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放下報紙。「是因為我鄰居嗎?你們是來抓他的嗎?」
「我……呃,不,應該不是,」克里斯說,「他幹了什麼?」
「沒有得到規劃許可就搭了個溫室。」男人說,「我叫萊恩,我給你們打了很多次電話,但這是我第一次見到你們。」
「這事情主要歸自治會管,」唐娜說,「而不是警察。」
「是嗎?」萊恩說,「但要是我宰了他,你們就會立刻出現,對吧?」
「呃,對,明擺著的嘛,」克里斯說,「要是你殺了他,我們會立刻出現。殺人是我們負責的事,但溫室不是。我們想找這地方的管理公司瞭解情況,不知道你能不能幫個忙?」
「你幫我一把,我也幫你一把,」萊恩說,「你去和我鄰居談談,也許我的記性就突然好了……」
「阿靈頓房地產。」唐娜說,看著告示牌,抄下一個號碼。
克里斯湊過去看信箱,記下上面的名字。確實不符合規定,但萊恩對待法律的態度似乎也沒那麼認真。
「你有權這麼做嗎?」萊恩問。
「只要有搜查證。」克里斯答道,但他顯然沒有。克里斯有時候覺得他跟著週四推理俱樂部學壞了。
「有人惹過什麼特別的麻煩嗎?」唐娜問。
「十七號那位老兄弄壞了兩個馬桶座。」萊恩說。
「謝謝你的幫助,萊恩,」克里斯說,「我們就不打擾你了。」
他們出門的時候,萊恩在他們背後大喊:「喂,要是我殺了他,那可不是我的錯。要怪就怪你們。」
回到外面的冷風中,克里斯和唐娜開始記錄車牌號。克里斯認出了其中的一輛車,這是一輛白色標緻,車牌上印著火焰圖案。他記下車牌號。
克里斯很想找到伊麗莎白漏掉的線索。那位女士都快八十歲了,他的好勝心有必要這麼強嗎?
但他知道這一趟其實算是試探性調查。除非十年前貝薩妮喪命的那天夜裡有個人就住在這兒,而且這個人現在還住在這兒,否則調查就沒有任何意義。
儘管如此,他還是繼續抄車牌號。所謂警務工作,大部分時間就是在抄寫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