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你擺脫了鐐銬之後會和宙斯一樣強大。
——埃斯庫羅斯《被縛的普羅米修斯》
「車小軍因為1996年的一個團伙搶劫案被判有期徒刑13年,案子是1997年底破的,是當時參與搶劫的一個同案犯把他給供出來的,他入獄的時間剛好是在馮志兵之前一個月。」說到這兒,老孫賣了個關子,「猜猜看,我要說什麼?」
「車小軍被釋放了?」
老孫點著頭:「車小軍在一個月以前因為在監獄表現良好,提前釋放了。」
「我就知道準是他!」丁松咬著牙,拍了一下自己的頭,「我早該想到,那句話!他從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他是誰了!‘我相信你擺脫了鐐銬之後會和宙斯一樣強大。’,那個手鐲!不,應該是鐵銬,他把它放在趙銘的桌上,他在告訴我們,他現在除去了鐐銬,離開了監獄,是一個自由人了,他已經不再是「被縛的普羅米修斯」,而是「被釋的普羅米修斯」了!他要開始大幹一場了!」
「唔,這鐐銬也有可能是心靈上的。」老孫補充,「別忘了冉寶紀的案子,現在他其實已經是「帶火的普羅米修斯」了,三部曲嘛,快到尾聲了。」
「馮志兵要包庇的人就是他!馮志兵沒有出賣車小軍,他扛下了所有的事,而車小軍在牢裡也不忘找人替馮志兵收屍,他們是朋友?兄弟?總之關係匪淺,車小軍出獄後殺的第一個人就是趙銘,為什麼?他和趙銘究竟有什麼恩怨?也許我們錯了,趙銘那筆來歷不明的錢並不是方彥卿給他的,那筆錢,對了,利益是永恆的動機,我們把視線集中在謀殺,可能忽略了其中的金錢關係。當年那起案子,家屬有提起財務損失嗎?」
「那幾個人的社會關係比較複雜,有些錢是見不得光的,即便損失了,為了避免惹上麻煩,估計他們也不敢上報。」
「那就是了!」丁松擊了擊掌,「連環謀殺只是一個幌子,為了引開和混淆警方的視線,害命是其次的,謀財才是重點。在這個案子裡,從一開始就註定有一個人是要犧牲的,當然,那是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不過,在他們內部,應該事先有這個約定。如果我沒猜錯,趙銘也是同謀之一,他是會計,在處理金錢方面有他的專業性,他有辦法讓這筆錢變得乾淨,而他的兩個同夥都在坐牢,所以他獨吞了那些錢,出獄的車小軍來找到這個叛徒,殺死了他!還有冉寶紀,也應該是因為這個原因被殺,還記得那句話嗎?‘一句話告訴你,我憎恨所有受了我的恩惠,恩將仇報,迫害我的神。’他拿了好處,卻沒有辦事,所以,車小軍也解決了他……啊,差點忘了,墓碑下的那些屍體……」
「我們送去的土壤標本化驗結果表明,那些黑土的確是來自於米縣,符合你所描述的情況,而從第二座墳裡挖出的屍體上提取的dna與方碧洗的dna檢驗結果也表明,99.7%的可能性,他們是親生父女。頭骨復原技術也證實了,另一具屍體,是十年前失蹤的張宜民。張宜民的頭骨有裂縫,說明其曾受到嚴重的甚至是致命的擊打,方彥卿的屍骨基本完好無損。」
「哈!也就是說,方彥卿早在十年前就已經死了!」丁松大大鬆了口氣,「在我看到那些魚腥草的時候就已經猜到了!我們從一開始就找錯了物件!也許,方彥卿正是因為知道了這個秘密,才被殺人滅口,那一天,1998年6月21日,他其實是被趙銘帶走的,而之後趙銘照顧他的女兒,純屬贖罪行為。」
「合乎你心意的結論,啊?」老孫說著,面無表情地點燃了一支菸。
「算是一個好結局了,」丁松嘆了口氣說,「父親和舅舅,輕重到底不同,至少是方碧洗可以接受的,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
老孫沉默著,只是吞吐,一聲不吭。
丁鬆開始低著頭看著手上的資料,一面口中喃喃:「車小軍,32歲,身高180公分——和襲擊我的那個人一樣!……哼哼,他做過職業賽車手!……他在實施他的報復計劃前,先去看了他的老朋友馮志兵,據王福華說,十年前,那裡只有兩座碑,馮志兵的墓碑是他親手立的,那麼第四座碑又是誰立的呢?車小軍嗎?那座碑很新,應該剛立不久,第四座墓碑下面沒有屍體,是空著的,是立碑人給自己留的,還是給別人留的?那個圖案是什麼意思呢?還有張宜民,他在這裡面又扮演什麼角色?從立碑人在張宜民的墓碑上所刻的文字上來看,他極度厭惡此人,而對方彥卿恰恰相反,他是被同情的物件……不,應該是尊重,外加相當瞭解,所以他打暈了我,帶走那盆魚腥草,種到他的墓前。可是這樣一來,事情就變得複雜了,如果他和趙銘是同夥,他和方彥卿又是什麼關係呢?很明顯,如果方彥卿死於謀殺,肯定不在他的計劃內。趙銘是獨自行動的。他和方彥卿一定有著不一般的關係,很可能也是他付清了方碧洗的醫療費用,當然,他對自己進行了喬裝改扮,老孫,你說是不是?」
丁松抬起頭,眼前沒有人——老孫已經走開了。
照片上的車小軍冷冷地與他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