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走過穿越市內的漫長街區,然後在街角站著聊了幾分鐘。我不太記得我們都聊些什麼了。在街角時,他說:「主席介紹你的時候,說你所屬的團體是‘戒酒很簡單’。就是在聖保羅教堂聚會的那個嗎?」
我點點頭,「‘戒酒很簡單’是正式名字,不過每個人都叫它‘聖保羅’。」
「你常常去?」
「偶爾。」
「或許以後我會在那兒見到你。唔,馬修,你有電話什麼的嗎?」
「有,我住在一家旅社,西北旅社。你打到前臺他們就會轉給我。」
「我該說找誰?」
我盯了他一秒鐘,然後笑了。我胸前的口袋裡有一小疊皮夾大小的照片,每張背面都用印章蓋上了我的名字和電話。我掏一張出來遞給他。他說:「馬修·斯卡德。這就是你?」他把卡片翻過來,「可這不是你。」
「你認得她嗎?」他搖頭,「她是誰?」
「我在找的一個女孩子。」
「難怪你要找。如果找到兩個的話,分一個給我。這是怎麼回事,你的工作嗎?」
「答對了。」
「美女一個。年輕,至少拍照的時候是這樣。她幾歲?大概二十一吧?」
「現在二十四了。照片是一兩年前拍的。」
「二十四,真年輕,」他說,又把照片翻過來。「馬修·斯卡德。真滑稽,你知道某個人最私密的事情,卻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是指姓。我姓鄧菲,不過說不定你已經知道了。」
「原本不知道。」
「等我有了電話再給你。一年半前因為沒付電話費被切斷了,這幾天我會去辦理恢復通話。跟你聊天真不錯,馬修。或許明天晚上我會在聖保羅見到你。」
「我大概會去。」
「我一定會去。你保重。」
「你也是,埃迪。」
他等到綠燈亮了,快步過馬路。走到一半他轉頭朝著我笑,「我希望你找到那個女孩。」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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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沒找到她,也沒找到任何女孩。我走完剩下的路回到西五十七街,停在旅社前臺前。沒有留話,不過雅各布主動告訴我,有過三通電話打來找我,每隔半小時一通。「可能是同一個人打的。」他說,「他沒留話。」
我上樓回房,坐下來開啟一本書,讀沒幾頁電話就響了。
我拿起話筒,聽到一個男人說:「斯卡德嗎?」我說是。他說:「賞金是多少?」
「什麼賞金?」
「你是在找那個女孩的人嗎?」
我可以掛了電話,不過我說:「什麼女孩?」
「一面是她的照片,另一面是你的名字。你沒在找她嗎?」
「你知道她在哪兒?」
「先回答我的問題,」他說,「賞金是多少?」
「可能很少。」
「很少是多少?」
「要發財還不夠。」
「說個數字。」
「或許兩百元吧。」
「五百元怎麼樣?」
價錢其實不重要,他沒東西可以賣給我。「好吧,」我同意,「五百元。」
「他媽的,真不算多。」
「我知道。」
停了一下,他爽快地說:「好吧,你照我說的去做。半個小時後,你到百老匯大道和第九大道的叉路口,在朝著第八大道的那個街角等我。身上帶著錢,沒錢的話,你就不必來了。」
「這個時間我沒辦法弄到錢。」
「你身上沒有那種二十四小時的提款卡嗎?操。好吧,你身上有多少錢?你可以先給一部分,其他的明天再給,不過可別不當一回事,因為那個妞兒明天可能就換地方了,懂我意思吧?」
「你不會知道我有多懂。」
「你說什麼?」
「她叫什麼名字?」
「什麼?」
「那個妞兒叫什麼名字?」
「找她的人是你。難道你他媽的不知道她的名字?」
「你不知道,對不對?」他考慮著這個問題。「我知道她‘現在’用的名字。」他說。這是最蠢的耍詐手法。「或許跟你知道的不一樣。」
「她現在用什麼名字?」
「呃——包括在你要用五百塊買的訊息裡面。」我買到的將會是勒住我氣管的手臂,或許還會有把刀子抵在肋骨間。真有訊息可以提供的人絕對不會一開始就問賞金,也不會跟你約在街角。我覺得夠了,該掛他的電話了,可是他可以再打來。
我說:「你閉嘴一分鐘。我的顧客沒有提出任何賞金,要等找到那個女孩再說。你根本沒有東西可以賣,所以也休想從我這兒撈到一個蹦子兒。我不想跟你在街角碰面,就算要去,我也不會把錢帶在身上。我會帶一把槍、一副手銬,外加一個幫手。然後我會把你帶到哪個地方好好修理一頓,直到我確定你什麼都不知道為止。然後我會再繼續多修理你一下,因為我很生氣你浪費我的時間。這是你想要的嗎?你還想在街角跟我碰面嗎?」
「操你媽的——」
「不,」我說,「你搞錯了,你媽才被操。」
我掛上電話,「混蛋。」我大聲說,也不知道是對他還是對自己。然後我衝個澡之後上床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