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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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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家時,埃萊娜還沒睡,正在看發現探索頻道的野生動植物紀錄片。我陪著她一起看了十分鐘。打出片尾字幕時,她對我扮了個鬼臉,然後關掉電視。

「你進來的時候我就該關掉的。」她說。

「為什麼,我不介意跟你一起看啊。」

「我應該學會的是,」她說,「略過這類節目的最後五分鐘不看,因為都一樣。你花了五十五分鐘觀賞一些很美好的動物,然後他們毀掉這一切,告訴你這些動物已經瀕臨絕種,活不到下一個世紀。他們想方設法讓你沮喪,這讓人懷疑他們的贊助人裡包括抗抑鬱劑藥商。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怎麼樣?」

我簡單告訴她今天晚上的事情。

「聽起來他不沮喪,」她說,「而好像是困惑,‘為什麼是我?’」

「很自然的問題。」

「是啊,我也覺得。你剛剛說聘用費是多少?兩千塊?沒想到你會收下。」

「我想是警察的訓練使然。」

「只要有人遞錢給你,就拿。」

「差不多吧。他想為我花掉的時間付費,我拒絕了他,於是他決定要僱用我。我們有錢可以花了。」

「你也有工作可以做了。」

「對,而且或許我可以找出一些事情來做。只希望不需要買一部電腦。」

「啊?」

「tj,剛剛他還提起這件事。他什麼時候走的?」

「你離開半小時後他就走了。我說他可以睡沙發,可是他不想留下來過夜。」

「他從來沒留下來過夜。」

「‘你幹嗎,以為我沒地方睡覺啊。’我很好奇他會去睡哪裡。」

「那是一個謎。」

「他一定有個住處。」

「不是人人都有地方住。」

「我不認為他是流浪漢,你不覺得嗎?他會換衣服,而且打扮得很乾淨。我確定他不是睡在公園裡。」

「流浪漢有很多種,」我說,「不是所有流浪漢都睡在地下通道、從垃圾桶裡掏東西吃。我認識一個女人,喝酒喝得連房租管制下租金便宜的公寓都丟了,然後她就把東西搬到喬爾西一個付費儲藏室裡,一個月大概八十塊。她租了一個八平方英尺的小隔間,東西放在那兒,人也睡在那兒。」

「他們讓她睡那兒?」

「不,可是又能怎麼管呢?她都是白天去,然後每次睡個四五個小時。」

「一定很可怕。」

「這樣比收容所安全,而且有隱私多了。說不定也更乾淨、更安靜。她在那裡換衣服,如果積多了髒衣服,附近還有個投幣洗衣店。」

「那洗澡呢?別告訴我那兒有淋浴間。」

「她會去公廁清理,另外她有些朋友,偶爾會讓她去他們家裡洗澡。當然要碰運氣,淋浴間不是她日常生活的必備事物。」

「真可憐。」

「只要她不再碰酒,」我說,「早晚會有個好地方住。」

「還有自己的淋浴間。」

「或許吧。不過這個城市有許多不同的生活方式。我認識一個傢伙,已經離婚六七年了,到現在還沒有自己的住處。」

「那他睡在哪裡?」

「私人辦公室的沙發上。如果他自己是老闆,就沒問題,可是他不是。他不過是熨斗大廈1裡一家公司的中級主管。我猜想他還算重要,私人辦公室裡面還有一張沙發。」

1flatironbuilding,建於一九〇二年,當時是紐約最高的建築。

「如果有人撞見他睡在——」

「他會打個呵欠,然後告訴對方說他只是躺下來放鬆一下,一定不小心睡著了。或者說他加班到太晚,錯過了回康涅狄格的末班火車。誰知道?他是辦公室兩個街區外一家新潮的健身房的會員,他每天早上都去那兒使用諾德士1健身裝置,然後就在那兒洗澡。」

1nautilus,全球健身領域最具影響力的品牌之一。

「他為什麼不乾脆租個公寓?」

「他說他負擔不起,」我說,「不過我覺得是他自己太神經過敏了。而且我猜想他很得意自己能瞞過每一個人。他或許把自己當作一個城市改革家,睡在野獸的肚皮上。」

「睡在從漢若登公司買來的皮沙發上。」

「我不知道那張沙發是皮的還是什麼做的,不過就是一個想法而已。全國其他地方的人如果沒地方住,就會睡在自己車裡。可是紐約人沒車,這裡一個停車位的租金跟蘇城1的一戶公寓一樣。不過我們很能隨機應變,總會找到解決方法的。」

1siouxcity,美國衣阿華州西北部城市。

到了早上,我把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的那張支票存進銀行,然後思考著我該做些什麼事來賺這筆錢。我花了幾個小時回頭查這個案子的新聞報道,然後跟威利·唐談了一下,確認他所安排的警衛。惠特菲爾德一早就打電話給他了,不過當時威利已經看過報紙,所以他立刻就知道惠特菲爾德打電話來的目的。

「我讓你瞭解一下大致的狀況,」他說,「因為你認識這個傢伙,而且介紹他來找我們,對此我很感激。基本上我們在三個地方盯著他,法院、他家,還有他的辦公室。法院是個擁擠的公共場所,而且要進去還得通過金屬探測器。」

「這並不表示沒辦法把武器弄進去。」

「我知道。而且我們要防的這個傢伙有穿牆術,對吧?他用過槍殺人嗎?他大部分是攻擊脖子。沃爾默是吊死的,帕特里齊奧·薩萊諾是被勒死的,還有那個反墮胎的傢伙怎麼了,被大衣腰帶套住脖子嗎?」

「他是先被刀子刺死的。」

「還有那個頭被砍掉的傢伙叫什麼來著,那個黑人。只不過那是他的手下把他幹掉的,不算數。管他叫什麼。」

「叫西皮奧。」

「總之,他沒用過槍。重點是他不怕近身肉搏,而且一對一他總會贏。這表示惠特菲爾德隨時都得有人陪著,特別是他不能自己一個人去任何地方。比如刑事法庭大樓的男廁,帕特里齊奧就是死在男廁裡的,對不對?」

「沒錯。」

「他在任何地方都能殺人,」他說,「被勒死是很痛苦的。那個反墮胎的傢伙你沒說錯,他是先被刺死,但如果我沒記錯,沃爾默也是先被敲中腦袋死得差不多了。所以重點就是,他殺人的方法很不固定,也就是說,不能排除他從街對面用一把來福槍幹掉你。」

「這樣很難防衛。」

「幾乎是不可能,」他表示同意,「不過還是有一些可以做的預防措施。我叫他穿了件防彈背心,這還是比光穿著那些西裝上衣要有保障多了。他的交通工具是一輛有裝甲鋼板的加長型轎車,車窗全都是防彈玻璃。他二十四小時都有兩個貼身保鏢,外加一個專用司機,就守在車上。」

他接著把其他的措施都告訴我。我覺得都很好,我也不可能想出更好的方法。

「他絕不會單獨一個人走進任何房間,」他說,「就算那個房間十分鐘前有人檢查過也一樣。他要進去之前,我們一定會有人再檢查一遍。」

「很好。」

「馬修,這真是他媽的詭異透了。‘人民的意志’,想想,他就像他媽的貝比·魯斯1,打球前還先指定要打到哪個方向,然後把球轟出全壘打牆外。而且每次還百發百中,這狗孃養的。這回我們要讓他出局。」

1貝比·魯斯(baberuth,1895-1948),美國棒球巨星,美國棒球史上著名的天才型全壘打王。

「但願如此。」

「是啊,但願如此。貼身保鏢的工作無聊得很,如果你做對了,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不過報紙上的標題也不會誇獎我們。‘威爾瞄準明星律師。’你跟著這傢伙走到哪裡,都會有一堆記者和攝影師,有的把麥克風湊到他臉上,有的把鏡頭對準他的臉。」

「現在你瞭解聯邦調查局特勤單位的辛苦了。」

「的確,」他說,「歡迎他們來接手。反正我從不喜歡華盛頓。那裡的街道通往四面八方,而且那兒的夏天他媽的真能把你給熱死。」

接下來幾天我找到了一些事情做。我去中城北區分局找喬·德金,他替我打了幾個電話,確定了給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的那封公開信與威爾的前幾封信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或至少字句的排列是同一個方式,而且是同一款打字機打的)。我之前只是憑寫作的風格判斷,也覺得是同一個人,但這種事情我必須確定才行。

即使如此,我還是花了一些時間,查一查是否有人出於個人恩怨而想取惠特菲爾德的性命。他離過兩次婚,現在與他的第三任妻子也已申請分居,他的現任妻子住在康涅狄格州。每次婚姻都有一個小孩,而我記得他唯一的兒子(排行老大)兩年前曾因為賣一批值幾百塊的迷幻藥給一名便衣警察而遭到逮捕。後來案子被撤銷了,顯然他是把毒品的大盤商供了出來以獲得減刑。看起來似乎有點線索,不過最後卻沒有查出些什麼。

我比較喜歡出於私人恩怨殺人這個想法。這也不是第一次有人將個人動機隱藏在連續謀殺的煙幕後面。有時某個投機取巧的人會把他個人獨立的謀殺行動假裝成某樁連續殺人案的其中之一——我就遇到過一次,兇手用冰錐,模仿的人也用冰錐。另外我還知道幾個案子,兇手先隨意亂殺幾個人,最後用同樣的模式幹掉某個他真正想殺的人。這是最明顯的轉移注意的一種方式。不過不見得奏效,因為早晚警方的例行辦案程式會過濾每一個有個人動機的人,而只要他們開始注意,就都會有所發現。

如果這是個煙幕,那麼威爾就得製造出很多煙。為了要勒住你太太的脖子並且擺脫嫌疑,而寫好幾封信給報紙並且幹掉一堆知名人物,這條路也未免走得太遠太迂迴了。

但或許他現在也只是在練習。這也不稀奇。也許這個殺妻兇手在用他太太自己的褲襪勒緊她的脖子之前,先殺掉四個人。然後在被捕之前,他還會再殺三個人。我不相信這個兇手花那麼多力氣只是為了擺脫嫌疑而已。我的感覺是,他殺人只是為了讓自己高興。

好天氣一直持續到週末。星期天應該會下雨的,可是沒下,而且到了傍晚又熱又起霧。星期一更糟,氣溫高達攝氏三十三度,而且空氣就像溼羊毛似的。星期二也差不多,下午我接到一個電話,讓我暫時把注意力從威爾身上移開。

打電話來的那個女人我認識,她名叫金尼。她說:「老天,我真難過。你聽說了拜倫的事嗎?」

「我知道他生病了。」

「他死了。」

我是在匿名戒酒協會認識金尼的。她住在五十三街和第九大道交匯口附近,平常去聖保羅教堂的那個團體參加聚會。拜倫是她的一個朋友,不過他住在格林威治村,通常都參加當地的聚會。他加入匿名戒酒協會是因為沒法停止喝酒,但幾年前他還吸海洛因上癮,而且重複使用別人的針筒,他戒酒沒多久去做了抗體檢驗,結果證明他是hiv陽性。你大概會以為,人們聽到這個訊息會大罵見鬼,然後跑出去大醉一場,我想有的人會這樣,但也有很多人不會。

拜倫就不是這樣。他繼續戒酒,參加聚會,他乖乖吃醫生開的藥,另外還配合特別設計的食物療法增強免疫系統。這些方式或許給了他一些好處,但卻不能讓他逃過艾滋病的發作。

「聽到這個訊息真遺憾,」我說,「上次我看到他應該是三月或四月了,我在格林威治村的一個聚會上碰到他。我想是佩裡街的那個聚會。」

「他大半都去那裡參加聚會。」

「我還記得他當時看起來不太好。」

「馬修,艾滋早晚會奪走他的性命,不過卻沒有這個機會。有人將他槍殺了。」

「有人——」

「拿槍對著他扣動扳機。老天,什麼人會做出這種事?」

我輕輕地說:「金尼,他自己有最好的理由這麼做。」

「什麼?」

「或許他是自殺。」

「哦,天哪,」她不耐煩地說,「馬修,他是死在公共場所。你知道他那棟大樓對面有個小公園嗎?」

「我不知道他住在哪裡。」

「霍雷肖街。不是梵高大樓,是隔壁那棟戰前的建築。街對面有個小公園。阿賓頓廣場?不,是另外一個。」

「傑克遜廣場。」

「應該是吧。他今天早上帶著一杯咖啡坐在那裡看早報。有個人走到他身邊,朝他的頭部開槍。」

「兇手抓到了嗎?」

「逃走了。」

「可是有目擊者吧。」

「公園裡有一些人。當時還早,所以天氣還很舒服,到了現在這個時間,那邊就像個火爐似的。」

「我知道。」

「感謝老天爺讓人發明了冷氣。拜倫本該待在他自己的公寓裡吹冷氣的,可是他喜歡陽光。他說他想一輩子待在陽光下,可是現在他好像從陽光得到能量了,太陽能。他說過,成為艾滋帶原者的一個好處就是不必擔心得到皮膚癌。馬修,你跟他不太熟,對不對?」

「一點也不熟。」

「你知道他怎麼傳染到這個病的。」

「據我所知是共用針頭。」

「沒錯,他不是同性戀。」

「我想也是。」

「住在格林威治村又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人們很自然會以為他是同性戀。可是他是異性戀者,真正的異性戀者。」

「哦?」

「我算是跟他在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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