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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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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是是,不過我是想說他那臺的牌子。偉士牌吧?應該沒錯。所以其實大可以叫他偉士牌·威廉斯的,不過沒人起頭,所以就叫他速克達吧。記得那臺車他也沒騎多久——倒是因此得了個綽號,可之後它就被賣了,或者偷了。」

速克達來自中西部,是紐約大學的中輟生。他在下東城某聲名狼藉的街區租了間廉價公寓,之後他遇見魯思爾,娶了她。他白天猛抽大麻,販毒則是為了賺取足夠的錢供他繼續抽。他在幾家搬運公司兼差,開輛破爛的計程車賺點外快,也幫當地的民主黨辦公室打打雜。

「應該就是你要找的人,」史蒂芬斯說,「太太偷人,而且他認識那個叫啥名字的。」

「傑克·艾勒裡。」

「嗯哼。艾勒裡偶爾會幫搬家公司搬運。說來挺好玩的——只要他幫忙搬家,一兩個星期以後該戶人家就會遭殃,家裡的財物洗劫一空。」

「你也認識艾勒裡嗎?」

「我知道他是誰,不過我們只是泛泛之交,沒啥交情。」

「說來你是記者吧?」

「哪來這想法的?」

「不知道,大概是推算你會追隨你那位有名的非祖先的腳步吧。」

「扒糞,」他說,「媽的,我可是他的死對頭。我不扒糞,本人負責製造糞便。《美國城市之恥》。哈,這書名說的正是在下我,馬修。我現下在河對岸某地方黨部任職,如果把紐約的貪腐清乾淨的話,本人就得另謀高尚的出路了。」

他抽出一隻精緻的小牛皮名片夾,遞了張名片給我。q範恩·史蒂芬斯,/q上頭寫著。q在澤西城,竭誠為您服務/q。沒有地址,只印了個電話號碼,以及區碼201。

「每個人都需要朋友。」他說。「尤其是在澤西城。你有名片嗎?」

我的輔導員是印刷商,名片我永遠不缺。我摸了一張給他。

「我還以為我的名片已經是極簡風了呢,」他說,「只印了你的名字跟電話,這兩樣我本來就知道啦。」他把名片收起來。「不過我會留著。收到別人名片,當然就要保留。不留著太不禮貌了。不過等等,借用一下我那張名片好嗎?」

我乖乖照辦。他拔下圓珠筆筆帽,在名片的背面以大寫印刷字型寫下scooterwilliams(速克達·威廉斯),然後參考了一本小記事簿,寫上一組地址和電話。記事本是黑色小牛皮做的,和名片夾成套。

「哪,給你,」他說,「你若跟他碰頭的話,不到十分鐘就會把他從名單剔除了。」

我謝了他,掃一眼他寫了什麼。地址是露特羅街,所以速克達還是住在破爛街區的廉價公寓沒搬走。我抬眼看看史蒂芬斯,不知道他打算要什麼作為回報。

他在我提問以前,就作答了。「你可以幫我付酒錢,」他說,「我沒別的要求——拜託拜託,我是他媽澤西城的選票機哪,服務選民是我的頭號工作,就跟努力汙掉公款一樣重要。再說,你不愁沒有機會還我這份人情。」

「我可不知道怎麼還,範恩。澤西城沒我投票的份。」

他笑起來。「嘿嘿,別那麼有把握喲,老兄。投票日當天請上門,我保證讓你在每個選區都至少有一票可投。這麼辦吧,我就讓你再請我一杯,然後請你告訴我他媽為什麼你那麼在乎是誰在傑克·艾勒裡身上打了兩個洞。」

我跟他說的比我原本打算講的要多。這人是個好聽眾,該點頭的時候點頭,偶爾也會提出意在驚人的問題或見解。起先我看他不過是個浮誇之徒,但聊了一個多小時後,卻逐漸對他產生好感。或許他後來覺得無須再以連篇如珠的妙語吸引我,所以態度和緩了許多。或許我也慢慢擺脫了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的不自在感吧——這點是好是壞我並不確定。

賬單由我付,出門前我想起某事。「你是萬事通先生,」我說,「有件事也許你知道。」

「如果你是要考我各州首府的名字,那就省省吧。我的地理很爛。」

「高低傑克,」我說。「你知道大家為什麼給他這個綽號嗎?」

「我連他有這個綽號都不知道呢。高低傑克,這倒新鮮。」

「其實也不重要,」我說,「只是覺得你或許知道。」

「媽的,我最恨讓新朋友失望了。」他啪地打響指頭,「嗯,你別說,也許我有答案喔。我敢說是因為‘速克達’這綽號已經給人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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