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不是你的戰場了。」
「是的,這不是。」
「你不會參與的,對吧?」
我搖搖頭,「他是我的朋友,」我說,「你喜歡講人的前世和佛家那些因果輪迴之說,我不知道自己相信多少,但我也不排除是這樣,米克和我有某種極深沉的牽連,這是很肯定的。」
「但你們活在不同世界。」
「完全不同,他是個職業性罪犯,我指的是他日常的所作所為,我呢,雖然說不上死後會成為聖徒,但基本上,我們兩人是分別站在法律相對立的兩邊。」我想過這些。「我這麼說是假設法律只有涇渭分明的兩邊,我不確定是不是真的這樣。上個月我幫雷·格魯利奧辦的案子,目的就是讓他的當事人能無罪開釋,然而我清清楚楚地知道,那個混蛋絕對是罪有應得。因此,在某些特殊的案子裡,我的工作是看看正義有沒有機會得到實踐,我當警察時,我做偽證的次數多得自己都記不清了,我作證讓其被定罪的人,有些的確是幹了他們被控訴的事,也有些乾的事,我們根本無法用法律來制裁他,我從未害過一個無辜的人或他媽的讓一個不該蹲監獄的人被關,但我用謊話送他進去,這樣我該算站法律的哪一邊?」
「真是辯證深刻。」
「是啊,我是老蘇格拉底。不,不會的,我不會介入米克的個人麻煩,他得自己去處理,我想他能處理得了,不管這是什麼一種樣的麻煩。」
「我希望這樣,」她說,「但我還是很高興你能置身於這件事之外。」
這是星期二的事。我們回到家時看到tj留的口訊,但時間實在太晚,我只能等第二天早上才回電話。tj在電話中告訴我,他和名單中每個人聯絡過,包括那兩個沒留電話的。
「電腦讓你長了全世界最長的手臂,」他說,「你好像變成塑膠人1,你可以就坐在這裡,把手伸到別人的口袋裡,可如果口袋是空的那也是白搭。」
1一個卡通形象,由於被酸液浸泡,可以隨意改變自己身體的分子結構和形狀。
也就是說,他的查詢結果是沒有結果,名單中只有一個人在事發當天去了e—z庫房,她印象中沒看到或者聽到什麼特別的,更不要說產生懷疑。若說那裡真有人開了輛滿滿一卡車的酒,她沒注意到;如果說那裡響過槍聲,或其他隨便什麼異常的聲音,她也沒聽到。
我打電話到葛洛根給米克,留了口信要他回,又試了他另外幾個電話,還是沒人接。他在市裡有好幾處公寓,想睡覺或自己一人喝酒不愁沒處去。我去過其中一處。那是內林附近一幢戰後老建築裡的單室套公寓。裡面的傢俱少得不能再少,只有一個櫃子,裡面放了兩件換洗衣服;一臺有兔耳式天線的小電視機,廚房架上有兩瓶詹森牌威士忌,最重要的的,租約上寫著別人的名字。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花工夫試打每個電話,最終放棄掛上電話時,我也不怎麼在意沒找到他。說真的,所有我得報告的就是沒有報告,因此,半點都不急,我能等。
我戒了酒並開始出席匿名戒酒聚會,聽很多人講過很多他們如何保持清醒的方法。最終來說,我發現並無通則可循——某方面很像是生命本身——你要採用什麼方式,完全看你自己。
一開始我遠離酒吧,但和米克結識之後,我發現自己偶爾會在他店裡和他坐上一整夜,喝可樂或咖啡,看著他一杯一杯灌他的十二年愛爾蘭威士忌。這樣的經歷一般來說不值得肯定——我當然也不推薦別人採用——但到目前為止,我並不感覺有何危險,或哪裡不恰當。
聚會里的智慧之言,某些我遵行不悖,某些我則沒有當真。關於戒酒十二步驟,我曾花了相當的心思在上面,然而我不得承認,近些年來它們很少在我意識裡佔醒目的位置。與此同時,不管是禱告或是冥想都讓自己感覺非常好。
但無論如何,有兩件事我一直信守著。每一天,我都沒再喝一杯酒;以及這麼多年了,我仍持續參加聚會。
我不像以前去得那麼頻繁。一開始,我的確他媽的等於生活在聚會里。然後有一陣子,我開始想,我是否濫用了基本權力,去得太頻繁了,從而佔用了別人也需要的椅子。我問吉姆·費伯——這是在我請他擔任我輔導員之前——他要我不必擔憂。
那些日子裡,我很少一整星期不參加一次以上的聚會,我估計正常情況下約兩到三次,其中最常出席的是——除非我週末出城,要不然我幾乎沒誤過——每個星期五我們這一組的聚會,地點是阿波斯托的聖保羅教堂,在第九大道和六十街交會口,離我住處三個街區。在過去喝酒的日子裡,我到這間教堂點蠟燭,並尋求慰藉似地把錢默默塞入救濟箱中。戒酒之後,我改坐地下室的摺疊椅子上,飲用保麗龍杯裡的神聖咖啡,然後扔一塊錢到籃子裡。
開始的那段日子,聚會里聽到的種種我多半不信,雖說這些故事本身已經很不尋常了,但對我而言,更難以相信的在於,這些人每天晚上自願上臺發言,把自己最隱私的秘密講給滿屋子的陌生人聽,然而,最不可置信的還在後頭,幾個月以後我發現我也一樣開始表白,從此接受別人這些私密心事就非常自然了。於是我不再去細究這些故事的真假,只是單純地被它們感動,我也一直樂於聽到更多的故事。
聚會結束我和吉姆·費伯到火焰餐廳喝咖啡,這些年來他始終擔任我的輔導員,我們也一直保持著每星期天一起吃晚餐的慣例。當然偶爾會因為他或我有事而不得不取消,不過總的來說我們見面的次數還是遠遠超過取消的,地點是附近一家中國餐館。談話便從酸辣湯開始,一直到最後的幸運餅乾。最近幾次我們討論他的困擾比較多一些——他的婚姻生活一直起起伏伏,還有他的印刷生意幾年前幾乎倒閉。就算我們成功解決了彼此的難題,這個世界也總是有新的麻煩讓我們討論。
我們喝完咖啡,各自付了賬。「走吧。」他說,「我陪你走回去。」
「我還不回家。」我說,「不過我去的地方也正好順路,我得去報個信,你不會喜歡到那裡去的。」
「是酒館吧,我猜。」
「葛洛根。我替巴盧跑了一整天,現在得過去一趟,把我調查結果告訴他。」
「就是你稍早時候說的那件事?」
聚會中,偶爾我會有限度地談到自己的困境,今晚我也提了一下手中這件案子帶給我的困擾,只是所有細節部分完全隱去。
「在你還不知道事情究竟如何時,」我告訴吉姆,「實在很難作出正確的抉擇。」
「這一點那些宗教狂熱者就比我們厲害,」他說,「他們總是知道。」
「只能說不如他們了。」
「是啊,」他說,「而且差距似乎越來越大。每一年,我都會有幾樣弄不明白的事物,最後我做了個結論,人真正成熟的標示是,你不確定的事物越來越多。」
「如此說來我八成已經長成了,」我說,「時候也該到了。我們這星期日照常嗎?」
他說照常。走到五十七街拐角處,我們握手互道晚安,他往右轉,我過馬路,一開始我無意識的自動朝凡登大廈入口走進去,猛然想起,才抽回腳步繼續前行。我非常疲憊,其實大可打電話聯絡巴盧,把該告訴他的事用電話講給他聽。
然而我還是按原計劃,繞過我住的大樓,徑直往第九大道走。我又走了三個街區,經過埃萊娜的店,然後等綠燈過街到第九大道西側,又走了一個街區,就在我一腳踩下五十三街人行道邊時,一名矮而壯、滿頭黑髮緊黏著腦袋的男子忽地竄到我面前來,拿著一把槍在我臉前舞揮著。
我的第一反應是生氣。這傢伙是從哪兒冒出來的?怎麼他接近我時我會一點知覺也沒有?這些時候犯罪率是降低了些,街上也感覺安全不少,但你還是得保持警覺,我這輩子無時不保持警覺,這會兒是怎麼了?
「斯卡德。」他開口。
我聽他叫我名字,感覺好些。最起碼我不是那種莫名其妙的倒霉鬼,因自己一時糊塗淪為搶匪的俎上肉。這是讓人安心了一點,但改善不了眼前的局面。
「到這邊來。」他說,用槍比了比方向。我們過了人行道,走到街邊的陰影下。他站我面前,手槍片刻不離我臉部,此時第二個人出現在我背後,正背後,因為我看不到他,但我清楚感覺到他的存在,還聞到他混著啤酒和菸草的呼吸氣味。
「你最好別再到新澤西那個庫房裡問東問西。」
「好的。」
「啊?」
「我說的是。你要我別插手此事,我也樂意退出,沒問題。」
「你這是識時務?」
「我這是想活活好著,」我說,「而且省得我們兩邊頭痛,尤其是我。我接了個工作,查不出個所以然來,現在我正要去告訴那個人,要他另請高明。我是個結了婚的人,不再年輕好勝了,一時意氣不適合我。」
他鼻孔掀動著,眉毛挑高成弓形,「他們說你是個硬骨頭。」
「幾年前是。等你到我這把年紀,你看看到時候自己有多硬、有多難纏。」
「你真打算把這檔子事全忘了嗎?新澤西,一箱一箱的酒,那兩名愛爾蘭佬?」
「哪兩名愛爾蘭佬?」
他瞪著我。
我說,「你看,我這不全忘了嗎。」
他死死地看了我一眼,我看得出他表情中的失望之色。「好吧,」他說,「看來說服你比原先想象的容易,但該做的還是得做,」我應該聽得懂他的話,我背後那人架起我雙臂並且緊緊夾住時,我更知道自己的想法是正確的。我前面那傢伙把槍插回皮帶,右手緊握成拳。
「大可不必如此。」我告訴他。
「當保證金吧。」
他準確地擊中我腹部腰帶處,用了相當的力氣。我有充分時間凝起腹肌,這幫我頂住一部分力量,但他這拳很漂亮,肩膀又跟著上來。
「抱歉了,」他說,「再打兩下,嗯?」
去他的,我才不要再挨兩下。我準備反擊,把整個動作先在心裡模擬一遍,趁他拳頭往後拉的空當,我抬起一條腿,用盡全力往架著我的混蛋腳背猛踹下去,我感覺出骨頭碎裂的咔嚓聲,他慘叫一聲,鬆了手,我立刻傾身向前,順勢一記快速右拳跟過去,這一拳擦中另外那個混蛋的臉頰。
我想,在對手有能力反擊時,這傢伙壓根不想以拳技一較高低,他往後退,想抽出插在皮袋上的槍,我毫不放鬆地跟上前,先出一記右拳,然後瞄準他肋骨右下方,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一記左鉤拳揮出去。
我擊中了我瞄準的地方,這一拳的效果也和我想象的一樣。我看過太多拳手,只要肝臟處中一拳,人就整個不支地垮了不來。我的力道當然沒職業拳手重,但我也沒帶拳套作緩衝。他像膝蓋以下忽然被切斷似的栽倒下來,在人行道上打滾,抱著自己身子呻吟著。
槍也掉落在人行道上,我抓起來,一轉身,正好來得及對付另一個,也就是腳被我踹傷那個。這傢伙拼命般地衝過來,一見我手上有槍,又停住了。
「動手啊,」我說,「來啊,動手啊,你他媽等什麼!」
他的臉藏在陰影裡,我看不出什麼表情。他盯住我看,盤算著如何是好,我手指頭緊扣住扳機,他大概注意到了,更可能這個發現幫他做了決定。他開始後退,退到陰影的更深處,然後不聲不響繞過街角,跑了。按理說這傢伙該有點行動不便,因為我傷他的腳傷得不輕,但他還是很迅速。這傢伙穿著球鞋,我注意到了,我則穿著尋常的皮鞋,不大可能追得上,不過話說回來,要不是這樣皮鞋對球鞋,我那一腳可能踹不開他的挾持。
這時另外一個傢伙,就是頭髮像黏在頭皮上那個,仍躺地上不住地呻吟,我用槍指著他,這把槍握在手上比它瞄住我腦袋時感覺小多了。我剛剛挨他那一拳時,恰巧一縮肚子柔軟的部位,讓我的皮帶擋掉了一些力量,只是我腹部已不再結實了,明天早晨醒來一定比現在難受十倍。
他其實大可不必出手的,這個混蛋。
我怒火往上冒,俯身瞪著他,發現他也正看著我,我一抬腳就往他腦袋踢過去,踢他該死的腦袋,這混蛋。
但我剋制住自己,放下腳來,我沒踢下去。
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