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她完全不會講英語。我是說,即使我能設法讓她聽懂我的話,甚至如果她願意隔著餐桌坐在一個圓眼睛外國佬對面,那頓晚餐會是什麼樣子?」
「不知道。你筷子用得怎麼樣?」
「我指的是交談的部分,伯尼。我們甚至沒法閒聊幾句。我還在考慮學中文。」
「別鬧了。」
「會很有用的。中國的人口一直在增長,其中某些人會需要律師。你不認為如果他們找個懂他們語言的律師,會覺得比較自在嗎?」
「如果他們一開始就找個中國人律師,或許會更自在。」
「你說得沒錯,該死。我想學中文的唯一原因是,這樣我就可以跟那個女服務員說話了。老實說,我覺得她喜歡我。」
「哦?」
「每次我來這裡,」他說,「她都要把那一套冗長的廢話從頭講一次,教我怎麼泡茶。我一星期來這裡三四次,所以顯然已經知道該怎麼泡茶了。那為什麼她每次都要從頭講一遍?我猜想是她喜歡和我在一起。」
「有可能。」
「不然還會有什麼解釋?」
「也許她忘記你來過了,因為她覺得所有白人看起來都長得一樣。」
「你這麼想嗎?」
「或者呢,」我說,「可能她覺得你沒那麼聰明,不會記得上回泡茶時教過你的那些。」
「你可真懂得鼓勵人,」他說,「真不明白我為什麼要跟你提起這個話題。伯尼,我得問你一個問題。我知道你昨天晚上不在案發現場,你大概是我所能想到最不可能牽涉到這種事情裡的人,可是你知道任何與此事有關的訊息嗎?」
「全是從雷那兒聽來的。」
「沒人來找過你嗎?比如有人找你加入,你說不去,但保證不會說出去?」
「沃利,你為什麼會這樣想?」
「唔,這麼一來,或許就可以解釋你在那附近幹什麼,而且為什麼不能告訴基希曼。或許你在那附近逗留,是為了看整件事情是怎麼進行的。」
我搖搖頭。「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我只能告訴你,我在默裡山是有理由的,雖然我必須承認那個理由不是非常好,而且我不願意告訴雷·基希曼,你也不需要知道。」
「明白了。」
「而且我在那附近的理由,無論如何都跟羅戈文家的竊案無關。順便說一聲,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說那是一樁竊案了,因為根本就不是。那是入侵民宅打劫,而這種事情我是絕對不會參與的。」
「我首先就告訴他們。‘如果你稍稍瞭解這個人,就知道這不是他的作風。’」
「另外,也沒有人來找我合作,我被捕時才第一次聽說這個案子。而且如果有任何人曾經想過找我加入這個行動,我也會把他們給供出來——」
「我剛才就是這麼說的。」
「而且這麼一來我就根本不會去默裡山,因為我希望他們犯案時,我離得越遠越好,最好身邊還陪著兩個法官和一個紅衣主教。」
「好讓你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我懂你的意思了,伯尼,不過我這麼說吧,你認識很多人,會聽說很多事情。」
「沃利,我儘量不跟罪犯來往的。」
「我也是,」他說,「當然,除了現在我對面的這個人。可是做我這一行實在很難避免。你那行也是,所以有可能你哪天會碰到某個人知道一些事情,而如果真聽說了什麼的話——」
「我會告訴警方,這樣對我會有好處。」
「好處可大了。當然我明白,這可能會違反你的榮譽信條,沒有人想當告密的耗子。」
我搖搖頭。「我才不在乎那些渾蛋呢,」我說,「我很樂於看警方抓到他們,而且不是因為警方因此就不會來煩我。上帝知道,他們殺了三個人。就是這種渾蛋敗壞了小偷的名聲。」
參見《像蒙德里安一樣作畫的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