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黑暗之刺》小說信息

第11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斯卡德先生——」

「當你開啟一罐頭的蟲時,要把它們再全塞回去是不可能的。有很多事情會挑起情緒,我要看看它們會怎麼樣。我現在不想停下來。」

他臉上有一種奇怪的表情,好像他有一點怕我。也許是因為我提高了音量或是看起來有點恐嚇的意味。

「放輕鬆,」我告訴他,「我不會去打擾死人。死人是不會被打擾的。你有權力要求我放棄這個案子,而我也有權力告訴你去他媽的。我是一位正在進行一個非正式調查工作的普通市民。假如有你的幫忙,我會做得比較有效率。但是如果沒有你的幫忙,我照樣會繼續下去。」

「我希望你不要再調查了。」

「我希望你支援我繼續調查。對你和我而言,希望不是馬匹1。我很抱歉事情的發展不像你所期望的。我本來想告訴你案子可能已經有點眉目了。但我猜你已經不想聽了。」

1這句話來自於英文俗語:ifwisheswerehours,beggarswouldride。(如果願望都能實現,乞丐早就發財了)意指願望不能代替實際。

下樓時,電梯幾乎每一樓都停。我走到街上,天氣仍舊陰鬱而且比我記憶中的還要冷。我走過一個半的街區才找到一家酒吧。我很快地喝完一杯雙份波本然後離開。我再往前走過幾個街區,又在另一家酒吧停下來喝了一杯。

我發現了一個地下道。我先走向通往住宅區的月臺,隨後又改變心意去等開往布魯克林的火車。我在傑伊街下車,從這條街往上走,再從那條街往下走,最後走到波朗坡區。我在一家位於修莫虹街的聖靈降臨教堂停下來。佈告欄上有許多用西班牙文所寫的告示。我在那裡坐了幾分鐘,希望全部的事情能在心中自行整理平靜下來,但是做不到。我的思緒不斷地圍繞著死亡事件跳來跳去——死去的狗,死去的婚姻,一個在廚房裡死去的女人,一條死掉的線索。

一個禿頭的人,穿了一件褐紅色的襯衫,外面罩著無袖毛衣。他用西班牙文問我一些問題,我猜他是想知道能不能幫我忙。我站起來,離開教堂。

我在附近走了一會兒。我覺得實在很奇怪,我居然覺得我現在比芭芭拉的父親炒我魷魚前更加有決心要找出殺死芭芭拉·埃廷格的兇手。這原本就一直是一個沒有指望的追尋,現在失去了委託人的合作,事情更加沒希望了。但是,我相信我對他說過的那種被挑起的情緒所產生的力量。死去的人是一點都不會被打擾的,但是我一定會對還活著的人造成困擾,而且我感覺到這個案子會有名堂的。

我想到可憐的斑德斯耐奇,它總是喜歡玩檢木棍的遊戲或者去散步。它會拿它的玩具來給你,表示它很想玩。如果你站起來,它就會把玩具丟在你腳下,但是如果你想搶走它的玩具,它會把玩具緊緊咬住不放。

也許這一點我是跟它學的。

我走到懷科夫街的那棟大樓。我按了唐納德·吉爾曼和羅爾夫·華格納的門鈴。他們不在家。朱迪·費爾伯恩也不在。我走過到簡曾經和——他叫什麼名字來著?——愛德華或艾迪,住過的地方。

我在一家酒吧停下來喝一杯。一杯單份純波本酒,不是雙份的。我只是為了一個目的:持續喝酒可以抵抗寒冷的天氣。

我決定去看路易斯·皮內爾。就只為了一件事,我要問他是否每一次殺人都使用不同的冰錐。驗屍報告對這方面完全沒有提及。那時候的法醫學也許還沒有發展到如此高度。

我想知道他是在哪裡取得冰錐的。冰錐對我而言,是一件十分過時的工具。除了謀殺,你還會拿它來做什麼?現在一般人都不用大冰庫了,也不需要請送冰的人送大冰磚到家裡來。現在大家都自己在製冰盒裡放水做冰塊,或是在冰箱裡裝一個可以自動生產冰塊的小裝置。

賽奧西特區家裡的冰箱就有一個自動製冰器。

你在哪裡可以買到冰錐呢?一支要多少錢?我突然滿腦子都是冰錐的問題。我在附近繞,找到一家廉價商店,我問一位家用部門的店員在哪裡可以找到冰錐。她叫我到五金部門去,到了那裡另一位店員告訴我說他們沒有冰錐賣。

「我想冰錐已經過時了。」我說。

她連答都懶得答應我一聲。我又到附近多繞了一會兒,在一家出售五金和廚房用品的店門口停下來。櫃檯後面那個傢伙穿了一件開襟長袖的駱駝毛毛衣,嘴裡嚼著一段短短的雪茄。我問他有沒有冰錐賣,他一言不發地轉過身去,拿了一支釘在紙板上的冰錐回來。

「九十八分,」他說,「加稅總共二元六分。」

我不是真的要買冰錐。我只是想知道價格,還有它容不容易得到。我還是付了錢。在外面一個鋼製的垃圾桶旁,我把棕色的紙袋子和那片厚紙板都扔了,査看著這支我買來的冰錐。錐刃有四到五寸長,錐頭很尖。把手是一塊黑色圓筒狀的木頭。我兩手輪流握來握去,然後把它放進口袋。

我走回店裡去。剛才賣東西給我的那個人正在看雜誌,他抬頭看著我。

「我剛向你買了一支冰錐。」我說。

「有什麼問題嗎?」

「它很好。你賣掉了很多冰錐嗎?」

「一些吧。」

「多少?」

「不要再追問了,」他說,「偶爾賣出去一支。」

「一般人買這個做什麼?」

他用一種警戒的眼光看著我,只有在別人懷疑你神志不清時,才會用那種眼光看你。

「不管他們拿來做什麼,」他說,「我認為除了不會拿冰錐去剔牙外,他們做什麼都可以。」

「你在這裡很久了嗎?」

「什麼意思?」

「你開這家店很久了嗎?」

「夠久了。」

我點點頭,離開。我沒有問他九年前誰向他買過冰錐。假如我這樣做,他就不會是唯一懷疑我神志不清的人。不過,如果在芭芭拉·埃廷格死後不久就有人來問他或布魯克林這一帶其他的五金行或五金經銷商這個問題,如果他們又給這些人看幾張適當的照片,也許他們那時候就可以找出殺死芭芭拉的兇手了。

沒有理由這麼做。沒理由產生其他的懷疑,這看起來不過像是冰錐大盜又添了一項記錄。

我在附近繞著走,我的手抓著口袋裡那支冰錐的把手。方便的小東西。你可以用它來砍人,用它來戳人,但是對某些人而言,還是可以用它來做好多事情。

帶這個東西在身上合法嗎?依照法律上的分類來說,它不屬於致命武器,但它是一種危險的工具。致命武器指的是裝有子彈的槍、彈簧刀、摺疊刀、短匕首、警棍、黑皮短棍和銅鉤爪這些沒有其他功用只能用來謀殺攻擊的東西。雖然賣冰錐的不願意透露,但冰錐確實具有其他用途。雖然如此,這也不代表帶冰錐在身上是合法的。像印第安砍刀,以法律的眼光來看,是危險工具,不是致命武器,但帶著這種東西在紐約街道上走來走去仍舊不被允許。

我把它從口袋裡拿出來看了好幾次。在路上某一個地方,我從鐵柵欄空隙把它扔進排水溝裡。

用來殺芭芭拉·埃廷格的冰錐是不是也被用同樣的方法扔掉了呢?有可能。它甚至有可能就被丟進同一個排水溝的鐵柵欄裡。任何事情都有可能。

風不但沒變小,反而還愈吹愈大。我停下來又喝了一杯。

我完全忘了時間。當我突然想到看手錶時,已經三點三十五分了。我應該在四點鐘去和林恩·倫敦見面的。我不知道用什麼方法才能準時到達。但是,她在切爾西區,應該不需要很長的時間。

後來我想通了。我有什麼好擔心的?我何必拼了命去趕赴一個她很可能會爽約的約會?因為她的父親可能在今天一大早或昨天深夜和她聯絡過了,她已經知道現在倫敦家族的政策已經改變了。馬修·斯卡德已經不再代表倫敦家族的最佳利益。這個人為了他自己的理由堅持要做愚蠢的事情,也許他有權力這麼做,但是他不能指望查爾斯·倫敦和他在學校任教的女兒繼續跟他合作。

「你說什麼?」

我抬頭往上看,看見酒保熱誠的棕色眼睛。「自言自語罷了。」我說。

「這沒什麼不對勁的。」

我喜歡他的態度。「再給我一杯,」我說,「給你自己也弄點東西喝,我請客。」

我從布魯克林打了兩次電話給簡,兩次她的電話都在佔線。我回到曼哈頓,在阿姆斯特朗又打了一次電話給她,還是在佔線。我喝完一杯摻有波本的咖啡,試著再打一次電話給她,結果仍舊是在佔線。

我請接線員檢查線路。她告訴我話筒沒有掛好。其實,就算你把話筒拿起來,他們還是有辦法讓電話鈴聲響,我本來想假裝是警察,讓她幫我這個忙,但是最後還是決定作罷。

我沒有權力打擾這個女人。也許她已經睡了。也許她有朋友在。

也許有個男人在那裡,或者是一個女人。這都不關我的事。

我吃了一些東西下肚,胃裡面好像有塊熱煤似的熾熱。我又喝了一杯摻有波本的咖啡把它澆熄。

夜晚飛快地過去。我並沒有注意到。我的心漂浮不定。

我有很多事情要想。

我突然發現自己拿起電話撥了林恩·倫敦的電話號碼。沒有人接聽。沒錯,她告訴過我她有音樂會的票。而我自己也不記得到底為什麼還要打電話給她。我已經料定她那裡沒搞頭了。這也是我為什麼不去赴約的原因。

她應該不是想要炫耀自己,只是不想讓我像個傻瓜一樣站在那裡。

我又打了一次電話給簡,仍舊在佔線。

我想到她那裡去。搭計程車不用太久。但是去做什麼呢?一個女人不會因為希望你去敲她的門而不把電話掛好。

去他媽的。

回到酒吧裡,有人在談第一大道砍殺狂的事。我猜他仍舊逍遙法外。一個還活著的受害人曾經形容過那個人在亮出武器攻擊你以前是用什麼方法先試著與你交談的。

我想到我以前曾經讀過一個關於搶匪問路和時間的小專欄。我想絕對不可以和陌生人交談。

「今晚這地方有麻煩了,」我說,「這麼多陌生人。」

有幾個人看著我。隔著吧檯,比利問我是不是還好。「我很好,」我向他保證,「只是今天晚上人太多了。簡直無法呼吸。」

「也許這是個適合早點上床的美好夜晚。」

「你說得對。」

但是我不想上床,只想他媽的離開那裡。我走到街角處的麥戈文,很快地喝了一杯。這地方死氣沉沉的,所以我沒待著。我到對街的波莉酒吧,那裡的自動點唱機弄得我開始神經緊張時,我就離開了。

外面的空氣繃得很緊。今天我已經喝了一整天了,而這空氣他媽的好像又灌了我一堆酒,但是我想我可以應付得很好。不會對我有什麼影響的。我完全清醒,神志清醒,頭腦也清楚。離我能睡得著的時間還有幾小時。

我繞著街區轉,在第八大道圍牆上的一個洞口前停了一下,然後又在法雷爾酒吧停下來。我覺得靜不下來而且殺氣騰騰,酒保不知道說了什麼惹怒了我,我就走出來了。我不記得他到底說了什麼。

然後我又繼續走。我在第九大道從阿姆斯特朗那兒過街,往南走,空氣中好像有什麼東西似的使我提高了警覺。就在我覺得奇怪時,一個年輕人從我前面十碼處的一個門口走出來。

他的一隻手上拿著香菸。當我走近時,他故意走到我面前,問我借火柴。

那些王八蛋就是這麼做的。其中的一個人先把你攔下來,衡量一下你的身材,另外一個人則溜到你背後,用前臂壓住你的氣管,再拿一把刀架在你脖子上。

我不抽菸,但我的口袋裡通常都放著一盒火柴。我擦著火柴。他把煙塞進兩片嘴唇中間,身體往前靠過來。我把燃燒的火柴彈到他臉上,走上前去,抓住他使勁一推,把他跌跌撞撞地推到後面的磚牆上。

我轉過身來,準備應付他的同夥。

我身後沒有半個人。什麼都沒有,就只有一條空空蕩蕩的街道。

這樣就比較簡單了。我轉過來面對著他,他張著嘴,睜大眼睛,離開那面牆。他和我一樣高,但體格比我單薄,十幾二十歲出頭,一頭蓬亂的黑色頭髮,一張臉在街燈下看起來慘白如紙。

我很快地走過去毆打他的肚子。他向我揮拳,我往旁邊一站閃過他的拳頭,然後一拳打在他腰帶扣環上一到兩寸的部位。這一拳打得他雙手垂下來。我揮起右手臂,用手肘撞他的嘴巴。他兩手捂著嘴往後退。

我說:「轉過去,把手放在牆上!快點,你這王八蛋。把手放在牆上!」

他說我瘋了,他什麼都沒有做。透過捂在嘴巴上的手,他說話的聲音很悶。

但是,他還是轉過身去扶著牆。

我走近他,鉤著一隻腳伸到他身體的前方,把他的腳往後拉,如此一來他就沒有辦法輕易離開那面牆。

「我什麼都沒做,」他說,「你是怎麼搞的?」

我告訴他把頭頂在牆上。

「我只是問你要一根火柴。」

我叫他閉嘴,然後開始搜他的身。他站著不敢動,有一點點血從他的嘴角滴下來。沒什麼嚴重的。他穿著一件那種有軟毛領子、胸前兩個大口袋的皮夾克。我想一般人都稱之為飛行夾克。夾克左邊的口袋裡有一疊衛生紙和一包雲絲頓淡煙。另一個口袋裡有一把刀。我把手腕輕輕一挑,刀刃就亮出來了。

是一把摺疊刀,七種致命武器之一。

「我只是帶著它。」他說。

「做什麼用?」

「防衛。」

「防誰?矮小的老太婆?」

我從他臀口袋都拿出一隻皮夾。裡面有張身份證,他的名字叫安東尼·斯風札克,他住在皇后區的伍德賽。我說:「你大老遠地跑來這裡,湯尼1」

1湯尼是安東尼的暱稱。

「那又怎樣?」

他的皮夾裡放了兩張十元和一些零錢。長褲的口袋裡有很厚一疊用橡皮筋捆起來的鈔票。在他皮夾克下面那件襯衫胸前的口袋裡,我發現了一個用完即丟的丁烷打火機。

「沒油了。」他說。

我輕輕一按。火焰往上跳,我拿給他看。熱氣升上來,他把頭扭向一邊去。我放開大拇指,火苗就消失了。

「以前油用完了。打不亮。」

「那你幹嗎還帶在身上?為什麼不把它給扔了?」

「隨便扔掉是違法的。」

「轉過來。」

他慢慢地離開那面牆,雙眼保持警惕,一小股血從嘴角流到下巴。他嘴巴被我用手肘打裂的地方已經腫起來了。他不會因為這一點傷死掉的。

我把皮夾和打火機還給他,把那疊鈔票塞進自己的口袋裡。

「那些錢是我的。」他說。

「你偷來的。」

「他媽的我就是偷來的!你現在打算怎樣?留著自己用?」

「你想怎樣?」我挑開那把刀子拿在手上,讓光線照著刀鋒閃閃發光。「你最好以後不要再在這一帶出現,還有你最好不要在全紐約市有一半警察都在捉拿第一大道砍殺狂的時候在身上帶刀。」

他瞪著我。他的眼神告訴我,他希望我手裡沒有拿著一把刀。我們互相盯著,我把刀子收起來,扔到我身後的地上。

「動手吧,」我說,「來當我的座上嘉賓。」

我站穩雙腳,等著他。一時之間,他好像有點心動,我真希望他採取行動。我覺得血液奔騰,直衝太陽穴。

他說:「你瘋了,你知道嗎?你真的是瘋了。」他側著身體移動了十碼到二十碼,然後大步跑到街角盡頭。

我站著不動直到看不見他。

街道仍舊是空的。我在人行道上找到那把摺疊刀。對街,阿姆斯特朗的門開啟了,一對年輕男女走出來。他們手牽手,沿著街道往下走。

我感覺很好。我沒有喝醉。我喝了一整天的酒,居然還能撂倒流氓。我的直覺本能還很好,反應能力一點兒也沒有變慢。酒對我沒有影響。這隻能算是補給燃料,讓油箱永遠保持滿滿的。錯不了的。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