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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劉羅傑探長(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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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急匆匆地向醫護人員描述了局長和副局長的狀況,然後她迅速地亮了一下警徽,同時無聲地用手勢向我示意,讓我也把警徽掏出來。我的耳朵裡依然呼呼作響,所有人的說話聲都淹沒在其中,我一個字也聽不見。那個穿著居家服、推著購物車的女人把電話遞給我之後,就步履蹣跚地走到了商場的另一端,彎下腰去翻一個垃圾桶,彷彿對周圍的警笛聲和尖叫聲充耳不聞,也毫不在乎沖天的火焰和瀰漫的煙霧。我不禁想,要是我也能這樣置身事外,那該多好啊!

洛拉扶著我朝維京女人的那輛f-150走去,就好像我是個醉漢,喝了一整夜的酒,剛剛才放下酒杯一樣。洛拉負責開車,她把車擋依次掛上一擋、二擋、三擋,最後換到四擋。開車時,我看著她把鼻子從駕駛座旁的車窗伸出去,彷彿在用嗅覺探路。雖然很奇怪,但是洛拉的這個樣子突然給我帶來了一種巨大的虛無感,耳中呼嘯的風聲也都消失殆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無邊的寂靜。我並沒有驚慌,相反,我感到鬆了一口氣,並且發現我的視覺又恢復了一貫的敏銳,甚至比以前更加犀利了。

我有沒有說過,早在剛入行的時候,我就通過訓練成為了一名神槍手?我有沒有提到過,我的視敏度要遠遠高於20/20?我跟洛拉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個擁有千里眼和靈鼻子的超人。也許正因如此,當初聯邦調查局才讓我們兩個互相搭檔吧。現在,噪聲的困擾消失了,如果面前沒有群山和建築的阻擋,我說不定都能一眼看到得克薩斯州呢。

洛拉縮著肩膀,皺了皺鼻子,一臉生無可戀的樣子。我努力把注意力從無聲的寂靜中轉移出來,將目光投向窗外。我們正在一條筆直的道路上筆直地行駛著,兩旁閃過一些孤零零的雜貨鋪和飯店,我開始集中精力看那些店鋪招牌上的字。外面的冷雨下得十分惱人,看不出什麼時候會停,也看不出是否會越下越大。這是一場讓人心情憂鬱的雨。雖然時值正午,但天空卻黑得像傍晚一樣。

路邊有一個張著大嘴的鱸魚信箱,讓我想起了童年時居住的街區,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辦過的每一個案子,都會讓我想起童年。我有點像得了超憶症,但是跟真正患有超憶症的人又不同,我平時可以很好地控制住這種「超凡的記憶力」,不過在那一刻,我卻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我不願去回想的記憶中。這段記憶是關於我童年裡的一天,那一天的情景不斷地闖入我的思緒,就像在生命中迴圈出現的一個旋渦一樣,時不時地就要把我吞噬。好吧,我就不賣關子了,一直瞞到現在,也到了該告訴你這個小秘密的時候了。我在前面提到過,我之所以決定要加入聯邦調查局,是為了「讓父母高興」,又或者是因為我大學時期的女友將要跟我結婚了。不過,那是在這本雙人回憶錄剛開始敘述的時候,當時我跟讀者諸君還不熟,所以才那樣說。

當我長到十三歲的時候,我父親得到了一份工作,負責給芝加哥的一家大型建築公司設計發電廠。於是,我們全家便從布法羅的繁華地帶搬進了芝加哥郊區小鎮的一座紅磚小屋子,那裡名叫河畔小鎮,距離芝加哥西城區有二十分鐘的車程。河畔小鎮上全都是弗蘭克·勞埃德·賴特的傑作,處處可見悠閒的小鳥、高大的樹木和寧靜的街道,鎮上還有一家令人難忘的冰激凌小店,名叫「暴脾氣小子」。

設計河畔小鎮的人,就是曾設計過中央公園的弗雷德里克·羅·歐姆斯特德先生。歐姆斯特德想要設計一個小鎮,讓人們在鎮子上的每棟房子裡都能看到一個公園。所以,湖畔小鎮的街道佈局就像一串串相連的環狀繩結,其間點綴著一些楔形的小草坪和完整的小公園,比如烏龜公園,那座公園裡有一隻漆成綠色的水泥烏龜,因此而得名。

在我還是個小男孩兒的時候,由於河畔小鎮的佈局設計如此獨特,不動產經紀人總是聲稱當地犯罪率很低:一般情況下,搶劫犯總是能在街道又髒又亂的拐角處輕易逃脫,但是在湖畔小鎮,卻沒有那麼容易了。想要在湖畔小鎮犯罪,就必須得知道這裡的佈局,瞭解每條環狀街道都通向何處,還得避免被那些弧形的公園誤導了方向。總之,最好是對湖畔小鎮非常熟悉才行。

烏龜公園坐落在湖畔小鎮的正中央,周圍是一環扣一環的街道,彷彿是一個層層編織起來的葡萄藤花環一樣。正是在這個公園裡,發生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並且由此讓我意識到自己具有超出於常人的視覺能力。我所說的重要的事情,指的是那種意義深遠到能完全改變一個人的人生軌跡的事情,它會把你已有的任何情感和恐懼都徹底顛覆,它會帶來許多你想都沒想過的嶄新的恐懼和擔憂;這種事情發生之後,它會一直潛伏於你的記憶之中,就像人生樂章的一段主旋律一樣,縈繞在你活著的每一分每一秒裡,時時呈現、揮之不去。

也正是那件事情,給我的父母留下了痛苦的心病:從那以後,他們便希望我可以進入執法部門工作。但是,在我接下來的童年、少年和大學時光中,我始終都在掙扎,想要把那一天的回憶徹底埋葬,於是我開始寫喜劇劇本、創作連環畫,並且親自參加戲劇演出,想要以此來逃避現實。

然而,到了大四那一年,聖約翰大學裡常跟我下棋的一個耶穌會神父勸我應當直面恐懼。我不僅非常重視這個神聖的忠告,而且還採取了最徹底的做法:我毅然決然地踏入了聯邦調查局,開始負責那個像噩夢一樣長期糾纏我的領域——綁架案件。

***

那天,我們全家一起出了門:十三歲的我、我的爸爸、我的媽媽,還有八歲的弟弟里斯。不過我們從來不叫他「里斯」,而是叫他「莫茲」。當時正值七月,天空又高又藍,萬里無雲,天氣很熱,一絲風都沒有。於是,我的父母便帶著我們兄弟倆從家裡出發,步行去「暴脾氣小子」店裡買冰激凌。那家店鋪距離我們家大約有八個街區。買完冰激凌,我們又折返回家,走到一半時,在烏龜公園停了下來。

我和莫茲已經把整個小鎮都逛了不下二十遍,有時是騎著腳踏車,有時則是跑步。還有些時候,負責在白天照顧我們的保姆也會跟我們一起出來走走。我的記憶力非常煩人,就像在隨時撰寫自傳一樣,把一切都事無鉅細地記錄了下來。因此,小鎮的每一個角落都在我的腦海中,整個小鎮變成了3d模型。我知道,弗蘭克·勞埃德的宅邸長得像一架長方形的星際飛船,它的位置在烏龜公園的一角,距離我們家0.5英里。我知道,那座宅邸前的車道上有一塊籃球大小的岩石,頂上有十處劃痕。我知道,烏龜公園周圍總共有五棟維多利亞風格的房子、三棟石頭房子、兩棟新建的大房子、一棟尖頂房子、一棟有復折式屋頂的房子,還有一處已經廢棄的農場。房子與房子之間的距離足以讓我和莫茲進行競走比賽,其實我原本可以輕易贏得每一場比賽,但是我經常會故意輸掉。我的弟弟戴著厚鏡片的眼鏡,個子也不高,我之所以那樣做,就是想給他一點兒信心。我很愛莫茲,他是一個非常陽光的孩子。我母親總是叫他「傻小子」。他是所有人的開心果,大家都認為,有朝一日,他肯定會成為一名喜劇演員。

我們已經買好了冰激凌,化掉的奶油從甜筒上順著手一直流到了手腕。我們全家都坐在烏龜公園裡,就像一群繞湖的鴨子,而那個大大的水泥烏龜就是我們的湖面。莫茲吃完冰激凌,把黏糊糊的甜筒扔進了垃圾箱,說道:「捉迷藏,捉迷藏,我來藏,你來找。快跑!」然後他拔腿就跑,我緊跟其後,媽媽也晃晃悠悠地站起身,加入了我們的行列。爸爸把自己吃剩下的甜筒也扔進了垃圾箱,說:「開始嘍!」然後便用袖子捂住了眼睛。

在烏龜公園和另一個有棒球內場的公園之間,有一條u形道路將兩處隔開,道路兩旁長滿了楓樹和橡樹。莫茲悶著頭向前衝,穿過了那條道路,一直跑到第二個公園最遠的那頭。我沒有離開烏龜公園,而是就地爬上了一棵樹,藏身在茂密的樹冠中。我從樹上能把莫茲看得一清二楚,我看到他鑽進了二百碼之外的一個灌木叢中。

第二個公園的另外一邊還有一條彎曲的道路,那條路緊緊地貼著公園裡的綠色草坪,就像是鑲嵌在邊緣處的一條細細的黑絲帶。莫茲藏身的位置距離那條絲帶道路大約只有兩英尺。路上經過的司機能看到他,但是爸爸看不到他,因為爸爸正閉著眼睛數數,而媽媽藏在一個滑梯下面的方格鐵架中,面朝另一個方向,也看不到莫茲。現在想來,就算他們都朝著莫茲所在的方向看,我懷疑以他們的視力也看不到那麼遠。但是我可以。不過,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與眾不同的地方,我以為自己能看到的,所有人都能看到。

一輛棕色的達特桑汽車在距離莫茲十碼的地方停下了,然後慢慢地沿著公園外圍朝莫茲藏身的灌木叢開過去。那輛車的車牌一閃而過,但我已經把它看得一清二楚,並且發現那個車牌非常眼熟:愛達荷州,xxy56790。後來在法庭上,他們傳喚了一名眼科醫生來證明我的證詞,那名醫生說,大部分人可以在「三至四個車長的距離之內」看清車牌上的內容。他還說,儘管我爬上去的那棵樹距離那輛車有「四十個車長的距離」,但是,我的「視敏度」已經「超過了已有的最高紀錄,幾乎達到了目前難以估測的水平」。這些話是在駁斥被告律師,他們聲稱我絕無可能從那麼遠的距離之外看清車牌。他們辯稱:「這小男孩兒顯然是受人指使了。」就連我做證說看到了那輛達特桑汽車的司機,他們都提出了反對。

當那輛車開到莫茲身邊時,司機位和乘客位的車門同時開啟了。兩個身著運動服的男人下了車,一個人的運動服是紅色的,另一個人的運動服是黑色的。那個司機站在敞開的車門旁邊放哨,不過周圍根本就沒人往那個方向看,只有躲在樹上的我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注視著。另一個人,也就是穿黑色運動服的那個人,不緊不慢地走向莫茲,一把將他從灌木叢裡拽了出去,用胳膊夾著他拔腿就跑,一隻手還死死地捂住他的嘴。那個人先把莫茲推上了達特桑汽車的後座,然後他自己也上了車,就坐在莫茲的身邊。在整個過程中,他一直都用手捂著莫茲的嘴,不讓莫茲發出聲音。我看到了司機的口型,他說:「午夜。」接著,那輛汽車就飛速開走了。

我從樹上跳下來,腳掌著地,用彎曲的雙腿撐住了身體。我站起來,一邊全速狂奔,一邊回頭衝尚未察覺情況的父母大喊:「莫茲!他們帶走了莫茲!他們帶走了莫茲!他們帶走了莫茲!」

我來不及等他們趕上我,也來不及等他們明白過來,我只是不停地向前奔跑,同時嘴裡一直在大喊著:「他們帶走了莫茲!他們帶走了莫茲!」我根本就沒有時間停下來跟他們解釋,其實那輛帶走莫茲的達特桑汽車,就在我記憶中的地圖上,我甚至能清楚地說出那輛車之前常常停靠的房子有幾扇窗戶和幾扇門。

我跑了四個街區回到家中,一路上連氣都來不及喘。我從門口的小地毯下拿出爸爸媽媽放在那兒的備用鑰匙,迅速地開啟了側門,徑直衝到地下室。我抓起自己的bb型氣槍,拿了一盒bb氣槍彈,轉身跑回屋外。我們家的房子旁邊就是學校,我先把氣槍和子彈扔過柵欄,然後自己翻了過去。我聽到父母在一個街區之外大聲喊我,但是他們並沒有看到我翻過了柵欄,我也沒有等他們,繼續往前跑。

我繞過教學樓,穿過操場,跑上綠樹成蔭的環形道路。我沿著一條條道路一圈又一圈地向外跑,最後來到了小鎮的外圍地區。小鎮內部有漂亮的小房子,有勞埃德·賴特家的星際飛船,還有維多利亞風格的建築,但到了小鎮外圍,常見的建築就變成錯層式房子和小農場了。我們的保姆帶我們散步時,曾經有三次走到過這裡,因為她的男朋友就住在這一片。

我來到了一條道路的盡頭,這裡有三棟錯層式房子,它們圍成了一個半圓形,中間是一小片新月狀的草坪。汽車可以在這裡調頭,孩子們也會在這兒用遙控器操控「風火輪」打轉炫技。保姆的男朋友就住在兩條道路之外的一個帶車庫的房子裡,但是由於道路曲折,再加上橡樹和無花果樹的樹冠十分茂密,如果我要去他家求助,就看不到那棟我必須要監視的房子了。不可思議的是,除了這三棟房子,周圍什麼都沒有。沒有哪一棟房子可以讓我藏身,並且毫無阻礙地朝這個方向射擊,在這條路拐彎之前的直道部分的兩邊,也沒有其他房子。附近的空地上只有一些沒人管的爛尾建築,我根本就求助無門。這個地方跟鎮子其他的地方不同,這裡是一個人跡罕至的偏遠地帶。道路盡頭這三棟房子的建築外形非常相似,顯然是同一個開發商建造的。一棟房子是白色的,看上去無人居住,因為房門口的報紙已經堆積如山了。另一棟房子的下半部分是白色的,上半部分刷成了棕色。門前的野草無人修剪,整棟房子連窗簾都沒有,裡面空無一物。再加上殘缺的樓梯周圍拉著黃色的警示帶,可以確認,這是一處廢棄的房產。第三棟房子,也就是最左邊的一棟,漆成了深藍色,但是牆皮已經有些脫落了。這棟房子有著白色的百葉窗,看上去也像無人居住,但是門前的車道上卻停著那輛棕色的達特桑汽車。它所在的位置和我腦海中地圖模型上標記的位置一模一樣。車牌也是同一個:愛達荷州,xxy56790。這棟深藍色錯層式房子的紗門正在自行慢慢地關上,顯然數秒鐘前剛有人開啟它走了進去。

資料顯示,大多數綁架案的受害者都會被罪犯藏起來,或者直接被殺害,屍體就丟棄在距離綁架發生地點不遠的地方。

我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地步。一方面,我沒法孤身闖入,因為我害怕那兩個成年男人會制服我,然後把我也綁走。而且,我擔心裡面不止他們兩個,說不定還有別人。另一方面,我不敢把視線離開這棟房子,萬一他們打算帶著我摯愛的弟弟莫茲逃走怎麼辦?我的內心十分煎熬,只希望他們先前提到「午夜」的意思是他們打算午夜時分離開。若果真如此,到那個時候,我就能做好準備伏擊他們了。我只有一個選擇:藏在房子對面的無花果樹上等待,盯好前門和側門,一旦午夜降臨,他們打算逃跑,我就拿槍射擊他們。

現在還只是中午。

只有上帝才知道,莫茲在裡面受著怎樣的折磨。

在樹上度過的那一天啊!唉,在樹上度過的那一天!

假如你在讀這一部分時,覺得心煩意亂,甚至衝著這一頁大喊:明明還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問題啊!那麼,你確實很了不起。不過,我當時只有十三歲,並不像你一樣見多識廣。

我把bb型氣槍掛在背上,將子彈裝進口袋,然後迅速地爬上了樹幹。向上爬了大約十英尺後,我看到了一根又平直又結實的樹枝,簡直就是上帝為掛鞦韆而造的。

我把一條腿搭上去,接著是另一條腿。於是,我坐在那根天賜的粗樹枝上,身體的一側靠著樹幹,抬手抓住頭頂上另一根較細而彎曲的樹枝來保持平衡。然後,我就等著。一直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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