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斯·詹姆斯一直留著喬伊絲寄給他的宣傳冊。太貴了,但夢想還是要有的,不是嗎?他非常慶幸自己一直留著,鑽石的錢一到賬,他立刻進行了預約。
他環顧房間,比他的整個公寓還大,橡木牆板、地毯,真正的地毯,兩扇大窗戶俯瞰著都柏林海灣。
碼頭的盡頭真是一場混戰。他花了很長時間才寫完報告。誰開槍打死了誰,為什麼。省略幾個細節,新增一兩件可能沒發生的事。監視器的錄影不見了,所有的證詞都來自蘭斯、波格丹和康妮。蘭斯和波格丹碰頭喝了杯啤酒,對好了口徑,大功告成。最後的報告絕對足夠真實。他以前寫過更糟的。
他省略的最主要的細節當然是兩顆鑽石。老天,它們就那樣擺在桌子上,像噴泉裡的硬幣一樣閃閃發亮。他把它們迅速塞進了口袋。還有別的選擇嗎?不然它們會去向哪裡?
這是蘭斯第一次做違法的事,也是最後一次。對了,有次和露絲一起度假,他開了一輛租來的車,嚴格來說,他當時沒有保險,但也就僅此而已了。
蘭斯的理論是,如果一輩子想犯一項重大罪行,那就從黑手黨手上偷鑽石。
碼頭槍殺案發生後,他們給他放了幾天假,叫他花點時間放鬆一下。放鬆?在那間不屬於他的小公寓裡?廚房的牆拆除了一半?不出所料,裝修老闆再也沒有回來完成工程。
蘭斯坐輪渡到澤布呂赫supsmall/small/sup,然後坐火車到安特衛普,再然後坐計程車到珠寶區,地址是一個軍火商提供給他的,軍火商欠他一個人情。
所有鑽石價值兩千萬,這個鉅額數目他清楚。他偷偷塞進口袋的兩顆值多少錢呢?一百萬?夢想可以再大膽一點兒嗎?兩百萬?三百萬?一路上他都在查閱rightmoveapp上的資訊。
一切剛開始時,蘇·里爾登向他介紹了伊麗莎白·貝斯特,她名聲赫赫,她有勇有謀,她是安全域性裡的神話。他以為——回過頭看,蘇一定也以為——伊麗莎白失去了當年的才能,蘇一定以為伊麗莎白·貝斯特很容易對付。
蘇會因為她對伊麗莎白的誤判後悔很久很久。
所以啊,當蘭斯坐在火車上瀏覽著一座座昂貴的房子的時候,早該有心理準備了。
珠寶商檢查了鑽石,微微笑,點點頭。「很好,非常好。」他說。蘭斯從哪兒弄到的?
蘭斯告訴他,一個去世的親戚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