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旅館去取消電話轉移。應該有辦法不需要回去就可以取消,但我從來不知道該怎麼做。我原來根本不會想到要轉移,但有兩個駭客族的小夥子自作主張替我侵入電話公司的電腦系統。他們進入之後,就替我搞了轉移服務,而且每個月我還並不需要繳錢。他們又替我搞了免費的長途電話服務。我的長途電話是用斯普林特電信公司的系統,只是斯普林特的計費部門不知道。(當我表示這樣做似乎有點不道德,他們問我欺騙電話公司真會讓我良心不安嗎?我只好承認沒這回事。)我趕上了西六十三街基督教青年會的一箇中午聚會。演講人在慶祝他的第九十天戒酒日,你至少得戒了九十天才能領導聚會。顯然他對他的成就非常滿意,好像自己就是一杯沒有加酒的混合飲料,輕飄飄地充滿了浮力。休息時間,一個坐我旁邊的女人說:「我也曾經像那樣,然後我從粉紅色的雲端掉了下來,直撞上地面。」
「現在呢?」
「現在我很快樂,喜悅,而且自由,」她說,「還有什麼呢?」
我在一家熟食店買了咖啡及三明治,到中央公園的板凳上野餐,呼吸著埃萊娜讚不絕口的加拿大空氣。我想到一些可以做的事,但可以稍微等一等,而且說不定應該等一等。大部分都是跟格倫·霍爾茨曼有關,等我跟他太太談話之後再開始進行似乎比較合理。
在公園裡待了兩個多小時,我走到動物園去看熊。在一塊名為草莓田的空地上,我算出來如果約翰·列儂在四十歲時沒被一槍打死的話,他現在該有多老了。有人說過,如果你能從上帝的角度來看世界,你會發現每個人的壽限已定,每件事的發生都自有道理。但我無法從上帝的角度來看世界,或看任何其他的事。當我試著這樣做,我所有的努力只換來一個僵硬的脖子。
當然有人說我這一輩子都是這樣。
桌上有簡及tj的留話。我先打電話呼叫tj。五分鐘過後他還沒打回來,我就打給簡,是她的應答機接的,我跟她說可以隨時打來。
我開啟cnn,正漫不經心地看,電話鈴響了,是tj。他對這麼久才回話大為抱歉。「找不到電話,」他說,「要不就是有人在打。整整第八大道,所有的電話都沒了,完了。」
「它們全壞了?」
「壞了?它們不見了。你知道有人是怎麼幹的?他們並不把電話給撬開,他們索性把電話拴在汽車後面的保險槓上,一拉,把整個電話拉了下來。你想他們搞這麼多麻煩就是想弄點硬幣呢,還是他們想賣電話?」
「我不知道誰會去買,」我說,「除非他們有辦法再賣回給電話公司。」
「這樣賺錢可不容易。大哥,我打電話來是因為我可能發現一點苗頭。我在馬路上聽到,有人看到了殺人過程。」
「你找到證人了?」
「我還沒找到任何人。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只知道有人認識她。但我想我會找得到。」
「證人是個女的?」
「比較像我們昨天說的那種。帶棒兒的妞,你告訴我還有另個叫法,雙性人?」
「不錯。」
「如果我老跟著你,我也成了受過教育的人士了。這個帶棒兒的妞,我想我應該有辦法找到她。只是可能需要一點時間。」
「你要小心一點。」
「你的意思是注意性交安全?」
「老天,」我說,「我的意思是不要輕舉妄動,弄得有人來殺你。」
「哦,沒問題,這就是為什麼要多花點時間,因為我會很小心。而且這些雙什麼來著的很不容易混熟。除了毒品及荷爾蒙,他們的態度傾向於模模糊糊。但我可以告訴你,我想不是喬治乾的。」
「為什麼你會這樣說?」
「難道他不是我們的客戶?難道我們不是站在正義的一方?」
「我猜你是對的。」
「你學了點東西,」他說,「學得不錯。」
埃萊娜打電話來告訴我她一天的活動,又問我怎麼樣。我們都同意今天是一個美麗的日子,而且秋天是一年裡最好的季節。「有件事我想問你,」她說,「但我現在想不起來了。每次發生這樣的情形就讓我生氣。」
「我知道。」
「而且我記性不好的時候越來越多。有人告訴我有種草藥可以幫助記憶力,但你想我怎麼記得住會是什麼草藥?」
「如果你可以——」
「——我就不會需要它了。我知道,我想到過。算了,我會記起來的。今天晚上你要去看莉薩,對不對,之後你想打電話給我的話就打。」
「如果我想到,而且不太晚的話。」
「就算太晚也沒關係,」她說,「你知道嗎?我愛你。」
「我也愛你。」
當我把一些襯衫送到街角的洗衣店去時,簡又打來了。我去了還不到十分鐘,所以我沒去檢查留言就走過了櫃檯,但門房一眼看到我進入電梯,就打電話到我房間通知我。我立刻打給她,但我再度接到她該死的應答機。
「我們好像在玩你追我趕的遊戲,」我說,「我一會兒要出去,而且今天晚上我要跟人談生意。我會再找你的。」
我對走廊的門房通名報姓的時候正是九點整。我告訴他霍爾茨曼太太在等著我。他一聽她的名字表情立刻轉為機警。我感覺得出自從她丈夫死後,她一定有不少訪客,而絕大多數既非應邀,更不受歡迎。
他用手遮著對講機,聲音小到我一點也聽不見,但她的回答讓他鬆懈了下來。他不需要把我扔出去,或是去找警察,他的感激之情立刻浮現臉上。「你直接上去。」他說。
當我走出電梯時,我看到她就站在她的公寓門口,比我記憶裡要漂亮,也比我記憶裡要老,似乎最近發生的事在她的臉上鑿出性格的痕跡。她仍舊看起來很年輕,但現在要相信她如同新聞上說的有三十二歲並不困難。(她三十二,他三十八,我在想,喬治·薩德斯基四十四,而約翰·列儂永遠是四十。)「我很高興你能來,」她說,「我不記得該怎麼稱呼你。馬特,還是馬修?」
「你怎麼叫都行。」
「今天早上我叫你斯卡德先生。我不記得我們一起吃晚飯的那天我怎麼叫你的。埃萊娜叫你馬修。我想跟著這樣叫。請進,馬修。」
我跟著她進入客廳,有兩張沙發在角落成直角放著。她先坐下,又指著另一張要我坐,我也坐下。兩張沙發都擺在能看到西方最佳景色的位置,而我透過玻璃窗,欣賞即將完全消逝的夕陽,在漸暗的天邊一角,有一圈粉紅帶紫的痕跡。
「對面那些高樓在威霍肯1,」她說,「如果你覺得這裡的景緻好,想想看他們的景觀會更棒。他們在那裡可以看到整個曼哈頓的天際線。不過當他們下了樓,走出門,他們是在新澤西。」
1weehawken,美國新澤西州東北部哈得孫縣的鎮區。位於澤西市北側,隔哈得孫河與紐約市相對。
「這些可憐的傢伙。」
「說不定住在那裡也不壞。從我來紐約的第一天,我就以為曼哈頓是最值得去的地方。我在白熊湖長大,在明尼蘇達州。我知道那裡聽起來像與美洲麋鹿及愛斯基摩人為鄰,其實它比較像雙子城1的郊區。我乘西北航空的飛機落地的時候,除了一張明尼蘇達大學的藝術碩士文憑之外,什麼也沒有。一本素描簿,還有一個朋友的朋友的電話號碼。我在切爾西旅館過了一夜,第二天我跟人分租一間在東十街湯普金斯廣場上的公寓。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來形容這種不同文化所產生的震撼。」
1twincities,是明尼蘇達州最聿要的城市地區,由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和聖保羅(st.paul)組成,這兩座城市以及周圍城區裡的居民佔明尼蘇達州總居民數一半以上。
「但你還是適應了。」
「哦,是的。我沒有在字母城1住得太久,因為那裡讓我感到不安全。雖然沒有壞事發生在我身上,但我不斷聽到同一條街上的人被搶被奸被殺,一有辦法,我立刻就搬到東區南邊的麥迪遜大道。」
1alphabetcity,紐約曼哈頓的一個區,因其以字母a、b、c、d為街道名稱而得名,這些也是曼哈頓地區僅有的以單個字母為名稱的街道。
「我知道在哪裡,不過那個地方也不是太好。」
「不錯,那是貧民窟。如果在美國其他地方,它一定早被拆了,但它不像東十街那樣充滿了毒品,讓我覺得比較安全。我先跟別人合租,之後我就自己住。在一棟廉價公寓裡有三間小小的窩,走廊裡滿是老鼠、尿臭以及大麻的味道。但沒有任何壞事發生,不論是街上或是公寓裡,從沒有人來找我麻煩,從沒有人進門來搶劫,或是從防火梯爬進來。一次都沒有。然後我遇到這個男人,使我意亂情迷,帶我遠遠離開所有這一切,搬進這個原來我想都不敢想的地方,所有的東西都是新的,沒有任何味道,走廊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守著。
「而現在我在這裡,」她說,她的聲音逐漸提高,「我在這裡,坐在新沙發上,踏在新的東方地毯上,所有的東西都是新的,當我從窗外望出去,我有無窮的視野,我是在一個安全的地方,這個乾淨安全的地方,但我有一個死掉的胎兒,一個死掉的丈夫,怎麼會這樣?你可不可以解釋給我聽?怎麼會這樣?」
我沒說一個字,我猜她並不期望我回答。在她努力控制自己的時候,我看著她的臉:一個完美的鵝蛋臉,眉清目秀。她穿得很整齊,一件鴿灰開襟上衣罩在同色的平領衫上,下面是一條深藍褶裙。腳上是雙簡單的一寸低跟鞋。整個打扮像是一個成長的天主教學校女學生,如果說六個月前不過是漂亮,現在卻顯得美麗動人。
「很抱歉,」她說,「我以為我已經很能控制自己了。」
「你做到了。」
「我可以給你什麼喝的嗎?我們有威士忌及伏特加,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哦,冰箱裡有啤酒。啊,我應該停止說‘我們’。你要什麼,馬修?」
「現在都不用,謝謝。」
「咖啡?已經煮好的,我想這正是我要的。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很抱歉裡面有咖啡因。」
「事實上我喜歡有咖啡因的。」
「我也是,但格倫在晚上只喝無咖啡因的。幾個月前我們去一家餐館,侍者居然問我們要沒有咖啡因的還是不要沒有咖啡因的,虧他想得出來。」
「我想我還沒聽過這種講法。」
「我希望我永遠不會再聽到。你的咖啡裡要不要加什麼?你的不是沒有咖啡因的咖啡?」
我告訴了她,她走進廚房去拿。當她回來時,我坐在窗邊看著地獄廚房,你可以叫它克林登。我也可以看到德魏·克林登公園,我不知道tj是否就在下面。
她說:「你在這裡看不清楚的。那座建築的一角擋住了視線。」她在我的肩膀邊指著,「事情發生後的第二天我去那裡看,也許是再隔一天,我不記得了。我只是想親眼看看。我不知道我想看到什麼,只是一個街角而已。」
「我知道。」
「你去過那裡?」
「是的。」
「我把你的咖啡放在桌上。告訴我好不好喝。」我坐下來嚐了一嘗,味道很好,我據實以告。「好咖啡是我的弱點。」她說,「沒有咖啡因的咖啡喝起來就是不對,我不知道為什麼。」她坐下來喝她自己的咖啡。「要適應很難,」她說,「做寡婦,我才開始習慣做太太。」
「你們結婚多久了?」
「到五月才是週年紀念,所以有多久了?十七個月?還不到一年半。」
「你們什麼時候搬來這裡的?」
「我們度蜜月回來的那一天。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格倫在約克威爾有個只有一室的公寓,我仍住在麥迪遜大道。婚禮過後,我們飛到百慕大度過一星期。我們回來時,機場有部長型轎車等著我們。我們直接開回這裡,我還以為司機把地址搞錯了呢。我以為我們在找到大點的房子之前會住在格倫的那裡。接下來我只知道格倫把我抱過了門。他說如果我不喜歡的話,我們可以搬家。如果我不喜歡的話!」
「真是一個驚喜。」
「他總是充滿了驚喜。」
「哦?」
她開始想說什麼又停住。「我應該談正事才對,」她說,「可我不知道我到底該做什麼,我從來沒有僱過私家偵探。」
「我已經有了一個僱主,莉薩。」
「哦,是他僱你的嗎?」
「是誰?」
「格倫。」
「不,」我說,「他怎麼會僱我?」
「我不知道。」
我索性說下去。「一個叫湯姆·薩德斯基的人僱我的,」我說,「他的哥哥因格倫的兇殺案被抓了起來。」
「而他僱你——」
「去追查他兄弟不是兇手的可能性。你該瞭解,如果真是他殺的,我不會試著替他脫罪。但只有很小的機會能證明他無辜或證明殺你丈夫的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
「是的,當然。」她默默地想了一會兒,「你想在格倫的生命裡找出一個有理由殺他的人。」
「這是一種可能性。還有一種可能性是他被另一個陌生人所殺,但兇手並不是喬治·薩德斯基。十一大道的晚上跟白天截然不同。白天他們賣汽車、修剎車,晚上則在那裡賣毒品和進行性交易。那類交易使得滿街都是有問題的人物,其中一個可能撞上了格倫。」
「也可能是他認得的人。」
「不錯,是有這種可能。我在四月第一次遇見格倫,之後又在附近碰到他幾次,但我真的跟他不很熟。」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