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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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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邊和他握手一邊問:「你說什麼?」

他指指我,又指指自己,「艾克和麥克,看起來一樣,你沒聽過這個說法嗎?」

「最近沒有。」

「我有一對孿生的堂兄,比我大三歲,我沒提起過他們嗎?」

「我想是沒有,他們就叫艾克和麥克嗎?」

「不,當然不叫這名字,他們是保羅和菲利普,但大家都管菲利普叫巴茲,天知道是為什麼。但我有一個叔叔,不是指孿生兄弟的父親,而是另一個叔叔,每一次看到他們兩個肯定是說同一句話。」

「‘嗨,小鬼們。’」

「‘艾克和麥克,看起來一樣。’他媽的絕無例外。這其實可以用來說明每個家庭必然有的難題,而且難題還很多。一個家庭裡絕不乏彼此憎惡的人,我們隨便想想就可以找出一大堆。‘艾克和麥克,看起來一樣。’往往把人逼到牆角無路可退,但奇怪的是大家並不抱怨,外人更不會,像你對我的家庭就從不評論什麼,生活的經驗教你要這樣。」

「‘別再哭了,要不然我馬上讓你好好哭個夠。’」

「天哪,沒錯,是你父親這麼說嗎?」

「不,他從沒說過,但我有個叔叔三天兩頭這樣恐嚇他的孩子,而且據我瞭解這不是光嘴上說說而已。」

「我成長期間也聽過這種話,我們家裡也絕不是說說而已。總而言之,這是一個艾克與麥克的悲慘故事。」

我們兩個不約而同穿了黃褐防風外套,紅馬球衫和卡其長褲。「我們並非不折不扣的雙胞胎,我多一件防彈背心。」

「謝謝你提醒我,讓我知道子彈滿天飛時可以躲你後面。」

「你躲的同時,」我說,「我會奮勇打穿了那些壞蛋。」

「哦?你帶傢伙了嗎?」

「在我的肩帶裡。」我說,把拉鏈下拉一點,露出肩帶,立刻又拉回原位。

「這樣我會睡得著一些,」他說,「知道我的晚餐夥伴全副武裝,火力強大,跟我換位子吧。」

「嗯?」

「來吧,」他說,「換換位子,這樣你才能監視餐廳入口。」

「如果有人意圖不軌。」我說,「他們會在街上動手,坐在這裡讓我唯一擔心的是,我們點的木須肉好不好吃。」

他聽了大笑起來,但仍堅持要和我換位子。我聳聳肩,只得起身讓他。「好了,」他說,「我盡了力了。我猜你得一直穿著外套不能脫,除非你要讓全世界知道你被肩帶裹著,這到底怎麼回事?」

「‘帶傢伙’,」我說「‘裹著’。」

「嘿,我可是與時俱進的人,我看電視的,」他笑著,「我也一樣不脫外套,但不保證不反悔,我敢發誓上次我坐在這家餐廳時,正好是熱浪來襲,裡面還比外面熱。今天是個美好的秋日,而且他們的空調又開到最強,對了,你小時候家裡有裝空調嗎?」

「開什麼玩笑?那時候我們有空氣都算幸福的了。」

「彼此彼此,」他說,「我們倒有一臺電風扇,每個人都拼命擠到電扇前,吹來的都是熱風。」

「但你並不抱怨。」

「不,熱風和熱不一樣,」他說,「熱,你才會抱怨。人家來點菜了,你想吃什麼?」

「我連選單都還沒開啟,」我說,「我得先去趟廁所,要是你等不及的話就先叫,叫兩份,帶上我的。」

他搖搖頭。「不急。」他說,並告訴侍者我們要等幾分鐘。

我找到盥洗室,裡面的一塊牌子告訴我,員工使用後必要記得洗手。我照辦了,儘管我並不是這家餐廳的僱員。廁所裡沒有擦手的毛巾,而是那種吹熱風的烘乾機,如果我早些注意到這點,大概我就不會這樣毫不猶豫地洗手,我恨這種該死的東西,你得耗幾乎一輩子時間,結果是你兩手從沒有真正吹乾過。但我已經洗了,只好站在那裡讓它吹。在耐心等待時,我在想著等會兒該怎麼跟吉姆發這個牢騷。

我看看鏡中的自己,煩躁地調整馬球衫領子,試圖不扣最上面一個紐扣,也不讓背心露出來。不想讓別人看出來,或至少讓他們不知道看見的是什麼。被人看出來或者知道當然沒什麼大不了,但如果領子可以稍稍立起一點,而背心可以稍稍往下壓一點的話——這就是我聽到槍聲時正做著的事。

我有可能忽略這聲音,因為聲音並不大;我也可能把它當成是別的什麼,車子引擎著火,侍者摔了盤子,諸如此類。

但某些特別的理由讓我立刻就聽到並明白過來,我出了盥洗室,跑過通道,衝進餐廳。我一眼就看到了吉姆、一名大張著嘴的侍者、兩名躲桌椅後頭的顧客、一名幾乎要歇斯底里的苗條金髮女郞,旁邊另一個女人正安撫著她。我經過他們直接衝到大門口,但開槍的人已無影無蹤,他可能拐過了街角或跳上等著的車子,或是化成了一陣煙,不管怎麼樣,他不見了。

我回到餐廳,剛剛的情景完全沒變,更沒人移動過。吉姆坐著我們那張桌子邊,背向出口,我去盥洗室的時候他應該是在閱讀,雜誌就攤桌上,攤開那一頁的文章是報道某些父母親把小孩從學校帶回家,自己教育他們。這些年來我認為好幾個人揚言要這麼做,但沒一個真的付諸實行。

殺手過來時他一定正讀著這篇文章,因此他極可能連兇手都沒看見。他頭部一側連中兩槍,是一種小左輪,事後證實為點二二。有好一陣子,這種槍很荒誕地被視為玩具或是給女人帶的,但也同時是職業性殺手慣用的兇器。我不是很清楚其真正的原因,聽過的說法之一是,較輕的子彈會在頭顱裡反彈撞擊,從而讓擊中腦袋這一槍造成致命的結果。也許真的是這樣,或也許只是殺手的某種自我意識罷了,如果你在你這行裡是個好手,那你不需動用大炮,用小刀一樣能完成任務。

他被擊中兩槍,正如我所說過的,一槍在太陽穴,一槍打中耳朵,兩個彈孔相距只一英寸左右。殺手離得很近——我看得出火藥燒焦的傷痕,我也聞到了皮膚和毛髮的焦味——殺完人之後他把兇器和退出的彈殼都扔了。

我沒碰這把槍,更不要說拿起來檢查。當時我並不知道這真是點二二,我辨識不出它的製造廠商和樣式,但那樣子看起來像,從傷口看也很像。

他向前趴倒,沒中彈的那半邊臉壓著桌上攤開的雜誌,血順著他的臉頰流下,在雜誌上形成了一小灘,但不是太多。通常,人死後血也就很快不再流了。因此,早在殺手奪門而出之前他就死了,甚至更早在那把小槍掉落在地上之前。

他多大了?六十一,還六十二?差不多就是這個年紀,一名中老年男子,身穿紅馬球衫和卡其長褲,外披敞著拉鏈的黃褐防風外套,他的頭髮並沒有脫落很多。他把前額的頭髮往後梳,頂上因此顯得稀薄了些。他早上剛颳了鬍子,下巴那裡有點劃傷,傷口這會兒並看不到,我是稍早前注意到的,在我進盥洗室之前。他常這樣,刮鬍子時弄傷自己,經常這樣。

艾克,艾克和麥克中的艾克。

我站在那兒,身旁的人在低聲地說話,其中有些話可能還是對我說的,但我的腦子什麼也沒接收到。我眼睛一直停在那篇家庭式學校文章中的某一個句子,但同樣,我腦子也沒將它接收進來。我只是站在那兒,當然,我也聽到了警笛聲,我知道警方趕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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