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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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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她很欣賞你拿了小熊。」

「還是一隻和她打扮相同的呢。明晚我和她有個約會,如果順利的話,她就可以湊近帕丁頓仔細看一看了。」

「在哪兒看?」

「我的公寓,」我說,「這些天它都住在那兒。其實可以把它交還酒店,要回押金,不過我決定還是留下這個小傢伙。這筆交易也算是後續的好處之一,卡洛琳。我還了份人情,交了個新朋友,還贏得了一隻泰迪熊。」

「而且你的新朋友明天就能看到小熊。說不定她還可以聽到梅爾·託美。」

「希望總是有的。」

「好啊,都很好,」她說,「可是錢呢?艾西斯·戈蒂耶拿到了錢,亨利,又名格列佛·菲爾伯恩拿到了錢……」

「別忘了雷。」

「他也拿到了錢?」

「我們說好的,記得吧?五五分賬。」

「再把數字跟我講一遍,伯尼。」

「愛麗絲付了兩千,」我說,「萊斯特·埃丁頓付了三千——這比他原先要付影印費的提議好一些。另外,維克多·哈克尼斯代表蘇富比付了五千。」

「再加上希里亞德·莫菲特付了五萬美元。」

「沒錯。」

「兩千加三千等於五千,再加五千是一萬,一加五是六。六萬美元?」

「你不用鉛筆和紙就能算出來,真神奇。」

「而你給了亨利……」

「一半。三萬。」

「然後你跟雷五五分賬?」

「我們說好了的。」

「亨利拿到他那份以後剩下的一半,對吧?」

我搖搖頭。「雷不知道亨利的存在,」我說,「只知道這個時髦的老傢伙常在我店裡晃盪,甚至幫我看過一兩次店。就雷所知,只有一組信,而且是二十年前某個他從沒聽過的知名作家寫的。我假裝燒了信,然後又把影印件賣給了兩個人,原件給了第三個人。所以我不能告訴他我給了亨利三萬美元。那樣只會把他搞糊塗。」

「所以替代方案是,把另外三萬給了他?自己落得兩手空空?」

「我原本就沒有期望能拿到什麼,」我向她指出來,「愛麗絲撒謊騙我,說我們是在幫格列佛·菲爾伯恩一個大忙,最後竟然成了真的。我真的想辦法幫了他一個大忙。」

「所以現在你心裡暖暖的很舒服,」她說,「可是除此以外只是一場空。」

「哦,」我說,「也不完全是一場空。」

「怎麼說?」

「雷只知道一組信,」我說,「如果提起第二組的事,只會把他搞糊塗。我給了他從愛麗絲、埃丁頓和蘇富比那兒拿到的那一萬美元的一半,而且沒有扣除額外花費的錢,連影印的費用都沒算。他拿到整整五千美元,一分不少,而且好像對此非常滿意,我覺得五五分賬做到這個地步也就不錯了。」

「所以結果你拿到了……」

「兩萬五千美元,」我說,「我出生入死,賣力工作,這筆錢算不上多麼高的報酬,不過離一場空還有一大段距離。我得賣很多本書才能淨賺兩萬五千美元。」

「我得洗很多隻狗才行。不是大筆財富,不過你說得沒錯,離一場空也很遠。知道嗎?這和艾西斯拿到的數字一樣。」

「沒錯,」我表示同意,「我們還有一個共同點。」

「梅爾·託美,保護好你的嗓子。伯尼,你還有樣東西呢。」

「有嗎?」

「信。」

「什麼信?」

「真正的信,伯尼。那組原件——凱倫·卡森麥爾從安西亞·朗道那兒偷來,然後卡爾·皮爾斯伯裡又從凱倫·卡森麥爾的皮包裡偷走,再轉手給愛麗絲·科特雷爾,最後你又從她公寓裡偷走卻假裝燒掉,但沒有燒的那些信啊。」

「哦,」我說,「那些信啊。」

「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

「在你手上,對吧?其他人手上都沒有,而且信沒被丟進火裡。」

「亨利以為投進了火裡。他不知道你打了一組替代品讓我燒掉。」

「所以你留了下來,」她咧嘴笑道,「又一個紀念品,伯尼?就像你公寓裡那幅蒙德里安?大家全以為是贗品,可你我知道那是真的。就像你書房裡那本《長眠不醒》,對吧?雷蒙德·錢德勒題字送給達希爾·哈米特的,但沒有人知道這本書的存在。」

「屬於同一等級,」我說,「我不能賣,連向人展示都不行。不過我完全可以安享佔有的樂趣,就和那本書、那幅畫的情況一樣。不過這次行不通。」

「這話是什麼意思,伯尼?」

「我知道亨利無論如何也不會發現,」我說,「而且說不定我這輩子都不會再看到他,不過我自己會知道。這一點讓我很煩心。他以為那些信被毀了,要是他知道信還在的話,他會覺得被我出賣了。」我皺了皺眉,「如果他永遠不知道的話,還算出賣嗎?我不知道。我只能說這一點一直困擾著我。如果我有個完好的壁爐,我會燒了信。」

「那你打算怎麼辦?」

「我已經處理了。你知道紐約有些公司出租碎紙機嗎?」

「沒什麼奇怪的。紐約有些公司還出租大象呢。你租了臺碎紙機?」

「昨天送到的,」我說,「於是昨晚我就把菲爾伯恩給朗道的信一張一張地塞進了機器。愛麗絲撒過小謊,說她把信紙送進了碎紙機,把機器吐出來的碎片全燒掉了。其實沒有這個必要。全世界的人加起來都無法讓碎片複合。我把紙片紮成一捆,扔進了垃圾處理機。」

「所以信件全都不在人世了。」

「總之不是以可讀的面貌存在了。」

「可你把它們送進機器以前讀過,對吧?」

「本來是這樣打算的。」我說。

「然後呢?」

「然後我決定放棄,」我說,「我認為這叫侵犯隱私。」

「你一天到晚都在侵犯別人的隱私,」她說,「伯尼,你闖進別人家裡翻箱倒櫃,找到喜歡的就拿回家。相比之下,讀幾封舊信根本不算什麼。」

「我知道,」我說,「不過這可是格列佛·菲爾伯恩。卡洛琳,這個人寫了《無名之子》。」

「而且那本書改變了你的一生。」

「沒錯,」我說,「所以我覺得我欠他一份情。」

皮特·科內利斯·蒙德里安(pietcorneliesmondrian,1872—1944),荷蘭畫家,風格派運動幕後藝術家和非具象繪畫的創始者之一。自稱「新造型主義」,又稱「幾何形體派」。

見《像蒙德里安一樣作畫的賊》。

雷蒙德·錢德勒(raymondchandler,1888—1959),美國著名偵探小說家,硬漢派的重要作家,代表作有《漫長的告別》《長眠不醒》等。

達希爾·哈米特(dashiellhammet,1894—1961),美國著名偵探小說家,硬漢派創始人,代表作為《馬耳他之鷹》。

見《圖書館裡的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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