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雅!
他站在咖啡店前,隔著厚玻璃觀察著裡面的情形。他們都背對著他坐著。他其實分不出誰是誰,只能遠遠地看他們的後腦勺,但這黑白組合異常搶眼,還是可以輕鬆地找到他們。坐在他們對面的是一個金髮女郎,他一眼就認出來了。
這兩個人跟莉雅·帕克曼在一起幹什麼?他們怎麼知道有她這個人?
克里斯廷·霍蘭德,當然。他們去過克里斯廷家,她讓他們進去,待了將近一個小時,然後離開,打了電話,現在又跟莉雅,克里斯廷的表妹,坐在同一張桌子上。
他們在談什麼?
她又會告訴他們什麼?
她不可能透露太多線索,因為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情況。但她畢竟認識他,說不定會把他也給扯進來。
他不想這樣。不管他們是誰,不管他們在追查什麼,他就是不想這樣。
他的手不禁撫摸起喉嚨來。他今天沒打領帶,沒穿西裝外套,只穿了一件藍色襯衣,領口敞開著,袖子也捲了起來,這樣舒服。他拉出石環,享受一下平滑溫潤的感覺,又把它塞回襯衣裡。
這是他的錯。他明明知道她是個破綻,遲早要出事,晃來晃去的,總會有人去問她,找到案子的關鍵。但是,計劃進行得太順利了,讓他覺得留下個小破綻,沒有什麼了不起。
他不能老是站在那裡,瞪著窗戶。他們看不見他,但也不應該引起別人的注意。他沿著百老匯往南走了五十碼,那邊有個公共汽車站。在站牌附近,即使是東張西望,也不會有人覺得你鬼鬼祟祟。
而且在這裡看咖啡館的入口,也比較清楚。
這是他的錯。但絕對不是粗心大意。因為他早就發現了那個破綻,心癢難耐,卻又遲遲不願動手,連他自己都開始懷疑自己的動機。他的手還記得槍握在手裡時後坐力的衝擊、記得刀鋒插進人體時的阻力,記得割開喉嚨時那種外科醫生般的精準。不只是手,他的全身都還能記得當時的感覺。
悸動?
也許吧。他不太在乎用哪個詞。坐過山車是悸動。嗑藥也是悸動。為非作歹還是悸動。他的所作所為到底算是……什麼?
滿足?
隨你怎麼說。他要的不僅於此。所以,他壓抑了彌補破綻的衝動,還跟自己說,沒有理由冒這種不必要的險,給自己找了個臺階下。
結果完全相反。就因為留下了這個破綻,使自己身陷險境。這是寶貴的一課。他想,吃一塹長一智。這稱得上是亙古不變的道理。他得好好想一想。
最好的情況會是怎樣呢?
她跟他們坐在一起——管他們叫什麼名字,鹽先生,胡椒先生,隨便吧——最好的情況就是,這兩個傢伙問了一大堆問題,得到的答案都跟他沒有關係。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最壞的影響,就是三個人在這家小咖啡店裡天南地北地亂扯,把亂七八糟的資訊消化完了,找到新的線索。
反過來說,最壞的情況又會是怎樣呢?
最壞的情況應該不是他們在肚子裡作的文章。最壞的情況是她跟他們說,她曾經見過一個叫做阿登·布里爾的人。這是他告訴她的名字,當然不是真名。如果他們去找阿登·布里爾,肯定是白費工夫。
但告訴她這個名字就是件很蠢的事。為什麼不跟她說他叫約翰·史密斯?真他媽的。約翰·杜爾、理查德·羅爾,什麼不好?叫這些名字的人太多了,說了和沒說一樣。他就是想聽起來可愛一些,說了個阿登·布里爾的名字,這有什麼意義呢?開這種只有他自己會笑的玩笑,不是很無聊嗎?自我意識作祟,結果讓自己掉進陷阱。
她可能提到阿登·布里爾這個名字,也可能補充了幾句話來描述他的長相。幸好她拿不出照片,或是沾了他指紋的東西,他也沒有噴出什麼查得出dna的液體——雖然,他得承認,她實在很吸引人,特別是那副楚楚可憐、弱不禁風的模樣,更是讓他產生衝動。
她再脆弱也沒有用,反正他也不會跟她做愛。他不想,就算是他想,也不允許自己那麼做。他沒那麼笨,謝天謝地。他現在要做的事——越快越好——就是殺了她。反正要殺,殺個美女不是比殺個相貌平平的更讓人覺得滿足?
就是這麼回事。他很清楚,他微微刺痛的手很清楚,他澎湃洶湧、難以遏抑的血液很清楚。
他的骨子裡也很清楚。
兩個男人先走了。肩並肩,一黑一白,一老一少,沿著百老匯往上城,也就是朝他的方向走來,活像是國家宣傳海報。他應不應該跟蹤他們呢?
不應該。他的目的是對付莉雅。
他要不要抓住這個機會衝進咖啡館,演一齣戲,讓莉雅一時摸不著頭緒?等她回過神來,已經來不及了。莉雅,我的天啊,我以前怎麼沒有在這裡見過你?有沒有時間喝杯咖啡?沒有?你要去哪裡?我們可不可以在路上談一會兒?
不要,太惹眼了。人來人往的,說不定有人會想起這一段。再去找個比爾曼來當替死鬼可沒那麼容易了。這次她要被一個不知名的人士謀殺,才會成為無頭公案,沒人理會。
沒時間盤算了。她已經離開咖啡館了。現在該怎麼辦?該不該跟蹤她?
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到喉間,感覺一下那塊斑斕的粉紅石環。圓潤,平滑,冰涼。不一樣的礦石,有不一樣的特性,所以,早在沒有歷史記錄的年代,人類就會去挑選不同的礦石來佩戴。這不僅僅是裝飾。紫水晶會讓人不朽,特別是磨成粉,摻進白蘭地後,更有長生不老的效果。他不知道印加玫瑰有什麼特異功能,但感覺起來——感覺起來——這玩意兒可以讓頭腦清楚。
因為突然之間,他的思路清楚起來。她要回家了,可能會在哪裡停一下,也可能會直接回家。不要緊。反正他知道她的目的地,走哪條路回去,沒有差別。
首先,他得先去處理他的車子。停在霍蘭德家的對面,那不是久留之地。他也得想出對付莉雅的方法,以及可能會動用到的工具。
他們是這樣見面的:
對不起,請問您是莉雅·帕克曼小姐嗎?
是的,請問您是——
阿登·布里爾。你不認識我,也不可能認識我。但是……好吧,我有話直說好了。有人跟我說,你跟那個作家蘇珊·霍蘭德是親戚?
她是我姨媽。
姨媽?
我媽媽是她妹妹。
你呢,你認識她嗎?
當然,她是我姨媽啊。
抱歉,你一定覺得我很蠢。你知道嗎?我覺得她是一個很棒的作家。這一代的作家,沒有人比得上她。其實……其實怎樣?
我的論文就是研究她的。
你說你的碩士論文是研究她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