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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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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作格列佛·菲爾伯恩,他會恨死這一切。

他們給我戴上手銬,帶到了警局——一切都毫無尊嚴可言,按下我的指紋,讓我擺好姿勢,拍了面部特寫和半身照。這是不折不扣的侵犯隱私——你試試去跟兩個值了漫長的一班、即將換崗的警察說這句話吧。接著,他們要我脫光衣服搜身,然後把我扔進了拘留室。當晚剩下的時間,我就是在那兒度過的。

不管是在家裡,還是在店裡的辦公沙發上,或是帕丁頓的四一五號房裡,都比在牢裡睡得好。總之,我幾乎沒睡,等沃利·亨普希爾一大早跑來把我保釋出去時,我簡直是步伐踉蹌,又臭又髒。

「我跟他們說,他們什麼證據都沒有,」他說,「你住的酒店裡死了個女人。這算什麼犯罪事實?他們說有個目擊者看見你在謀殺案發生的樓層出現,而且你不應該出現在那兒。再加上你入住登記用了假名,警察局裡又有一張列了你一長串逮捕記錄的單子。」

「可是隻有一次罪名成立啊。」我指出來。

「讓法官聽到的話,」他說,「就等於你坦白認罪了。我強調說你是零售商,有自己的店,要你丟下一切逃跑根本不可能。我想為你申請自籤擔保釋放,可媒體正大肆攻擊上一個沒讓兇手辦保釋就把他放走的法官,然後——」

「我不是兇手,沃利。」

「這我知道,」他說,「再說了,這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把保釋金砍到了有希望湊齊的五萬美元。」

「有希望湊齊?」

「你出獄了,對吧?你總可以謝謝我,為了你縮短了晨跑路程,一大早就抖擻起精神來到這裡。」沃利正在為紐約馬拉松大賽訓練,比賽日益臨近,他每個星期的總英里數也一直在增加。法律是他的職業,跑步才是他真正的熱情所在。「而且你也可以謝謝你的朋友馬丁·吉爾馬丁,」他補充道,「保釋金是他出的。」

「馬丁·吉爾馬丁。」我說。

「你皺什麼眉啊,伯尼?你還記得他,對吧?」

我當然記得。我前陣子才跟馬丁·吉爾馬丁碰過面,就在我因偷了他的棒球卡收藏而被捕以後。其實不是我偷的,不過要提供不在場證明,就得告訴警察我當時在城裡另一頭行竊,所以我想我還是閉口不言為妙。結果皆大歡喜,馬丁和我結成了利益聯盟,我不費吹灰之力就闖進了他的幾個想詐領保險金的朋友家中。事成之後,我們各自拿到了一大把鈔票,我那一把則是多得可以買下書店所在的那幢樓。這下子我可不用擔心貪得無厭的房東了,因為我自己走了大運,搖身成了他們中的一個。你知道,總有人愛說惡有惡報,對吧?其實,他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記得啊,」我說,「就像昨天還見過一樣。要是我剛才皺眉了,那是因為我原本打算讓你給他打電話。可我沒告訴你,對吧?」

「沒有,」沃利說道,「而且我也沒有,我是說,我沒給他打電話。」

「是他給你打的。」

「沒錯。他說,他聽說你惹上麻煩了,問我怎麼救你脫身。我說可能得靠上帝行個神蹟才能讓你擺脫麻煩,不過救你出獄只需通常保釋金的十分之一即可,也就是五萬。他派人送來了一個裝著五十張百元大鈔的信封,你真應該邀請他參加你的聖誕派對。然後,你現在人在這裡,自由了。」

「我人在這裡,自由了。」我同意道。

「他們以謀殺罪名起訴你,」沃利繼續說,「不過,我看他們不是認真的。罪名不可能成立。當然,如果能找到那個殺了叫朗道的女人的真兇,你的日子就好過多了。」

「我要是知道是誰的話,」我說,「一定馬上通知他們。不過我現在最好去開店。我養了一隻最恨不能按時吃飯的貓。」

「我很理解你的貓,伯尼。不過你確定不用先回一趟你的公寓嗎?」他皺起了鼻子。「你好像應該衝個澡。」

「是煙味,」我說,「我待的那個房間煙霧繚繞,就跟他們開會決定提名哈定當總統的那個房間一樣。」

「那時我還沒出生呢,」沃利說,「而且你身上不只有煙味。」

「你如此熱愛跑步,」我說,「怎麼還介意清爽健康的汗味?」

「清爽健康的汗味?」他說,「是監牢裡的汗臭吧。回家吧,伯尼。衝個澡,換上乾淨衣服。你的公寓樓有焚化爐嗎?」

「是垃圾處理機。」

「隨便叫什麼吧。趕快把你現在穿的這身衣服扔進去吧。」

現在聲稱要燒掉自己的衣服是個時髦話題,可有哪個還殘留一絲理智的中產階級真的將此付諸行動了?我把衣服捆好,趕著送到轉角的洗衣店。

我的公寓位於西端大道和七十一街交會處。我從東二十一街的十三轄區(電視裡的警察會管這兒叫「一三」)搭計程車過去,沖澡、刮鬍子、換了衣服之後,我又搭計程車來到店裡。我通常都搭地鐵——地鐵更快,空間也更寬鬆,而且不用聽傑基·梅森總在收音機裡催你係上安全帶。不過在牢裡過了一晚可真讓人對外頭的這些繁文縟節心存感激——雖然人們也沒因此變得多有教養。

我到店裡時是十一點左右,拉菲茲誇張地表示它很高興看到我,以它們種族的習俗——蹭著我的腳踝一個勁兒地摩挲來迎接我。我很高興你回來了,它在說,如果你餵我的話我會更高興。我照它的話做了,而它也的確高興了起來。等店裡一切安排就緒以後,我找出馬丁·吉爾馬丁的號碼撥了過去。

「我想跟你道謝。」我說。

「小事一樁。」

「要是你在牢房裡待過一晚,」我說,「你就不會這麼說了。」

「我可不想有這種體驗。那就不必客氣了,還有我很高興有機會為你效勞。好久不見了,伯尼。」

「的確,」我表示同意,「幾百年不見了,除了偶爾的閃電會面。」

「沒錯。我午飯已經有約了,哎呀,見鬼,要遲到了,今天下午你有空到俱樂部小坐嗎?三點半如何?」

這就意味著我得提早打烊,不過沒有他幫忙的話,我連店門都開不了。我告訴他三點半可以,然後便掛上電話,等著今天的第一個顧客上門。第一個顧客大概將近四十歲,穿著海軍藍長褲和扣錯紐扣的運動衫。此人瘦得皮包骨頭,手腕的骨頭突出,喉結明顯,稻草色的頭髮似乎是在美髮學校剪的,給他剪髮的學生想必成績不怎麼理想。他眯起無框眼鏡後面的那雙眼睛,看著拉菲茲——它剛匆匆吃完早飯,正朝著前窗溢滿陽光的地點邁進。那傢伙撲通一聲便躺下了,沒有原地轉上三圈,證明了自己絕沒有狗族的血統。之後,這位書呆子模樣的傢伙便把那雙淡藍色的眼睛轉向了我。

「它沒有尾巴。」他說。

「你也沒有,」我說,「不過我可沒滿世界嚷嚷這事兒。它是馬恩島貓。」

「我聽說過,」他說,「這種貓沒有尾巴,對吧?」

「它們已經進化到不長尾巴了,」我說,「就跟你我一樣。不過,既然說起來,如今貓還長尾巴做什麼用呢?」

我只是想找個聊天的話題,可他卻當真了,眉間出現了幾條深深的皺紋,認真地思考著。「我在想,」他說,「尾巴對於動物保持平衡是不是起了重要的作用。」

「它每個星期見一次心理醫生,」我說,「而且它有問題的時候,我們會一起討論解決。」

「我的意思是,身體平衡。」

嗯。我讓他繼續深思尾巴這個附件在維持動物身體平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馬恩島上這些無尾生物在進化過程中所佔的優勢,不過我本人除了偶爾點個頭哼一聲之外,對這場談話的貢獻不多。我不想在他身上浪費我的機智,因為他似乎根本不知道機智是什麼東西,而且我也不想深入探討拉菲茲的出身。

因為,如果你非要問清楚的話,我可從來都不確定拉菲茲是不是真的馬恩島貓。拉菲茲跟我在照片裡見過的馬恩島貓並不像,也不具備該品種典型的跳躍步伐。說實話,它看起來就像一隻平凡的灰色虎斑貓——曾在沒列入官方記錄的意外中失去了尾巴,也學會了如何離開尾巴生活。

天知道,它還失去了好幾樣出生時擁有的東西,但已經學會了在沒有它們陪伴的情況下生活。雖然它還會想在傢俱上磨利爪子,不過爪子其實只是記憶,在命運(也就是卡洛琳·凱瑟)把它帶進我的生活以前,它就已經動過了除爪手術。而且,雖然它的氣勢和個性都是雄性貓族的傑出典範,但代表它雄風的兩個標誌,很不幸地,也都遭遇了類似的移除手術。

最後這一點說明了它根本不可能讓自己的血統得以延續,所以追究它的血統也是多此一舉。對我來說,它是馬恩島貓,而且是非常合算的純種貓。至於它是怎麼變成這樣的,我根本不在乎。

「……格列佛·菲爾伯恩。」我的訪客說道。

這個詞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先前一直在成功地讓我的注意力流失。我抬眼看見他站在那裡,兩隻眼睛瞪得大大的,等著我回答一個我只聽到最後幾個字的問題。我做出一副茫然的表情,我得承認,這個表情對我來說毫無挑戰性。

「我可以解釋一下。」他說。

「這樣再好不過了。」

「我只需要,」他說,「影印件。原稿你怎麼處理都行。我感興趣的不是那些信,而是信的內容,我想知道信裡講了什麼。」

我本可以告訴他那些信就和拉菲茲的尾巴一樣下落難尋,不過急什麼呢?現在他比剛才談論我的貓時有趣多了。

「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我說,「我叫……」

「羅登巴爾,」他說,「我把音發對了嗎?」

有些人會弄錯第一個音節。第一個母音是長音。「你要是沒發對,」我說,「就是我父母對我撒謊了。那你是……」

「萊斯特·埃丁頓。」

我期待這個名字能靈光一現喚起某個記憶。如果你開書店的話,會記住成千上萬個作家的名字,畢竟他們算是你掙飯吃的傢伙。有些作家我也許一無所知,也許他們寫的書我一個字也沒讀過,不過我總是樂於知道他寫的所有書的書名,以及應該放在書架的哪個位置。

我只知道這傢伙是個作家,不過從沒聽說過他的名字。等他自己解釋之後,我知道了原因:除了我有幸錯過的幾篇在學術刊物上發表的文章,他還沒出版過任何作品。不過這並不表示他沒有寫作。近二十年來,他一直在辛勤筆耕,那本書的主題從——你沒想到吧——他十七歲開始就唸念不忘,揮之不去。

「格列佛·菲爾伯恩,」他說,「我讀了《無名之子》,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一生。」

「每個人都這樣說。」

「不過我是發自內心地這樣認為。」

「每個人也都這樣說。」

「大學時代,」他說,「我寫了一篇又一篇關於格列佛·菲爾伯恩的報告。除了英美文學以外,還能在很多其他課程中談論他,說出來你會大吃一驚。《從格列佛·菲爾伯恩的作品看轉變中的美國種族意識》——大學一年級的社會學。在藝術史這門課上,我寫過《小說是抽象表現主義的文學表現》。在把他融進地球科學課時我碰到了一點兒小麻煩,不過其他所有的課程,我都在談論格列佛·菲爾伯恩。」

他的碩士論文主題是菲爾伯恩,毫無意外,而且還被擴充成了博士論文。他一輩子都耗在這所大學或那所大學裡任教,一直在更換僱主,從沒爭取過終身教職。不管走到哪裡,他一定會教幾門大學一年級英文,外加一門專門研究你也知道是誰的課程。

「可是他們其實都無心研究,」他說,「他們只想坐在一起聊《無名之子》有多棒,又是怎樣改變了他們的一生。而且,當然了,也要講到菲爾伯恩真是個‘酷斃了的傢伙’,說他們多想半夜給他打電話談談阿切爾·曼納林和那本書的內容,可他是個如此神秘的人,他們根本找不到他。你知道他之後寫過幾本書嗎?」

我點點頭。「我有幾本放在書架上。」

「嗯,你是應該有。你幹這一行嘛。不過這人每隔三年就出本新書,永遠在冒險,而且越寫越好,但根本沒人注意到。小孩子不在乎這個。他們不想讀他的後期作品,而且從他們交的報告來看,大多數都不知道他之後的書。」

「可是你讀過他所有的書。」

「他寫的東西我全都看過,」他說,「外加所有關於他的文章。他是我的生活重心,羅登巴爾先生。等我寫完以後,我會交出一本有關格列佛·菲爾伯恩生平及其作品的最高權威著作。」

「這就是你想要看到信件影印件的原因。」

「當然。安西亞·朗道是他的第一個經紀人,也是唯一和他有過親密關係的。」

「算不上親密吧,」我說,「據我所知,他們從來沒見過面。」

「或許是事實,儘管信件可能證明真相恰恰相反。這只是信能回答的問題之一。他們見過面嗎?他們的關係比作家和經紀人更親近嗎?」他嘆了口氣。「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或許都是否定的。不過說起來,恐怕沒有人比她更有機會接近他了。他在信裡吐露過什麼?他對於當時正在寫的書說了些什麼?還有他的思想、感情,他的內心世界和真實生活。這下你明白我為什麼需要那些信了吧,羅登巴爾先生?」

「我明白你為什麼想要,」我說,「只是不明白,就算你看了那些信,又能有什麼用。菲爾伯恩曾經為了阻止別人引述信件內容而鬧上法庭。你憑什麼以為他不會再鬧一次?」

「我知道他會。不過不管要等多久,我都熬得住。他比我大將近三十歲。我不喝酒也不抽菸。」

「真不賴,」我說,「可這樣詛咒人又算什麼呢?」

「我不是個偽君子。」他說,可信程度就和某某總統堅稱他不是惡棍或者另一位宣稱他沒吸過大麻一樣。「不過我的弱點都不會有損健康。我不知道菲爾伯恩抽不抽菸,不過我有可靠訊息說他喝酒。」

「黑麥威士忌。」我說。

「傳言中是這樣的,而且據我推測,他喝的量還真不少。哦,我是希望他可以活得長長久久,羅登巴爾先生。我希望他能寫更多的書,多多益善,也希望我有機會一一拜讀。不過凡人終將歸於塵土——雖然某些人活著的時候可以創造出不朽之作。而且,雖然他有可能再活三十年,而我今天下午就可能會被巴士撞倒……」

「不過你比他晚死的機率更大。」

「保險公司的統計員會這樣說。只要他還活著,我連出版這本書的念頭都不會有。相信我,只有不用擔心他怎麼看這本書,我才能放開手來痛快寫。只要他不在人世了,我想什麼時候出版都可以。至於目前呢,我唯一關心的事就是讓書裡的內容儘可能地準確,而且儘量涵蓋所有細節。」他調集了所有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電影里黨衛軍軍官的溫暖,微笑起來。「這也就是我來找你的原因。」

「恐怕要讓你失望了。」

「你說什麼?」

「信不在我這兒。」我說。

「哦?」

「連張明信片也沒有。我以前的確是因為偷竊被起訴過,而我昨晚也的確在安西亞·朗道入住的酒店被捕了。不過我沒有偷朗道的信。」

「菲爾伯恩的信。」

「不管是誰的。」

「你也只能這麼說了。」

「匹諾曹也只能這麼說,」我說,「如果他不想長出長鼻子的話。」

「要是你手裡沒有信,那是誰拿了呢?」

問得好,我也希望我知道答案。我告訴他實話之後,他露出了狡猾的表情。「就算是落到你手裡好了,」他說,「要是這些信正四處亂飛的話,總會落到個什麼地方吧,所以誰敢說不會跟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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