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一個殺手的自白》小說信息

第4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儘管macbook pro有可能受到監視,但他還是應該用它寫作。這是個挑戰。他真的能從虛構的愚鈍化身角度出發,寫出他自己的人生故事嗎?有難度,但他認為自己說不定能做到。威廉·福克納在《喧譁與騷動》中讓一個白痴敘事,丹尼爾·凱斯《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是另一個例子。很可能還有其他的。

比利退出自動執行的紙牌遊戲,開了個空白的word檔案。他把標題起為《本吉·康普森的故事》——算是向福克納致敬,他確定尼克和喬治都不可能知道這是在說什麼。他坐了幾秒鐘,用手指輕輕叩著胸口,眼睛盯著空白的螢幕。

這是個瘋狂的冒險,他心想。

這是我的最後一單,他心想,敲出了他為了這個時刻一直記在心中的那句話。

和我媽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斷了一條胳膊。

他盯著這一句看了近一分鐘,然後繼續打字。

我都不記得他叫什麼了。但他特別生氣。我猜他肯定先去過醫院了,因為他的胳膊打著石膏。我妹妹

比利搖搖頭,改了改,這次應該比較好了。至少他這麼認為。

和我媽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斷了一條胳膊。我猜他肯定先去過醫院了,因為他的胳膊打著石膏。我妹妹想烤曲奇,結果全焦了。我猜她忘記看時間了。男人回家的時候特別生氣。他殺了我妹妹,但我都不記得他叫什麼了。

他看著他寫下的文字,覺得他真的能寫出來。不止如此,他想寫出來。在動筆之前,他會說,是的,我記得發生了什麼,但只記得一點點。但現在不止了。儘管只寫了短短的一段,他已經開啟了一扇門加一扇窗。他記起了糖烤焦的氣味,看見了黑煙從烤箱裡冒出來,還有爐子側面油漆剝落的痕跡,還有桌上一個茶杯裡的花,他聽見了孩子在外面唱「一小土豆二小土豆三小土豆四」。他記起了男人上臺階時沉重的皮靴踏出咚咚咚的聲音。那個男人。他母親的男朋友。現在他甚至記起了男人的名字——鮑勃·雷恩斯。他記起了他聽見男人對他媽揮拳頭的時候他在想什麼:鮑勃在下雨。鮑勃的雨點澆在我媽身上了。他記起了事後她如何微笑,說他不是故意的,還說都是我的錯。

比利寫了一個半小時,他想像閃電似的往前躥,但及時拉住了自己。假如尼克或喬治甚至貓王在偷看,肯定會看見愚鈍化身在慢慢地寫。每個句子都要掙扎一番。至少他不需要存心拼錯單詞;電腦在沒有自動更正的錯字底下標出了紅線。

下午4點,他儲存寫完的內容,然後關機。他發覺自己在期待明天來撿起今天的進度。

也許他真是個寫作的好料子。

b5/b

比利回到米德伍德,看見一張字條用圖釘釘在門上。字條邀請他去前面的拉格蘭家吃烤肋排、捲心菜沙拉和櫻桃餡餅。他去了,因為不想被視為不合群,但並不是很有熱情,他擔心他們吃完飯,喝著罐裝啤酒的時候會不得不聊共產主義大學生和骯髒移民之類的。然而,他驚訝地發現保羅·拉格蘭和丹尼絲·拉格蘭把票投給了希拉里·克林頓,覺得特朗普讓人忍無可忍——他們管特朗普叫「哭包總統」。回家的路上,比利覺得這再次證明了你不能從白背心評判一個人。

他被奈飛的劇《黑錢勝地》吸了進去,正準備開始看第三季的時候,他的手機——戴維·洛克裡奇的手機——叮咚一聲,表示收到了簡訊。是喬治·魯索,對他關懷備至的經紀人,想知道他這第一天過得怎麼樣。

戴維·洛克裡奇:挺好的。我寫了點東西。

喬治·魯索:那就好。我們會讓你寫出暢銷書的。週四晚上過來一趟?7點,吃晚飯。尼克想和你聊聊。

所以尼克還在城裡,多半是想戒掉拉斯維加斯。

戴維·洛克裡奇:行啊。但不能有霍夫。

喬治·魯索:保證沒有。

那就好。比利覺得只要能別再見到肯·霍夫,他就可以長命百歲、死也瞑目了。他很容易就墜入了夢鄉,但破曉前的某個時候,他同樣容易地墜入了一個噩夢。明天他要以本吉·康普森的名義把它寫下來。不過他要改掉幾個名字,為的是保護那份負罪感。

b6/b

和我媽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斷了一條胳膊。我猜他肯定先去過醫院,因為他的胳膊打著石膏。我妹妹想烤曲奇,結果全焦了。我猜她忘記看時間了。男人回家的時候特別生氣。他殺了我妹妹,但我都不記得他叫什麼了。他剛進門就吼了起來。我趴在拖車的地上,正在拼一個500塊的拼圖,拼好了的拼圖會是兩隻小貓玩毛線球。我能聞到他的酒味,連烤曲奇的煙都蓋不住,後來我得知他在沃爾特酒館和人打架了。輸的肯定是他,因為他有個黑眼圈。我妹妹

她叫凱瑟琳,但他不會用這個名字——會比較像,但不能是這個名字。凱瑟琳·安·薩默斯。死的那天只有9歲。金髮。小小的。

我妹妹凱西坐在我們吃飯的桌子前,正在塗她的塗色書。再過兩三個月,她就滿10歲了,她盼著她的年齡能有兩位數,而不是隻有一位。我11歲,本該照顧好她。

我媽的男朋友在喊叫,朝著黑煙揮手,黑煙是他進門前剛冒出來的,他問你們在幹什麼,你們在幹什麼,而凱西

比利飛快地刪掉最後幾個字,希望這會兒沒人在看。

凱西說我在烤曲奇,我猜是烤焦了,對不起。而他說你個小婊子可真蠢,我沒法相信你怎麼這麼蠢。

他開啟烤箱門,一大股黑煙冒出來。要是我們有煙霧報警器,它肯定會叫起來,但我們的拖車裡沒有。他抓起一塊洗碗布,對著黑煙扇風。我應該起來去開啟大門,但大門本來就是開著的。我媽的男朋友伸手進去拿曲奇托盤。他用的是沒受傷的那隻手,但洗碗布滑開了,他燙傷了那隻手,曲奇餅撒了出來,曲奇是我幫凱西切出來的形狀,現在撒了一地。凱西彎腰去撿,他這時就開始試圖殺死她了。他揮起打著石膏的手臂衝著她的腦袋就是一下,她飛出去摔在牆上,也許她當時就死了,就像你關燈那樣。也許她當時還活著,但他開始踢她,用的是他每天都穿的那雙皮靴,我媽叫它摩托靴。

別踢了她要死了,我說,但他沒有停下,直到我說住手你個狗孃養的沒卵子的雜種別欺負人b你/bb再/bb碰/bb我/bb妹/bb妹/bb一/bb下/bb試/bb試/bb看/b。然後我撲上去想撂倒他,但他一把推倒了我

比利起身,走到辦公室的視窗——不,這裡現在應該叫寫作室。法院臺階上人來人往,但他眼睛裡沒有他們。他走進小廚房,想喝口水。水灑出來了一些,因為他的雙手在顫抖。瞄準射擊的時候,這雙手從不顫抖,而是穩若磐石,但此刻它們在顫抖。不嚴重,但足以把水從杯子裡灑出來了。他的嘴巴和喉嚨裡都很乾,一口氣喝完了一整杯水。

那段記憶完全回來了,讓他感到羞愧難當。他不會刪掉他企圖撲倒鮑勃·雷恩斯的這句話,因為它給真相蒙上了一層英雄般的傳奇色彩,而真相幾乎令人無法忍受。鮑勃·雷恩斯踢他的妹妹,用皮靴踩她,踏碎了她脆弱的胸膛,乳房將永遠不會從那裡長出來了,而他沒有撲向鮑勃·雷恩斯。比利應該照顧她的。他媽出門去洗衣房上班的時候,說的最後一句話就是照顧好你妹妹。但他沒有照顧好她,而是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逃走了。

但當時他確實有這個念頭來著,他心想。他回到桌邊,在電腦前坐下。肯定是的,因為我沒有跑向我們的房間。

「我跑向他們的房間。」比利說,從剛才中斷的地方繼續寫。

然後我撲上去想撂倒他,但他一把推倒了我,我爬起來,跑進位於拖車尾的他們的房間,然後重重地摔上門。他立刻開始捶門,用各種各樣的髒話罵我,說本吉你給我馬上開門,否則我就讓你後悔到恨不得沒出生過。但我知道我開不開門都一樣,因為他會像對凱西那樣對我。她已經死了,連一個11歲的小孩也看得出來。

我媽的男朋友曾經是軍人,軍用行李箱擱在床腳下,上面蒙著一塊毛毯。我掀開毯子,開啟行李箱。箱子上有鎖,但他幾乎從來不鎖,也許從來都沒鎖過。要是他鎖了,我就不可能寫到這裡了,因為我肯定已經死了。要是他的槍裡沒子彈,我也一樣肯定死了,但我知道槍是上膛的,因為他的槍永遠上膛,以防他所謂的他媽的夜賊。

他媽的夜賊,比利心想。我的天,往事這叫一個滾滾而來。

他撞開了門,我猜到他肯定會這麼做。

不是猜到,比利心想,是知道。因為那扇門只是一塊纖維板。凱西和我幾乎每天夜裡都能聽見他們做愛。還有下午——假如媽媽回家比較早。這是又一個他不會刪掉的虛構細節。

他衝進房間的時候,我背靠床腳坐在地上,用他的槍指著他。那是一把m9手槍,可以裝15發9×19毫米帕拉貝魯姆子彈。那會兒我當然不知道這些,但我知道它很沉,我雙手拿槍,掌根貼著胸口。他說把槍給我,你個小廢物,你不知道小孩不該玩槍嗎?

於是我朝他開槍了,打中了身體正中央。他愣愣地站在門口,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但我知道打中了,因為我看見血從他背後飛出去。槍的後坐力撞在了我的胸口。

比利記得他「啊」了一聲,氣流從喉嚨裡衝上去。後來他胸骨上方多了塊淤青。

而他倒下了。我走到他身旁,對自己說,我也許還要再朝他開一槍。有必要的話我會開的。他是我媽媽的男朋友,但他做錯了事。他是個壞人!

「但他已經死了,」比利說,「鮑勃·雷恩斯已經死了。」

他寫出來的東西很可怕,他考慮了一下要不要一股腦全刪掉,但最後還是儲存了。他不知道其他人會怎麼想,但比利覺得挺好的。好就好在它很可怕,可怕有時候就是真相。他覺得自己現在真的是個作家了,因為這是個作家才會思考的事。埃米爾·左拉寫《戴蕾斯·拉甘》的時候也許就是這麼思考的,還有他寫到娜娜生病、美貌衰頹的時候。

他覺得臉上發燙。他回到小廚房,用冷水洗臉,然後彎著腰站在小水槽前,緊閉雙眼。回想起開槍打死鮑勃·雷恩斯,他心中波瀾不驚,但想到凱西卻讓他內心隱隱作痛。

照顧好你妹妹。

寫作很好。他一直想寫來著,現在終於動筆了。非常好。但誰能猜到這會讓他這麼難過呢?

電話響了,嚇了他一跳。是歐文·迪安,說他有個亞馬遜的包裹。比利說他這就下來拿。

「老兄,這亞馬遜真是啥都賣啊!」歐文說。

比利點頭稱是,心想你根本沒法想象。

b7/b

包裹裡不是假髮,儘管亞馬遜的配送速度快如閃電,假髮也要明天才能收到。今天收到的東西可以塞進辦公室和廚房之間的門頂儲藏櫃,但比利不打算把東西放在那裡。他在亞馬遜買的物件都要帶回米德伍德的黃色小屋。

他開啟紙箱,逐一取出他訂購的商品。一個小盒子,香港的歡樂時光有限公司出品,裡面是用真人頭髮製作的假鬍子,金色,和他訂購的一頂假髮是同一個顏色。有點過於濃密,到時候他會修剪一下的。他想喬裝打扮,但不想顯得過於顯眼。接下來是一副角質鏡框眼鏡,鏡片是平光的。這東西出奇地難買,你可以在任何一家藥店買到近視眼鏡,但比利的視力很好,鏡片稍微有點度數就會害他頭疼。他可以收緊眼鏡腿,但他不會那麼做。眼鏡順著鼻樑向下滑一點,會給他加上一絲學究氣質。

最後是最貴的一件,所謂重中之重。是個矽膠質地的假孕肚,由亞馬遜出售,生產商名叫母親時光。這東西價值不菲,因為它可調整尺寸,能讓佩戴者的孕期看起來從6個月到9個月不等。它用粘扣帶固定。比利知道這種假孕肚是惡名在外的店內行竊工具,大商場的安保人員都知道要特別留意它們,但比利來這座小城不是為了小偷小摸,而且到時候戴上它的也不會是個女人。

而會是他來戴。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