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早就埋伏著要襲擊我,我也沒有什麼辦法,因為我無法讓時光倒流,趕緊去補幾堂武術課。不過沒人躲在門後,也沒人從牆後跳出來。不管入室行竊的是誰,都已經離開了,那就好,話說回來,如果他們根本沒來過的話,那就更好了。
這些狗孃養的混賬東西(不管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不過我傾向於用複數),可不像稍早時來過的警察那樣上過禮儀課。他們把我公寓裡翻了個底朝天,就好像他們是龍捲風,而我的公寓則是拖車屋的公共停車場一樣。他們倒沒有惡意破壞,沒有砸壞或摔壞任何東西,這也表示這次作案並非出於惡意——不過龍捲風也沒有惡意,不是嗎?
他們把我的蒙德里安畫作從牆上拿下來放在地板上,不過沒有破壞,也沒有想到要帶走。要麼就是他們沒認出這幅畫,要麼就是和來這裡看過它的每個人一樣,認為這只是不值錢的仿作。
我不知道他們來我家想找什麼,不過我敢說絕對沒有這幅蒙德里安值錢,這幅畫在拍賣會上可以賣到幾百萬美元,但前提是賣家能提供真跡、證明來源清楚。至於在黑市,好吧,誰知道能賣到多少?我從來不想搞清楚,因為同等價格的什麼東西能比得上這幅畫帶給我的愉悅?
而此刻看著這幅畫更是讓我舒心,因為它比起公寓裡的其他地方要討人喜歡多了。
他們可真是把我的公寓給好好翻了一遍。書都從書架上拿了下來,不過至少還算整齊地堆在地板上。櫥櫃和書桌的抽屜都被拉出來翻倒了。衣櫃裡的衣服被推到一側,而且該死,衣櫃後方我定製的那個藏物處,之前連警方都沒能找到,卻被他們開啟且洗劫一空。
而且在劫掠的過程中這個裝置也被毀掉了。原來它就像美國手工藝行會賣的那些設計巧妙的木盒子一樣,你必須把這塊木板往左推,以便把另一塊木板往後推,最後把第三塊木板往右撥,然後木盒蓋子才會跳開。一旦你知道怎麼操作,一下就能開啟,可是沒有人天生就知道,也沒那麼容易猜,尤其是如果你和我之前所有的訪客一樣,根本不知道面前有個秘密夾層的話。
但是他們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也沒浪費時間去破解密碼。他們用了蠻力,我的秘密隱藏地就此壽終正寢。
他們留下了那兩本護照,我猜他們不擔心我會逃離這個國家。也留下了我的小偷工具,而從他們暴力破門的行為看來,他們不知道這些工具是做什麼用的。他們還留下了塑膠外盒破損的電動剃毛刀,是我從芭芭拉·克里利家帶回來的。
可是他們拿走了我的錢。昨天晚上,我把工具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放回去時,也把那筆從芭芭拉·克里利的冰箱冷凍層裡拿來的一千一百二十美元放入了我的應急基金。我還點過那沓紙鈔,所以我可以告訴你們那些渾蛋從我這裡拿走了多少錢。包括前一天的收穫,總計八千三百五十七美元。(沒錯,這個數字很奇怪,因為我一向確保這筆應急存款中有些零錢。逃命時,你總不希望進了公共電話亭才發現身上只有百元鈔票。)
八千美元加上零錢。他們來我家不是為了錢,這點很清楚,但他們發現了這個暗櫃,裡頭有錢,就拿走了。而且要命的是,我還沒法責怪他們。
畢竟,我自己也幹過同樣的事。
我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抱起一大摞書,一一放回書架。
我承認,這樣實在很愚蠢。換作任何人處在我現在的狀況,如果要列出一張優先順序表,大概都會把「將個人藏書歸位」這件事列在清單的末尾,大致位於「列出送洗衣物」和「用牙線清理牙齒」這兩件事情之間。書在地板上碼成堆,我四處走動也不會絆到。某種程度上來說,書放在那裡要比歸回書架來得安全,不會有掉落下來的危險。
但我是個書商,每個工作日的大半時間都待在一家舊書店裡,從一些更想要金錢的人手上買進書,然後再把書賣給那些更想要書本的人。每筆交易大概都是賣出一本或兩本或三本,但買進時通常數量龐大;雖然有時會有像毛克利這樣的書探帶來一兩本他偶然發現的好貨,但通常我進貨的單位都是以購物袋或手推車或卡車計。如果買下了一整套藏書,我就把那些書先堆到店後面的房間,裝進紙箱,直到抽出時間來處理。我通常一次處理一箱,拖到前面的書店裡,一本本放到適當的書架上。
這工作我有時間就會做——鑑於我是個古書商,日常工作節奏都很緩慢悠閒,所以我通常有大把時間整理書。碰到生意清淡或沒什麼事可做的時候,我就會拖出那些庫存書來,把它們歸類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