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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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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開始都很不自然。我們曾經很親密,我們一起睡在床上度過一個夜晚,一點也不覺得生硬和笨拙。我開始談我正在辦的案子,一方面是我想找個人談談,另一方面是因為這是我們之間的共同話題。我告訴她我的當事人如何叫我退出這個案子,而我又是無論如何都要繼續辦下去。她看來並不覺得這件事有哪裡不對勁。

接著我談到皮內爾。

「他絕對沒殺芭芭拉·埃廷格,」我說,「而且他絕對承認羊頭灣那件案子是他乾的。我對這些本來就不是很懷疑,但我要找出自己對這件事的感覺,我純粹是想要親自去看看他。我要對他這個人有點感覺。」

「他是怎樣的人呢?」

「很普通。他們向來都長得很普通。除非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字眼可以用來更確切地形容他。總之皮內爾看起來毫不起眼。」

「我想我在報紙上看過他的照片。」

「從一張照片不能得到完全的印象。皮內爾是那種不引人注意的人。就像那種送外賣午餐或在戲院門口收門票的人。身材瘦小,態度鬼鬼祟祟,那副長相叫人過目即忘。」

「《魔鬼的平凡》。」

「什麼意思?」

她重複說了一遍。「是一篇關於阿道夫·艾希曼1的文章的題目。」

1阿道夫·艾希曼,納粹戰犯,1932年加入黨衛軍,1938至1945年間,他驅逐在德猶太人,並負責運送整個歐洲的猶太人去集中營,1961年,阿道夫·艾希曼在阿根廷被以色列當局抓捕。

「我不知道皮內爾是不是魔鬼,但他是個瘋子。從他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來。說到眼睛,這是我要問他的另一個問題。」

「什麼?」

「他是不是將全部被害人的眼睛都戳穿。他說他是。在把她們的身體當針墊插前,他一定先戳穿她們的兩隻眼睛。」

她不禁發起抖來,「為什麼?」

「這又是另一個我要問他的問題。為什麼是眼睛?結果他有一個完全符合邏輯的理由。為了不讓別人査出兇手是他。」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認為死人的眼睛會保留自己死前所看到的最後影像。如果掃瞄被害人的眼角膜,就可以取得謀殺者的照片。所以,他要摧毀她們的眼睛,以防止這種可能性。」

「老天。」

「有趣的是,他不是第一個持這種理論的人。在上一個世紀,就有一些犯罪學家相信皮內爾所說的事。他們認為這是時間問題,只等科技發展出可以由視網膜取得影像的技術。誰又知道可不可能?醫生常常給你各種在生理學上為什麼永遠不可能的理由,但是看看那些一百年前或甚至二十年前被視為穿鑿附會的事情。」

「所以,皮內爾走在了他這個時代的前端,不是嗎?」她站起來,拿我的空杯子到吧檯去。她把杯子倒滿,也給自己倒了半杯伏特加。「我真的相信這叫人得喝一杯才行。‘孩子,我在看著你。’我只會這樣模仿亨弗萊·鮑嘉。如果用黏土的話,我會模仿的比較好。」

她坐下來說:「我今天本來打算什麼都不喝的。真是去他媽的。」

「我打算只喝一點。」

她點點頭,眼睛看著她手中的杯子。「我很高興你打電話來,馬修。我以為你不會再打電話來了。」

「我昨晚就想來找你,但你的電話一直在佔線。」

「我把話筒拿起來了。」

「我知道。」

「你叫人檢查了嗎?我昨晚只是想拒絕外面的世界。一個人在這裡,把門鎖著,話筒拿起來。夜幕低垂,我覺得我真正安全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我想我瞭解。」

「你知道,我星期日醒來時神志不清。那天晚上我喝醉了,而且昨天晚上我也喝醉了。」

「哦。」

「今天早上醒來,我吞了一顆藥丸才把發抖止住,我決定這一兩天不能再喝了,不能再搭雲霄飛車了。你知道嗎?」

「當然。」

「而我現在手裡卻拿著一杯酒。這真讓人驚訝。」

「你應該告訴我一聲,簡。我就不會帶伏特加來。」

「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也不會帶蘇格蘭威士忌來。我自己昨天晚上也喝過頭了。今天晚上我們兩個應該在一起都不喝酒的。」

「你真的這麼想嗎?」

「當然。」

她灰色的大眼睛看起來真是深邃不見底。她悲傷地凝視我好久,然後突然開朗起來,「現在想要測試假設能不能成立也已經太晚了,不是嗎?我們為什麼不好好利用我們眼前所擁有的呢?」

我們沒喝多少酒。她只喝了足夠的伏特加來趕上我,我們兩個都飄飄欲仙。她放了一些唱片,我們一起坐在沙發上聽,沒講太多話。接著我們開始在沙發上做愛,然後再到臥室裡去完成。

我們配合得很好,比禮拜六晚上還要好。好奇可以增添情趣,但情侶之間如果起了良好的化學作用,彼此的熟悉也能提升做愛的魅力。我不再那麼專注自己,我可以感受她的感覺。

我們回到沙發上,我又開始談芭芭拉·埃廷格的謀殺案。「她被埋得很深,」我說,「不僅是過去了很長一段時間而已。九年當然是很長,但是也有很多人死在九年前,而你現在走近他們的生活時,可以發現一切事物與他們活著的時候幾乎完全相同。鄰居還住在那裡,過著同樣的生活。

「但跟隨著芭芭拉的死亡,你們每個人的生活都發生了很大的轉變。你關掉託兒所,離開了你丈夫,然後搬到這裡。你的丈夫帶著你們的孩子跑到加州去了。我是第一批到她命案現場的警察之一,天知道我的生活從那時候以來也弄得亂七八糟。調查羊頭灣那件案子的三個警察,兩個死了,一個離開警界和他妻子,住在附帶傢俱的出租套房,在百貨公司裡當警衛。」

「至於道格·埃廷格則已經再婚並且販賣運動器材。」

我點點頭。「林恩·倫敦結婚又離婚。懷科夫街一半的鄰居也都搬走了。好像地球上的風都忙著吹她墳上的砂土。我知道美國人過的是汽車生活。我讀過一則報導,每年我們國家裡有百分之二十的人變更住所。儘管如此,地球上的風也好像只吹她墳上的砂土,好像要挖掘特洛伊一樣。」

「‘與死去的人深深埋葬。’」

「怎麼說?」

「我不知道我記得對不對。等一下。」她走過房間,在書櫃裡搜尋,抽出薄薄的一本書,一頁頁翻看。「是迪倫·托馬斯寫的,」她說,「在這本書裡面。該死的在哪裡?我確定在這本書裡面。在這裡。」

她念道:

倫敦的女兒躺著與死去的人一起深深埋葬,我永遠的朋友安息吧,

來自母親陰鬱的氣質超越時代,

隱藏在泰晤士河

奔流不息,毫不悲悽的河水裡。

死去的人死去了,什麼都沒有留下來。

「倫敦的女兒。」我說。

「因為是在倫敦市。但一定是倫敦這個詞讓我想起它來。查爾斯·倫敦的女兒與死去的人一起深深埋葬。」

「再念一遍。」

她又唸了一遍。

「一定有扇門在那裡,如果我找得到把手就能開啟它。不是某個瘋子殺掉她的。一定是一個她認識的人為了某個原因把她給殺了。這個人故意把它佈置得像是皮內爾的傑作。兇手就在附近。還沒有死,也沒有隱藏起來不讓我們看見。他就在附近。我不能說出具體的理由,但我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感覺。」

「你想是道格嗎?」

「如果我不這麼認為,我必定是唯一不這麼認為的人。連他的妻子都認為是他做的。她也許不知道自己是這麼想的,但除此之外,她還有什麼理由害怕我即將會找出來的結果呢?」

「但是你認為另有其人。」

「我認為自從她死後,有很多人的生活都徹底改變了。也許她的死和這些改變有關。至少與其中一些改變有關。」

「不管道格有沒有殺她,他的改變顯然與她的死有關。」

「也許她的死也影響了其他人的生活。」

「像丟入池塘裡的石頭?引起漣漪?」

「也許吧。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或者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我告訴你,這是一種預感,一種感覺。我不能指出任何具體的事實。」

「你警察的直覺,是不是?」

我笑了。她問我什麼事好笑。我說:「其實也沒什麼好笑的。我一整天都在懷疑我的警察直覺有沒有失靈。」

「怎麼說呢?」

因此,我終於又告訴她一堆我本來不打算講的事。從安妮塔的來電到身上帶著摺疊刀的孩子。前兩天晚上,我發現她是一個很好的聽眾,而這一回她表現得不比上一次差。

我說完後,她說:「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如此自責。你很有可能會被殺死的。」

「假如他真有搶劫的念頭。」

「不然你認為應該怎麼做,等他給你一刀?還有他為何要帶著一把刀呢?我不知道摺疊刀長什麼樣子,但聽起來不像我們平常拿來割繩子的刀。」

「他帶刀在身上可能是為了保護自己。」

「還有那疊鈔票呢?我覺得聽起來好像他是那種在廁所裡勾搭並且洗劫男同性戀的人,有時候還打他們或殺掉他們來證明自己有多厲害。然而你卻為了你讓一個小孩嘴唇流血而煩惱?」

我搖搖頭,「我是為我自己的判斷不周全而煩惱。」

「因為你喝醉了。」

「而且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喝醉了。」

「你開槍打死那兩個持槍歹徒的晚上,是不是也判斷偏差呢?來自波多黎各的小女孩被槍打死的那個晚上?」

「你真是個十分精明的女人。」

「我他媽的是個天才。」

「這是個問題,我想。但答案是沒有,沒有偏差。我那天晚上沒有喝很多,我不覺得喝很多。但是……」

「但是你聽到腦子裡完全相同的回聲。」

「沒錯。」

「你不想正視它們,正如卡倫·埃廷格不想正視她丈夫可能謀殺他第一任妻子的事實。」

「十分精明的女人。」

「再精明不過了。覺得好一點了嗎?」

「嗯、」

「談一談會有幫助的。但你把它藏在內心深處。連你自己都不知道它藏在哪裡。」她打了一個呵欠,「做一個精明的女人是很累的。」

「我相信。」

「要不要上床去睡?」

「好。」

但是,我沒有留下來過夜。原本我以為我會留下來的,但當她的呼吸聲顯示她已經睡著了時,我還醒著。我翻來覆去,很清楚自己還無法入睡。我下床,悄悄走到另一個房間。

穿好衣服後,我站在窗邊向外看著利斯本納德街。還剩下很多蘇格蘭威士忌,但我不想喝。

我走出去。過了一個街區到卡納爾路,設法叫了一部計程車,趕在阿姆斯特朗關門前半小時到達那裡,但我說去他媽的,就直接回我旅館的房間了。

我終於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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