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豪高登餐廳正值午餐時間,外頭街上有個年輕的街頭藝人口含手指吹了聲口哨,開始表演。聖旻·拉森望著那街頭藝人,心想這是一份孤單的工作。拉森聽不見那街頭藝人的表演,也不知道他演奏得好不好聽。這份工作既孤單,又像隱形人。也許佔領卡爾約翰街的老一輩街頭藝人驅逐了他,他才會流落到打賞的人更少的教會街。
拉森抬頭朝服務生看去。服務生像是揮舞旗幟般甩開繡有織錦緞的白色餐巾,鋪在亞歷山德拉·斯圖爾扎的雙腿上。
「我應該穿漂亮一點的。」亞歷山德拉笑道。
「你已經穿得很漂亮了。」拉森微微一笑,靠上椅背,讓服務生施展相同的手法替他開啟餐巾。
「你說這身衣服?」亞歷山德拉說,用雙手比了比身上的緊身裙,「這是我上班穿的,我不習慣跟同事一樣上班穿得很隨便。你才穿得很正式呢,看起來像是要去參加婚禮。」
「我剛才去參加葬禮了。」拉森說,看見亞歷山德拉臉色微變,彷彿捱了個巴掌。
「原來如此,」亞歷山德拉低聲說,「我感到很遺憾,是不是畢爾·侯勒姆的葬禮?」
「對,你認識他?」
「不算真的認識,他是鑑識員,所以我們通過幾次電話。聽說他是自殺的?」
「對。」拉森說。他只回答說「對」,而非「看來如此」,只因此事毫無懸念。侯勒姆的車子被發現停在一處山脊的碎石小徑上,那裡可以俯瞰託滕地區的農田,也距離他老家不遠。車門反鎖,鑰匙插在車上。侯勒姆坐在後座,朝自己的太陽穴開槍,無法通過手槍的序列號追蹤到任何人。這令許多人起了疑心。但遺孀卡翠娜·布萊特解釋說,侯勒姆的偶像,那個叫什麼威廉姆斯的,就是死在愛車的後座。此外侯勒姆本身是鑑識員,能夠取得沒被登記過的槍支並非沒有可能。教堂裡擠滿參加葬禮的親友,以及來自警局和克里波的同事,因為侯勒姆在這兩個地方都工作過。卡翠娜看起來神情鎮靜,比上次在諾拉瀑布見到她時還要鎮靜。
卡翠娜在教堂裡靈巧地穿過前來致哀的長長的隊伍,走到拉森面前跟他說,聽說你在這個位子上不太開心。她就是如此措辭,操著獨特的卑爾根口音,強調「開心」這兩個字。她說他們可以聊一聊,她那邊有個空位需要填補。拉森愣了一會兒,才明白卡翠娜指的是哈利·霍勒留下的空位。他心想,丈夫的葬禮才剛結束,她馬上就來談公事,還找我去填補目前仍被列為失蹤人口的警察的位子,這個舉動算不算倍加不合宜?拉森轉念又想,也許她需要把心思從那兩個男人身上轉移,找點別的事來做。拉森回答說他會考慮。
「希望克里波的預算付得起這一餐,」亞歷山德拉說。服務生端上第一道菜,說明菜色是生乾貝佐黑胡椒蛋黃醬、果亞水芹和大豆奶油醬汁。「我們法醫學研究所可付不起。」
「哦,我會想辦法搞定費用,只要你履行你在電話中的承諾就好。」
昨晚亞歷山德拉打電話給拉森,開門見山就說她握有蘿凱·樊科命案的情報,還說她之所以打給他,是因為牽涉之事頗為敏感,而她在第一次碰面後就覺得拉森值得信任,但她不想在電話上談這件事。
拉森提議他們碰面吃頓午餐,然後就訂了這家餐廳。亞歷山德拉猜得沒錯,這家餐廳的價位遠遠超過克里波的餐費報賬標準,拉森得自掏腰包。但他告訴自己,這是個明智的投資,可以培養一個在法醫學研究所的專業人脈,日後可能派得上用場,例如,優先執行他所需要的dna檢驗之類的。他覺得自己心裡似乎還有別的意圖,不過是什麼呢?他沒時間多想。拉森瞥了那街頭藝人一眼,只見他表演得正起勁,但路人匆匆走過,沒多看他一眼。剛才拉森的同事告訴他說,侯勒姆的偶像是漢克·威廉姆斯。他回家得上網查一下漢克·威廉姆斯是何方神聖。
「我檢驗了哈利·霍勒在命案當晚所穿的沾血褲子,」亞歷山德拉說,「血液中驗出了氟硝安定的成分。」
拉森的目光從街上移開,回到亞歷山德拉身上。
「濃度足以讓成年男子昏迷四五個小時,」亞歷山德拉說,「這讓我聯想到命案發生的時間。我們的法醫說被害人的死亡時間介於晚上十點到凌晨兩點之間,但那是根據屍溫推測而來的。屍體上的其他跡象,例如,傷口周圍的褪色,可能顯示……」她伸出長長的食指往上一指,指甲上塗了鮮豔的粉紅色指甲油,讓手指看起來更加修長。「我必須強調‘可能’這兩個字,可能顯示死亡時間應該更早。」
拉森記得上次見到亞歷山德拉時她沒擦指甲油,難道是特地塗上的?
「於是我去查詢提供電力給蘿凱·樊科家的電力公司,結果發現當晚八點到零點之間,用電量飆升了七十千瓦。這些電力如果用在客廳的暖氣上,可以讓溫度升高五度。我的醫官說,如果是這樣,她會推測死亡時間落在晚上八點到十點之間。」
拉森眨了眨眼。他曾讀過人類大腦每秒只能處理六十千位的資料,因此只能算很差勁的電腦,此外大腦的處理速度取決於已儲存的資料是如何配置的。我們大部分的推論仰賴的是回想記憶和模式,並加以利用,而不是靠思考新想法。這可能就是為什麼拉森花了好一會兒才明白亞歷山德拉的意思,因為他必須思考一套全新的思路,這段時間裡亞歷山德拉的聲音聽起來像是來自非常遙遠的地方:
「根據奧勒·溫特爾的偵查報告,當晚有人看見哈利·霍勒在妒火酒吧,直到十點半才離開,對不對?」
拉森低頭看著盤中的小龍蝦,覺得小龍蝦似乎正在跟他大眼瞪小眼。
「重點在於你的視野裡是否還有其他人。這個人被忽略,是因為在蘿凱的推定死亡時間裡,他有不在場證明,但是在晚上六點到十點之間卻沒有。」
「很抱歉,亞歷山德拉,」拉森站了起來,隨即發現自己忘了腿上還鋪著餐巾,餐巾掉在地上,「午餐你慢用,我……突然想到有件事得去處理,改天我們再……你跟我再……」
拉森看見亞歷山德拉微微一笑,表示沒有問題。
拉森離開餐桌,將信用卡遞給餐廳領班結賬,然後快步走到街上。那街頭藝人正在表演一首拉森聽過的歌曲,歌詞敘述的是車禍、救護車和河邊,但這時他對音樂完全沒興趣。不知何故,歌曲、歌詞、歌名這些東西,都只會從他腦中輕輕滑過,但他清楚記得斯韋恩·芬內的偵訊記錄中的每一個字和每一個時刻。芬內在晚上九點三十分抵達婦產科,換句話說,芬內有三個半小時的時間可以殺害蘿凱·樊科。問題是芬內現在下落不明。
既然如此,拉森的雙腳為何跑了起來?
他之所以奔跑,是因為這樣比較快。
既然警方已經在搜尋芬內,那拉森走路和奔跑有何分別?
這是因為他想更加努力。他能力的確比較優秀,企圖心也很強。
奧勒·溫特爾那個只會搶人功勞的廢物,很快就會被他所誇耀的團隊勝利弄得顏面掃地。
戴格妮·延森在博根站下了地鐵,站在原地片刻,凝視著西墓園。她並不想去西墓園,只是覺得自己這輩子可能再也不敢踏進墓園了。她踏上斯科延路,走到摩諾里特路,再向右轉,經過一道尖樁籬笆,籬笆裡矗立著一棟白色木造房屋。屋裡看起來沒人。這是工作日的下午時刻,大家都在上班、上學、忙東忙西,只有她無所事事。今天她請了病假。病假並不是她請的,而是她的心理醫生和校長建議她休息幾天,平復心情,好讓她想清楚在經過女衛生間攻擊事件後,她心裡真正的感覺是什麼,說得好像每個人都想知道自己心裡真正的感覺一樣!
至少現在她知道自己心裡的感覺有多糟。
包裡傳來手機的振動聲,她拿出手機,看見又是負責保護她的警員卡里·比爾打來的。警方一定正到處找她。她按下拒絕鍵,回了一則簡訊:抱歉,我沒有危險,只是想一個人靜一靜,我會再跟你聯絡。
二十分鐘前,戴格妮和比爾走在市中心,戴格妮說她想去買幾朵鬱金香,並堅持請比爾在花店門口等她。她知道那家花店還有另一扇門通往隔壁的街道。於是她從另一扇門離開花店,走進挪威議會後方的地鐵站,搭上往西行駛的第一班列車。
她看了看時間。那人跟她說兩點要抵達目的地,還指定她要坐在哪張長椅上,並穿上平常不常穿的衣服,因為這樣比較難被認出來。那人還跟她說應該往哪個方向看。
這簡直是太瘋狂了。
除了瘋狂還是瘋狂。那人用未知的電話號碼打電話給她,她一接起來就無法結束通話,彷彿被催眠似的,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只能依照指示來行動。那人曾經利用她並欺騙她,她怎麼可能還會聽信那人的話?就連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心裡一定有某些驅動力,是自己也不知道的,那就像是一種殘忍的、獸性的衝動。看來也的確如此。她是個壞坯子,跟那人一樣壞。現在她讓那人牽著自己的鼻子走。她覺得心臟越跳越快。哦,她非常希望趕快到達目的地,好讓自己被火焰淨化。但他真的會出現嗎?他最好出現!戴格妮聽見自己的鞋子踏在柏油路面上,聲音越來越響亮。
六分鐘後,她到達目的地,坐在那人指定的長椅上。
這時是下午一點五十五分。她眼前是史美斯德湖,一隻白天鵝遊過湖面,長長的頸子形成一個問號,彷彿在問:為什麼你非這麼做不可呢?
斯韋恩·芬內走在路上,邁著沉著冷靜、征服地形的大步。他可以用這個方式朝同一個方向走上數小時,過去他在獄中服刑時,可無法這樣走路。哦,算了,反正都是過去的事了。
他花了不到兩小時,就從他在索克達倫山谷發現的小屋走到了奧斯陸市中心,他猜想這段路程一般人可能要走上三小時。
小屋位於一座懸崖上。他在小屋裡發現了繩索,還發現懸崖上釘有耳片,因此猜想那棟小屋應該是登山者的。地上仍有積雪。在太陽的照耀下,融化的雪水順著紅色和灰黑色花崗岩流下。他並未看見任何登山者。
不過他發現了熊出沒的跡象,而且距離小屋很近,看來他得去購買絆索和火藥來設定陷阱。當積雪融化殆盡,登山者開始出現時,他會更加深入森林,替自己搭一座圓錐形帳篷,然後四處打獵,在湖裡釣魚。他只會獵殺自己需要食用的分量。獵殺超過自己食量的動物叫作謀殺,他可不是謀殺犯。他已經開始期待在森林裡獵食的生活。
他穿過史美斯德十字路口底下瀰漫著尿臊味的灰色人行地下道,走進陽光,朝湖邊走去。
一走進公園,他就看見了女子。他眼力雖好,但從這麼遠的距離看不見她的臉,只辨認得出她的身形,以及她坐在椅子上等候的體態。女子可能有點害怕,但興奮之情應該佔了絕大多數。
他並未直接朝長椅走去,而是稍微繞了一圈,檢視附近有沒有警察。每次他去造訪瓦倫丁的墳墓,也是用這種方式。他很快就發現湖的這一側並無其他人。湖對岸的長椅上有人坐著,但距離太遠,對方無法看清或聽清即將發生的事,也來不及干預。事情會發生得很快。一切都準備妥當,現場就跟計劃中的一樣,他已準備來個大噴發。
「哈嘍。」芬內說,朝長椅走去。
「哈嘍。」她說,微微一笑。她看起來沒有他預期中那麼害怕,不過,她當然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芬內環目四顧,再次確定四周無人。
「他遲到了,」艾麗莎說,「他有時會這樣,你知道吧,畢竟他是個成功的律師。」
芬內露出微笑。這女孩看起來一派輕鬆,一定以為尤漢·孔恩馬上就會到。孔恩應該是跟她約好,下午兩點在史美斯德湖畔的長椅和芬內碰面,理由不外乎是這位客戶目前被警方通緝,不方便前往事務所。這一切要從芬內在瓦倫丁的墓前發現一封信開始說起,那封信被一把刀插在地上,信上有孔恩的簽名。孔恩用來插信的那把刀做工十分精巧。芬內把刀子收進口袋,作為收藏,在小屋裡生活可以派上用場。接著他開啟了信。看來孔恩計劃得十分周延,事後芬內和孔恩都可以順利脫身,但唯一要付出的代價是孔恩必須把情婦奉送給芬內。看來孔恩還不知道,日後他再也無法像過去那樣愛著艾麗莎,而且他再也無法脫身。畢竟孔恩已經跟魔鬼簽訂了條約,眾所皆知,魔鬼藏在細節裡。未來芬內無論是在金錢上還是慾望上有什麼需求,都不用再發愁了。
尤漢·孔恩坐在愛車上,車子停在赫格納媒體公司的訪客停車場內。他提前到達了停車場。在兩點五分以前,他絕對不能出現在馬路另一側的湖濱公園裡。他拿出一包未開封的萬寶路香菸,開門下車,因為弗裡達不喜歡車上有煙味。他試著點燃香菸,但雙手抖個不停,只好作罷。反正也好,他已經決定要戒菸了。他又看了看錶。計劃是給對方兩分鐘的時間。他和對方沒有直接聯絡,這是最安全的方式,對方的資訊說只要兩分鐘就夠了。
孔恩的目光跟隨秒針移動。時間到了,兩點鐘了。
他閉上眼睛。這當然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他的餘生都將揹負著這件事的陰影,但左思右想,這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孔恩想象艾麗莎此時此刻正在經歷的事。艾麗莎會存活下來,但噩夢將永遠糾纏她,這全是因為孔恩私自做了這個決定,瞞著她一個字也沒說。他欺騙了艾麗莎。對艾麗莎做出這種事的人是他,而不是芬內。
孔恩又看了看錶。再過一分半鐘,他就要走進公園,裝出只是遲到了一點的樣子,然後安慰艾麗莎,打電話報警,裝出驚慌失措的樣子。不對,他一點也不需要假裝。他會對警方述說百分之九十的實話,對艾麗莎述說百分之百的謊言。
孔恩在車窗上看見自己的倒影。
他憎厭惡眼前所見,但他唯一更憎厭的人,是斯韋恩·芬內。
艾麗莎看著斯韋恩·芬內在她身旁的長椅上坐下。
「你知道我們為何相約在此嗎,艾麗莎?」芬內問道。
他頭上扎著一條紅色印花大手帕,留著一頭黑髮,當中夾雜著幾根白髮。
「只知道個大概。」艾麗莎說。孔恩只跟她說事情跟蘿凱·樊科命案有關,她腦中冒出的第一個想法是他們要控告那個叫哈利·霍勒的警察,因為他曾在諾斯特朗的碉堡傷害了他們的客戶。當她進一步追問,孔恩只是不耐煩地說這件事跟認罪有關,他沒時間多做解釋。這幾天孔恩都是這樣,態度冷淡而輕蔑。倘若艾麗莎不夠了解孔恩,她可能會以為孔恩對她沒興趣了,但她十分了解孔恩。她以前也見過孔恩表現出這種態度,那段時間孔恩突然良心發現,提出說他們最好先暫時分開,他需要把重心放在家庭和事業上。沒錯,孔恩的確這樣嘗試過,卻被她給攻破了。天啊,她其實沒費太大力氣。男人都這副德行,或者應該說,男孩都這副德行。她時常覺得她比孔恩還要年長,覺得孔恩只是個發育過早的童子軍,身上配備敏銳的法律頭腦,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雖然孔恩喜歡扮演主人對待奴隸的角色,但他們心裡都知道角色其實正好相反。但她還是讓孔恩扮演主人,就像兒子喜歡假裝自己是巨人時,媽媽總會扮演害怕的公主。
孔恩也不是沒有正面的人格特質,他的確有。例如,他為人和善、貼心、忠誠。他的確很忠誠。艾麗莎知道很多男人瞞著妻子在外偷吃,都不會像孔恩這麼良心不安。不過,讓艾麗莎開始擔心的並不是孔恩對家庭的忠誠,而是自己可以從中獲得什麼。當初她和孔恩展開這段不倫戀情並未經過詳細計劃,這件事不是她預謀的。她只是個剛拿到執照的菜鳥律師,被孔恩看上就像中了樂透一樣,因為孔恩很年輕就踏進了最高法院的殿堂,而且還成為奧斯陸頂尖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但艾麗莎也很清楚,憑自己在校的優異成績能為公司貢獻什麼,以及憑自己的青春和美貌,能為男人貢獻什麼。只是到頭來(孔恩已不再糾正她的英式用語,反而跟著一起用),你選擇跟某人偷情的原因,通常是理性和不理性因素的結合。(孔恩會糾正說各種因素會導致某個結果,而不是因素的結合。)至於哪些是理性的,哪些是不理性的,其實很難區分開來,而且就算區分開來了可能也沒多大用處。重點是她已不再確定這個結合是正向的。她的辦公室也許比其他同層級的律師稍微大一點,她在孔恩底下工作時承接的案子也許稍微有趣一點,但她的年終獎金等級跟其他非合夥人律師一樣,只有象徵性的一點,而且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未來會有更多好處。艾麗莎雖然知道已婚男子承諾要離開妻子和家庭的話聽聽就好,但孔恩連這種話都懶得說。
「只知道個大概。」芬內說,露出微笑。
艾麗莎看見芬內有一口大黃牙,但也注意到芬內沒抽菸,因為芬內離她如此之近,他的氣息可說是撲鼻而來。
「二十五歲,」芬內說,「你知……知道你快要過了懷孕的黃金年齡了嗎?」
艾麗莎瞪著芬內。他怎麼會知道她多大?
「黃金年齡是十……十五歲到二十四歲。」芬內說,目光從她身上滑過。是的,滑過,艾麗莎心想。彷彿芬內的目光是實體的,就像蝸牛在爬行過的地方會留下黏液。
「過了這個年齡,健康問題就會增加,自然流產的機率也會提高。」芬內說,翻起法蘭絨襯衫的一個袖口,按下計時腕錶的一個按鈕,「男人的精子則一輩子都會維持相同的質量。」
這不是事實,艾麗莎心想。她讀過一篇報告,報告中對和她年齡相仿的男子以及四十一歲以上的男子做了比較,後者讓女性懷孕的機率比前者低五倍,而讓孩子罹患某種自閉症的機率高出五倍。她上網查過這件事。最近弗蘭克邀請她和幾個同學一起去山上玩。過去她和弗蘭克交往的那段時間,他非常喜歡參加派對,對人生沒有清晰的目標,學校成績也不好。當時她認為弗蘭克是個「爸寶」,沒有自己的想法,於是跟他劃清界限。後來證明她判斷錯誤,現在弗蘭克在他父親的律師事務所上班,工作上的表現意外出色,但她依然尚未回覆弗蘭克的邀約。
「把這個視為我和尤漢·孔恩送給你的禮物吧。」芬內說,解開夾克釦子。
艾麗莎注視著芬內,腦中閃過一個念頭:芬內要攻擊她。但她打消了這個想法,因為孔恩隨時可能到達,他們又位於開放的公共環境。好吧,附近的確沒人,但她看得見河對岸有人,可能距離兩百米遠,坐在另一張長椅上。
「你……」艾麗莎開口說,卻沒能再說下去。芬內的左手已鎖住她的喉嚨,右手撥開夾克。艾麗莎極力想呼吸,卻吸不到空氣。只見芬內勃起的生殖器官有個弧度,宛如天鵝的脖子。
「別害怕,我跟別人不一樣,」芬內說,「我不會殺人。」
艾麗莎想從長椅上起身,也想把芬內的手臂推開,但芬內的手像爪子一樣緊緊掐住她的喉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