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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判決(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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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藤先生,昨天很晚才走吧?」

走出刑事一部的法官室時,梶間勳低頭看著判決草稿,心不在焉地對旁邊的右陪席法官紀藤小聲說道。

「是啊,大概十點才走。」紀藤有點緊張地回答,「因為有一份記錄我想當天看完。」

「那個時間竟然還有理髮店營業嗎?」

聽了勳的話,紀藤悄悄鬆了口氣,隨即略顯害羞地摸了摸後腦勺。

「其實是我老婆剪的。她把我髮梢剪得跟狗啃的一樣,照鏡子越看越煩。」

「反正髮梢不會上鏡,只會拍正臉。叫夫人剪的啊……那挺好,昨天跟今天看起來差了五歲呢。」

紀藤微微聳了一下肩膀,像在掩飾羞澀。

「真的會播嗎?」

剛鎖好法官室大門的副審判員中西插嘴道。他那一頭鬈髮收拾得整齊利落,油光水滑。

「應該會播。」勳答道,「搞不好能上頭條。」

「會播的。」紀藤也點點頭,「因為太難得了。」

「是啊。」中西跟著點了點頭。

「好了,走吧。」

勳開啟水房旁邊的鐵門,踏上通往法庭的專用通道。法袍摩擦聲、皮鞋敲擊地板的聲音不絕於耳。雖不是為了彰顯威嚴,但他還是很注意放緩腳步。其他人都配合了勳的動作。他以前走路更快,然而上氣不接下氣地開庭未免有些難堪,所以在五十多歲時自然形成了現在的習慣。

走出通道,就來到了法庭後部的小會議室。他沒有停下腳步,徑直開啟了法庭大門。

正如勳所料,東京地方法院八王子分院第205號法庭的旁聽席坐滿了人。席上每四座一個區間,三區間組成一排,共計三排三十六個座位。法庭為大報社和電視臺的記者留出了最前排的座位,但媒體陣營自然不止這些。許多週刊雜誌和自由撰稿的記者也都聞訊而來了。

從法官登庭那一刻起,設定在旁聽席後方中央的nhk攝像機就開始運轉。那是代表了各大媒體的權威攝錄。法庭管理員手持秒錶站在攝製組旁邊,計算規定可攝錄的兩分鐘時長。

勳漫不經心地聽著庭內細小的嘆息和吸鼻子的聲音,緩緩坐在法官席中間的座位上。

他抬起頭目視前方。最先映入眼簾的,是旁聽席右前排,未用白色蓋布標明記者席位的一個區間內落座的幾個身穿喪服的人。

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將被害者遺照放在膝頭。此人名叫池本亨,是被害者之妻的場久美子的兄長。他面容凶煞,體格健碩,但全身似乎籠罩著陰影。而且他頭髮凌亂,與勳一行形成了強烈的對照,散發著一輩子都中不了獎的陰鬱氣息,雙眼還閃爍著異樣的光芒。

勳在檢方傳喚證人和觀看電視臺採訪時,已經好幾次目睹他悲痛的姿態。這當然值得同情,只是今天……趕在宣讀判決的日子穿喪服出庭,頭髮凌亂得叫人心疼,這好像都是為了退庭後準備召開的記者會做的準備……說得不好聽些,勳從他身上嗅出了一絲做戲的氣味。

繫著黑紗的畫框裡裝著三個人的笑容。那是的場夫妻和他們六歲的兒子健太。第一次公審時,池本亨拿來了三張單人的大號遺像,後來好像被法庭職員警告了,從第二次開始,他就一直捧著將一家三口的生活照放大裱框的遺像。一年多的審判,他的模樣始終未變。

只是,無論看到他多少次,勳都覺得池本眼中的怨念與嚴肅的法庭格格不入……這便是勳的真實想法。不僅是池本,勳在將近四十年的法官生涯中,目睹了各種事件引發的怨念,每次都感到莫名地異樣。只要翻閱幾頁記錄,就能輕易想象降臨在被害者及其家屬身上的悲劇。然而,從中提取憤怒和憎惡的感情並非法律專家的工作。勳憑藉多年的經驗得出了這個結論。

最應該警惕的是媒體炒作出來的歇斯底里的正義。未曾與被害者及加害者謀面的數千萬日本國民以媒體為中介,將名為輿論的兇器抵在了被告人的喉頭。不,確切地說,應該是抵在了法官的喉頭。同時,他們還要說:「你來制裁他。」

這起案子確實兇殘。根據檢方控訴,被告人武內真伍的行為甚至堪稱卑劣。他在被害者家中將一家三口,包括年幼的孩子殘忍殺害,最後還偽裝成遭到暴徒襲擊的被害者。由於搜尋不到逃逸者的行蹤,調查當局將矛頭對準了唯一生還的被害者,於是此人很快就招供了。然而在公審開始後,他竟然全盤推翻了供詞。

面對這樣的人,每個人理所當然地會心懷憎恨,希望他被處以極刑。只要生活在當今社會,沒有一個人能逃脫媒體的影響。法官也無一例外,自然知曉輿論的趨勢。

然而,不管輿論是否站在正義的一方,司法都不能受其影響。一旦受其影響,就容易忽略重要的事實。

冷靜而嚴肅。越是悲劇性強烈的案件,勳在審判時就越注重這種態度。

勳在擔任右陪席時經歷過兩次死刑判決。最讓他難忘的,就是在大阪地方法院刑事部工作時審過的初中女生綁架殺害案。兇手是一個債務纏身的四十歲男子,綁架初中女生的目的是索要贖金,但是他還沒來得及打電話,就遭到了初中女生的反抗,於是一氣之下將其殺害。由於他丟失了記有女生家庭電話的字條,憑模糊記憶撥打的號碼又沒能聯絡上,於是他將屍體遺棄在了山林中。接到兇手錯撥的疑似脅迫電話的市民後來報了警,於是初中女生失蹤案出現了綁架的可能性,以媒體為中心的輿論漸漸高漲,越來越多的人關心起少女的安危。大約三個月後,調查當局通過車輛目擊資訊等線索查到兇手,並令其招供。不久後,他們也找到了少女已經化作白骨的遺體。接著,便是案件的審判。

部門商討的結論在死刑或無期徒刑之間搖擺。正常來說,為謀財而誘拐未成年人,最終將其殺害並拋棄屍體,乃是避免不了極刑的重罪。但是這個案子在作案過程中呈現出了許多行動的隨機性,令人很難斷定這是一起有計劃的犯罪。雖說是情況所迫,但兇手在很早的階段就放棄了索要贖金。而且在公審過程中,被告人也表示了懺悔和謝罪。

然而勳認為,就算考慮了這些情況,也應該進行死刑判決。同時,媒體對女生的惋惜和對兇手的指責都很強烈。現在回想起來,他當時應該是受到了輿論的影響。另外,他那時也尚未深刻體會到下達死刑判決的沉重感。在這一點上,擔任左陪席的副審判員也一樣。唯有審判長直到庭審結束的前一刻都未表現出明確的態度。那位審判長為人溫厚,也深得勳的敬重,但是對他當時不明確的言行,勳感到了一絲不滿。

隨著針對判決的討論不斷深入,勳通過觀察他的表現,漸漸明白了下達死刑判決對法官,尤其對審判長來說是何等嚴肅的問題。他一直為此事糾結不已,甚至食不下咽,並在討論時經常一言不發。

如果是無論什麼人都覺得鐵定判死刑的案子,審判長想必不會如此煩惱。可是現在還存在著無期徒刑的選項。正因為這樣,他才會無比糾結。輿論當前,法院院長也發話了。不過,最後他本人做出了死刑的判定。究竟根據什麼,勳並不知道。審判長的心路歷程,他也不清楚。遺憾的是,審判長的結論似乎並沒有在內心搖擺完全消失之後得出。

判決公審當天,那位審判長坐在法官室的座位上,低聲彩排朗讀判決書。

「主文:判處被告人死刑……」

這個部分他反覆練習了好幾遍。可是每次他都面部抽搐,難以啟齒。

就這樣,開庭時間到了。被告人面色鐵青,而審判長也不比他強多少。

「首先宣讀判決理由。」

審判長說道。延遲宣讀主文的行為本身就強烈暗示了死刑判決。被告人一開始像被施了定身法,但中途就不再聽判決理由,兀自啜泣起來。與其說是啜泣,更應該稱之為慟哭。他的哭聲響徹整個法庭。

那時,審判長的朗讀也變了調。他的聲音顫抖,始終讀不下去,臉上愈加沒有了血色,連呼吸也無比沉重。

「主文:判處被告人死刑……」

讀到這裡時,他的聲音已經難以分辨。勳從未見過如此糟糕的宣讀。他感到萬分恐懼,回過神時已經在止不住地顫抖。

明明也有無期徒刑的選擇……勳開始這樣想。他甚至覺得,其實無期徒刑的判決才更妥當。事實上,案子在高階法院的確被改判了無期徒刑。那位審判長受到輿論影響,最後被名為死刑的怪物吞噬,失去了自我。

嚴懲犯罪分子,這麼說其實很簡單。

但是,制裁一個人並沒有嘴上說的那麼簡單。多一年少一年的量刑,都會讓法官煩惱不已。

後來,勳還參與過另一起死刑判決的案子。他在判決書上簽字蓋章的瞬間,感到自己的雙手染上了血汙。那雖然是毫無搖擺餘地的判決,但他的內心依舊痛苦萬分。

他不禁感慨,這真是份折壽的工作。

儘管如此,法庭基本上屬於審判長管轄,同樣是下達判決,左右陪席感到的壓力顯然比不上審判長。勳當上審判長後,尚未接觸過死刑審判,他為此暗自慶幸。

「還有三十秒。」

注視著秒錶的法庭管理員發出了無機質的聲音。

那個聲音打破了勳的沉思,他下意識地掃了一眼旁聽席。

那一瞬間,他在旁聽席後方看見了熟悉的面孔。啊,多麼懷念的面孔……勳不合時宜地感慨道。

那人——野見山兩年前還是東京地方檢察院八王子分院公審部的檢察官,現在則調動到了八王子分院的刑事部負責調查。

公審部的檢察官與法院的各個部門固定對接,因此法官和檢察官總是能碰上。野見山對接的正是勳領導的刑事一部,兩人總是頻繁見面,稱得上相看兩厭的關係。

一段時間未見,野見山已經完全褪去了稚氣,變得越來越威嚴了。他應該快四十了。此人以優秀的成績通過了司法考試,因為工作特立獨行而格外惹眼。挑釁的動作、充滿攻擊性的訊問、隨處表達著嘲諷的言辭……這人最喜歡的戰術,就是在法庭上故意掀起風浪。

雖然在審判方看來,他的言行讓人大皺眉頭,但是換一種角度看,那也許是優秀檢察官的一種典型。事實上,負責此次公審的女檢察官三原雖然年輕,但正因為年齡不大,與野見山相比明顯缺乏了一些魄力。

檢方的公審負責人通常是年輕的正檢與年長的副檢搭檔。年輕的正檢在公審中積累經驗,然後調動到別的部門……譬如負責調查的刑事部。野見山走的正是這條道路。

話說回來,他也負責了這起案子的起訴。勳在起訴狀上看見了他的名字。今天他來,應該是為了關注判決的走向。勳此前閱讀檢方調查書就覺得這起案子的調查方給人霸道急躁的印象,現在把野見山加進去,他就完全理解了。

「好,結束。」

法庭管理員大聲宣告。攝製組結束拍攝,匆匆離開了。

換作平時,被告人在法官登庭前就已經站在庭上,但因為這次開庭前有攝錄流程,他此時還在法院內的臨時拘留室等待開庭。攝錄結束後,法庭職員便去傳喚了。

趁著空當,勳仔細打量了坐在旁聽席上的野見山。二人對上了視線,野見山對他點點頭,勳也不著痕跡地點了一下頭。

野見山斜靠在椅背上,雙臂大咧咧地盤在一起。一身藏藍色三件套西裝是他的標配。柿紅色領帶的結口大得很不自然。他長著一副尖下巴的倒三角臉,充滿自信的目光絲毫未變。斜挑著的薄唇也跟從前一樣,彷彿隨時都能蹦出嘲諷的話語。

聽了今天的判決,那副不好對付的神情究竟會有什麼改變?勳有點好奇,但是轉念一想,那樣太不地道了。

勳斜後方的門開啟了。兩名法警押送戴著手銬、繫著腰繩的被告人武內真伍進入法庭。

五十一歲的被告人身穿灰色西裝,搭配白色襯衫,沒有系領帶。他入庭後先行了一禮。

此人身材中等,也許是被繫了腰繩,他有點疑似不自覺地彎腰駝背。在那弓起的背上,遍佈著他在案件中遭受的擊打痕跡——根據檢方指控,那是他自己用金屬球棒造成的傷痕。那些瘢痕瘤恐怕一輩子都無法消除。

他的西裝腰圍很是寬鬆,足見這一年的拘留生活讓他消瘦了不少。儘管如此,他的肩膀和背部還是看不到一絲廉價的皺褶,將其人襯托得頗有紳士風範。那應該是高檔品牌的西裝,或是一流裁縫量身裁製的服裝。這人圓臉、大眼,在整個公審過程中,不僅是外表,連舉止都始終高雅紳士。

他出售了家族代代相傳的山林,資產已經超過四億日元,並且單身未婚,沒有近親。可以說,他完全不需要為自己的生活發愁。

本次審判,檢方提出的案情概要,就是這麼一個人到朋友家做客,先打死了兩夫妻,後勒死了孩子。

衝動殺人。這是檢方的主張。他殘忍殺害了與其並未有金錢糾紛的朋友夫妻,其動機只能如此定性。可是這樣一來,檢方就必須使出全力,證明武內心中潛藏著造成衝動的苗頭。

「因為他背叛了我。」

武內在招供階段給出了這樣的回答。調查人員又問:「他怎麼背叛你了?」對此,他的回答是:「我送給的場先生的領帶,他一次都沒用過。」

這種動機真的成立嗎?他並不打算否定一點瑣事引發的犯罪。自己用心送的領帶,對方卻從來不用,這的確會令人受到傷害。然而,對方也有自己的喜好,就算是別人用心送的禮物,若是不喜歡,恐怕也不會用。授受雙方的心情不對等,難免會成為矛盾的火種。

可是,這個武內在法庭上始終保持平靜沉著,要說他因為一條領帶……著實令人費解。對不上號,不太可能。更別說進入公審後,武內全面推翻了此前的供述,使它看起來就像錫紙房子一樣虛假而不堪一擊。

他說的那條領帶,在兩夫妻的兒子聽到父母遭殘殺的響動從二樓下來時,被他用作將其絞殺的兇器。換言之,它是案件的關鍵證據。目前辯方的主張是,調查當局利用這個關鍵證據編造了十分牽強的動機,通過夜以繼日的疲勞轟炸式審訊,誘導被告人做出了供述。勳覺得這並非不可能。

如果只是這樣便也罷了,這起案件中還有一個不解之謎,就是被告人背部的擊打痕跡。檢方、辯方兩方的鑑定人一致同意,痕跡是由金屬球棒擊打所致。從被告人襯衫背部附著了被害者夫婦血液的事實推測,金屬球棒應該是先被用於毆打被害人夫婦,再被用於擊打被告人背部。現場留下的金屬球棒為男主人的場洋輔所有,它應該就是兇器。

問題在於,是誰擊打了被告人武內的背部?

根據記錄,武內從肩膀到腰部的幾乎整個背部都遭到了強力毆打,導致其肩胛骨兩處骨裂,左手背骨裂,另有鞭擊損傷、嘔吐、發熱等症狀。

檢方認為武內的傷是他本人為逃避罪責所做的偽裝。一大理由是:的場夫婦的被害部位相對集中在頭部,武內除後頭部外,未見其他明顯的頭部外傷,其損傷主要集中在背部。

對此,辯方駁斥道:武內是用雙手保護頭部,因此避免了損傷,證據在於其雙手手背都有擊打痕跡,左手背更是出現了骨裂。辯方鑑定人還提出:被告人背部的擊打痕跡需要普通成年人高高舉起金屬球棒,以強大的力量向下擊打至少二十次方能造成。換言之,那並非能夠自導自演的擊打痕跡。

檢方鑑定人主張,只要是身體健康的男性,反持球棒擊打背部也能發揮出相當大的力量,只要次數足夠多,便足以製造出被告人身上的擊打痕跡。當然,檢方鑑定人本就不可能主張無法實施,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是見解不同。只不過,按照勳自己手持球棒擊打背部的感覺來看,他覺得單憑被告人應該製造不出證據照片上那般嚴重的擊打痕跡。

成為行兇現場的被害人宅邸是位於東京調布的兩層住宅。行兇時間是八月二十七日傍晚五點半。家中並未發現入室搶劫的痕跡,行兇時間前後,附近也沒有可疑人物的目擊資訊。宅邸大門未上鎖,屬於外人可入侵的狀態。然而,室內並未發現有人穿鞋進屋的痕跡,也沒有可疑的指紋等線索。金屬球棒把手處的指紋被清除了。

辯方主張——據說武內在招供前一直堅持這種說法:他與的場夫婦在一樓起居室交談,突然有個頭戴絲襪的男人闖了進來。那人中等身材,身穿黑色系的上衣和長褲,手持放在的場家門口的金屬球棒,一言不發地舉起球棒擊打了距離最近的武內的肩膀。在武內倒下後,該男子走到房間中央,輪流毆打的場夫婦。

此時,鄰居池本亨的妻子杏子正在院子裡給盆栽澆水,聽見隔壁隱隱約約傳出類似慘叫的聲音和響動。但是那些聲音和響動並沒有大到足以引起警惕,加之持續時間不長,杏子夫人就沒有在意。

等武內準備撲向暴徒發起反擊時,暴徒對的場夫婦的攻擊已經基本告一段落。緊接著,他又推開武內,對準其背部展開了連續毆打。

檢方提出質疑:若暴徒入侵時已有行兇打算,應該自帶武器,那他為何要使用放在室內的金屬球棒呢?然而,讓武內回答這個問題未免有些強人所難。因為只有真兇才知道答案。也許真兇確實攜帶了武器,但是在進門時發現了球棒,認為它更稱手。這麼說也並無不可。

最先報警的人是武內。系統上儲存了五點五十八分撥打報警電話的記錄。雖然是在兇案發生的大約三十分鐘後,但武內本人解釋,這是他從負傷的打擊中恢復過來所需的時間。他擔心兇手尚未離開,一旦妄動會引來又一輪攻擊,再加上背部的劇痛,導致他一時半會兒沒能動彈。

在此期間,兇手拿起了放在起居室桌上的領帶,在樓梯處勒死了被害人夫妻的兒子的場健太,隨後逃離現場。而按照檢方的推論,武內在這空白的三十分鐘內完成了偽裝工作。

不夠確鑿的線索,空白的時間,未留下行蹤的兇手,獨自存活的男子……調查陷入僵局時,當局轉而將矛頭對準第一個報警的人,這實在無可厚非。可是,他們想出來的武內真兇論顯得那麼不自然,甚至扭曲。衝動行兇的兇手在作案後冷靜地展開偽裝工作,這著實說不過去。

儘管如此,檢方還是強行起訴了。只要能將案件放到司法的流水線上,制度就會幫助其以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精確度定罪。不合格品只有千分之一的機率。雖不知道他們是否完全寄希望於這個日本的司法神話,但至少可以說,檢方多少存在一點做甩手掌櫃的嫌疑。

「起立!」

工作人員一聲號令,庭內所有人同時起立行禮。

「那麼開庭吧。」

勳重新坐定後,努力用溫和的語氣說。

「今天將在庭上宣讀判決,請被告人出列。」

已經被解開了手銬和腰繩的武內動作僵硬地走上正對法官的被告席。他略微低垂的臉上沒有表情,嘴唇還有點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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