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地點是在第八十二街靠第二大道的一幢赤褐砂岩建築。一個匿名戒酒協會的團體租下這裡的二樓,每天舉行六次聚會,從早上七點開始到晚上十一點。為了附近鄰居的安寧,午夜這場聚會不能鼓掌,要表示歡迎或贊成時,改用彈手指。
演講人是個已經戒酒五年的建築工人,他講了一個很典型、很清楚的喝酒故事,而且很簡潔,二十分鐘就結束了。接著休息一下宣佈幾件事,大家輪流傳籃子,然後是舉手發言。
我很高興這個聚會是這樣的,肖特只要把手放在膝上,不必說什麼話。第一次參加聚會沒必要讓自己成為焦點,如果是大家一個個輪流站起來發言,那他就躲不掉了。
我第一次參加聚會的時候,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在滿屋子的酒鬼面前開口。接下來我找到在這類輪流發言聚會的生存之道。「我名叫馬修,」每次我都這麼說。「跳過我吧。」當時我腦袋裡頭有一大堆想法,但就是沒辦法說出口。「我名叫馬修,謝謝你們的見證,今晚我只聽就行了。」
十一點我們下樓離開,我建議一起去喝杯咖啡,他說也好。我們走到八十六街,那兒有一家他喜歡的餐館。我很餓,點了一個烤乳酪三明治和一份洋蔥圈,他只要了咖啡。
他說:「我差點就舉手了。就差一點點。」
「沒關係的,只要你想講就舉手。沒有硬性規定。」
「說什麼都可以,對吧?我原以為每個人講話都得跟前一個人所講的有關,不過其實不必,是嗎?」
「心裡想什麼就說什麼。」
「在我們家,聽到的說法總是,‘別把你的事情告訴陌生人。’我已經習慣把事情擱在心裡了。」
「我明白。」
「真的有用,嗯?不喝酒,去參加聚會。」
「對我有用。」
「上帝,我想沒錯,十年呢。」
「一天天累積起來就行了。」
那上帝呢?他想不通,那牆上的標語,還有列出來的十二個建議步驟呢?反正不要喝酒,我告訴他,去參加聚會,保持開放的心。我信上帝嗎?偶爾,我說。我不必一直相信上帝,我每天每時每刻必須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不要去碰酒。
他說:「我不該拖著你。說不定你有事情要忙。」
「我很高興有人做伴,詹姆斯。」
「你知道,剛剛就在開會的時候,我還在想,因為我會聽著別人的發言,心思卻不知道飄到哪兒去了。我想到沃特森,那個被刺死的傢伙?」
「怎麼樣?」
「好像有什麼盤踞在我記憶裡,我卻抓不住。」
「或許我們可以一步步慢慢回憶那天晚上的情形。」我說。
「不知道,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想起來了。你說他那個朋友認為這不是偶發的搶案?」
「這正是我想查清楚的。」
「為什麼?有人殺他的動機嗎?
「據我所知沒有。」
「那——」
沒理由不讓他知道。「有其他幾個人也死了。」
「在同一區?」
「不是,」我說,「也不全是發生在街頭。」
「那麼有什麼相關呢?」
「被害者彼此都認識。」
「被害者?那麼他們都是被謀殺的嗎?就跟沃特森一樣?」
「某些是,某些只是有可能。」
「有可能?」
「有幾宗自殺可能是佈置出來的,」我說,「還有幾樁意外死亡也可能是安排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