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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薩默斯坐在旅館大堂裡等車。今天是週五,現在是下午。他眼睛在看《阿奇的夥伴們》漫畫的精編本,腦子在想埃米爾·左拉和左拉的第三部小說——他的突破之作《戴蕾斯·拉甘》。他覺得,這部小說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屬於年輕男人的作品。他覺得,當時左拉剛開始挖掘那條深邃而奇妙的礦脈。他覺得,左拉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是噩夢版的查爾斯·狄更斯。他覺得,這會是一個很好的論文題材。不過他也沒寫過論文。
12點過兩分,大門開啟了,兩個男人走進大堂。一個個頭高,梳著20世紀50年代的大背頭。另一個個頭矮,戴眼鏡。兩人都穿一身正裝。尼克的手下都穿正裝。比利知道高個子來自西部,他跟尼克很長時間了,他叫弗蘭克·麥金託什。因為他的髮型,有些尼克的手下叫他貓王弗蘭奇。現在他後腦勺禿了一小塊,所以還有些人叫他光點貓王——但從不當著他的面叫。比利不認識矮個子。他肯定是本地人。
麥金託什向他伸出手。比利起身和他握手。
「嘿,比利,好久不見。很高興見到你。」
「我也很高興,弗蘭克。」
「這位是保利·洛根。」
「你好,保利。」比利和矮個子握手。
「很高興認識你,比利。」
麥金託什拿起比利手裡的阿奇漫畫書。「還那麼喜歡看漫畫?」
「對,」比利說,「沒錯,相當喜歡,好笑的那種。偶爾也看超級英雄,但不怎麼喜歡。」
麥金託什翻了幾頁,給保利·洛根看其中一張。「你看這兩個小妞。老兄,我可以對著她們打手槍。」
「貝蒂和韋羅妮卡,」比利說,收回他的漫畫書,「韋羅妮卡是阿奇的女朋友,貝蒂想當他女朋友。」
「你也讀有字的書吧?」洛根問。
「長途旅行的時候偶爾讀。還有雜誌。但主要是漫畫。」
「好,很好。」洛根說,朝麥金託什使了個眼色,不是非常隱蔽,麥金託什皺皺眉頭,但比利無所謂。
「準備好兜兜風了?」麥金託什問。
「當然。」比利把漫畫書塞進屁股口袋。阿奇和他的大胸女伴。這裡也有一篇論文等著人們去寫,關於從不改變的髮型和做派如何安慰心靈;關於河谷鎮,關於時間在那裡停滯不前。
「那我們就走吧,」麥金託什說,「尼克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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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金託什開車。洛根說他個子矮,所以坐後排。比利以為他們會向西走,因為這座城市比較高階的地段在西邊,而尼克·馬亞里安無論是在家還是在外都喜歡住得寬敞。另外,他不喜歡酒店。但他們沒有向西走,而是朝著東北駛去。
開出鬧市區兩公里,他們來到一個住宅區,比利覺得這裡屬於下層中產階級。這裡比他長大的拖車園地好上三四個等級,但離高階還差得遠。這裡找不到帶大鐵門的獨棟豪宅,只有牧場式的普通房屋,自動灑水器在寒酸的小塊草坪上轉動。房子以單層為主,大部分保養得很好,但也不乏需要重新粉刷的房屋,而雜草入侵了幾戶人家的草坪。他看見有一家用硬紙板擋住一扇打碎的窗戶。另一家門前有個穿百慕大短褲和汗背心的胖子,他坐在開市客或山姆會員商店買來的草坪躺椅上喝啤酒,望著他們的車經過。美國的好日子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但情況未必不會改變。比利瞭解這樣的住宅區。它們是氣壓計,而眼前這個住宅區早就開始走下坡路了。這裡的居民做著那種每天都要打卡的工作。
麥金託什在一座兩層小房子的車道上停車,這套房子被漆成柔和的黃色,門前是一塊斑駁的草坪。看上去還不賴,但不像尼克·馬亞里安會選擇的地方,哪怕只是暫住幾天。這套房子像是機械師或機場底層員工住的地方,他的老婆喜歡集優惠券,他們養了兩個孩子,每個月要湊錢還房貸,他週四晚上和一夥朋友打保齡喝啤酒。
洛根為比利拉開車門。比利掏出阿奇漫畫書擱在儀表盤上,然後才下車。
麥金託什領著他走上門廊的臺階。外面很熱,不過屋裡有空調。尼克·馬亞里安站在通往廚房的小門廳裡。他身上的正裝恐怕比這這套房子每個月要還的房貸都貴,日益稀疏的頭髮梳得貼在頭皮上,大背頭可不適合他。他的圓臉在拉斯維加斯曬得黝黑。他體格粗壯,但擁抱比利的時候,比利能感覺到他突出的大肚子硬得像石塊。
「比利!」尼克叫道,親吻他的左右面頰,愉快地親出嘖嘖兩聲。他臉上的笑容能換一百萬美元:「比利,比利,老弟,見到你可真高興!」
「見到你我也很高興,尼克。」他環顧四周。「你住得似乎一般比這裡豪華,」他頓了頓,「不介意我這麼說吧?」
尼克大笑,笑聲優美而富有感染力,與他的笑容相得益彰。麥金託什跟著大笑,洛根不出聲地微笑。「我在西區有個地方,這裡是短期住的,說是行宮也行。前院有噴泉。正中間是個光溜溜的小孩,有個專門的叫法來著……」
是智天使,比利心想,但沒有說出來,只是繼續微笑。
「總之是個小孩在撒尿。你會見到的,會見到的。不,比利,這地方不是我的,是你的。當然了,前提是你決定接這個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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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領他參觀。「傢俱齊全。」他說,像是正在推銷,也許他就是在推銷。
這套房子的二樓有三間臥室和兩個衛生間,第二個衛生間很小,大概是給孩子用的。一樓有廚房、客廳和餐廳,餐廳非常小,說是用餐角更加合適。地下室的一大半改建成了一個長條形的房間,一頭放著一臺大電視,另一頭是乒乓球桌。還有軌道射燈。尼克說這是娛樂室,他們就在這裡坐了下來。
麥金託什問他們要喝什麼,他說上面有汽水、啤酒、檸檬水和冰茶。
「我要阿諾德·帕爾默,」尼克說,「一半一半。多加冰。」
比利說聽上去不錯。他們一邊閒聊,一邊等飲料送來。聊著這裡如何靠近南邊國境,天氣如何熱。尼克問比利來的路上順不順利。比利說挺好,但沒說他從哪裡飛來,尼克也沒問。尼克說狗孃養的特朗普如何如何,比利說他就是如何如何。他們能聊的話題見底了,不過問題不大,因為麥金託什剛好用托盤端著兩杯飲料回來了,他剛離開,尼克就說起了正經事。
「我打電話給你的聯絡人布基,他說你打算退休。」
「我正在考慮。這一行做了很久了。太久了。」
「確實。說起來,你今年多大?」
「44歲。」
「脫掉制服就入行了?」
「差不多。」他確定尼克知道得一清二楚。
「一共多少個了?」
比利聳聳肩:「不怎麼記得了。」17個。算上第一個,胳膊打石膏的那男人,就是18個。
「布基說假如價錢合適,你也許還願意接一單。」
他等比利問他。比利沒有問,於是尼克說了下去。
「這個的價錢非常合適。你做完,就可以找個溫暖的地方安度餘生了。躺在吊床上喝鳳梨可樂達,」他又露出他燦爛的笑容,「200萬。預付50萬,事後付餘款。」
比利吹了聲口哨,這不是演戲,他認為他的行為不是在演戲,而是展現了他愚鈍的一面,他給尼克、弗蘭克和保利這種人看的就是這一面。這就像安全帶。你用安全帶不是因為你知道會遇見車禍,但也沒人知道等你翻過山坡,在你這邊車道上迎面而來的會是什麼貨色。這句話同樣適用於人生的道路,各種牛鬼蛇神胡亂拐彎,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而行。
「為什麼這麼多?」他做過的最高一單隻有7萬,「不是政客吧?因為我不碰政治。」
「差了十萬八千里。」
「是壞人嗎?」
尼克大笑搖頭,看比利的眼神里懷著真摯的感情:「你總是問相同的問題。」
比利點點頭。
愚鈍偽裝確實是用來混黑道的,但這話也是真的——他只殺壞蛋,這樣他晚上才睡得安穩。自不必說,他靠為壞蛋做事掙飯吃,這是真的,但比利不認為這是個道德悖論。壞蛋花錢僱他殺壞蛋,他對此沒什麼意見。大體而言,他把自己視為帶槍的清潔工。
「是個非常壞的壞人。」
「好……」
「200萬不是我出的。我只是中間人,掙一份所謂的中介費。不從你的錢裡抽成,我的費用另外算。」尼克俯身湊近他,雙手夾在兩條大腿中間。他的表情很認真。他盯著比利的眼睛說:「這次的目標是個職業槍手,和你一樣。但這個人從不問要殺的人是好是壞。他沒這麼多講究。只要價錢好,他就接活。我們就叫他喬好了。6年前……還是7年?不重要……總之這個喬殺了一個15歲的孩子,當時孩子正在去學校的路上。這孩子是壞人嗎?不。事實上他是個三好學生。但有人想給孩子的老爸帶個信,孩子就是這個信,喬是送信人。」
比利在想這個故事是不是真的。也許不是,因為聽上去有童話故事的虛構感,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又覺得像是真的。「你要我殺一個殺手。」好像他正在整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