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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劉羅傑探長(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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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衝他微微點了點頭,其實這已經是她在表示敬意了。斯坦也明白,他衝她會意地眨了眨眼睛,然後轉向我,義正詞嚴地繼續剛才的話題。

「總而言之,警官,我們盧·米切爾餐廳,是絕對不能容忍任何閒人在廚房鬼混的。明白嗎?」他說話的口氣,就好像我在質疑他一樣。我趕緊點頭表示贊同。

斯坦繼續說道:「反正,第四天,我就在廚房後門等那個白痴。我拿著一張支票,告訴他不用再來了。那個渾球兒居然說要現金,說換不了支票。唉,我早就該想到了,對不對?我早就該想到他肯定是惹了事兒的,只能偷偷摸摸的,連銀行都沒法去。唉,我們這兒可容不下那種見不得光的人,警官。」

斯坦一隻手拿著鍋鏟翻了翻煎餅,另一隻手朝我無可奈何地揮了一下。

「我估計你們是想知道他的名字和其他相關資訊吧。問題在於,我僱他時,沒有完全走正常程式,這個決定是臨時做的。所以,他並沒有向我遞交正式的入職申請。在前面櫃檯工作的琳達倒是讓他填了一份工資報稅單,以便給他開支票。你們可以讓她幫忙找找,那個渾球兒自稱‘羅恩·史密斯’,1991年3月時曾在這裡工作過三天。不過,警官,那個渾球兒的真名肯定不是什麼羅恩·史密斯,咱們都心知肚明,不是嗎?」

「我覺得你說得沒錯,斯坦。關於這個人,你還有什麼能告訴我們的資訊嗎?他身上有文身嗎?他有沒有說過他家在哪兒,上過什麼學校,類似的有用資訊還有沒有?」

「首先,他是個蠢貨。其次,他就跟你屁股底下那個油桶一樣,連句話都不說,培根也煎不好。第三,他是個超級大騙子。他既不跟我說話,也不跟別人說話,這混賬東西根本就不與人交流,所以我實在想不到什麼有用的資訊了。對了,我想起來了,他是個特別守時的精神病。他早上5點到這兒,下午3點離開,完全卡著表,分秒不差。我跟琳達結算他的工資時才發現這一點,連續三天,他上下班的時間都十分準確。當我第一次在廚房後門見到他時,他特別提過這一點,說:‘我對時間很執著。每天我都會按時上班,但是到了換班的時間,我也得按時下班。你可以管這叫強迫症,叫什麼都行,反正我一向準時。我必須如此。’他就是這麼跟我說的,真是個怪胎。」

「斯坦,這個資訊非常有用。你覺得,他會不會以前在部隊上待過呢?」

「就那個蠢貨?不可能!海軍、陸軍、空軍,他哪個都不可能待過。絕不可能。我服過兵役,來這兒工作的很多小夥子也都是退伍軍人,他們跟那個蠢貨截然不同。而且,他根本不注意管理自己的身材。我認識很多當兵的人,雖然我們沒有特地談論過這個話題,但是看得出來,他們大部分人對身材都至少會稍加註意。可是這個蠢貨,一看就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東西。我看他就是個瘋子,像公雞一樣天天計算著時間,一有差錯就要發狂。這是他的毛病,並不是因為當過兵。」

「斯坦……」我剛要開口說話,斯坦突然轉過身來,激動地用鍋鏟指著我的臉。我向後靠了靠,避開了鍋鏟,可洛拉反而向前傾了傾身子。斯坦根本不理會她,對他來說,洛拉只不過就像廚房裡的一隻小蒼蠅而已。他倆倒是挺般配的,如果洛拉當初也來做廚師之類的工作,說不定能跟斯坦湊成一對兒。

「真該死,警官,他可真是狗孃養的。我又記起了一件事。他特別容易緊張,跟人面對面的時候,他總是不停地眨巴眼睛。真的特別煩人。眨巴眼睛,加上對時間的固執,我敢肯定他就是有強迫症。」說到這兒,斯坦頓了頓,還衝我表演了一下瘋狂眨眼的樣子,「沒錯,我能想起來的就這些,沒有別的了。」

聽完這條新線索,洛拉把前傾的身子又站直了。我的大腦開始思考,要如何利用這條線索。我知道,洛拉也在思考要拿這條線索怎麼辦,她甚至在懷疑這條線索到底能不能用得上。正因如此,我也疑慮重重,洛拉的判斷總是正確的,如果連她都覺得這條線索不好下手,那確實就很困難了。

我們跟前臺的琳達一起在地下室裡翻看了十個箱子之後,終於找到了「羅恩·史密斯」的工資報稅單。我們把這份表格用傳真發回總部,不出所料,檔案專家很快就確認這份表格上的名字和社會保險號碼都是假的。他們一看就知道這些資訊是假的,甚至根本不用去資料庫裡搜尋。他們說:「劉,你幹了這麼多年也該知道了吧,社會保險號碼是不可能以99開頭的,除非這個人是從愛達荷州塔拉馬祖的某個童話小鎮來的。」他們說這番話的模樣我都能想象得出來,一群書呆子,坐在辦公室黑暗的角落裡,開著慘白的日光燈,正歪著鼻子得意揚揚地嘲笑我。

我和洛拉離開盧·米切爾餐廳,向芝加哥市中心走去。我們走在一座橙色雕花的拱形鐵橋上,橫穿了芝加哥河。橋下的河水閃爍著加勒比海的綠色,河中的渡輪和水上計程車亂作一團,但仔細看卻又井井有條。橋上滿是遊客、律師和孩子,還有幾個徹夜在爵士酒吧狂歡的人正踉踉蹌蹌地往家走,身穿黃色夾克的股票交易員成群結隊地走在路上。雖然他們要去的地方不同,在路上卻總能遇到彼此,就像彈珠機裡的銀色彈珠一樣,雖然最終落下的位置不同,卻常在途中碰面。我和洛拉慢慢地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到西爾斯大廈前面時,我們都停下腳步,陷入了沉思,各自想著今天早上案件的進展。

那時,我們已經一起工作五年了,雖然在職場上,我們的工資等級不同,但我們是非常相似的人。我知道她什麼時候需要安靜,她也知道我什麼時候需要獨處。雖然我不願承認,但我和洛拉有著高度的默契,這是我和妻子之間所沒有的。那天早上,就連我們的步調都是完全一致的,每一步的跨度、姿勢,我們的呼吸、停頓和搖頭的習慣,幾乎一模一樣,就像百老匯舞臺上訓練有素的雙人踢踏舞演員一樣。每當這時,我都在心裡默默承認,我是一個不稱職的丈夫。我常常在外工作,很少回家。但是,如果我辭職不幹了,桑德拉會不會感到失望呢?這份責任是我強加給自己的,既是作為懲罰,也是為了彌補我過去犯下的嚴重錯誤。假如我真的放棄了這份責任,是否就能從這地獄般的煎熬裡走出來呢?

我們一直漫步到芝加哥的中心地帶。麥迪遜大街的兩側都是高樓大廈,走在陰影下,就像傍晚已經降臨一樣。當我們走到瓦克爾下街的珠寶店時,高架橋上的城鐵從我們頭頂呼嘯而過。在這個地區,上班族非常少見,他們都住在離這裡兩個街區之外的地方。我們繼續走著,穿過密歇根大街,走進了格蘭特公園。我和洛拉找了個綠色長凳坐下。我蹺著腿沉思。她則把腿伸開,胳膊肘撐在大腿上,頭垂在膝蓋之間。

我的手機響了,又是博伊德打來的。我正在等著他的電話。我站起身來,一邊聽電話,一邊來回走動,以避開洛拉靈敏的耳朵。

接完電話,我重新回到長凳上,學洛拉的姿勢坐著。我們倆的腦袋就這樣耷拉在聳起的肩膀中間。過了一分鐘,我重重地呼了一口氣,以此來引起她的注意。我有話要說。

我在自己乾的這個行當裡,聽說過不少瘋狂的案例,這些案子都是由一個個看似簡單的真相組合起來的,分開看沒有任何可疑之處,組合起來卻會產生難以置信的結果。比如,有一個羅馬尼亞的馬戲團把上了年紀不能再跳舞的熊拋棄在賓夕法尼亞州的大森林裡,而就在前一個月,有歹徒在同一個地點綁架了一個十歲的小姑娘。

那頭常年生活在馬戲團裡的熊只知道跟人類要吃的,於是他一路追蹤人類的氣息,尋遍了方圓三英里,結果碰到了那個帶著女孩兒的綁匪。像媽媽為了保護孩子而攻擊敵人一樣,這頭母熊攻擊了他,用爪子拍斷了他的氣管。那個十歲女孩兒又怕又累,筋疲力盡,只能滾到母熊的腳邊哭泣。女孩兒後來告訴我們,在她精神恍惚時,這隻突然出現的熊就像是聖母瑪利亞,神聖的面孔和粉色的披肩旁閃爍著燦爛的光輝。母熊低下頭,用鼻子拱著女孩兒,幫助她爬到自己身上。這頭熊跑到一條荒蕪的伐木小路中間,不斷地哀號,後來,一個自駕遊的旅客發現這個女孩兒神志不清地趴在熊背上。當時,女孩兒穿著粉色的連衣褲,那頭以前在馬戲團跳舞的熊穿過的粉色芭蕾舞短裙。

我坐在芝加哥公園的長凳上,來回地想著博伊德剛剛給我講的故事,我滿腹疑慮地嘆了一口氣,真想把這個城市裡所有的空氣都用我的肺過濾一遍,這樣就能把博伊德的話壓縮成一個可以相信的事實了。

我們就這麼無精打采地坐著,洛拉轉向了我,我也轉向了她。她問:「你打算要告訴我博伊德說什麼了?」

「去開車吧。咱們要啟程回印第安納州,其實一小時前就該走了。」

「真該死,劉,我就知道那個臭烘烘的農民肯定還知道更多。」

「不,你不知道。這回他說的話,你根本不會相信的。」

「難道像粉紅熊案件那樣?」

「沒錯,就是像粉紅熊案件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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