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上地鐵的時候,車廂裡已經沒什麼人了。我在十四街坐上前往上城第八大道的地鐵。除了我,車廂裡只有一個地鐵警察,屁股上掛了一把很大的左輪手槍。他不住地打量我,因為他也沒別的人可以打量,但我知道他心裡有些納悶,不知道為什麼我看起來那麼面熟。只要他腦子裡的那根弦繃起來了,馬上就會跳起來抓我。
幸好他沒想到。列車到達時報廣場的時候,上來了幾個乘客——兩個下了班的護士和一個糊里糊塗的醉漢,那個警察總算有別的目標可以觀察了。他在第五十九街下了車,在下一站我也下了車。我拾級而上,在七十二街和中央公園西邊的交會處深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氣,還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幹什麼。
前一天的傍晚,我坐在羅德尼的公寓裡,眼睛看著電視,身邊坐著露絲,感覺真好。但是她一離開,我便覺得那地方一無是處。我坐不住,電視看不進去,不停地在屋裡來回踱步,越來越煩躁。十二點剛過,我洗了個澡,想到要再穿穿過的衣服,心頭就一陣發緊——你可以想象出那種感覺。我開啟羅德尼的衣櫥,看看裡面還剩下什麼。
找不到什麼可穿的。不知道他是帶了很多衣服上路,還是根本沒有多少衣服。我找到了一件可以穿的襯衣——不過我其實不太想穿——一雙淺藍色的彈力襪,但已經完全沒有彈性了。
然後,我找到了那頂假髮。
假髮是金黃色的,很長,但不是嬉皮士的風格。我戴上假髮,對著鏡子端詳了好一會兒,對自己容貌上的變化很驚訝。唯一的麻煩是這頂假髮顏色太亮了,會引來不少人的注意,幸好我在衣架上找到了一頂便帽,解決了這個問題。便帽緩和了金色假髮的突兀,讓我看起來沒那麼奇怪。
我覺得認識我的人還是會認出我,但不認識我的人只會見到一頭金髮和一頂便帽。
我對自己說,我一定是瘋了。我拿掉假髮和便帽,坐在電視機前。幾分鐘後,電話響了起來。我仔細地數著,電話一連響了二十二聲,然後不知道是打電話的人放棄了,還是電話公司終於做了該做的事情,它不響了。電話在白天經常響——有一次露絲差點就接了起來——但從來沒響過那麼久。
***
我從地鐵站走到我家所在的那幢建築。我之所以坐地鐵,沒有坐計程車,是因為我不想跟人獨處,也許我有點害怕坐上以前載過我的計程車。但我離公寓越近,就越覺得該做點別的事。這個區域人口稠密,附近的燈光很亮,我在這裡又住了很多年,在這段短短的路上,我就碰到了好幾個熟人。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但不時地會在街上和他們擦身而過。所以,他們只要盯著我瞧上一會兒,就會認出我來,這個假設是很合理的。我儘可能做出和平時不同的姿勢,用跟平時完全不一樣的步伐節奏向前走。也許這有用吧,反正沒人認出我來。
最後,我隱身在陰暗的角落,斜對角處的建築就是我住的地方。我往上看,在第十六層向南的那一面找到了我家的窗戶——我的公寓,我那窄窄的卑微的生活空間。
那裡其實也沒什麼好的。兩個小房間、一個廚房,在乏味的都市叢林中這套公寓的租金非常高,唯一吸引人的或許是它的景觀。但它是我的家,見鬼,我在裡面覺得很舒服。
但現在全沒了。就算我能從眼前的麻煩中脫身——但我還不知道要怎樣才能脫身——也不覺得我還能住在這裡。因為大家都會知道那個整日笑臉迎人、住在16g的房客,究竟有著怎樣的底細:他是個賊,天哪,罪犯。
我想到了每天在電梯裡見面的那些人,在洗衣房裡講笑話的女人,還有門衛、大廳的服務人員,以及他們的上司和雜役。赫施太太住在大廳的另一端,整天抽菸,我常常向她借洗衣粉。我其實和她也不算太熟,但她是我在大樓裡真正認識、叫得出名字的人。我跟他們相處得很好,也很喜歡跟他們住在一起。
現在,我再也不能回到那裡去了。伯納德·羅登巴爾是小偷。我要被迫搬到別的地方去,用假名再租一套公寓。天哪,做一個職業罪犯已經夠難的了,如果你還惡名在外,那就更難混了。
我應該冒險上樓嗎?從午夜到早上八點這個時段,門衛是年紀不小但體格壯碩的弗裡茨。光靠我頭上的假髮和便帽,別想唬得住他。用一兩張鈔票或許能讓他放棄好市民應盡的義務,不過也很難說。跟所得相比,這樣的風險大得不成比例。側面倒是有個邊門,從那裡走過幾級樓梯可以通到地下室,地下室的門是鎖著的,但從裡面可以推開。經理有時會給送貨的開門,不過你進不去。
你進不去。我進得去。
我從地下室可以乘電梯直接上到十六樓,不必經過大廳,然後再從相同的路線離開。我可以裝上一皮箱衣服、五千多美元現金,以備不時之需。如果去自首,或是被他們抓到,我也能有錢請律師。而且我想把錢拿在手上,而不是藏在我根本沒法進去的公寓裡。
我摸了摸口袋裡的鑰匙和開鎖工具,走出陰影,打算穿過七十一街。就在我剛到對街的時候,一輛車停在公寓門口的消防栓前。那是一輛新款房車,到處都看得到,但是開得這麼大大咧咧,連消防栓旁都敢停,我想裡面一定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