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已經開始覺得好喝了。」
「每一小口都越來越好。」
「要小口小口地喝,」她說,「如果你一口乾掉,那還沒開始喜歡就醉倒了。」
「正是如此。你今天晚上有什麼不愉快嗎?」
「只是覺得我永遠無法從那個該死的辦公室脫身了。我是律師。你大概已經猜到了。」
「我碰到二和二,」我說,「就把它們加在一起。」
「我工作的那家律師事務所離這裡十個街區,非常方便。我走路去上班,大半時候工作都還挺好的,但偶爾會碰到要趕時間弄完的案子,超過期限一切就完蛋,得從頭再來,有時還會更糟。我們今天就碰到了一個得在午夜前弄完的案子,當然進展得非常糟糕。」
「當然。」
她伸手拿起那杯不知不覺間神奇地出現在她面前的金湯利。西格麗德注意到我們兩個正在講話,不發一語地放下酒就離開了。這招不知道是不是美國酒保學校教的,不過確實應該教。
「是關於路易斯安那州什裡夫波特一家飯店的交易,原來可能還更糟,我們也許得跑去什裡夫波特把案子結掉。但既然買主和賣家都住在上東區,彼此只隔著幾個街區,所以我們就決定,嘿,管他呢,我們就在這裡解決吧。」
「那你代表誰?買主還是賣家?」
「我代表放款人。所以意思就是,哪方獲利都無所謂,反正權狀在我們的客戶手上。總之,事情進行得很不順利,我們一定得結案,但看起來沒希望,而最糟糕的是給我幫忙的那個律師助理是個低能兒,因為我喜歡的那個助理,就是每次都把事情弄得好好的那個,在他媽的六點整就離開了該死的辦公室,去赴約了。」她舉起杯子,「請原諒我講拉脫維亞文,可是我想到就說出口了。」
「拉脫維亞文?」
「我養成了不說‘法語’的習慣。你知道,比如改說‘自由薯條’?」
「哦,對。」
「現在已經不流行了,不過我喜歡那個音韻。‘請原諒我說拉脫維亞文。’你真的喝得很小口,對吧?現在覺得怎麼樣?」
「簡直是太好喝了。我很願意請你嘗一口,不過你一定不喜歡。」
「那就算了。」她看著我,褐色的眼珠很專注。「我是芭芭拉。」她宣佈。
「我是伯尼。」
她想了想。「芭芭拉·克里利。」
「伯尼·羅登巴爾。」
「我沒聽過這個名字。」
「不僅是你,幾百萬人都沒聽過。光是在中國就有——」
「而且你看起來也不眼熟。我可以發誓我以前沒見過你。」
「所有住在上海的人也都沒見過我。」
「除非我是眼角掃到過你什麼的。你常來這裡嗎?」
「不。你覺得哪裡不對勁嗎?」
「哦,真不敢相信我問出了這種問題。‘你常來這裡嗎?’其實我根本不這麼覺得。」
「覺得什麼?」
「感覺,」她說,「我有種感覺,好像我在某種近乎神秘主義的層面上非常瞭解你。而且我覺得你也真的瞭解我。」她皺起眉頭。「真荒謬。我不認為是喝了酒對我的影響,但顯然有。我現在像個白痴似的說個不停。」
「更像小溪潺潺。」
「你嘴巴真甜!你叫伯尼?」
「沒錯。」
「如果你喝完了,我想請你再喝一杯拉——叫什麼來著?」
「拉弗格,」我說,「不過我這一杯就夠了。何不讓我請你喝下一杯?」
「謝謝,但是不用了。我其實不太能喝酒的,可能你看我第一杯喝得那麼快,就以為我很能喝。」
「你需要那杯酒。」
「我想是吧。我常來這裡,不過很少喝超過兩杯。不過前幾天晚上……」
「怎麼?」
「發生了件奇怪的事。我和平常一樣喝了兩杯酒,不是什麼花哨的酒,就是老樣子,金湯利,然後我覺得我一定是失去意識了。」
「哦?」
「我甚至不記得自己是怎麼離開酒吧的。醒來時發現這輩子沒宿醉得這麼嚴重過。我的意思是,我從來不會宿醉的,也從來不會醉暈過去。我想之前唯一一次是我上大學一年級那年,我們玩‘真心話大冒險’,只不過把冒險全換成了喝酒,要一直喝。上帝知道我那時都喝了什麼,不過肯定比我前兩天晚上要多得多。」
「啊,年輕真好。」
「我當時很年輕,沒錯。也沒有宿醉,第二天醒來覺得還可以,只是不記得前一夜最後一個小時發生了什麼。其他人都說我當時看起來好得很,沒做什麼詭異或放肆的事情。」
「那就是沒出醜了。」
「可是前天晚上,」她皺著眉頭說,「你那天晚上沒來這裡,對吧?應該是星期三。」
「我之前只來過這裡一次,」我說,「就是今天稍早些的時候。工作後進來喝了一杯。」
「拉弗格?」
「聖培露。你不可能從這水裡嚐出什麼味道,但也不需要。」
「只是解渴的。你喜歡這裡,然後又回來了。」
「沒錯。」
「你剛才說,你是工作後過來的,什麼工作?」
「我有家書店。」
「真的?你是巴恩斯先生還是諾博先生?」
「這個嘛,從沒人叫我諾博先生。我得說我比較像斯特蘭德先生。我開的是二手書店,不過比斯特蘭德書店要小得多。」
「聽起來很有意思。我認識的一半律師都想辭職去開舊書店。另一半律師則根本不識字。你的書店在哪裡?就在這一帶嗎?」
「百老匯大道和大學廣場之間的第十一街。」
「你下班後剛好經過這裡?」
我斷定,她在房地產業真是屈才了。她該去給證人錄口供和進行交叉詢問。我告訴她,我剛好來這附近給一個老顧客送書,發現了帕西法爾。
「然後你就進來點了一杯聖培露。」
「其實是想喝巴黎水的,不過他們只有聖培露。」
「聖培露也可以接受。」她把手放在我手上。那只是談話間的慣性動作,但我注意到另有含義。如果一個女人開始觸碰你,那就是個好兆頭。
「事情真的很奇怪,」她說,「你知道,我星期三夜裡不是單獨回家的。」
「你這麼說是想嚇唬我嗎。」
「別傻了,」她說著又碰了碰我的手,「你沒有理由被嚇著,可我倒是有點嚇著了。不是被帶個人回家的念頭嚇到,我的意思是,如果兩個成年人彼此都有某種強烈的慾望,這有什麼不對呢?」
「我想不出有什麼不對。」
「可是我卻不記得了,伯尼!我不知道那傢伙是誰,也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嚇到我的是這個。其實我甚至有點害怕。我到底帶誰回家了?可能是哪個愛泡酒吧找一夜情的。」她之前低垂著眼睛,此刻抬起來看著我,「那不是你,對吧?」
「真希望是我。」
「這是你第二次嘴巴這麼甜,距離上一次多久,十分鐘嗎?伯尼,我知道那不是你,不可能是你,你之前從沒來過。但為什麼我覺得我們曾經是——」
「情人?」
「唔,很親密,情感相通。我走進店裡就有這種感覺了。」
「前世吧,」我說,「前世的情緣。」
「你這麼覺得嗎?」
「不然還有什麼解釋?」
「伯尼,你也有相同的感覺嗎?」
不知怎的我抓住了她的手,並且很喜歡握在手裡的感覺。有某種感情在滋生,持續了好久,但我一開始沒意識到。
「你帶某個人回去的公寓,」我說,「在附近嗎?」
「就在街角。」
「我在想,」我說,「說不定我去過。」
「伯尼,你覺得這有可能嗎?」
「我覺得我們應該搞清楚。」
「我想你說得沒錯,」她說,「我想我們應該這麼做。」
見《圖書館裡的賊》。
原文為ginandtonic,縮寫為g&t。
美國人說粗話時,常會習慣上加一句「請原諒我講法語」(pardonmyfrench.或excusemyfrench.),以委婉謔指粗話。但二○○三年初因法國不支援美國出兵伊拉克,美國政界掀起一股反法情緒,也影響民眾發起抵制法國貨行動,甚至將許多包括french的菜名改名,最著名的便是將炸薯條(frenchfries)改稱「自由薯條」(freedomfries),法國吐司也改為「自由吐司」,因而產生許多笑料。
指巴恩斯與諾博(barnesandnoble),全美最大的實體連鎖書店。
斯特蘭德(strand),紐約知名的大型二手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