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它不會掉,因為我沒有做放療或化療的必要。哦,老天,就這樣,我原來打算說不公平,但人生當然不公平,人人都知道。只是他媽的無理可講。你知道我的意思吧?上帝從帽子裡揪出你名字,就該你做鬼。」
「是什麼原因引起的,他們知道嗎?」
「不一定。從統計上看,菸酒似乎都有關。抽菸喝酒的人患病比例相當高。耶穌復臨論者以及摩門教徒幾乎都不會得,但他們幾乎什麼都不會得。他們竟然沒有長生不老也夠奇怪了。還有什麼?多吃高脂食品也可能會得。另外他們覺得咖啡說不定也有關,只是很難說,因為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喝。當然這不包括摩門教徒,或那些耶穌復臨論者,上帝保佑他們。他們唯一做的就是傳他們該死的教。啊,我又有什麼不同。我可以喝多久的酒就喝多久,多少年了,我抽菸抽得像個煙槍。而且我一向猛灌咖啡,我不再喝酒後,就喝咖啡,越喝越多。」
「是不是因為這個緣故,所以你最近不喝了?」
「當然。一旦你的馬被偷了,你做什麼?你買一把新鎖把馬房鎖上?」她嘆了一口氣,「不過我發誓我不相信咖啡會起任何作用。我相信我停止喝咖啡真正的理由是,對力行‘十二階段’自療法的人來說,這再自然也不過。當我們有壓力時我們該怎麼反應?我們放棄一些能給我們歡愉的事物。」她站起來。「我還要再來一杯,」她宣佈,「你也要嗎?」
「坐下,我去拿。」
「別傻了,」她說,「我不需要節省精力。我不是不能動,我只是在等死。」
過了一會兒她說∶「我不希望你誤會,以為我厭世不想活了。每一天對我來說都非常的珍貴。我希望這樣的好日子不會完。」
「那你要槍做什麼?」
「那是為好日子過完後可以用。我到圖書館去查遍了有關的資料,看來等好日子過完之後,壞日子可是真的非常惡劣。你並不是轉過臉對著牆,靜悄悄地走了。你的日子不但極度痛苦,而且會延續相當的時間。」
「難道他們不會給你止痛藥?」
「我不想那樣。我已經錯過整段的生命,把我自己灌滿了伏特加,不省人事。我不想要從這個世界跳出,帶著一腦子的嗎啡跳進另一個世界。動完手術後他們給我一種強效止痛藥,而我不能忍受那種感覺,我要他們停止,給我泰諾止痛藥。‘但你痛得這麼厲害,’那個住院醫生說,‘泰諾不夠用。’‘那我就忍著。’我告訴他,其實也還好,你覺得我是在扮演殉道者?」
「我不知道。」
「我可不覺得。天知道,我費了這麼大的工夫,不再酗酒虛度生活,走,我也要走得清醒明白。我寧可忍受痛苦,也不要借藥物掩蓋起來。見鬼,這是我手上的牌,是我的命運。我會盡力堅持到底,直到我決定不再玩,這是我的牌,我可以決定何時結束。」
我向窗外望去。外面越來越黑,好像太陽已經西沉,其即時間還早得很。
「我不覺得這算自殺,」她說,「一部分的我仍舊儲存著天主教信仰,不能自殺。上帝給你生命,拿走它是有罪的。但我不覺得我要自殺,我只是給我自己一個禮物。」她微微一笑,「一個鉛做的禮物。你知道那首詩嗎?」
「哪首詩?」
「羅賓遜·傑弗斯1的《傷鷹》,他在家附近的林子裡發現一隻受傷的鷹,寫他是多麼喜歡老鷹,如果會受到一樣的懲罰,他寧可殺人不殺鷹。他帶了食物餵它,試著幫助它,但最後的日子終於來臨,他唯一可以替它做的事是免除它的痛苦。‘在薄暮之中,我給了它鉛之禮’,我想他的句子是這樣的。意思是一顆子彈。他給了那隻傷鷹一槍,而後它可以再度飛翔。」
1羅賓遜·傑弗斯(robinsonjeffers,1887-1962),美國詩人。《傷鷹》(hurthawks)是他的短篇詩歌之一。
我仔細想了一會兒說:「可能對老鷹比對人適合。」
「你是什麼意思?」
「用槍自殺常常結果一片狼藉,而且並不一定成功。我剛從警校畢業出來時,聽說有個傢伙對著他的太陽穴開了一槍。子彈穿過骨頭,在腦殼裡鑿了一個洞,穿過頭皮下面,從腦子的另一邊出來。那個可憐的雜種血流得像一條被宰的豬,把一隻耳朵永遠弄聾了,落下的頭疼病痛苦得無法用言語形容。」
「還活了下來。」
「哦,當然。他一直沒有失去意識。我還知道其他例子,有人往他們腦子開槍,但還是活了下來,包括一個房屋局的警察,他在過去十二年中都活在一種植物人的狀態。但就算你第一次就做對了,這真是你要給自己的禮物嗎?槍殺對你的身體是極度的暴力。你頭骨的上部全轟掉了,你的腦漿飛濺得滿牆都是。我很抱歉,我不是故意要作這種描述,但——」
「沒關係。」
「有沒有其他比較溫和的辦法,簡?不是有一本書專門講這個的嗎?」
「的確有一本,」她說,「我的床邊就有一本。還是我自己掏腰包買的。我到圖書館去找,但已有十六個人等著借。我簡直不敢相信,好像我在查巴美食店買燻鮭魚。在這個城裡你想自殺,還得領一個號碼牌慢慢等。」
「他們怎麼拿回去?」
「誰怎麼拿回去?我不懂你的意思。」
「那本書,」我說,「如果它真發生作用,事後誰幫忙把書還給圖書館?」
「哦,有意思,」她說,「你得寫下這麼一條——‘我,簡·基恩:心智健全……’」
「這是你的故事,而你得照這樣做。」
「‘……在此請求我的債務及喪禮的費用概被付清,我的那本《終極出路》歸還於紐約市立圖書館哈德孫館……’」
「‘……以便其他人跟我一樣受益。’」
「哦,天,太棒了,」她說,「然後他們找名單下一個借書人。‘你好,努斯鮑姆先生,我們有了你要借的書。請你準備料理善後。’」
我們笑得不可開交。
那本書的問題在於,她說,大部分建議的方式都是服用某種改變心情的藥物。一般來說,他們建議你吞滿滿一把安眠藥,用一杯威士忌衝下肚。因為簡自殺最重要的理由是死得清醒,而這類方法違背了她的本意。
而且如果沒有效果呢?假如十二個小時後她從爛醉後的頭痛裡醒過來,她唯一成功的是破了她不再喝醉的紀錄?我的名字叫簡,我還有不過兩個星期可活。不,見鬼!
「他們也建議用一氧化碳,」她說,「你從車尾排氣管接根管子到窗內。不過沒車的話很就難辦了。我猜你可以租輛車,但我該怎麼辦?就停在街上?正當我快要一命嗚呼的時候,一個吸毒者打破車窗撞進來偷音響。」
所以槍似乎是她最好的選擇。反正她也是要火葬的,所以她的遺容有什麼關係?誰發現她的屍體誰倒霉,但能怪誰,生活裡本來就充滿了倒霉的事,不是嗎?
她曾想過跑到一些南部的州,在那裡只要你想買,他們就賣給你,但她不太清楚怎樣才合法。從外州來的可以買槍嗎?或許你得出示當地的證件?說不定你可以建立住戶證明,就像過去的人藉此取得內華達州的離婚權一樣。無論如何,就算有槍,你如何帶著槍坐飛機回來?當然她還是可以坐火車,但她想到要在火車上待這麼多個小時就頭痛。就這點來說,她連飛機也不想坐。
「然後我開始想,天知道,這個城市裡充滿了沒有註冊的槍支,要搞到一把會難到哪裡去。如果學校的孩子都能拿到槍,如果無家可歸的流浪漢都可以帶著槍走來走去,找一把會有多麻煩?所以我問我自己,我是否有個朋友知道從哪裡去搞槍,而且還愛我愛到願意這樣做?而你,我親愛的,是我唯一可以想到的人。」
「我想我覺得很榮幸。」
「而且很高興有這買賣,哈?」
外面是不是在下雨?看起來好像是的。
我說:「你知道,我痛恨這件事,我痛恨你生病,我痛恨想到你會死。」
「我自己也不覺得這是樁好事。」
我說:「我會替你弄到槍。」
「真的嗎?」
「是的,」我說,「否則要朋友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