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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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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跟那位保險經紀人談過之後,有幾天都熬到很晚,想找出一個解釋。第一個,當然,這純粹是偶然。這麼高的死亡人數,可能只是走黴運罷了,不過任何賭徒都會告訴你,意外的事難免會發生。長期來說,總有轉變的可能。不過不是有個說法嗎?反正我們早晚都會死,你認真想想,這就是我們俱樂部的主旨之一。」他拿起酒杯,但還是沒喝下那個該死的玩意兒。「我說到哪兒了?」

「純粹是偶然。」

「對了。你根本找不到規律,不過我先把這個放在一旁,尋找其他解釋。我想到的一個,就是我們這群人都有早死的強烈傾向。可是在自然選擇的條件下,這些人會加入我們俱樂部,實在有待商榷。一個基因註定會早死的人,很可能在有意無意間便警覺到自己的命運,因此就會比旁人更願意接受邀請,加入一個提早佔領死亡的俱樂部。我不知道自己相不相信命運,這可能要看你什麼時候問我,不過我確信基因中的某些傾向。所以這是一個可能。」

「再告訴我其他的可能性。」

「嗯,另外一個是有點‘心靈勝於事實’的意味。我只是突然想到,這個俱樂部可能會影響會員,讓他們‘英年早逝’的機會增加。」

「怎麼影響?」

「把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死亡上。我不想去爭論說一個人拒絕承認自己的死亡,就能延長自己的壽命;但如果只是成天坐以待斃,每年相聚一次看看有誰又死了,就有可能加速死亡。我確信我有一部分的自我在渴望死亡,就如同另外一部分的我希望長生不死。或許我們的聚會,會消耗生存的意志,同時增強死亡的慾望。身心相互影響的概念現在已經充分得到了驗證,即使連醫生也都警覺到。人們會因為他們的精神狀態而變得容易生病,變得容易發生意外,而且往往會做出危險的決定。這可能是事實。」

「應該是吧。」我想再要點咖啡,才稍稍抬起頭來搜尋侍者,他就匆忙過來替我把杯子加滿。我說:「聽起來,霍默·錢普尼好像生存意志十分堅強。」

「他是個了不起的人。到了九十歲還比大部分人一輩子都精力旺盛,努力給生活增添各種情趣,讓自己活得更好。而且不要忘了,他那一代的人不像我們這一代這麼長壽,也沒那麼老當益壯。我們這一代到了應該坐安樂椅的年紀,在他那一代還能有心跳就不錯了。」

「那他那一章的其他人呢?」

「都死了,」他悲傷地說,「我只知道這些。我不記得任何一個名字,也只聽過一次,就是霍默唸了名單後把那張紙燒掉那次。他說到做到,再也沒有提過他們的名字。他唯一關心的,就是那一章已經結束了。我不知道他們活了多久,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死的。」他忽然一笑,「據我所知,他們甚至不曾存在過。」

「什麼意思?」

「多年來我從沒有過這個想法,但有天晚上,我忽然想到這一點,然後一直無法忘記。假設我們之前根本沒有那一章。假設霍默只是從電話簿隨意抄來了那些名字。假設所有細節和整件事情,包括曾參加墨西哥戰爭那個人,以及莫札特、牛頓,還有那個巴比倫的空中樓閣,都是揑造的。假設他只是個瘋子,天生健談,以為在他等待死神的餘生,每年跟一群年輕人吃一次牛排會很有趣。」

「你並不真的認為如此。」

「當然不是。但有趣的是,也沒無法反駁。如果霍默有任何關於前一章的書面資料留下來,我相信在我們第一次聚會後也已經都毀掉了。如果他那一章的兄弟們有任何書面資料留下來,就算他們的子孫沒有丟掉,堆在哪個閣樓等著發爛。可是誰又曉得要去哪裡找?」

「總之,這也不重要,對不對?」

「是不重要。」他說,「因為如果真是命中註定,不管是基因或者其他什麼,我也無能為力。而如果是我們俱樂部裡面的某個會員,藉著一些狡猾的方式荼毒我們的心理,那麼,現在尋找對策大概也太晚了。如果霍默真是個老奸巨猾的老混賬,我們只是幽默史上第一屆三十一俱樂部,好吧,那又怎樣?我還是會在五月第一個星期四來跟死神約會,而如果我成了最後一個活在世上的會員,我會負起責任,選擇三十個可敬的人,讓這個古老的火焰維持不滅。」他嗤鼻一笑,「要找三十個可敬的人,可是一年比一年難了,不過也很難講。我只是有個感覺,事情不可能那麼簡單。」

我說:「你覺得那些會員是被謀殺的?」

「是的。」

「因為實際上的死亡人數超過自然率太多了。」

「那是一部分原因,我就是因此才去尋找解釋的。」

「然後呢?」

「我做了一份我們成員的死亡名單,列出了他們的死因。其中一些顯然不是被謀殺的,他們的死亡只是自然的結果。比如菲利普·卡利什是在長島高速公路上和另一部車迎面對撞,對方司機喝醉了,弄錯了方向,在往西的車道上朝東超速行駛。如果他還活著,可能會被以車禍殺人罪起訴,不過這似乎不是可以事先安排的那種謀殺。」

「的確。」

「還有,詹姆斯·塞佛倫斯是被越共還是北越兵殺死的。戰死不會是自然因素致死,不過我也不認為是謀殺。」他的手指碰碰白蘭地酒杯的杯緣,然後又縮回去。「有幾樁死亡,除了自然結果不可能有其他原因。羅傑·布克斯潘得了攝護腺癌,而且發現的時候已經擴散了。醫生想替他做骨髓移植,可是他沒撐過去。」他的臉在回憶中變暗了,「他才三十七歲,這個可憐的小混蛋。已經結婚,有兩個孩子,還都不滿五歲,他才剛寫出第一本小說,而且已經要出版了。忽然之間,就這麼走了。」

「想必是很久以前了吧。」

「將近二十年了。他是會員裡面死得早的。另外,有兩個死於心臟病,我提過弗蘭克·迪喬里奧;兩年前的維克多·法爾克在高爾夫球場猝死。他已經六十歲了,體重超標四十磅,還有糖尿病,所以他的死亡也沒有什麼疑點。」

「嗯。」

「另一方面,有幾個會員是被謀殺的,還有幾個人也可以認為是被謀殺,雖然警方的結論不是如此。我提過艾倫·沃特森是在下班途中被刺死。」

「還有一個住在切爾西的傢伙是被性伴侶殺死的,」我說,然後搜尋回憶想著那人的名字,「卡爾·烏爾?」

「沒錯。當然還有博伊德·希普頓。」

「那個畫家博伊德·希普頓?」

「是的。」

「他也是你們俱樂部的成員?」

他點點頭。「第一次聚會時,他說他覺得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他把他公寓的牆畫得像一片彩繪展示磚牆似的。當時他還是華爾街的一個實習生,聽起來好像繪畫不過是他的一種娛樂而已。後來,他辭掉工作,開了畫展,才承認他一直很怕說出繪畫對他有多麼重要。」

「他後來很成功。」

「成功極了,他在東漢普頓有個面海的房子,還在特里貝卡區有一層最新型的公寓。你知道,我常常好奇,不知道博伊德那面彩繪磚牆變成什麼樣。他搬家前在牆上貼了幾層白色桌布,這樣他的房東就不必整修了。現在不管誰搬進去,都擁有一幅原版的博伊德·希普頓的幻覺主義壁畫了。只是誰會知道那幅壁畫藏在好幾層廉價桌布下面。我想如果找得到的話,那幅畫是可以修復的。」

「我記得他是什麼時候遇害的,」我說,「五年前,對吧?」

「六年前的十月。他和太太去市區參加一個朋友的開幕典禮,之後去吃晚餐。回到市中心的那層公寓時,顯然正好有小偷在裡面。」

「我記得,他太太被強姦了。」

「強姦,然後被勒死,博伊德則被打死了。而且這個案子至今仍是懸案。」

「所以有三個人是被謀殺的。」

「四個。一九八九年湯姆·克盧南在他的計程車駕駛座上被射殺。他是個作家,幾年來曾經有幾篇短篇小說出版,還有一兩個劇本在外百老匯上演過,可是他沒法靠寫作維生。因此寫作之餘,他還在一家運輸公司打工,或者替一個沒牌照的小工程公司做公寓整修。有時候他也開計程車,他遇害的時候,就正在開計程車。」

「這個案子也還沒破?」

「我相信警方逮捕了一名嫌犯,不過我不認為這個案子能上法庭。」

這種案子很難破。我說:「三十個人,其中四個是兇殺案的被害人。我想這比你們其中有十六個人已經死去還要驚人。」

「我也是這麼想的,馬修。你知道,我小時候沒聽說過我父母親有熟人被謀殺的。而且我不是住在南達科他州那種世外桃源。我在皇后區長大,一開始是在里士滿區,然後搬到伍德海芬區。」他皺起眉頭,「不對,我們的確曾聽說有個熟人被謀殺了,不過我不記得名字。他在牙買加大道開了家雜貨店,在搶劫中被射殺。我還記得當時我父母非常驚慌。」

「或許還有其他人也是被謀殺的。」我提醒他,「小孩子對這種事情不太有警覺,父母親也會瞞著他們。現在的兇殺率無疑比我們小時候要高,可是自從該隱和亞伯的聖經時代開始,人們就互相殘殺。你知道,上個世紀中期,五點區1有個叫老釀酒廠的大型出租公寓,後來公寓被拆時,工人從地下室扛出一具又一具的屍骨。根據估計,多年來,那幢建築每天晚上都有一樁謀殺案。」

1十九世紀中期紐約黑幫出沒的地區。

「一幢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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