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卡洛琳,錢德勒從來沒提過有第二次會面,哈米特也是。但是在大約九或十個月前,我在瀏覽為書店採買的書時,被一本我從來沒見過的書吸引了,書名是《一字一毛錢,划得來》,是一個老派的廉價書作者雷斯特·哈丁·洛斯寫的。
卡洛琳從來沒聽過這個人。
「我也沒聽過,」我告訴她,「洛斯似乎是個以寫各色文章維生的人。他每天寫出幾千字的小說,沒有很好的,但全都出版了。他寫運動故事、西部故事、偵探故事,還有科幻故事,而且所有作品都用筆名。他在書裡列舉了三十個筆名,還承認其他有一些他忘記了。他大半生的稿費都是一個字一毛錢,似乎未曾期望更多。我希望他的自傳價錢能好些。這本書相當有趣,如果他只拿到六七百美元,我會很難過。」
「他很可能三天就寫完了。」
「嗯,伏爾泰寫《贛第德》也只花了三天。不過這都不重要。實情是洛斯真的很喜歡寫作,不管他是否對自己寫的東西感到自豪。他也很樂於和其他作家往來。他認識同時代大部分的暢銷書作家,有些是認識作者本人,有些則是通過書信往來認識的。」
「包括哈米特和錢德勒嗎?」
「嗯,其實不我包括。但是包括喬治·哈蒙·寇克斯。」
「我知道這個名字。」
「我不意外。他出版了很多書,很棒的硬漢派文學作品。他是錢德勒的朋友。《長眠不醒》出版之後,錢德勒寫信給寇克斯,那時寇克斯剛在康涅狄格州蓋了座新宅。錢德勒很想搬進去住。」
「很難想象菲利普·馬洛出現在康涅狄格州。他就是那種地道的洛杉磯人。」
「我知道,但錢德勒想找個比加州便宜的地方。他也想過要搬回英格蘭,但最後還是留在了加州。不過按照雷斯特·哈丁·洛斯的說法,他確實拜訪了寇克斯在康涅狄格州的家。」
「什麼時候?」
「不太清楚,但有可能是一九四一年的夏天或秋天,」我晃到櫃檯前,找到我的那本《一字一毛錢,划得來》,「洛斯是這麼說的。‘我希望能夠找到寇克斯那時寫給我的信。錢德勒似乎到東岸與諾夫出版社的編輯商量,然後到寇克斯家停留了一兩天。有天夜裡他們開車去拜訪一位叫福特諾或福蒂諾的朋友,同行的有哈米特和一個姓賀爾曼的女人。福特諾,還是福蒂諾——管他叫什麼——顯然酒藏甚豐,所有到場的人都喝得醉醺醺的。錢德勒隨身帶了本他的書,鄭重其事地送給哈米特,在環襯上寫下了華麗的題詞。有意思的是,他從加州帶了這本書,原本是要送給寇克斯當禮物,結果現在沒書可以送他了!寇克斯對這件事的說辭極盡挖苦之能事,可惜他的信一定是在我們多次搬家中遺失了。’」
「‘姓賀爾曼的女人。’莉蓮·賀爾曼?」
「正是。她一九三九年買下了硬地農場,哈米特在那裡待了很久。農場離加特福旅舍雖算不上咫尺之遙,但開車也不超過兩個小時。」
「我大概錯過了什麼,伯尼。洛斯什麼時候提過加特福旅舍的事?」
「他沒提。但是他提到了一個姓福蒂諾的人。」
「然後呢?」
「然後我在哈米特和錢德勒的傳記裡,尋找福特諾或福蒂諾的資料,但沒找到任何與之相關的東西。我檢視了達希爾·哈米特或莉蓮·賀爾曼的財產裡,是否有題贈版《長眠不醒》的跡象。我又查了拍賣記錄,還打電話向書商中可能知道這類事情的人查詢。我查了喬治·哈蒙·寇克斯的書信,找找看他是否跟其他任何人提到過這件事。」
「有嗎?」
「有可能,但我找不到任何證據。哥倫比亞大學有寇克斯的一些文章,有點陣圖書館員幫了大忙,陪我花了幾個小時細讀,我發現了很多提到錢德勒和哈米特的地方,但沒有什麼能夠確認錢德勒東岸之行的東西,更別提他跟哈米特的二度會面了。」
「我想他也沒有提到福蒂諾。」
「恐怕沒有。」
「也許整件事都是洛斯的幻想。」
「我也這麼想過,」我承認,「我突然發現自己是在煤礦坑裡找一隻根本不存在的黑貓。最後我放棄了,幾個月後,我開始跟一個女人交往,她瘋狂地迷戀著英格蘭溫馨的下午茶和露臺上的屍體,然後我知道了加特福旅舍的一些事,所以我打電話給他們,請他們給我一份簡介。」
「而他們也給了。」
「他們給了,」我說,「而且令人印象深刻。先前我想要拿給你看,但我不記得放在哪裡了。」
「沒關係,伯尼。反正我要去了,還要簡介做什麼?」
「我差點也這麼想。我很快瀏覽了一下,就知道那是帶萊蒂絲同行的完美地點,所以何必費心讀這個地方的歷史?但裡面寫得很有意思,而且那天書店裡也沒什麼生意。」
「和以往大不相同。」
「沒錯。所以我開始讀,裡面提到這塊地轉了好幾手,最後,一個叫佛瑞斯特·福蒂諾的男人擁有了這份產業好幾年。年代有點不確定,但他一定是《長眠不醒》出版後,一直到哈米特被美國陸軍接受這段期間內的產業所有人。」
「這就大大提高了洛斯的可信度,對不對,伯尼?」
「是啊。我查了一下《泰晤士報》的索引,找到了一些有關福蒂諾的訊息。他跟美倫家族的繼承人之一結了婚,他自己也有來自家族的財產。他資助一些百老匯的演出,就在二戰前幾年,還很大方地資助左翼運動。」
「這讓他跟賀爾曼扯上關係。劇場與政治。」
「這肯定能解釋他們怎麼會彼此認識。但這些都不重要。真正的問題是,那本書怎麼樣了。」
「《長眠不醒》?」
「沒錯。我的看法是這樣:錢德勒突然迅速拿出書並寫下衷心的話,送給哈米特。哈米特是眾人公認非常有禮的人,他收下書,好像那是通往天堂的鑰匙。然後錢德勒跟寇克斯一家人回家,哈米特和賀爾曼回到硬石農場,或者一路開車回紐約。」
「而書留下來了。」
「那是我的猜想。」
「為什麼,伯尼?哈米特不是該帶著書嗎?」
「他或許會帶著,」我說,「如果他記得的話。當他離開加特福時,他可能醉得忘記了,或者不省人事了。」我攤開雙手。「你看,我完全不能證明。他可能把書帶回家了,讀了幾章,然後丟進了垃圾筒。他也可能借給了某人,然後某人又拿給別人,然後捐給教堂去義賣了。可能就在我們說話的時候,它正在某個地下室或閣樓裡腐爛。」
「但是你不這麼認為。」
「是呀,我不這麼想。我認為他把書留在加特福的桌子上了,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刻意的,我猜某個女僕把書塞到了圖書館的書架上。那裡有一間很古雅堂皇的圖書館,簡介裡有張照片。書架直頂到十二英尺高的天花板。」
「你認為書就在那裡。」
「我想可能是的。唉,從那時起,已經有很多人待過那座住宅了。僧侶、酗酒者、工人、訪客等。其中一人可能拿走了《長眠不醒》。」
「伯尼,已經超過五十年了。」
「我知道。」
「我不覺得還有任何與之有關的人活著,有嗎?我只知道哈米特和錢德勒都過世了,莉蓮·賀爾曼也是。寇克斯和洛斯呢?」
「都死了。」
「福蒂諾和他妻子呢?」
「死了很久了,我也不知道他們的孩子後來怎麼樣了。」
「超過五十年了。書怎麼還會在那裡?」
「房子還在,圖書館也是。簡介裡附有照片,書架上也塞滿了書。我不認為艾格倫廷夫婦會只為了裝飾,論斤稱兩地大量買書。我想那些書原先就一直在那兒。」
「而在某個地方,在一個很高的書架上收藏著——」
「《長眠不醒》,」我說,「有雷蒙德·錢德勒的簽名,題獻給達希爾·哈米特。擱在那兒,就等著有緣人。」
「我一直在想那本書。」她說,幾個小時後我們已在饒舌酒鬼酒吧裡了。
「我可以理解。我自己都已經想了好幾個月了。」
「假設它真的在那裡,」她說,「假設你也真的發現了它,那本身也算是個奇蹟。」