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她不需要踢翻花盆叫醒我了。九點剛過,我就起了床。洗過澡,我想刮刮鬍子。羅德尼留了一把很糟糕的刮鬍刀,是我好不容易才在一個空的邦迪盒子後面的空藥箱裡找到的。這是一把舊得不能再舊的吉列牌刮鬍刀,起碼一年沒用過了,也起碼有一年零一天沒有清理過。舊刀片還在上面,羅德尼上次刮鬍子留下的殘渣也在裡面。我在水龍頭下用水衝了半天,就像用玩具掃帚清理滿屋的垃圾一樣吃力。
我決定打個電話給露絲,請她帶牙刷、牙膏和刮鬍膏給我。我翻了翻電話簿,在曼哈頓區找到了很多姓海託華的人,這才發現海託華這個姓真是很普通,比我預想的還多見。但是沒有住在班克街的,也沒有叫露絲的。我打電話到查號臺,一個有濃厚拉丁口音的接線員告訴我說在班克街上查不到露絲這個名字,可能是沒有登記。掛上電話之後,我對自己說,不能因為英語是她的第二語言,就懷疑她的能力。我又撥了一次四一一查號臺,這次遇到的是另外一位接線員,便例行公事地詢問一番。她的聲音聽起來很愉快,有點澳洲腔,但她也查不到露絲的電話號碼。
我想她大概是沒登記吧。她又不是演員,為什麼要登記電話號碼呢?
我開啟電視機,和它做個伴,然後煮上一壺咖啡,又坐回到座位上,端詳著那部電話。我決定打個電話回家,看看現在有沒有警察在那兒。我拿起話筒,又放了回去,因為不太能確定我家的電話號碼到底是什麼。我從沒打過這個電話,只要我出門,家裡就不會有人。我覺得有點意外,就算你不會打電話回家,也會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告訴別人。我想,我很少跟人說我的電話號碼。我對著電話瞪了好一會兒,終於想起來了。我立刻打了過去,沒有人接,這也是應該的。我掛上電話。
喝第二杯咖啡的時候,我聽到了有人上樓梯、走近門邊的聲音。她敲了敲門,但我決定讓她用鑰匙開門。她走了進來,眼神明亮,神采飛揚,手裡拿著一個小購物袋,還跟我說她買了蛋和培根。「你已經煮好咖啡了,」她說,「很好。這是今天的《紐約時報》,上面沒有什麼。」
「我想也不會有什麼。」
「我想我應該再買一份《每日新聞》,但看到了又不想買。我覺得只要是重要的新聞,《紐約時報》就應該會登。他只有這一口煎鍋嗎?」
「除非他帶了一口鍋上路。」
「他不太會做家務。我們只能用手邊現有的東西。我以前沒藏匿過逃犯,不過,我會盡可能用你習慣的方法掩護你。如果在別人家和嫌疑人在一起,算是包庇吧。」
「其實是兇殺從犯。」我說。
「那很嚴重吧?」
「是很嚴重。」
「伯尼——」
我抓住她的手臂。「我先前想過這個問題了,露絲,也許你還是去檢舉我比較好。」
「你別胡說了。」
「你會惹來一身麻煩的。」
「別鬧了,」她說,「你是無辜的。」
「警察可不這麼想。」
「等我們找到真兇,他們就會相信了。嘿,別這樣嘛,伯尼!我們不是看過那些老電影嗎?好人到最後都會贏的。我們是好人,對不對?」
「這我完全相信。」
「那我們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了。跟我說你喜歡吃怎麼做的雞蛋,忘了這些討厭的事。這房子裡有我,有蟑螂,這就夠了。你在幹嗎,伯尼?」
「我在親你的脖子。」
「哦,這倒沒關係,下次你可以再親。嗯——你知道嗎,這樣很舒服,伯尼,我想我會學著喜歡的。」
我們正在把雞蛋洗乾淨,這時電話響了。這次服務人員倒很機警,第四聲還沒響完就把電話接過去了。
這倒提醒了我。「我今天早上想打電話給你,」我說,「但是你的電話號碼沒有登記,或者是用你丈夫或別人的名字登記的?」
「哦,」她說,「我沒有登記。你打電話給我幹什麼?」
「因為我想刮鬍子。」
「我注意到了,你的臉毛茸茸的,其實我有點喜歡這樣,可是我也知道你應該刮一刮。」
我跟她說這裡沒有刮鬍膏,羅德尼的刮鬍刀又是那個樣子。「我想你可以順路帶來。」
「我現在去買,不麻煩的。」
「如果我有你的電話號碼,你就可以省了這趟了。」
「哦,沒關係。」她說,「我不在乎。你還要不要別的東西?」
我又說了幾樣,她寫在一張小單子上。我從皮夾裡拿出十美元,強迫她收下。「真的不用急。」我說。
「我現在就要出門。我剛剛在想,伯尼,你最好不要用電話。」
「為什麼?」
「工作人員應該能分得出是有人把電話拿下來了還是有人在跟人通話。有時他們還會監聽呢,是不是?」
「這我倒不知道,我還真不清楚他們在幹什麼。」
「但他們知道羅德尼不在城裡啊,如果他們察覺到有人在羅德尼的公寓裡——」
「露絲,通常他們會讓電話響上二十次才接過去,他們就是這麼有效率。只有在電話響的時候,他們才會注意到使用者的線路,而且也是胡亂應付了事。」
「剛才不是隻響了四次嗎?」
「總是會有意外情況的,是不是?你也不是真的以為用電話有什麼危險吧?」
「嗯……」
「不會有什麼危險的。」
她出門之後我站在電話旁邊,看著它,好像在看什麼洪水猛獸。我拿起話筒,開始撥我家的電話號碼——這次我記得很清楚——但才撥到一半就不想撥了,掛上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