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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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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早上,我檢查我的肚子,顏色就像在我身上畫了半道彩虹。儘管外觀頗為嚇人,但實際上好了不少,其他部位的痠痛似乎也逐漸消失。

穿好衣服,我到廚房吃猶太圈餅加一杯咖啡,埃萊娜問我的傷勢,我據實以報。「沒幾年前,」我說,「挨這麼一拳,我復原的速度可快得多了,根本不必每天醒來都要檢查傷勢如何。」

「想保持就得花時間和汗水,」她說,「要不然誰還他媽的去練這個練那個啊?對了,我想我得去健身房練上一小時左右。」

「我幾乎自暴自棄地想和你一起去。」

「為什麼不呢?你可能會用的裝置那裡都有,你若想練出一身肌肉,那裡也有各種重量器材可隨便選擇,還有一大排身穿緊身衣的美麗女郎可以養眼,之後還有按摩浴池可供你解除肌肉骨節的痠痛。但你臉上的表情告訴我,你是不會去的。」

「今天不去,」我說,「光聽你說這一堆器材,我的精力就差不多用光了,你知道我腦子裡真正想的是什麼嗎?唯一可以和到健身房流汗相比的,是走一段美好的長路。走到格林尼治再走回來,或是走到九十六街再走回來。」

「好吧,你就按自己想的做好了。」

「但你不認為我應該這樣。」

「穿得保暖些,嗯?套上你的背心,還有你那條肩帶。」

「也許我今天一天都留在家裡。」

「為什麼不呢,親愛的,如果你真想快一點復原,你可以在家做一些輕緩的仰臥起坐動作,而且幹嗎不給那些壞蛋幾天時間,讓他們對你喪失興趣?」

「有道理。」

「此外,你有這星期天出刊的《時代週刊》可看,光是手舉著這本雜誌,你已經比這個國家絕大部分的人一整個月所做的運動都要劇烈了,再說電視也一定有不少運動節目可看。」

「我想我得再多吃個圈餅,」我說,「聽起來我是亟須多一點的精力才應付得過來。」

我讀了報,並看了巨人隊的球賽,這場球打完之後,我便開始在nbc轉播的新澤西噴氣機隊對水牛城比爾隊,以及另一邊的高爾夫球賽之間換來換去。我不怎麼在乎這場美式足球賽誰勝誰負——從他們的表現來看,他們自己也不在乎——至於高爾夫球賽我更是連看的興致都沒有,儘管它有某種極特別的催眠力量。

顯然這對埃萊娜有同樣的效應,她端過來一杯咖啡,也跟著坐下來呆呆瞪著螢幕,直到出現了個米達斯手套廣告才緩過神來。「我為什麼坐在這裡看這個?」她問,「我什麼時候關心起高爾夫球了?」

「我可以理解。」

「而且我幹嘛要關心米達斯手套?即使我買手套,也要是老喬治·福爾曼1做廣告的那個牌子。」

1喬治·福爾曼(georgeforeman.1949-),世界重量級拳擊冠軍和奧運冠軍。

「米尼克牌的。」

「隨便它叫什麼。」

「因為我們沒有車……」

「你說得對,如果我要買手套,那一定要是開司米的才夠暖和。」

她走出起居室,我則回到高爾夫球賽中,就在某個穿著鮮豔球衣的傢伙打出一記小鳥球時,我發覺自己在想著莉薩·霍爾茨曼,而且我想的是在她公寓裡度過的那種慵懶的下午時光。

只是個一閃而過過的念頭罷了,就像我至今依然有想喝一杯的衝動,而且這個想法並不一定代表任何真正的渴求。有一天晚上,我聞著波本的味道,那香氣徑直鑽入我記憶的最深處,只是那並不會讓我想喝一杯;然後第二天我又聞到同樣的酒味,伴隨著血和死亡以及火藥硝煙的味道,儘管事隔一日,氣味淡多了,我仍能清楚地聞到,只是我依然沒因此想喝一杯。

這一刻,我也沒真的想要莉薩,但很清楚的是,我想走出我現在的所在之地,不是指我們公寓這個有形之地,而是某種存於心智的當下之地,我的自我所在的小小封閉房間。這一直是莉薩的意義,不僅僅是某種歡樂的來源,不僅僅是某個征服的慾望,也不僅僅是個好的伴侶,她是一條我可以走出去的路,而我是那種總要走出去的人,不管我的生活有多舒服,也不管我和我周遭一切多麼契合無間,我總會要溜出去,晃盪那麼一會兒。

我的某一個部分。

只是看她坐在那兒,只是看到她的眼睛,看她和弗洛裡安互握著手,就能讓她進入我的心裡,我沒因此想去找她,甚至連電話都不想打,但這總讓我稍後想跟吉姆吐露一些什麼,那些我現在已沒機會再費心思去想的東西。

在此同時,我仍盯著那傢伙揮杆。

「你看起來很帥。」埃萊娜說,她伸手碰碰我的防風外套,觸到了裡面的槍。「非常帥,看不出哪兒鼓起來了,肩帶也一點沒露出來,而且你要像這樣拉鏈只拉一半,你可以立刻拔出來,不是嗎?」

我探手進去,拔槍,又插回去。

「還有你這件紅色馬球衫,」她說著,伸手解開一個釦子,「哦,我瞧瞧,你扣了釦子,這樣背心不會露出來,但敞著好看多了,背心露點兒出來又怎麼樣?你又看不出它是什麼,可能只是一件內衣罷了。」

「馬球衫底下的內衣?」

「或者是刺青吧。」她說,「你太帥了,你的防風外套和你的卡其褲對比夠強烈,因此不會像穿了制服。」

「聽起來不錯,」我說,「我就擔心這樣。」

「是啊,這是該擔心的,說不定有哪個傻瓜女人找上來,要你替她查一下車子的油是不是?你自己感覺怎樣?」

「我不怎麼想回答這個問題。」

「你可真聰明,」她說,「吻我一下,嗯,用餐愉快,記得小心點,還有幫我問候吉姆。」

我出了門,感覺會下雨,下點雨是很有必要的。空氣很溼重,亟須一場滂沱大雨來清洗一下,但我想這種天氣還會持續好一會兒,就像過去這幾天一直沉沉地壓著在人身上一樣。

我先朝第八大道走一段長路,再往下幾個街道到餐廳,餐廳名字確實是叫幸運熊貓,招牌上蓋了一隻熊貓,黑白兩色,臉上的微笑就好像剛中了彩票一樣。

吉姆·費伯先到了,餐廳裡空蕩蕩的,所以我一眼就看見了他。他選的位子正是我以前坐過的,靠後方的牆邊。他正在讀《時代週刊》,我走過去時,他放了下來,並站起身。

「艾克和麥克。」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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