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只是覺得,既然我們不認識他們,那他們又何必費那麼大工夫?」
「可以增加我們辨認的困難。」
「我想也是。但他們怎麼知道我們會找他們?就算找到他們,我們又能怎麼樣?我們不是說清楚了嗎?用錢換回你的賬本。說到這兒,你最後把賬本怎麼樣了?」
「照我說的,把它們燒了。你為什麼說我們不能拿他們怎麼樣?半夜在床上把他們幹掉不行嗎?」
「可以。」
「找到那家教堂,把一堆屎丟在聖壇上,然後再告訴圖託,說是那兩個人乾的。我越想越覺得這是個好主意。狠狠搞他們一下,幫他們跟屠夫定個約會。說真格的,這兩個人可能是行家,偷車都說不定還要戴面具呢。」
「你覺得那兩個人是不是有點面熟?」
「戴了那麼多怪東西,誰會覺得他們面熟?連聲音好像都沒聽過。」
「是嗎?」
「我好像覺得有什麼熟悉的地方,但又說不上來。可能是他們的動作吧,不知道。」
「我想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們的動作很精確簡單,步伐輕盈得不得了。」他笑道,「說不定他們很會跳舞。」
我的杯子空了。我往裡面倒了點波本,慢慢地喝著。斯基普把菸頭丟到咖啡杯裡,然後說那句他一定會說的話,叫我別照著做,我跟他保證,絕對不會。他點了另一根菸,我們就坐在那裡,靜靜地沒說一句話。
過了一會兒,他說:「我們先不說面具好了,他們為什麼要開槍把燈泡打破?」
「為了掩護,好讓他們比我們早一兩步離開現場。」
「你真的以為他們覺得我們會去追嗎?他們手上有槍啊,誰敢窮追不捨?」
「也許他們覺得黑暗中比較好逃跑吧。」我的眉頭開始皺起來,「可是他們只要走一兩步路,把電燈關掉就行了,你知道隨便開槍會有什麼壞處?」
「會嚇得我屁滾尿流。」
「會惹出不必要的麻煩。行家們都知道,只要你一開槍,警察就會尾隨而至,誰都擋不了。」
「也許他們就是生性愛冒險,不是有人說,要玩就玩它個過癮。」
「也許。」
「增加一點戲劇效果。」
「也許。」
「天知道,昨天的場景已經夠戲劇化了。他用槍指著我的時候,我真以為他會開槍。他開槍打天花板的時候,我的腦子裡更是一片混亂。你怎麼啦?」
「哦,老天。」我說。
「幹嗎?」
「他用槍指著你,卻開了兩槍打天花板!」
「我們是不是忽略了什麼?從我們剛才的談話中,你是不是找到什麼線索?」
我把手舉了起來。「讓我想一想。」我說,「我在想我為什麼沒注意到他們開槍打天花板這件事?」
「你沒想到什麼,馬修?我沒有——」
「你記不記得最近也有人用槍指著別人,結果並沒有傷人,而是朝天花板開了兩槍?」
「我的天哪。」
「想到了?」
「那不就是搶莫里西酒吧的那對江洋大盜嗎?」
「你在想什麼?」
「我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麼。這種想法有點瘋狂。這兩個人沒什麼愛爾蘭口音。」
「我們怎麼知道他們一定就是那兩個人?」
「我們不知道,不過,這種假設也很合理。那兩個人用手帕矇住臉,搶走援助金,看起來是個政治事件,其實,他們主要的目的也可能是錢啊,你說是不是?他們的步驟經過精心設計,沒有不必要的動作,整件搶劫案像是一齣編排過的舞蹈。」
「說不定他們真是搞藝術的。」
「沒錯。」他說,「‘十惡不赦的芭蕾舞七五年特展’,對不起,我一直在想這些不著邊際的東西。兩個戴了紅手帕的小丑,搶了莫里西兄弟五萬美元,然後又勒索我和卡薩賓,嘿,剛好也是同樣的數目。我們已經慢慢歸納出線索了。」
「我們根本不知道莫里西兄弟被搶了多少。」
「是不知道,但是搶匪也不會知道保險箱裡有多少錢。我們已經可以掌握他們的行事作風了,這點沒什麼好爭的吧?他們的耳朵長什麼樣子?你記下了昨天晚上那兩個人耳朵的樣子,那你想不想得起來江洋大盜的耳朵長什麼德性?」他開始笑起來,「我真的不相信我會這樣胡說八道。你怎麼會記得搶莫里西兄弟的搶匪有對怎樣的耳朵?真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斯基普,我真的不知道他們耳朵是什麼樣子。」
「我還以為你們偵探隨時隨地都在工作。」
「我那時滿腦子都在想,要怎麼樣才不會被子彈擊中。不管是搶莫里西兄弟的那對江洋大盜,還是昨天那兩個人,都是個中好手。我在面對他們的時候,腦筋從沒轉到別的地方過。」
「箇中好手?你看到他們的眼睛嗎?」
「我不知道他們眼珠是什麼顏色。」
「在我跟那個人交換賬本的時候,距離夠近,應該可以判斷出眼睛的顏色,不過,就算是我瞧見了,我也不記得。現在更是沒差別了,他們提到莫里西的事情嗎?」
「我想沒有。」
他閉上眼睛,「我來回想一下。我覺得那天的事有點像出啞劇,兩聲槍響之後,他們退出現場,寂靜無聲。」
「我的印象也是這樣。」
他站了起來,繞著房間走。「真沒想到,」他說,「嘿,也許我們不該再去想那天晚上的細節,我們應該追尋事件內部的關聯。現在我們面對的可能是專搶酒吧的壞胚子。你覺得他們會不會是本地的愛爾蘭幫派,叫,叫什麼來著?」
「西方幫。我跟莫里西兄弟都知道有這個組織。他們的意思是說,如果真是幫裡兄弟乾的話,風聲早就露出來了。」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天哪,現在的味道更好了。我知道我們找到問題的關鍵了。一個小時前,我還像墜入霧裡,但現在,我知道我遲早可以找到他們。
「所以他們才扮成那個樣子。」我說,「他們才不管我們認不認識他們,反正先戴上假髮面具再說,他們不想讓我們見到他們。他們露出馬腳了,我們一定抓得到他們。」
「天哪,你看看你,馬修,就好像是聽到警鈴的看門狗一樣。你要到哪裡去抓他們?你連他們是誰都不知道。」
「我知道他們叫‘弗蘭克和傑西’。」
「那又怎樣?莫里西兄弟想抓他們,已經想了好久了。他們不是還請你幫忙嗎?結果你摸到邊了沒?」
我又給自己倒了一點酒,「如果你在車上裝了一個發報器,你想追蹤訊號,一輛車是不行的,你需要兩輛車才有辦法。」
「我不大明白你在說什麼。」
「這跟我們現在說的事不太一樣,不過也差不多。我們在莫里西酒吧見過他們,我們在教堂的地下室也見過他們。我們現在有兩個參考點,可以追蹤他們的訊號了,朝天花板開兩槍是他們的註冊商標。只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要留下這種記號,好讓我們來追蹤。」
「是啊,真沒想到他們會這麼做。」他說,「他們真的惹上麻煩了。他們不知道‘牛頭犬’馬修·斯卡德已經盯上他們了嗎?這兩個可憐的傢伙可能一毛錢也享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