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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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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他說,「這一點,我那兩個前妻可以給你不同的觀點,而且我可以告訴你其他幾個名字,他們可以很快告訴你,我吃東西只用一根筷子。也許我就是兇手。」

「你是嗎?」

「這又是怎麼回事?」

「你是兇手嗎?你殺了沃特森、克盧南和其他人嗎?」

「天哪,這是什麼問題。沒有,當然沒有。」

「嗯,我心裡放下一塊大石頭了。」

「我是嫌疑犯嗎?」

「我沒有任何嫌疑犯。」

「但是你是不是真覺得——」

「可能是你乾的?不知道,所以我才會問。」

「你以為我會告訴你?」

「可能會,」我說,「怪事年年有。」

「天啊。」

「我所應該做的是,」我說,「去問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愚蠢的問題。你永遠不知道某個人會決定告訴你什麼。」

「很有趣。在審判中剛好相反。有一個基本原則,除非你已經知道答案,才會問證人那個問題。」

「你會發現用這種方式很難學會任何事情。」

「教育,」他說,「不是我們的目的。我還要再喝一杯,你要嗎?」

我讓他替我加滿畢雷。

我說:「我只能告訴你,我很吃驚看到你的名字出現在名單上。」

「哦?」

「我覺得,」我說,「你加入的那個團體,好像很怪異。」

他從鼻子裡哼一聲。「我會說,不管任何人加入,那都是一個很怪異的俱樂部。每年聚會慶祝必死的命運,天哪,怎麼會有人想要加入?」

「你是為什麼加入的?」

「實在不記得了,」他說,「當然,當時我年輕多了,人格和職業都沒定型。如果卡普的遺孀——她叫什麼來著,費利西亞?」

「對。」

「給孩子取名叫費利西亞,等於是讓大家叫她費利西1,對不對?如果費利西亞·卡普在一九六一年看到我名字出現在一個名單上,她絕對不會多看第二眼。除非她以為是寫錯了。你知道,很多年前我常碰到,大家都以為應該是格利奧。」

1此處原文為fellatio,與費利西亞發音相似,意為「口交」。

「現在大家都認識這個名字了。」

「哦,毫無疑問。認識這個名字、這張臉、頭髮、聲音,還有那種諷刺的機智。每個人都知道‘硬漢雷蒙德·格魯利奧」。嗯,正合我意,可是你知道,這也是個強大的詛咒。‘找他包你滿意’,被人這樣期待,實在很可怕。」

「成名的代價。」我說。

「也沒那麼壞。我去餐廳部不必等,路上會有人來跟我打招呼。布里克街有個咖啡店就用我的名字給一種三明治取名。你去那裡點一個雷蒙德·格魯利奧,他們就會給你一些醃牛肉、生洋蔥,還有其他不知道什麼東西加在一起的奇怪組合。」

他喝的第二杯顏色比第一杯更深,而且看起來好像這杯酒的效力發揮得更快。

「當然不是隻有醃牛肉和洋蔥這類玩意兒,」他說,「有時候會有人來打破你的窗戶。」

我的視線移到前面的窗戶。

「換過的,」他說,「那是抗衝擊的塑膠。看起來像玻璃,好像只禁得住輕敲,其實不然,那是防彈的。當然擋不住連發高速子彈,那種武器連水泥牆都擋不住,不過單發手槍打上去只會反彈。前陣子才有人來開槍過,而這種新窗戶據說手槍的小子彈打上去會彈開,連個小刮痕郡不會留下。」

「他們沒抓到開槍的人,對不對?」

他頭一抬。「你不會真以為他們會逮自己人吧?我猜是警察開的槍。」

「也許你是對的。」

「在十二個布朗克斯大公無私的市民認為沃倫·麥迪遜無罪、激怒了很多警察之後,這當然是對的。」

「不少普通市民也被激怒了。」

「包括你嗎,馬修?」

「我怎麼想並不重要。」

「無論如何還是告訴我吧。」

「為什麼要告訴你?」

「為什麼不?」

「我認為沃倫·麥迪遜是個狗孃養的殺人犯,他的下半輩子都該蹲在監牢裡。」

「那麼我們意見一致。」

我瞪著他。

「我的一些當事人,」他說,「會把沃倫當成一個冷麵殺手。我則覺得他是個毫無悔意的極端反社會分子,而且我很樂意看見他被關進紐約州監獄裡。」

「可是你替他辯護。」

「你不認為他有權力得到辯護嗎?」

「你讓他脫罪了。」

「你不認為他有權力得到最好的辯護嗎?」

「你不只替他辯護,」我繼續說,「你把整個警察部門全都列入審判。你讓陪審團相信麥迪遜是布朗克斯分局的線民,為了回報,警察讓他販毒,而且還把他們從別的毒販那裡沒收的毒品拿去供應給他。後來警方怕他說出去,就跑去他母親家,不是要逮捕他而是要謀殺他。」

「不錯劇本,你也承認了吧?」

「荒謬透頂。」

「你不認為警察利用線民嗎?」

「他們當然利用,如果不利用的話,他們一半的案子都破不了。」

「你不認為警方讓線民繼續犯罪勾當,以回報他們的貢獻嗎?」

「這是整個合作關係的一部分。」

「你不認為被沒收的毒品總有辦法流回街頭嗎?你不認為某些已經犯了法的警官、警察會採取極端的手段,來掩飾自己的錯誤嗎?」

「在某些狀況下是如此,可是——」

「你知道一個事實、一個駁不倒的事實嗎?那些警察並沒有去沃倫的母親家企圖殺他。」

「這是事實?」

「無可爭議。」

「哦,不,」我說,「我不知道。」

「我知道,」格魯利奧說,「完全是胡說八道。他們從沒利用他當過線民,也不會利用他去擦屁股,這一點,我沒法歸罪於他們,問題是陪審團相信。」

「你可真能幹,把這個故事推銷給他們。」

「我很高興接受這個讚美,不過我不需要大力推銷,因為他們自己就願意相信。這個陪審團都是黑色或棕色面孔,而我一手炮製的荒謬劇本對他們來說完全可信。在他們看來,警察一向會這類伎倆,而且事後撒下漫天大謊。所以陪審團為什麼要相信警察的證詞?他們寧可相信其他的說法,於是我就給他們另一個可以接受的選擇。」

「然後把沃倫·麥迪遜放回街頭。」

他看了我一眼,眉毛一揚,嘴邊似笑非笑。這個表情我見過,那是他表示失望的懷疑,每次在法庭上盤問難纏的證人、在走廊碰到不合作的記者時,就會露出這個表情。「首先,」他說,「如果沃倫·麥迪遜或其他任何人回到街頭或離開街頭,你真認為這個城市的生活品質會有什麼不一樣嗎?」

「是的,」我說,「因為警察必須相信這一點,否則他每天早上很難去工作。」

「你現在不是警察了。」

「就像從小在天主教家庭長大似的,」我說,「當過警察,很多想法和習慣永遠都改不了。而且我也真的覺得是有不一樣,倒不是對那些麥迪遜可能會去殺害的人有多麼大的不同,而是當人們看到他重回街頭時,所透露出來的資訊。」

「可是他們看不到。」

「為什麼?」

「他們不會再看到麥迪遜,除非在警備森嚴的綠然天堂監獄裡。沃倫現在就在那兒,而且可能會待到你我都離開人世。記得那個地鐵站裡有個摩門教男孩被刺死的案子,託雷斯在判刑的時候對行兇的小子說了什麼嗎?‘你的假釋官還在他孃胎裡。’你也可以這麼告訴沃倫。他殺死了那些毒販,而且被定罪了,有生之年他都得蹲在籠子裡面。」

「你沒法讓他從這些罪名中脫罪?」

「我根本沒嘗試。他有其他律師,而且我也不想接那些案子。殺死一個毒販是為財謀殺,有一大堆其他律師會願意替你辯護。而射殺一個警察則會引起政治爭論,那就是格魯利奧能幫你的時候了。」

「奇怪,沒有人記得麥迪遜的刑期。」

「當然不記得。大家只記得硬漢格魯利奧讓他脫罪了,警察也不在乎他是被關在綠然天堂監獄還是去了好萊塢跟麥當娜上床。警察的想法跟你一樣,認為我把整個警方都拿來審判。其實我沒有,我是把整個制度都拿來審判,一向如此,我是刻意的。不管是民權鬥士還是抗拒徵兵的人還是巴勒斯坦恐怖分子,或者,沒錯,沃倫·麥迪遜,我都把整個制度拿來審判。不過不是人人都這麼想。」他指指他的塑膠窗子,「其中有些人就當成是個人恩怨。」

我說:「審判過後,我一直看著你和麥迪遜的照片。」

「擁抱的那張。」

「就是那張。」

「你有什麼想法?太沒品位?還是覺得那個姿態太戲劇化?」

「只是一個值得紀念的鏡頭。」我說。

「你聽過一個專為罪犯辯護的律師厄爾·羅傑斯嗎?非常有氣度,事業也很成功。那個黑幫老大克萊倫斯·達洛被控賄賂陪審團時,羅傑斯就是他的律師。他接的其他案子則大半是非常可怕的謀殺。細節我忘了,不過羅傑斯贏了官司,他的當事人被判無罪釋放。」

「然後呢?」

「然後陪審團宣佈出判決時,被告衝去要和幫他脫罪的人握手,但羅傑斯不肯碰他的手。‘離我遠一點,’他就在法庭裡大吼,‘你這狗孃養的,你就和原罪一樣不可饒恕!’」

「天哪。」

「這才是戲劇化,」他津津樂道地說,「而且沒品位,而且至少在職業倫理上很有問題。‘你就跟原罪一樣不可饒恕!’看在老天的分上,那幾乎每個人都有罪。如果你不想替有罪的人辯護,那就改行。如果你替他們辯護,又如果運氣好贏了官司,那他媽的你就大可以跟他們握握手。」他笑了。「或者給他們一個擁抱,這比握手更符合我的風格。而且我當時很想擁抱沃倫,根本不必假裝。當陪審團說‘無罪’時,我真是痛快極了,很感動。你會想找個人來擁抱,而且我也喜歡沃倫。」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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