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個星期發生了好幾件事。
我去了三趟日落公園區,有兩次是獨自去的,第三次是和tj一起去的。有一天下午我很煩,便傳呼他,他幾乎是立刻就回了電話。我們在時代廣場地鐵站碰面,然後一起坐車去布魯克林,先在一家熟食店吃了午餐,再去那家古巴店喝古巴咖啡,然後在那附近逛了一陣。我們聊了很久,結果我對他仍然知道不多,他倒是對我瞭解不少——如果他一直在聽的話。
等待回曼哈頓的火車時,他說:「這樣吧,今天你不必付我半毛錢,因為我屁事都沒做。」
「你的時間應該也值錢吧。」
「工作了才算,今天只是在混,大哥,我混了一輩子,都沒拿過錢。」
另一個晚上我正準備出去參加聚會的時候,接到一通丹尼男孩打來的電話,害我忙不迭地衝到科羅娜一家義大利餐廳去,據說有三個突然變成暴發戶的蠢貨,要到那裡去散財。雖然聽起來不太實際,因為科羅娜位於皇后區北部,距離日落公園不知有幾光年,但我還是去了。我坐在酒吧上猛喝桑·佩黎洛氣泡礦泉水,等待三位穿著絲質西裝的傢伙進來天女散花。
那地方的電視開著,到了十點,五臺的新聞播出三位涉嫌搶劫及毆打四十七街一家珠寶商而遭到逮捕的嫌犯照片。
酒保說:「嘿,你們快看!那幾個屁眼連續三個晚上都在這裡混,花錢像流水,我就覺得有鬼。」
「他們用的是最古老的賺錢辦法,」坐在我旁邊的男人說,「偷。」
那裡離希葉露天球場1只有幾個街區,不過離大都會球隊仍有數百里之遙,他們那天下午在瑞格里球場2以微弱的劣勢輸給了小熊隊,洋基則主場迎戰印第安人隊。我走路去乘地鐵回家。
1sheastadium,美國著名的露天體育場,位於紐約皇后區,是大都會球隊的主場。
2wrigleyfield,小熊隊的主場。
另一次是德魯·卡普蘭打電話來,說凱利和他在布魯克林刑事組的同事要帕姆到華盛頓聯邦調查局總部匡提科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走一趟。我問她什麼時候動身。
「她不去。」他說。
「她拒絕去?」
「在她律師建議之下。」
「這我就不知道了,」我說,」公共關係部門向來都只講門面,不過據我所知,那個部門做的連環殺人犯檔案非常完整,我覺得她應該去。」
「嗯,」他說,「真可惜,你不是她的律師。我的責任是要保護她的權益,朋友,而且反正現在大山正向穆罕默德移來1,明天他們要派個人過來。」
1出自「ifthemountainwillnotcometomohammed,thenmohammedmustgotothemountain。」字面意思為「如果山不向穆罕默德移去,那麼穆罕默德只好向大山走去。」這句話出於穆罕默德向阿拉伯人傳教的傳說,比喻如果對方不肯按你的意志行事,你就只得遷就他。
「結果如何一定要讓我知道,」我說,「當然是在和你僱主的權益不牴觸的情況下。」
他笑了。「別在那兒酸溜溜的,馬修。為什麼她該老遠跑去華盛頓?叫他們來嘛!」
和負責檔案建立的人談話之後,他又打電話告訴我那次經歷實在夠戧。「那人一副漫不經心的德行,」德魯說,「彷彿那才殺了兩個女人,切割了第三個的傢伙,不值得他紆尊降貴似的。我看殺人越多的兇手,才越能博取他們的青睞。」
「說得通。」
「沒錯,不過對於後面的受害者可不是好訊息。我想他們會寧願警方早點將兇手緝拿歸案,也不願意讓兇手有機會證實他有多麼值得檔案中心重視。他跟凱利說他們剛替西岸一個變態建立了非常完整的身世檔案,那傢伙小時候蒐集的郵票,幾歲做的第一次刺青,他們統統可以如數家珍,可是到現在還沒逮到人,目前受害人數已到第四十二號了,另外還有四位疑似受害者。」
「難怪雷和他朋友是小巫見大巫。」
「他對頻率也毫無興趣。他說連環殺人犯通常活動極為頻繁,也就是說作案間隔不會超過數個月。他說要麼雷他們還沒真的玩順手,要麼就是很少來探訪紐約市,真正殺人地點其實在外地。」
「不對,」我說,「他們對紐約市瞭如指掌,不可能是在外地。」
「你為什麼這麼說?」
「嗯?」
「你怎麼知道他們對紐約市瞭如指掌?」
因為他們讓庫利兄弟跑遍了布魯克林,但我不能說。「他們使用兩個外區墓園做棄屍地點,」我說,「還有森林公園。你說哪個外地人可能在列克星頓大道擄走一個女人,最後再把她丟在皇后區的墓園裡?」
「任何人都可能,」他說,「只要那個女孩不是他想要的。讓我想想他還說了些什麼。他說這幫人可能剛過三十歲,可能小時候是受虐兒,還作了些非常空泛的描述,不過有一件事他說得我毛骨悚然。」
「什麼事?」
「這個人在他那個部門裡待了二十年,相當於部門元老,就要退休了。他說他很高興。」
「因為他受夠了?」
「不止是受夠了。他說類似案件上升的頻率簡直駭人,而且根據統計曲線的走向,從現在到世紀末這段時間更有暴增的趨勢。他稱之為‘獵殺’,說現在這種事已經變成九十年代流行的休閒活動了。」
我剛戒的時候他們沒這麼做過,不過現在的戒酒協會的聚會通常都會邀請清醒日數少於九十天的新人來做自我介紹,報告天數。報天數時,大部分的聚會者都會給他們掌聲。不過聖保羅的聚會卻不然,因為以前有個會員連續兩個月每天晚上都來參加,每次都說:「我叫凱文,我是個酒鬼,我恢復了一天了。昨晚我喝了酒,但今天我是清醒的!」大家對於為這句話鼓掌感到厭煩了,因此在接下來的正式會議中,經過一番激烈的辯論,大家投票決定全面廢除鼓掌一項。「我叫阿爾,」某人會說,「我恢復了十一天了。」「嘿,阿爾。」我們會說。
我從布魯克林高地一路走到灣脊去跟凱南·庫利拿開銷費的那天是星期三,隔週的星期二我在八點半的聚會上聽到房間後方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我叫彼得,我是個酒鬼,也是毒蟲,我恢復了兩天。」
「嘿,彼得。」大家說。
本來我想在休息時間找他,可是坐在我旁邊的女人跟我聊上了,等我轉過頭去找他時,他已經走了。聚會結束後我從旅館裡打電話找他,可是他沒接電話,於是我打電話去他弟弟家。
「彼得是清醒的,」我說,「至少一個小時前是。我在聚會上看到他。」
「今天稍早的時候我跟他通過話,他說大部分的錢還在,而且車子也沒事。我告訴他我一點都不在乎那筆錢或那輛車,我在乎的是他,他說他沒事。你覺得他看起來如何?」
「我沒看到他,只聽到他發言,等我回頭去找他的時候,他已經離開了。我只是想打電話告訴你他還活著。」
他說他很感謝我。隔了兩個晚上,凱南打電話來說他就在樓下大廳。「我在旅館前面雙行停車1,」他說,「你吃了晚餐沒有?下樓來吧,我們外頭見。」
1指將車停於另一輛停靠在人行道邊的車旁,常屬違章停車。
上了車,他說:「你對曼哈頓比我熟,你想去哪裡?挑個地方。」
我們去了第九大道上的巴黎綠餐廳。布賴斯直呼我的名字,給我們安排了一張靠窗的桌子,加里也在吧檯後面誇張地對我揮手。凱南點了一杯葡萄酒,我叫了一瓶皮埃爾礦泉水。
「好地方。」他說。
點了餐之後,他說:「我不知道,老兄,我沒有理由進城。我上了車,到處轉,發覺沒地方可去。以前我也常常這樣,開車到處兜風,為石油危機和空氣汙染盡一份心力。你會不會這樣?哦,怎麼可能,你沒有車。如果你想出城度個週末,你怎麼辦?」
「租一輛啊。」
「哦,當然,」他說,「我沒想到。你常常出城嗎?」
「天氣好的時候經常會。我和我女朋友到紐約州北部,或去賓州玩。」
「哦,你有個女朋友啊?我正想問呢。你們倆在一起很久了嗎?」
「不是很久。」
「她是做什麼的,不介意我問吧?」
「她是搞藝術史的。」
「非常好,」他說,「一定很有意思。」
「似乎她覺得挺有意思的。」
「我是說她一定很有意思,是個有意思的人。」
「非常有意思。」我說。
那天晚上他看起來好多了,理了頭髮,颳了鬍子,不過仍有種疲憊的神情,還隱藏著一股焦躁。
他說:「我不知道該拿自己怎麼辦。我坐在家裡,都快瘋了。我太太死了,我哥哥不知道在幹什麼,生意一塌糊塗,自己也不知所措。」
「你的生意怎麼了?」
「或許什麼也沒有,也或許是大麻煩。上次出國的時候我談了一筆交易,下個星期貨就應該到了。」
「或許你不應該告訴我這些。」
「你嘗過鴉片大麻沒有?如果以前你只酗酒,可能就沒嘗過。」
「沒有。」
「我就在等那玩意兒,在土耳其種的,轉經塞普勒斯進來,至少他們是這樣告訴我的。」
「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我應該抽身的。這筆交易裡的人有些我根本不該信任,我介入的理由是最不應該的理由:我是因為沒事幹才去的。」
我說:「關於你太太的死,我可以替你工作,我可以不管你的謀生方式,甚至為你觸犯幾條法律。不過一旦牽涉到你的職業,我就不能替你工作了。」
「彼得說如果替我做事,會引誘他回去吸毒。這也是你拒絕的因素嗎?」
「不是。」
「那個東西是你絕對不想碰的。」
「也許吧,是的。」
他想了一會兒,然後點點頭。「我可以理解,」他說,「我也能尊重你的選擇。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希望你能跟我合作,因為有你做後援,我可以放心。而且這種生意利潤很高,你知道的。」
「當然。」
「可是很髒,對不對?我知道,我怎麼會不知道?這是一個很髒的行業。」
「那就別做了。」
「我正在考慮。我從來沒打算把它當成終身職業,總是想再做個兩年,再做它個幾筆,在國外再多存點錢。老生常談,對不對?我真希望他們趕快讓毒品合法化,讓大家都好過些。」
「前一陣子剛有個警察這麼說過。」
「絕對不可能的。或許也有可能。告訴你一件事,我肯定很贊成。」
「然後你要幹什麼呢?」
「賣別的東西啊。」他笑笑,「上次出國碰到一個傢伙,跟我一樣是黎巴嫩人,在巴黎的時候我一直跟他和他太太混在一起。‘凱南啊,’他說,‘你最好趕快退出這一行,它會殺死你的靈魂。’他要我跟他合夥。你知道他是幹什麼的嗎?他是軍火商,天啊!他是賣武器的。‘老兄,’我說,‘我的買主只會用貨自殺,你的顧客還會去殺別人。’‘那不一樣他堅持,‘我只跟像樣的人,有身份地位的人做交易。’然後他跟我講了一大堆他認識的重要人物,中央情報局的,還有其他國家的國防部的。所以說,或許我會退出毒品交易,搖身變成響噹噹的死亡商人。你覺得這樣是不是比較好呢?」
「難道那是你唯一的選擇?」
「說真的嗎?當然不是。我可以買賣任何東西,或許我老爸以前講到腓尼基人做貿易時有點言過其實,不過你不能否認,全世界都有做貿易的黎巴嫩人。大學退學之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國旅行,去拜訪各家親戚。整個地球到處都有黎巴嫩人,老兄。我有個叔叔跟嬸嬸住在尤卡坦,中南美洲到處都有我的表親。我還去了非洲,我媽那邊的親戚住在一個叫多哥的國家。去之前我從來沒聽過那個國家。我的親戚在多哥的首都洛美做黑市貨幣交易。他們在洛美市中心一幢建築裡租了一大間辦公室,大廳裡沒有招牌,還得爬一屋樓梯,可是還挺公開的。每天人流不斷,都拿著錢進來換錢,換美金、英鎊、法郎、旅行支票。金子,他們還買賣金子,先用秤稱,然後就算價錢。
「一整天,鈔票就在他們的那張長桌子上推來推去,我簡直不敢相信他們經手的錢有多少。那時候我還年輕,從來沒看過大筆現鈔,但那裡的現鈔是論噸的。每筆交易大概只賺個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可是交易量驚人!
「他們住在城市邊界上一個四周有圍牆的大宅子裡,因為僕人太多,所以房子一定要大。我只是個從伯根街出來的小鬼,從小就跟哥哥合用一個房間,我這位表親居然家裡每位成員都可以分到五個僕人,包括小孩。我沒誇張。起先我覺得很不自在,覺得他們很浪費,後來他們解釋給我聽,如果你很富有,就有義務僱用很多人。你是在製造工作機會,為人民做點事。」
「‘留下來嘛。’他們對我說,想叫我加入。如果我不喜歡多哥,他們還有個姻親在馬裡做同一行。‘不過多哥比較好。’他們說。」
「你現在還能去嗎?」
「那是二十歲乾的事,去一個新的國家,開始新生活。」
「你現在多大,三十二?」
「三十三,現在入門有點老了。」
「或許你不必從跑腿的幹起。」
他聳聳肩。「妙的是弗朗辛和我還討論過這件事。她不願意,因為她怕黑人。在一個黑人國家裡當少數的幾個白人,她覺得很可怕,她說,萬一他們決定奪權怎麼辦?我說,親愛的,什麼叫做奪權?本來就是他們的國家,他們是主人。不過一談到這個話題,跟她就沒理可講。」他的聲音突然變硬,「結果你看看帶她上貨車的是什麼人,殺她的是什麼人?白人!你怕一樣東西怕了一輩子,結果卻不小心栽在另一樣東西手上。」他的眼睛盯住我的眼睛,「就好像他們不止殺了她而已,他們把她整個抹掉了,她不復存在。我看不見屍體,只看見身體各個部分、肉塊。半夜三更我去我堂兄家的獸醫院,把那堆肉塊變成灰燼。她不見了,只留下我生活裡的這個大洞,而我不知道該拿什麼放進去。」
「別人都說時間能夠治療一切。」我說。
「我可以分點時間給他們,我的時間多得我不知道該怎麼打發。我整天一個人待在家裡,發現我居然會自言自語。還講得很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