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知道那裡有把槍。這也就是他找上心理醫生的唯一原因。他刻意保持現場完整,偷偷把鎖開啟、把槍拿走。他知道在竊案發生過後兩三天,醫生都不會知道這把槍不見了。」
「所以,這個小偷認識心理醫生。」
「我想是的。」
「知道他在那裡開業,認識門房,知道辦公室裡面有把槍。」
「這應該是行竊的動機。他想要那把槍,所以闖進去偷。」
「他還知道心理醫生把槍藏在哪個抽屜裡。顯然,他很瞭解他的辦公室,也認識那個醫生。」
「可以這麼說。」我說。
「那你得試試這個醫生了,是不是?打個電話給他,或是做點別的什麼?」
「我已經想到一個更有創意、收穫更好的方法了。」
「我就說嘛,」他說,「只要你肯用心思,想出來的方法一定行。你今天就要開始嗎?」
「我想是的。」
「我已經想不起那個醫生的名字了。不是阿德勒,對不對?」
「納德勒。」
「納德勒。我老是想成阿德勒,都和弗洛伊德有關1。又怎麼了?」
1tj指的應該是阿爾弗雷德·阿德勒(alfredadler),他是弗洛伊德的學生,也是奧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學家。
「沒什麼,怎麼了?」
「你臉上的表情。你沒想到我知道這個人,是不是?」
「你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誰猜得著?」
他點點頭,好像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他說:「心理分析,想到什麼了嗎?」
「你問錯人了。我認為他們離本行越來越遠,越來越不想聽病人說話,動不動就開藥方。」
「現在都全靠百憂解1了。你不需要我陪你去見納德勒醫生吧。」
1一種抗抑鬱藥物。
「你去的話,說不定會有反效果。」
「你的意思是不用了。我想這樣吧:我去布魯克林,看看那幢公寓。」
「真的?」
「跟人聊聊,看看有沒有什麼蹊蹺。」
「也許你可以找到一些我沒有發現的線索。」我說,「對了,你應該乘d線到m大道,我上次下車下得太早了。」
「不是那一幢。我要去威廉斯堡,看她男朋友蓋的那幢樓房。她有沒有告訴你地址?」
「我沒問。」
「這不像你。她應該描述過那條街的樣子吧。」
我想起來了。「沒有,」我說,「我確定她沒有,她應該知道那幢房子,說不定還記得門牌號碼,她曾經想要搬過去。」
「她的男朋友叫彼得·梅雷狄思?」
「沒錯,但他是個五短身材,而且連蟑螂都不肯殺的老好人。你要上哪兒去?」
「哪兒也不去。」他說,「馬上回來。」
他這一去可沒馬上回來。我喝了一杯咖啡,又叫人送賬單來,在我等著找零錢的時候,他終於出現了。「我還剩下四分之一個百吉餅,你給吃了?」
「服務員收走了。」
「可惡。」他說,「我看起來如何?」
他原先穿了一條及膝的迷彩短褲,一件鬆鬆垮垮的棉線衫,袖子還被裁掉了;現在的他,一身細線條的黑色西裝,裡面是一件硬領的白色短袖襯衫。沒打領帶。皮鞋擦得雪亮。襯衫口袋總共插了四支筆,手裡拿了個附著夾子的寫字板。
「你怎麼打扮得跟個公務員一樣?」我說。
「建設局的。」
「他們通常年紀要大得多。」我說,「腰圍也要比你的粗好幾圈。」
「膚色也比較白。」
「大部分是這樣。我這些年來碰到的建設局官員,每個人走起路來都好像是鞋子不舒服似的。」
「我的鞋子也不怎麼樣。」他說,「不過現在,這雙鞋會帶我去麥瑟羅街一六八號。」
「你怎麼查到的?打電話到布魯克林資訊中心嗎?」
「那太花時間了。他們接到電話,只會給你一組號碼。然後你翻開電話簿,倒過來查,看看他登記的住址是什麼。要不,你就得打個電話過去碰碰運氣,看看有沒有人肯接你的電話。誰有時間玩這種把戲?」
「時間寶貴著呢。」我說。
「我上網。」他說,「輸入‘彼得·梅雷狄斯,布魯克林’,然後就查到地址、電話號碼和區域號碼。兩秒鐘就解決了,不需要跟任何人說話。」
「只有一點不好,這地址是錯的。」
「什麼意思?」
「麥瑟羅在綠角區,不在威廉斯堡。這兩個地方差不了幾步路。但是,麥瑟羅隸屬綠角區,當地居民在幾年前把環境整理得相當好,已經不是那些人買得起,還能夠自己發揮創意、動手裝潢的地段了。」
「你說的是麥瑟羅大道。他們住的是麥瑟羅街。」
「紐約有兩個麥瑟羅?」
「你覺得有一個就夠了,是嗎?」他說,「仔細找找,看你能不能在哪個城市找不到叫麥瑟羅的街道。」他在寫字板的後面貼了一張北布魯克林的地圖,方圓幾英里的街道都在上面。「剛剛出版的。」他說,好像在等我問他問題,「看到沒?這裡是麥瑟羅大道,是在綠角沒錯;這裡才是麥瑟羅街,再往下去就是布什威克站了。」
我看了看地圖。果然有兩個麥瑟羅,一條是大道,一條是街,都通向了曼哈頓大道,相距大約一英里半,這肯定會讓使用ups的司機發瘋。
雷·加林德斯——我認識的警察畫家——兩年前在威廉斯堡買了一幢房子,我曾經乘l線去找過他。去麥瑟羅街也可以乘l線,只是要多坐三站。我沒到過那邊——事實上,我連有這條街都不知道——但我不難想見為什麼克里斯廷·霍蘭德寧願待在曼哈頓。
「我還不知道你有這種本事。」我說,「居然連布魯克林的街道圖都印得出來。」
「大哥,就算是你想要印撒馬爾罕城的街道圖都沒有問題。你得練習上網,否則就落伍了。」
我們以前談過這個問題。「我太老了。」我跟他說,這個藉口我已經用過好幾次了。他這次跟我說,他每天和一個住在阿拉斯加巴羅區、現年八十八歲的老先生通電子郵件。這位先生人老心不老,每天要上網好幾個小時。
「為什麼這麼老了,還要住在阿拉斯加的巴羅?」我真想不通,「你怎麼知道他沒說謊?說不定跟你通訊的是一個十九歲的女同性戀,假裝老頭子在玩你。」
他眨眨眼睛。
「我想我應該會在網路上玩得很開心。」我說,「人生也會更充實。但我現在用不著,因為有你幫我上網。」
「還幫你到布魯克林去探路。」他低頭打量自己,搖搖頭,「還好那個地方偏僻得很,我可不想讓別人看見我穿成這個樣子。」
「別擔心。」我說,「他們認不出你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