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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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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你好!」燦爛的笑容,露出好一陣子沒給牙醫檢查的牙齒,「就是你打的電話,對吧?你提過名字,不過我不記得了。」

「馬修·斯卡德。」

「噢,對對。請進,馬修。抱歉這地方像豬窩。清潔婦明天一大早就會來。」

一張印花扶手椅上堆了許多雜誌。他一把抱起雜誌,示意我坐在那兒。他把雜誌堆在一張木門改裝的矮桌上頭,拉了把摺椅坐下。

「清潔婦的事我是開玩笑啦,」他說,「我是這裡唯一的清潔工——所幸本人工資不高。」

這間公寓其實不算太亂,就一間下東城的大麻吸食患者的住所來說,其實已經算是頂級空間了。依我判斷,在那一堆堆垃圾底下,地板也還算乾淨。

昨晚我和範恩·史蒂芬斯聊過通宵以後,今早便打電話給威廉斯了。撥號之前,我先查了電話簿,果真看到他的名字:羅伯特·威廉斯,電話號碼和露特羅街的地址都跟範恩寫給我的一樣。其實他讓我自己查就好,不必那麼細心地以印刷體寫下資訊,不過他說了服務選民是他的志業,何況寫字又只是舉手之勞。

電話鈴響了幾次,威廉斯接聽時好像很喘,想來是要趕在答錄機接通之前拿起話筒吧。我說了我的名字,表示我想跟他談談傑克·艾勒裡,他重複了幾次傑克的名字,然後說:「對,老天,聽說了。好恐怖,是吧?我一開始聽人說他自殺了,但覺得沒道理。我的意思是,放眼看去一天到晚都有人割腕跳樓什麼的,沒一個有道理的,但他真的不像是自殺型的人。你跟他熟嗎?」

「很久以前是朋友。」

「跟我一樣。不過後來我又聽說,是有人殺了他,可那也沒道理啊,因為媽的怎麼有人會想殺傑克呢?他們是怎麼殺的,開槍打死他嗎?」

我說正是如此。他說聽人正是這麼說的,真真想不到,想不到啊。我問我能否到他家談談,他說沒問題,何不呢,反正他整天都窩在家裡。問我打算什麼時候到,下午嗎?

我先吃了早餐,然後參加中午舉行的爐邊談話,再搭地鐵f線抵達該線在曼哈頓的最後一站。我事先看過地圖,所以輕易便走到了露特羅街;兩點一刻時,我已坐在那張扶手椅上。扶手有磨損的痕跡,彈簧有些垮塌,不過我跟先前堆在椅面的雜誌一樣,安坐其上沒有問題,非常舒適。

這棟大樓的前廳和樓梯間,可以聞到拉丁美洲和亞洲食物混合的氣味,不過速克達·威廉斯的公寓散發的主要是藥草氣息。這裡頭的三個小房間被大麻長期燻過,其氣味已滲入牆面和地板,並將速克達的生命據為己有,讓它永遠停滯不前。

他大約四十五六歲,詭異的是,他看來比他實際的年齡要老,卻同時也更年輕。他滿頭暗褐色的頭髮蓬鬆凌亂,有可能是他親手動的刀;他的鬍子耷拉,修剪得東倒西歪,看上去已經好幾天沒颳了。

他穿了件紅褐色的尖領長袖運動衫,外頭又套了件起碼有二十個口袋的卡其色背心。所謂的「攝影師背心」吧,記得有這麼個名稱,不過我真是搞不懂誰能記得哪個口袋擺了哪些底片呢。他的藍色牛仔褲褲腳開著時下已不多見的喇叭口,而且底端脫線,膝蓋處磨損嚴重。

他談了談他在電視上看到的什麼——某科幻節目吧,他覺得從哲學角度分析起來還挺有趣味。我的腦子立刻接到別的頻道,讓他自顧自講了一陣,等他提到傑克的名字時,我的心思才又回來。

「真是晴天霹靂,」他說,「多少年沒他訊息了,多少年沒想到他了,哪知電話鈴響起竟然是傑克。他問能過來嗎?哎,當然。我還在老地方。打從,哇,打從我大學輟學開始,我就在這裡了。搬了進來,再也沒搬出去過,你信嗎?已經超過二十年了。」

「所以他就過來了?」

「通完電話幾個小時後,門鈴響起,是他。你知道我當時是怎麼想的嗎,先生?猜得出來吧?我覺得他是想來跟我——」

「買,呃——」

「大麻,」他說,「每次聽人說它是入門毒品我就抓狂,因為我一直都卡在這扇門上。我九月開始在紐約大學上課,不到一個月,我的室友就拿了一根挺劣質的大麻釣我上鉤。我深深吸了一口,然後你猜怎麼啦?」

「怎麼啦?」

「根本沒怎樣。我把整根大麻都吸完了卻沒半點感覺,什麼都沒有,完全無感。不過我倒是有那麼一點點餓起來,你知道,所以我就拎起書桌上的一罐花生醬,拿根湯匙挖來吃。真是人間沒有的美味,我突然注意到花生醬所有幽微、神妙的滋味,我這才領悟到,我是他媽的給毒品迷昏頭了。」

他把那罐花生醬清空。其實在吃完之前,他就知道自己的人生要怎麼過了:他打算一輩子都維持那種感覺。

「有那麼一陣子,」他說,「你會不斷追求更高的高潮,不過到後來,你就會發現那是百分之百不可能的目標。其實你也不需要越爬越高。只要爬到高處就夠高了,你知道?」

他對別種的毒品從沒起過癮頭——興奮劑、鎮靜劑、迷幻藥。他試過一次蘑菇、一次酶斯卡靈、兩次可卡因——只是嚐鮮而已,對他個人來說,還是比不上高質量的大麻。他每天吸食,賣掉的大麻也能換得足夠的進賬讓他吸個夠,有時甚至還能多賺些許零頭供他別處花用。

「從來沒被逮住過,」他說,「有可能創了最佳紀錄呢。我只賣給我認識的人,附近的警察也都認識我,知道我是幹嗎的,他們知道我不會害人,也不會進行大宗買賣,所以從沒找過我麻煩。我日子混得不壞,一直保持酣暢盡興的狀態,你說這些詞兒是不是可以湊出一首歌來了?蠻有點味道是吧?」

「不過傑克並不是想跟你買貨。」我說。

「哎,哦,咱們剛才一溜煙兜到千里遠去了,是吧?沒錯,他不是。我提議他嚐個鮮,你知道,試試就好。可我話還沒講完,他就點明他曾是酒鬼,現在戒了,意思是好玩的事他全不能做。大麻、毒丸等等。只要是讓你腦袋好過的玩意兒全不能碰。起先我覺得莫名其妙,不過經他解釋以後,我懂了。」

「人沒辦法一邊嗨著一邊保持清醒。」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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