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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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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一個理想世界,是的。但在真實世界,我想他們只會敷衍你一下。依照官僚體系的運作方式,沒有警察會想接這種燙手山芋。這個案子的瘋狂罪行根本很難提起訴訟,而且某些罪行得追溯到二十年前。如果我以前當警察時,接到這種案子,我一定會找各種理由丟進檔案櫃裡,讓它自生自滅。」我啜了口咖啡,「如果你真想找警方來接這個案子,最好的方式就是通過新聞媒體。」

「什麼意思?」

「只要把你剛才告訴我的事情透露幾個熱心的記者。這些事情本身就太有新聞價值了,你再透露出幾個名人給那些狗仔隊,事情會鬧得更大。那份在世會員的名單上,有個住在商業街的雷蒙德·格魯利奧,那是個律師吧?」

「是的,是辯護律師。」

「通常媒體會稱之為‘引起爭議的辯護律師’。如果你跑去跟警方說‘硬漢雷蒙德’在一份謀殺名單上,十之八九的警察只會跑去找他,請他喝杯酒,祝他好運。可是如果你告訴記者,你就能換來一大堆報道。」

他皺起眉。「把這件事情公開,」他說,「我想會讓我非常困擾。」

「我也這麼想。」

「如果我懷疑的事情是真的,如果真有個殺人犯在追蹤我們,慢慢削減我們的人數,那麼我會盡一切可能阻止他。必要的話,就算去上收視率第一名的歐普拉談話秀也在所不惜。」

「我想不會鬧到那種地步的。」

「但如果我只是對一個統計學上的巧合反應過度,那麼,不必要的破壞俱樂部的隱私就太可惜了。而且招來這樣的注意是我們最不願意發生的事情。」

「雷蒙德·格魯利奧可能會認為‘不受歡迎的注意’只是一個辯護時的字眼。」我說,「而你們最多的損失也不過就是如此。你還是得下一個艱難的決定。想得到全面調查的最快方式,就是找個記者來,把你剛才告訴我的故事說一遍。我猜想二十四小時之內就會吸引全國性新聞媒體的注意,四十八小時之內警方就會成立專案小組。由於死者跨越好幾個州,加上又有連續殺人狂,要是媒體炒作得當,甚至可能有聯邦調查局介入。」

「聽起來開始像個鬧劇了。」

「嗯,如果你僱用我,規模當然小多了。我連個私家偵探的執照都沒有,更別說對高層有什麼影響力。我能發動的任何調查都要緩慢得多,而且也不知道會花掉多少工作時間。你跟任何會員討論過這件事情嗎?」

「我還沒跟任何人提過隻字片語。」

「真的?想不到。我還以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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