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們也很不幸,當然,但雷不是說他們不一定真的姓羅戈文嗎?」
「這並不表示就可以殺他們。」
卡洛琳轉轉眼珠。「如果他們用的是假名,」她說,「那就有可能是壞人。當然,這同樣也不意味著他們該殺,但這說明他們可能跟闖到他們家的那些人有恩怨,比如合作販毒之類的,結果他們背叛同夥,因而遭到殺害。嘿,你平常看報紙的,伯尼,這種事情很常見。」
「倒也是。」
「可是這些根本不關那個門衛的事,」她說,「他只是盡忠職守而已,結果卻丟了性命,所以我替他覺得難過。我也替羅戈文夫婦覺得難過,不過沒那麼強烈。」
「我大致明白你的意思。」
「我替誰難過或者有多麼難過都不重要,因為這對他們沒有半點用處,不是嗎?」
「別問我,」我說,「去問沃利·亨普希爾吧。他正在學武術,特別講究心靈層面的東西,所以這類問題他應該最拿手。」
我留下來跟卡洛琳看了一會兒電視,然後隨手拿本書看了半個小時,她則開啟電腦收發電子郵件,看論壇留言板和她訂的新聞。然後我猜她是去谷歌搜尋了一下,因為她告訴我有個索爾·羅戈文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幾個小聯盟棒球隊當過投手,還有一個叫西里爾·羅戈文·萊希的女人曾出版過幾本小說,之後改用筆名創作起了偵探小說。
我說:「筆名?她的本名就像是個筆名。」
「總之,」她說,「我找不到叫萊爾·羅戈文的,另外我不知道他太太的名字,所以也沒法搜尋她的資料。想不想聽聽好訊息?」
「當然想。」
她咧嘴笑了。「我跟‘鬈髮小妞’已經約了明天晚上見面。她說她真的很期待。」
「這還真是個好訊息。」
「我也覺得。伯尼,那之後呢?」
「之後?」
「河谷區的事情呀,我們還要去嗎?」
我考慮了一會兒,說來奇怪,這事兒我還完全沒想過呢。明天就是星期五,卡洛琳晚上先和「鬈髮小妞」有約,科蘭多·朗特里·梅普斯跟他太太則與莫札特有約,然後卡洛琳和我稍晚與梅普斯家臥室牆上的保險櫃有約。
雖然在我們約好之後我又偷了一戶並被逮捕了一次,但木已成舟,覆水難收,你愛怎麼描述都可以,反正都過去了。梅普斯夫婦仍然要去聽歌劇,我仍然是個小偷,梅普斯則仍然帶屎;我也只能假設那些錢仍然放在保險櫃裡,所以為什麼要在最後一刻改掉這個好端端的計劃呢?
「當然,」我說,「我們去,為什麼不去呢?」
我離開卡洛琳的公寓時應該是十點左右。我去謝里丹廣場搭了地鐵。這是個只有慢車停靠的站,我也可以在第十四街換乘快車的,不過我覺得坐在慢車上挺好的,於是就沒換。我在七十二街下車,走路回家,邊走邊想著自己是不是該去趟熟食店。我記得好像有東西要買,卻想不起是什麼。
我在西端大道轉彎,到了我住的那幢公寓,發現門衛沒有堅守崗位。由於室內禁菸,大樓管理員通常會走到戶外抽一根。可我們這幢大樓住了幾個反煙分子,他們抱怨過進出大樓時都要忍受香菸的煙霧,於是有幾個傢伙覺得犯了煙癮快受不了時,就會溜到街角去抽。我想除非市長宣佈紐約市五個行政區全面禁菸,否則這個問題是不可能完全解決的。
然而不僅門衛不在,公寓大門也敞著。如果我不住在這幢大樓,就會興沖沖地走進去,開始尋找偷竊物件。可是我住在這裡,所以我只是走進電梯,上樓回到自己住的公寓。
我掏出鑰匙,卻不知怎的又先轉了轉門把,竟然轉動了,門開了。笨警察,我心想。那些渾蛋再怎麼不顧別人,也該把門鎖上,可是他們偏不,連鎖個門都嫌麻煩。
然後我推開門,進了公寓。
我剛走了兩步就明白過來了。不是警察沒鎖門。天哪,他們來過後,我已經回來過一趟了,也確定他們離開時鎖了門,然後我又出門,先去我的書店,再去卡洛琳家。而我離家前向來習慣把門鎖得好好的。即使忘了,門上的彈簧鎖也會自動扣上,從外面打不開。
這說明我離開後又有人來過了,而如果我有點腦子,試著轉動門把時就該發現這一點了。一旦明白這點(而且光這點就夠了),我就會立刻掉頭離開這個地方。
可是現在已經太遲了。
此句典出《聖經·新約》(約翰福音8:1-59),耶穌說:「沒有罪的人才有權向她扔第一塊石頭。」意思是完全清白的人才有權審判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