁。她開啟空調。她的空調比我的安靜,而且也涼快得多。我們把冰箱裡的冰塊全部用光,接下來索性喝純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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