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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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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世界大賽舉行之際,紐約天氣驟然轉冷。奧克蘭隊和道奇隊爭取到參賽權,所以天氣應該不至於影響比賽結果。道奇隊讓所有人大吃一驚,在七戰四勝中只打了五場就取得四勝。柯克·吉布森與赫什瑟成為道奇隊的英雄;從開幕日開始戰績始終保持領先的大都會隊,則打滿七場。大都會隊雖有爆發力和投球技術,可是道奇隊自有一種更奇妙的東西。不管那是什麼,它一路引領著他們前進。

除了其中一場比賽在朋友家觀看,另一場在葛洛根開放屋欣賞外,其餘每一場比賽我都是在自己旅館房間看的。十月以來天氣一直相當寒冷,新聞報章上經常可以讀到一些關於漫長寒冬的稀奇古怪報導。我曾在地方新聞中看到那些記者帶著攝影小組到愛爾蘭北部,拍阿爾斯特鄉間的動物披著厚重毛皮,以及捲毛的毛毛蟲。到了十一月的第一個禮拜,我則欣賞印度夏季的街道上人人穿著短袖t恤閒逛。

到了美式足球季,紐約隊的表現不過爾爾,辛辛那提、布法羅、灰熊隊三組人馬在nfl中形成鼎立之勢。而自薩姆·赫夫以來巨人隊的最好的後衛遭到三十天停賽處分,其書面原因是所謂的濫用藥物,其實大家心知肚明,這只是古柯鹼另一個較悅耳的說法。他第一次嗑藥被逮到時,曾信誓旦旦告訴記者說他已經學到寶貴的一課。這一次,他謝絕了所有媒體的採訪。

我一邊保持忙碌狀態一邊享受溫暖天氣,平時則替一家偵探社按件計酬工作。可靠偵探社位於二十三街與百老匯大道交口的佛拉蒂隆大樓中,客戶主要是專門代表原告進行過失訴訟的律師,我的工作則是替他們追蹤可能的目擊證人並取得初步證詞。雖然我並不熱愛這份工作,但有朝一日我若決定要做個有執照的私人偵探,這將會是有分量的經歷。其實我不太確定自己究竟是不是要走入這一行,反正在還沒決定之前,保住這飯碗既可以讓自己生活忙碌,又可以每天賺個幾百美元,何樂而不為呢。

我的感情生活目前正處於大家所謂的空窗期。我曾與簡·基恩交往了一段時日,這段關係許久以前結束了,其實說不定沒有完全了結,不過目前看來的確是煙消雲散。這之後我與其他女友一起消磨剩餘夜晚直到該回家睡覺。偶爾若想放縱一下,我會找家酒吧喝可樂、咖啡或蘇打水。我知道這並不是最好的消磨方式,不過還是照去不誤。

然後有這麼一天,大約是進入溫暖季節之後十天左右的星期二晚上,拿我的人生當鋼珠遊戲玩的上帝輸了一把,我翻身的機會之燈就這麼閃爍耀眼起來了。

這陣子我花了許多時間尋找一個名叫諾伊多夫的鼠面小男人,並設法取得他的證詞。他是一起送貨車與腳踏車衝撞事故的目擊證人。可靠偵探社受僱於代表該名腳踏車騎士的律師。那輛隸屬於電臺小棧快遞的貨車司機突然毫無徵兆地開啟車門,使得腳踏車騎士意外挨撞,據信諾伊多夫應可證實這起事故的緣由。

這次的客戶是個專辦交通事故的認錢不認人的律師,他辦的案子越多,錢也賺得越多。無論有沒有諾伊多夫的證詞,這個案子看來都是鐵證如山,推測應該會庭外和解,不過法庭程式還是免不了的。我個人在這場遊戲中一天就能賺得一百美元,而諾伊多夫也用盡辦法想撈點油水。「我說不好,」他一直說,「你在法院花了幾天,就算拿到車馬費,但還有收入上的損失得彌補。人人都想伸張正義,但也該看看是不是負擔得起,你懂我意思吧?」

我當然明白他的意思。不過我更明白的是,我們可以給他錢,但實際上他的證詞沒什麼用處;不過如果他不主動作證,那些證詞更是一毛也賣不出去。我設法讓他以為在法庭作證之後,我們會再私下付錢給他,同時我也使他在有利的證詞上簽名,以確保我們的客戶可以順利結案。事實上我並不關心這場官司究竟如何解決,兩邊看來都有錯,雙方都出於疏忽,結果貨車損失一扇門、騎車的女孩則手臂骨折外加斷兩顆牙齒。即使律師尚未提出三百萬賠償金,女孩也的確應當獲得補償。就此看來,諾伊多夫或許也該得到些許報酬。民事及刑事訴訟中那些有經驗的證人總是拿得到報酬,所謂有經驗的證人就是包括心理學家及法醫等專家,原被告雙方總是各自請來一批這類人物互相辯駁。既然如此,為何不能也付錢給目擊證人?何不來個人人有份?

那天下午三點左右,我辦妥諾伊多夫這邊的事,回到可靠偵探社辦公室寫報告。匿名戒酒協會的辦公室也設在佛拉蒂隆大樓中,所以我離開可靠偵探社時又順便去協會幫忙接聽了一個鐘頭電話。人們不停往這裡打電話,外地遊客打電話來詢問聚會情況、懷疑自己戒酒方式的酒醉者、剛離開宴會的傢伙找尋解酒妙方,還有一些戒酒意志力不夠堅強的人打電話來找人訴苦云云。協會有許多義務工作者專門負責接聽這些電話,我們的任務當然比不上警察局119勤務中心或自殺防治專線緊張刺激,但這純粹是一種幫助大家遠離酒精,保持清醒的服務工作。我想提供這項服務的人大概再也不會醉酒。

我在百老匯大道上一家泰式餐廳吃過晚餐,六點半在哥倫布圓環咖啡屋與裡奇·格爾曼見面。我們一起喝咖啡還不到十分鐘,託妮急急忙忙跑來,為她遲到一事不停地道歉。後來我們一起去搭地鐵再換一趟車,在bmt線牙買加大道和一二一街那一站下車。此地位於皇后區,稱為里士滿希爾,是個不錯的去處。在雜貨店問完路走了六個街口,我們終於到了一座基督教路德教教堂,那兒寬廣的地下室放置了四五十張椅子、幾張桌子,還有一座演講用的誦經臺。一張桌上放了咖啡及熱水,方便大家泡茶或沖泡速溶的無咖啡因飲料,還有一個碟子盛滿葡萄乾燕麥餅,另一張桌子上則放著一些檔案。

紐約地區戒酒協會的聚會基本上有兩種。討論會通常由一位主講者做二十分鐘左右的演講,然後大家進行開放式討論。而在演講會中,整個聚會是由二至三位演講人講自己的故事。里士滿希爾這兒每星期二都舉辦演講會,這天晚上我們三人就是演講者。整個紐約的戒酒團體都會派人去其他團體演說,不然的話,我們永遠都在聽同一批人講相同的故事,這事就更無聊乏味了。

老實說,這活動其實還是挺有意思的,有時更勝於去嘻笑打鬥的酒吧泡一整晚。戒酒聚會演講時,一般都是告訴聽眾自己的昨日種種、發生何事之後又如何造就今日的自己。絕大多數人的故事,總有一段相當悲悽的情節,畢竟沒有人會在愉快的心情下決定戒酒。不過,再悲慘的故事裡有時也會有些有趣的插曲,而當晚在里士滿希爾就是這樣。

託妮首先上場。她的前夫是個不知節制的賭徒,曾經在撲克牌賭局中把託妮當作賭注輸給別人,數個月後才將她贏回來。其實這種故事我以前也聽過,不過這次由託妮說來卻格外趣味盎然。她整場演說中笑場不斷,我想一定是她所帶動的氣氛有傳染性,因為後來輪到我上場時,竟不知不覺從自己剛出道擔任巡邏警察說到後來當上偵探,當中許多有趣的情節連我自己都已經好幾年未曾回想過。

裡奇最後的演說終結了這一個小時。他在神不知鬼不覺的酗酒中經營了一家公關公司,其中有些相當精采的故事。連續數年他每天早上都在貝厄德街一家中國快餐廳開始他的第一杯酒。「我走出地下鐵,在吧檯上放張五元紙幣,喝杯純的雙份威士忌,這才再回到地鐵坐車去上班。我和那餐廳吧檯的人從不交談。我知道自己在那兒絕對安全,因為他們能知道些什麼?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告訴誰呢?」

演講結束後,我們一起享用咖啡和餅乾,然後搭一位會員便車去地鐵站。我們坐車到曼哈頓的上城再回哥倫布圓環,時間已超過十一點了,託妮覺得鋨,問我們要不要一起吃點東西。

裡奇回絕她的邀請,說疲倦想早點回家休息。我則提議去火焰餐廳,戒酒協會的會員常在聚會結束後到那家咖啡店聊天。

「我想找個可以有多種選擇的地方,」她說,「比較實在的地方。剛剛在聚會時雖然吃了些餅乾,但我從中午到現在完全沒有吃東西。你知道有家叫阿姆斯特朗的餐廳嗎?」

我忍不住笑了出來。她問我笑什麼。「我以前就住那兒,」我說,「在我戒酒之前。那家店從前在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間的第九大道上,就在我住的旅館街角。我每天在那裡吃飯、喝酒、換錢、算帳、見客戶,老天,大概除了睡覺,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在那裡完成的。現在想想,搞不好連睡覺也在那兒。」

「現在你不去了。」

「我努力避開那裡。」

「這樣的話,我們去別的地方好了。我以前還喝酒的時候不住這裡,所以對我來說,那裡只是一家普通餐廳。」

「我們還是可以去。」

「你確定?」

「有何不可?」

新的阿姆斯特朗餐廳已經不在原址,往西搬了一個街區,現在位於五十七街和第十大道上。我們挑張靠牆的桌子,趁託妮去女廁朝聖時,我四處張望了一下。吉米不在,客人中竟沒有半張熟識的面孔。選單比從前精緻了許多,但菜色基本上還相同,最後我終於在牆上找到幾幅熟悉的照片和圖書。整個餐廳給人的感覺比從前高階,也多了一些雅痞味道,比較像時髦的田園派餐廳而不是從前藝術氣息的酒館,但其實也沒那麼大差別。

託妮回座之後,我認真向她介紹這家餐廳。她問從前是不是都放古典音樂。「一直都是,」我說,「剛開始吉米有個自動點唱機,後來他把那玩意兒給拆了,然後開始放莫札特和韋瓦爾第,這麼一來就把那些年輕小夥子給趕了出去,之後賓主盡歡。」

「所以你以前都是帶著醉意聽莫札特的小夜曲?」

「沒錯。」

她是個很好相處的女人,年紀小我幾歲,戒酒資歷和我相當,在第七大道一家女裝製造商的展示店工作,和其中一個老闆已經交往一兩年了。老闆有家室。這幾個月來她在聚會上總是提到要結束這段關係,不過她的語調不甚有說服力,這段戀情也一直沒有了結。

她是個高挑長腿女郎,有一頭黑髮,我猜大約是染的,寬闊的下巴和肩膀。我很喜歡她,覺得她是個美女,但卻沒有著迷的感覺。換個角度來說,我也一直未能吸引住她,她的幾個情人總是已婚、禿頭,還是猶太人,我完全不符合這些條件,結果反倒使我們兩人對彼此免疫成了朋友。

我們到餐廳時剛過午夜,她點了小份沙拉和墨西哥黑辣豆,我吃乳酪漢堡,然後兩人喝了許多咖啡。吉米一向提供好咖啡,以前我總是攙了波本酒一起喝,不過其實純的更香醇。

託妮住在五十九街和第八大道一帶,我陪她走回她家大樓的門廳,然後準備回自己的旅館。但還沒走出一條街遠,不知何故就覺得不想回去,或許是先前在里士滿希爾的高昂情緒仍然殘留,或許是長久以來不曾回到阿姆斯特朗而勾起一些回憶,或許是喝多了咖啡,或許是天氣的關係,也或許是由於月亮盈虧。反正不知為什麼,我竟絲毫不覺疲倦,一點也不想回到狹小的旅館房間裡面對四壁。

我朝西走過兩條街,到葛洛根酒吧。

我去那裡並沒有特殊目的。這家店與阿姆斯特朗餐廳完全不同。葛洛根是一家典型的酒吧,不提供食物,沒有古典音樂,天花板上也沒有波士頓斑點羊齒植物垂吊著。這裡有自動點唱機,唱片曲目有克蘭西兄弟、賓·克羅斯比、伍爾夫之聲,不過很少有人去點播歌曲。這裡還有一臺電視機,一個飛鏢靶和幾條觀賞魚,四周是深色木牆,磁磚地板,以及釘上錫片的屋頂。窗戶上閃爍著健力士黑啤酒及豎琴牌麥酒的霓虹燈廣告。這裡的健力士是桶裝啤酒。

米克·巴盧是葛洛根的老闆,不過營業執照及所有權證上登記的都是別人的名字。巴盧體格壯碩,喝酒豪邁,他是個職業罪犯,冷血易怒生性暴戾。不久前,我在某種情形下認識他,奇妙的化學作用使我經常去他店裡。目前我尚未想出這樣作的理由。

這夜顧客不多,巴盧也不在店裡。我點了一杯蘇打水坐在吧檯。電視上正播映有線電視的電影,是一部重新上色的華納兄弟出品的老警匪片,除了愛德華·羅賓遜以外,還有一堆我雖認得卻叫不出名字的演員。我看了不到五分鐘,酒保便上前關掉電視的彩色鈕,這部電影奇妙地又變成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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