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鐘頭前味道沒這麼重。」
「你就是那時候才發現的?」
「我沒注意確即時間,當時傍晚過後,天還亮的,我想應該七八點左右。」
「現場就現在這樣?你沒放了什麼東西或帶走任何東西?」
「沒有。」
「你來時鐵門是拉上的?」
「拉上,而且鎖著。」
「那牆角那個硬紙板盒子——」
「裝了些工具,通常就保管在這裡,一根開木箱用的鐵棒,還有榔頭和釘子。本來應該還有一把電鑽,但我猜他們拿走了,能拿的他們全拿走了。」
「能拿的指的是什麼?」
「威士忌,足夠裝滿一輛小卡車。」
我跪下來檢視我認識的那個,動動他手臂,讓手掌和身體的傷口重合。「同一顆子彈,」我說,「或說至少看起來如此,這種情形我以前見過,某種反射動作,伸手去擋子彈。」
「就你所知有用嗎?」
「超人擋的時候有用。他先被打了,你注意到這裡嗎?臉上,這用槍揍的,應該是。」
「哦,老天,」他說,「他還是個孩子。你一定在店裡見過他。」
「我一直不知道他叫什麼。」
「巴里·麥卡特尼。他一定會跟你講他和甲殼蟲樂隊的保羅·麥卡特尼沒有親戚關係。他用不著說他家住貝爾法斯特,安特里姆郡1就有不少麥卡特尼。」
1countyanrtim,位於北愛爾蘭東北部。
我檢查另一名死者雙手,沒有槍傷,他應該沒伸手去擋子彈,或者是擋了但沒碰到。
看來他臉部和頭部也捱了打,但不能確定,額頭那一槍毀了他的臉。
對我來說,如果沒有人確切知道要找些什麼,那我就順著自己對犯罪的感受進行。然而,我不是一名受過醫學訓練的鑑定人員,更不是正式法醫,並不真正知道自己該找什麼,或我所看到的是什麼意思,我可能和這兩具屍體相處一整夜,還不如一名專業人員掃一眼所能告訴你的多。
「約翰·肯尼,」我還沒問米克就說道,「你見過他嗎?」
「應該沒有。」
「斯特拉班人,在泰隆郡。他住伍德賽,過著那種一間小屋裡擠一堆北愛爾蘭男孩的生活,他母親一年前去世,所以我們也不用去通知她了,」他咳了一聲,「他乘飛機回去,替他媽辦好喪事,又飛回來,然後死在一間滿是威士忌的房間裡。」
「我聞不到他們身上有酒味。」
「我是說房間滿是酒,不是說他們兩個。」
「但我進門就聞到威士忌味,」我說,「現在我還是能聞到,只是沒看到。」
「哦。」他應了聲,我順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幾英尺遠處的水泥牆底部有破玻璃片,上面約五六英尺高的牆上則染著漬痕,而且往下流到地上。
我走過去,仔細看這漬痕。「這就是被偷走的威士忌,」我說,「他們打破了其中一瓶。」
「沒錯。」
「但這看來不像失手打破的,」我說,「是某人對著牆狠狠砸過去的,滿滿一瓶。」我在玻璃殘骸中一片片翻揀,找到酒瓶上的標籤,「喬治·迪克爾,」我說,「我想我聞到的是波本。」
「你仍保有你的酒鼻子。」
「麥卡特尼和……肯尼,是嗎?」
「約翰·肯尼。」
「我想他們是替你做事的。」
「是。」
「他們之所以在這裡也和你的生意有關?」
「是。昨晚我交代他們今天開車過來,讓他們扛六箱酒回去,蘇格蘭威士忌、波本等等,我交代過就忘了,我讓他們寫下來,約翰開一輛旅行車,一輛又破又髒的老福特大車,載個幾箱酒綽綽有餘,巴里負責幫他,他們兩個白天來,其實不需要帶鑰匙。但我有備用鑰匙的,所以還是讓他們帶了。」
「他們知道怎麼來嗎?」
「他們之前來過,就是上次運威士忌進來時。裝酒上卡車他們沒參與,但幫忙在這裡卸了貨,後來這幾個月裡還來過一兩回。」
「好,他們是來拿威士忌的,送到哪兒呢?」
「送回店裡。因為一直等不到人,我就打電話四處找他們,結果連個鬼影子都找不到,所以我就自己開了車到這裡來。」
「你擔心他們出事?」
「我應該沒什麼擔心才對,我給他們的這差事不是什麼等不得的緊急任務,他們也許先去哪裡閒蕩也說不定。」
「但你還是很擔心,是不是?」
「是,」他承認,「我有不好的預感。」
「我懂。」
「我媽常講我有第二種眼光,我不知道是不是真這樣,但有些時候我會有某種預感,店裡需要威士忌,我也沒其他事好做,那何不乾脆跑一趟來看看?」
「這樣你才發現了他們?」
「沒錯,我沒放下任何東西,也沒拿走任何東西。」
「那輛旅行車呢?」
「我不知道,根本沒看見,我猜殺他們的人開走了。」
「但這裡儲藏的威士忌,一輛旅行車應該裝不下,」我說,「裝個六箱不是問題,如果要清光全部——」
「得有另一輛卡車。」
「或再有兩輛旅行車,多跑兩趟。但他們一定得一次搬光,誰也不會想再回這個躺著死人的房間。他們一定有一輛卡車,其中一個人負責開這輛自己的車,另外一個人則開肯尼的旅行車走。」
「旅行車這玩意兒你沒法賣,」他說,「就算解體賣零件也不可能,你把鐵鏽磨掉,就沒什麼東西剩下來了。」
「也許他們只是需要多一點載貨空間,也許他們開來的卡車貨車什麼的還是載不完酒,他們得把裝不下的搬上旅行車。」
「最後還是多出一瓶來,」他說,「只好把它摔牆上。」
「摔在牆上這瓶酒還真沒有合理的解釋,不是嗎?這不是不小心摔破的,是有人用力砸牆上的。」
「也許這裡有過一場打鬥——」
「但毫無跡象。這些殺手抓住了你這兩名手下,先用槍揍他們,再開槍打死,這部分應該很清楚,但這個劇本很難和摔破酒瓶這一幕拼在一起,」我彎腰,再直起,「這瓶酒先開過,」我說,「瓶頸在這裡,瓶蓋不在上面,封條也扯開了。」我閉上眼,想重現當時那一幕,肯尼和麥卡特尼到這裡來,上完貨,他們想在離開前喝一杯,這時壞人衝進來了,手裡握著槍,‘好了別這樣,休息一下,來喝一杯吧。’肯尼這麼說,或麥卡特尼說。他把酒遞過去,但這些帶槍來的一把奪過來,就往牆上砸去。
「為什麼這樣?」
「我不清楚,也許找上門來的是建立無酒共和國或反酒吧聯盟的人。」
「如果說到威士忌,」他說,並從口袋掏出他的扁銀酒瓶小啜了一口,「老朋友,他們不可能在這裡看到一瓶開著的酒,所有的箱子全是密封的,除非誰想喝一杯,那也得先撬開箱子不可,反酒吧聯盟的人不會這樣做的。」
我把注意力轉回到屍體上,在約翰·肯尼喉部所流成的血泊裡,浮著小塊的玻璃酒瓶碎片。
「酒瓶是人死後才摔的,」我說,「他們殺了這兩人,然後弄開箱子,在搬威士忌時喝了兩口,然後把酒瓶砸掉,這是為什麼?」
「也許他們覺得不好喝,不痛快。」
「有的地方,你直接用酒瓶喝是違法的,但不管怎樣我不認為他們會顧慮這個。這是一種示威,不是嗎?把酒瓶直接砸在牆上,也可能這只是類似乾杯後把酒杯扔進火爐裡的習俗,反正不論什麼原因,這舉動都是愚蠢的。」
「何以見得?」
「因為玻璃是最好印指紋之物,很可能這裡某一片玻璃上能找到可用的指紋,而且天知道那些實驗室的專家還能從中找出更多的什麼東西來,」我轉向米克,「你是很小心避免破壞犯罪現場的完整,但只保留給我一個人看實在是天下的浪費,我既沒受過訓練也沒足夠才能來好好加以利用,但我不認為你會讓警方插手此事。」
「我不會。」
「是啊,跟我想的一模一樣,然後呢?你打算移走這兩具屍體是嗎?」
「呃,這個,」他說,「我不能把他們就這麼扔著,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