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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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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五,通常星期五晚上我會去聖保羅教堂參加聚會,之後,我通常和吉姆去喝杯咖啡。我想,第一件事我可能會做,至於第二件,我想做也不可能了。

但我有太多事得跟米克說,我愣了半天才回答。

「沒事。」我說。

「那我來接你,十五分鐘後。」

「二十分鐘吧,」我說,「別開到正門。這樣,你何不停五十六街和第九大道交會處的拉爾夫餐廳門口?」

我親了埃萊娜,跟她說不知道幾點才能回家。「還有,要打電話儘管打,沒關係。」

「我在想,」她說,「如果我從另一部分機打出去,那應該就不會改變電話的重撥裝置,還是我想得不對?」

「不,」我說,「我想你是對的,我應該早想到這點才是。」

「其實你根本無需我提醒的。」

「不,當然需要,不過我想在走之前再試一遍。」

我按了重撥鍵,電話機的小顯示屏上出現了*69。接著,某處的電話鈴響起,我正想著這回要讓它響多久,然而,在第四或第五聲時有人接了電話,一開始沒出聲,然後一個柔軟的聲音響起,是男的,說:「喂?」

聲音讓我感到有點詭異的熟悉。我期待他多講兩句,但他再出聲時,話語變得更不清楚,好像他在和另外的人說話,而不是對著話筒。「對方沒聲音。」他說。之後又沉默了半晌,最終結束通話了。

「太棒了。」我告訴埃萊娜。

「成功了,嗯?」

「太好了,真是漂亮,把話筒拿起來,你真是個大天才。」

「這是我爸常講的,」她說,「但我媽總說他瘋了。」

我把時間記下來。明天一早就想辦法到電話公司找個人,調一張我的電話通話記錄出來,這樣就可以知道剛剛接我電話的究竟是什麼人,因為這下我確信這不會是部公共電話了。而且如果我找出電話所在的地點,就可以在他們滿心以為我們不可能找到他們的情況下,給他們一個大大的驚喜。

我相信,電話使用者本人有權要自己電話的通話記錄,只要你能找到正確的物件要這東西。我很清楚警察隨時可以調到這份資料,而我如果沒辦法找到個警察幫忙,我總是自己直接扮演警察,這是違法的,但近日來好像我做的每件事都在犯法。

我到地下室,從送貨口溜出去。威斯特是可能派出兩組人馬盯著這幢樓,一個在前一個在後,但我就是不信他真的會這麼做。我看看四周,只是確認一下而已,然後我快步走去,站在拉爾夫餐廳旁邊的小巷子裡。米克不會讓我久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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