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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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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胖子拿走了這本書。」

「對。」

「不過他並沒擁有太久。槍殺他的人拿了書,開車走了。」

「對。」

「那個胖子以為這本書是另外一個東西,殺死他並把書搶走的那個人也是。」

「對。」

「然後這本書出現在梅普斯的書房。車裡的人是梅普斯嗎?梅普斯殺了他嗎?」

「他是個帶屎的,」我說,「但馬丁從沒說他是刺客。那個人是個整容醫生,他用的是手術刀,而不是ak47。」

「那個胖子就是被這種槍射殺的嗎?」

「是某種自動武器。只要按下扳機,子彈就會連續冒出來。我對槍唯一的瞭解,就是最好離遠一點。」

「我也是。要麼就是梅普斯在車上,要麼就是車上的人是替梅普斯去取書的。」

「挺合邏輯的。」

「可是那本書跟羅戈文夫婦有關,只不過那不是他們真正的姓。我忘了他們姓什麼。」

「萊爾和施尼特克。」

「他們跟梅普斯有什麼關係?」

「不知道。」

「反正,我是什麼也不知道。車上那些人是誰?我的意思是,他們會是殺了羅戈文夫婦的那幫人嗎?哦,應該是萊爾和施尼特克。是他們殺了萊爾和施尼特克嗎?」

「我就是這麼想的,不過現在還不確定。我的公寓被徹底翻過,是被那幫殺了萊爾和……唉,算了,我決定就稱他們為萊爾夫婦算了。我不知道他們是夫婦還是同居還是隻是好朋友,不過我實在覺得施尼特克讀起來很麻煩。」

「舌頭會打結,對不對?」

「是啊,沒錯。總之,做這兩件事的是同一夥人,因為他們對付門衛的手法都一樣。」

「同一種模式。他們就是我們之前稱之為‘那夥嫌疑犯’的人。」

「沒錯,那夥嫌疑犯。我不知道誰是誰,卡洛琳。這一切對我來說都太深奧了。我只知道那本書放在梅普斯的書房裡,而它不該在那兒的。」

「然後你把書拿走了。」

「我知道,別問我為什麼。這可能不是明智之舉。我闖進了他的房子,把他的保險櫃偷個精光,手法利落,不留痕跡,然後我拿了那本書,結果就把嫌疑犯的名單從所有小偷縮小到了一個對康拉德的某本著作有特殊興趣的小偷。我簡直就像拿蝕刻工具在保險櫃上籤了名。」

「伯尼,他剛剛損失了二十五萬美元。」

「不到。」

「很接近了。他剛損失了一戶公寓的錢——」

「唔,還是很不錯的公寓,位於高階地段。」

「——而你認為他會注意到那本書不見了,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他會在意那個不值錢的鳥玩意兒嗎?何況,那本書並不是真正的‘麥高芬’,而是假的,搶到的人一發現那不是他們要的東西,就根本不會在乎了。」

「你說的都沒錯。」

「伯尼——」

我站了起來,舉起雙手掌心向外阻止她繼續發問。「這對我來說太深奧了,」我說,「每件事都是。」

「伯尼,你要去哪兒?」

「酒吧。」

「你想喝醉嗎?伯尼,你可以待在這兒。我家裡就有很多酒。」

「那就不像是喝酒了。」

「啊?」她搖搖手趕走思緒,好像是在對付一隻討厭的蒼蠅,「你才剛喝了很多咖啡,現在又要跑出去喝酒?你會醉倒,躺在那裡因為咖啡的效力而發抖。我看你還是不要去了吧,伯尼。」

「我不是要出去喝醉,」我告訴她,「我只是打算去喝酒。我是要去默裡山的一家酒吧。我想看看這幾天究竟有多少巧合發生。」

我搭了輛計程車到帕西法爾。要從西村到那裡,搭計程車是唯一合理的方式,尤其是在這個時間,而且只要想到卡洛琳浴缸裡的那些錢,我就覺得自己花得起。

時間很晚了,但稍早時我在那兒一個勁兒地喝聖培露時,就覺得這家酒吧是那種會開到很晚,直到法律規定的最晚營業時間為止的。紐約的法律規定可以營業到每天凌晨四點,除了星期六必須提早一小時,三點就得打烊。(紐約飲酒法令的特色,就是肯定違反你的直覺。)

帕西法爾的人比稍早時少一點,不過這些人的聲音可不小,好像吸收酒精後能提高他們的個人分貝量。整體來說,他們加起來的聲量低於一般汽車的引擎運轉聲,不過卻比勞斯萊斯優雅的低鳴要大聲得多。我還可以聽到自己思考的聲音,不過我為什麼會想聽到,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還是那個金髮女郎酒保當班,我不知道她怎麼會記得我,可是她問我要不要聖培露,證明她的確記得。我搖搖頭,說我要喝蘇格蘭威士忌。

「這樣好,」她說,「想喝什麼牌子?我們的店內酒是提切斯。」

「你們該不會有格蘭·德拉姆納德羅希吧?」

她皺起鼻子,說她沒聽過這個酒廠,我也不怎麼意外。我只見過一次這種酒,在麻州伯克郡一個古怪的旅舍裡,回家時往行李箱裡塞了三瓶。我儘可能慢慢喝,不過現在都喝光了,我很懷疑是否能再喝到那麼好滋味的酒。

光是這個想法就讓我沒法喝提切斯,所以我要求喝純麥威士忌,他們酒吧裡有不少種。我點了拉弗格,或許只是因為我很得意自己能唸對這個酒廠的發音,然後要了雙份。這種威士忌的味道很獨特,你一定嘗得出來。我幾年前喝過,不過和德拉姆納德羅希一樣,都早已在記憶中消逝,所以我啜了一口,再一次領略那種味道。這種酒就是該慢慢品。每次像麻雀似的啜一小口,然後不斷告訴自己你喜歡這個味道,等到喝完一杯,你就會發現自己真的喜歡了。

我喝下第一口,心想,是了,這是拉弗格,沒錯。我已經忘了它的滋味了,不過就是這個,我走到哪裡都認得出來。稍後我又啜了第二口,足以判斷自己對這個味道有什麼感覺。我認定我不喜歡這個味道。大約到了第五口,到了一種熟悉的程度。我適應了,而我是否真正喜歡它也沒什麼關係了。它就好比是個表哥。上帝知道,那個人是你表哥!你說你不喜歡他是什麼意思?你喜不喜歡他,他都是你表哥!

我正準備啜第六口拉弗格表哥時,一個女人走到吧檯前,與我隔著兩張凳子坐下。此時快凌晨兩點了,但她看起來好像是剛從辦公室過來的一樣。她穿了一套炭灰色的法蘭絨褲裝,深色頭髮在頭頂盤成一個髻,你們已經知道她是誰了,但我卻過了好一會兒才明白,因為上次我看到她時——也是我唯一見她的一次——她的頭髮是放下來的,沒穿衣服,張著嘴。

那個高個子金髮酒保認識她,也知道她喝什麼。「嗨,」她說,「g和t嗎?」

「多放些g,」那個褐發女郎說,「加一點點t就行。」

「沒問題。你今天來得有點晚,對吧?」

我用眼角偷偷瞄著,所以沒有真的看到那個褐發女郎翻白眼,但我覺得她確實這麼做了。「我根本沒想到會來,」她說,「還在想你們能不能打包。」

「我想紐約州酒類管理局不會批准的。」

「那現在是不是該有個測試性案例了?」此時她的金湯利已經調好了,放在她面前的吧檯上,她拿起酒吞了一大口,比我啜五小口的量還要多。「啊——!」她說,一副真心喜歡的口吻,「我需要這個。西格麗德,在你決定展開酒保這份事業之前——」

「先慢著,當酒保不是一份事業,我也沒有決心投入。」

「沒有嗎?」

「當然沒有。沒有人會下這樣的決定,就算有也不是在紐約。你一方面決定投身藝術領域,一方面又端盤子維持收支平衡,然後你慢慢明白當酒保賺的錢比較多,還不必工作得那麼辛苦,而且你把一整盤義大利麵掉在一桌坐滿了來自新澤西州山脊道的人面前也不會被罵——」

「你碰到過這種事嗎?」

「沒有,不過有可能。所以你去美國酒保學校上課,這沒什麼難度,畢業後找了份工作,調馬提尼和螺絲起子,那反正也不是腦部外科手術,直到老闆把手伸到你的裙子裡,你就辭職了——」

「你碰到過這種事嗎?」

「沒有,不過有可能。於是你找到另一份工作,終於有一個地方合理地對待你,然後有一天你發現你好幾個月都沒有參加角色或模特兒甄選了,一時之間你因此產生了罪惡感,不久後變成因為自己沒有罪惡感而覺得不安,最後就是這樣了,你此生已經註定,你就要一輩子調鹹狗或者哈維撞牆這些雞尾酒,永無盡頭地調下去。但這並不是你的事業。」

「哦。」

「抱歉,」西格麗德說,「我說得太多了。」

「不,其實還挺有趣的。」她又喝了些金湯利,我也趁機啜了口我的拉弗格。味道果然越來越好。

「不知道我怎麼會說上這麼一大堆,」西格麗德說,「只不過今天晚上節奏很慢,加上一個小時前又有個傢伙想勾引我,讓我更煩。」

「哦,行了。這種事情你一定經常碰到。」

「的確,但大部分我只是跟他們說不,少部分卻讓我忍不住說‘去你的’。這傢伙以為他是上帝的恩賜,不敢相信我竟然拒絕他。仔細想想,他以前來過,而且——」

「而且怎樣?」

「沒有而且了。」她咧嘴笑了,「我的思緒開始亂飛了,我只是在胡說八道。你知道,你剛才正要問我問題,我卻說了一堆話。」

「是嗎?我只是好奇,你有沒有想過當律師,不過剛剛你已經回答了。你原來想當演員的。」

「其實是演員兼模特兒。」

「哦?真沒想到你當不成模特兒。」

「鏡頭偏愛那種很瘦的人,鏡頭後那些厭女症患者也是。不過我還是接過模特兒的工作,只不過沒有人願意跟我合作第二次。我以前工作態度不好。」

「哦。」

「我現在的工作態度還是不好,不過當酒保就還可以,尤其是我有身材。不過答案是不,我從沒想過要當律師,為什麼這樣問?」

「因為今天晚上我開始希望我沒進入這一行。不過這個——」她舉起自己喝空的酒杯,「絕對是有幫助的。」

「再來一杯?沒問題。那你呢?你的拉弗格還好吧?」

我說我很好,於是她就忙著去調下一杯金湯利了。

「她剛才說你喝的是什麼?」

「拉弗格。」我說。

「聽起來是這個音。那是某種甜酒嗎?」

「是蘇格蘭威士忌,一種艾拉島的純麥蘇格蘭威士忌。」

「那裡接近弗斯灣嗎?」

「一定很接近,你不覺得嗎?」

「我想是吧。好喝嗎?」

「開始變得好喝了。我想再喝三口就會覺得棒極了。」

她聰明地點點頭。「那是一種需要時間慢慢領略的滋味,你還沒完全領略到。」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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